路边有老人摔倒,路人围观没人敢扶,家属扬言要起诉路人可行吗?

路边有老人摔倒,路人围观没人敢扶,家属扬言要起诉路人可行吗?,第1张

路边有老人摔倒,路人围观没人敢扶,家属扬言要起诉路人,不能用道德绑架路人,这根本没戏。

老人摔倒,路人也很想去扶,因网络上的新闻说到坏人变老,导致路人纷纷躲开,不敢伸手去扶,毕竟有些路人家庭并不富裕,穷人的家庭毕竟很多。一旦伸手去扶,老人突然抓住好心人的手说是肇事者,家属自然就不会放过这机会了。

家属对路人不满,是因为路人不敢去冒风险,生怕做好事反成了坏事,到时老人乱咬人,家属不分青红皂白,老人摔的地方无监控,无目击证人为好心人洗脱嫌疑。警方要的证据你拿不出,而老人又死死赖说是你是碰倒他摔倒的,你跳到黄河都洗不清了。

路人冷血不扶老人,其家属很生气,要把所有路人上诉法院开庭审理。路人其实很为难,如果去扶又怕老人说他是肇事者,不去扶,心里良心难安。左右为难之际,只能静观其变了。

没钱没矿,就把自己的烂好心肠藏起来,真的不配扶。

真人真事。去年国庆跟朋友开电动去广场看**,遇到红绿灯就停车了。当时左侧来了一个三轮车,开的很猛,撞摔了一个八旬阿婆,撞完那个车主头也没回就走人。

我准备开过去看一下情况,朋友让我不要多管闲事,免得被讹。

我说,现在 社会 这么发达,又有摄像头,肯定没事的。 但因为有过不好的经历,我们也很谨慎。从调头开始,就打开手机记录,到我们过去看那个老人,全程都是朋友手机记录的。

虽然是摔到了,但扶的时候那个老人还能爬起来,就按她的要求扶过人行道。结果我们要走的时候,硬拉着我们不放,还大声喊,“ 你们两小孩,怎么撞了人就跑。

我们刚开始去扶的时候,是有人旁观的,但我们过斑马线的时候,其他好心路人就散开了。那个老人也不是一开始就不让我们走,而是等围观知情的那批人走后,才拉着不让我们走。

新一批不知情的路人听到了,就让那老人叫家属过来,看是什么情况。

朋友一看情况不妙,立刻报警。

估计是住在附近,交警还没来,那个老人的子女就过来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扯口对我们两人大骂,还怼我们没教养,“不会开车乱闯红绿灯,看交警来了,不把你们两抓走。”

“撞了老人还想走。”

朋友给他们看视频,她儿子看完倒没有说什么,她女儿就过来抢我们手机,没抢成功,就开口大骂,“撞了人,还要假装正义,是不是觉得拍个假视频就可以糊弄警察了。”

我们顿时也很无奈,那怎么办? 拍视频,你们不承认,不拍视频,你们不信, 那要怎么办?

交警过来的时候,她女儿就开始缠着交警胡说,还说老人撞的很严重。

我说,“不会有哪个傻叉撞了人,还留在原地当天使被抓的。”

即便这话,他们都觉得有道理,但还是不依不饶。

最后交警表示会回去看监控,因为国庆放假,得到5号才有人处理。所以就先扣留了我们的电动车,把老人送去医院,双方留下****。

本来是准备看完**去逛街的,这烂事搞得我们都没有心情了,去的时候自己开车,回来的时候转公交。

回家之后,被爸妈狠狠骂了一顿,“ 家里是有钱还是有矿,要你去管闲事,万一监控没拍到,看你怎么死的 。”

幸运的是,监控有拍到,证明老人被撞到的时候,我们还在等红绿灯,确实不可能发生摩擦。

我们自己打车去交警大队,办证明,签字,再去领车。来回花了几个时辰,还弄坏了我们的假期和心情。

最后那个家属没有跟我们道歉,还大言不惭说没撞为什么要扶。

你就算录了视频,如果没有其他人作证,那根本不能当做证据用。你要是扶的时候,没有在监控面前扶,你可能就是肇事者了。就算最后证明你真的是无辜的,你还得被骂事多。

——————

不反对大家去扶老人,但扶的时候一定要有不认识的第三方在场。不上手帮报警,就是稳妥的处理方式。

但扶老人,真的建议不要,毕竟你没钱,其次对方是弱势群体,即便你没错,你也得骂。第三,你压根不知道比老人更坏是不是还有家属。

善良必须要有锋芒,要不就是愚善。

路见不平不拔刀相助,至多只是道德问题,不到法律层面,谈不上罪。如果路人好心乱扶了,导致老人情况更严重,就不是道德问题是法律问题了。再一个,碰到坏心思的家属,你就over了。

讹人无代价,不讹白不讹,诈了也白讹,讹人百倍代价,想讹不敢讹。发律有威慑,正义才盛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倚老卖老、罪加一等,从重从快判,绝不和稀泥!

作为1名警察,我可以负责任的回答:家属可以起诉路人,并且很有可能胜诉。其中的关键点,在于路人的身份,路人必须依法具有履行救助的义务。

我是@职场取经阁,关于您的回答,我在非常理解家属焦急心理的同时,给予是否起诉路人的建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本案中,老人摔倒,路人围观,致使家属扬言起诉路人,起诉的理由:路人见死不救,见到老人摔倒不采取救助措施。

那么,问题来了,老人摔倒,路人是否有救助的义务?

首先,从宪法层面看,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却找不到救助的义务。说明法律上并没有把救助路人列入法律规范的内容,更多强调从道德角度规范。

其次,从 社会 现实看,我们经常看到外卖小哥救人被奖励、路人接住坠楼儿童被奖励,这说明,救助行为是 社会 提倡的行为, 社会 一直在鼓励这种正能量。如果一旦救助成为义务,就不存在奖励的问题,因为义务是必须做的事。

综上,老人摔倒,路人在法律上没有救助的义务,也就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无需承担与老人摔倒有关的法律责任。

老人摔倒,家属起诉路人的前提是:路人必须具有救助老人的义务。

那么,问题来了,哪些路人具有救助的义务?

一是根据《人民警察法》第21条“人民警察遇有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之规定,老人摔倒代表老人人身安全处于危难情形,人民警察必须救助。

二是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路人中如果有人事前接受了老人或者家属的照顾委托,在陪伴老人过程中老人摔倒,被委托的路人必须救助。

综上,家属可以起诉路人,前提是路人为人民警察或者被委托照顾的人员。

其实,正常情况下,路人和老人一般没有任何关系,家属根本起诉不了路人。因为一旦家属起诉路人成功,以后任何人都不敢接待老人,毕竟看一眼就会有法律责任,这种导向明显不对,类似于在老人身上挂了牌子:XX米以内,禁止旁观。

需要说明的是,被委托的路人不论是否接收钱财,只要答应帮忙照顾老人,就必须履行一般性的基础义务,而老人摔倒、扶起老人就是一般性的基础义务。

关于老人摔倒的事件争议太多了,每起案件情况不同、复杂程度不同,我们不做争论。但是,看到其他老人摔倒,想想我们自己的父母,还是帮忙救助为好,毕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古训,也是佳话。

我是@职场取经阁,其实,我有点搞不懂,家属为什么会产生起诉路人的想法,是因为爱之深恨之切,还是其他理由,总之在没有确切路人身份前,家属是无法胜诉的。

家属是怎样得到信息来到现场,要起诉也该光起诉最先给他信息的人,这人肯定是熟人,熟人都不扶是因为知道家属的人品。

公民有扶摔到人的义务吗?法律上有这项责任吗,如果法律上界定公民有这项责任义务你可以去起诉。

不扶,就是不能扶,稍微动脑子想一想,这家人就是专门把老人放出来讹钱的,人多的地方故意摔倒,随你扶不扶都得赔钱!遇到这样的人,不仅不能扶,而且不能围观,可以在马路对面看热闹,也可以拿出手机拍个视频,发个朋友圈,或者发个抖音,万一有好事者被讹也可以作个见证!

这事够奇葩的,老人家属能够想到起诉路人!没有理由这样做,所以说并不可行,现在路人不是不扶,而是不敢扶,如果一旦有人做好事,扶了可能结果还不止如此,防小人之心不可无啊!

好人难做呀,讹人成本太低了,这种家属如果有人真正扶了,出了问题,他会告到天上去,国家一定要出台法律好好的惩治一下这种无赖的人,讹人的,倚老卖老的,就是有这种人,才把 社会 风气搞坏了,

有几个问题:第一,有什么法律规定,路边遇见老人摔倒就必须要扶起?第二,怎么去确定是那些人看见了摔倒老人而没有扶起来的?延伸问题,连家里老人因摔倒没人去扶起,就要去起诉路人的人家绝对不是善茬,幸好没人去扶起,否则一定会被讹诈!

路边有老人摔倒,路人围观没人敢扶,家属没必要起诉路人。但凡懂点医理知识的人都知道,老年人摔倒不能随便扶,老年人骨头容易折,有些疾病摔倒也不能随便扶,否则是帮倒忙。最好的办法是打报警电话和I2O,等医生到达现场处理。最近网络时常出现关于老年摔倒扶不扶的报导,有扶了的含冤自杀。人心冷漠的有,热心的也有,前几天我们做生意附近楼上,有一行动不便老人,儿女在上班,老婆在家护理。时间久了老婆厌烦了,去找了工打,老头想出门看看,又是步梯房,刚跨出门就从楼梯摔下。住一栋楼的邻居谁都没去扶,通知了他家里后,老人躺在地下,有人上楼从他身上跨过都不敢扶。还是等他家属回来送医院,像这种情况难道能怪附近的人吗?监护人不负责任,如果好心人去扶,万一造成二次伤害家属会不会追责。扶容易,扶后就难说,作为家属应该理智对待,有好心感谢他,冷漠的也别责怪他。真实自家摔倒算身体不好,自己承受,怪旁人于事无补。

(本文是笔者对《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笔记。文中涉及的页数,均来自笔者的手中的版本:译林出版社 2018年5月 纪念版。 京东购买入口 )

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一个小镇。围绕一位怪邻居和一起冤案,以“我”的视角,描述了镇上3个小孩的所见所闻。

镇上有个怪邻居,十几年没有出过家门。镇上流传着各种关于怪邻居的恐怖传说,人们都不敢靠近怪邻居的房子。因为奇思妙想的迪儿的建议,3个小孩对怪人产生强烈的好奇,并开展行动。一次给怪人送信的行动中,哥哥慌乱中裤子被勾住,不得已留下裤子,找回裤子时,发现已经补好。之后我和哥哥在怪邻居门前树洞中不断收到礼物。最后,我家隔壁发生大火,冻僵的我收到了怪邻居送来的毛毯。我和哥哥认为怪邻居是好人,并开始同情怪邻居。

父亲是镇上有名望的律师。可自从父亲受理替一名黑人辩护的案子后,周围不少人对我的态度变得不友善,包括同学、亲戚、邻居等公开对父亲受理此案进行咒骂。案子开庭前1天,一群人还试图冲击监狱攻击黑人被告,父亲挺身而出,一人抵挡,劝解众人。我们3个小孩赶到后,提起父亲曾经帮助他们的往事,众人才放弃。案子开庭当天,经过父亲认真的辩护,案子十分明显是冤案,黑人被告是被人诬陷的。哥哥已乐观地认定父亲赢定了。但是,经过数小时的讨论,陪审团还是判决黑人被告有罪,并判死刑。3个小孩均不理解。不久,黑人被告不等上诉,选择自杀。

诬告黑人的恶人,因开庭时被父亲戳穿慌言,怀恨在心。一天夜里,袭击我和哥哥。危机时刻,怪邻居出手相救,恶人打斗中,自己摔倒导致死亡。警长打算不公开细节,以此保护怪邻居的隐私。最后我送

怪邻居回家时,怪邻居在我眼中就是普通人,而且我也看到了怪邻居眼中的世界。

题目“杀死一只知更鸟” 是一种隐喻。

第10章(Page 112) 首次出现知更鸟。我和哥哥收到气枪作为礼物,父亲告诫“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Page 112)”, 因为“… 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Page 112)”

书中知更鸟指代2个无辜的好人。

第1位是,被诬陷的黑人被告。书中第25章有相关描述。当黑人被告自杀之后,父亲的好友,一位报纸负责人在报纸上进行评论。“… 他把汤姆的死比喻成猎人和孩子对唱歌的鸟的愚蠢杀戮 (Page 294)”。

第2位是,怪邻居。书中第30章中有相关描述。当我和哥哥被袭击,怪邻居出手相救。众人决定不公开细节之后,保护怪邻居时,我说,如果不这样,“… 差不多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 (Page 340)”

对于黑人被告,明明是被冤枉的,连小孩都看得出,但是世俗对黑人的偏见和歧视,酿成冤案,逼死黑人。书中多有描写,在此举1例:哥哥乐观的表示,庭审赢定的时候,黑人牧师提醒”… 我还没有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的时让黑人赢了白人。…(第21章 Page 256)”

对于怪邻居,则是强行改变其的生活方式。书中第30章提到,镇上警长说服大家不要公开怪邻居见义勇为的细节提到,一旦公开后,大家会带蛋糕登门拜访。警长说,“… 在我看来,一个对你和全镇做过这么大贡献的人,无视他的隐居习惯,把他硬拉去曝广——对我来说,这就是犯罪。(Page 339)”

书中第11章有定义:“…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下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Page 138)”。

书中勇敢的人之一是一位近百岁的老太太,她因疾病长期使用吗啡止痛而上瘾,她在生命的最后几个月里,毅然决然的下决心戒毒瘾,并最终成功,安然离世。书中称其为“…她死的无怨无悔,不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第11章 Page 138)”

另一位勇敢的人就是我的父亲。他自己明明知道,案件庭审不可能获胜,依然勇敢的坚持,不放弃,直到最后一刻。”… 他是这里唯一一位能在这种案件上糖陪审团拖延那么久的人。… 我们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第22章 Page 265)”。只有越来越多的人勇敢的坚持下去,才可能在将来保护更多像被冤枉的黑人那样的知更鸟。

本书开端的第3章,提到与人相处之道:“你永远不可能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Page 35)”。事情的缘由是,学校来了一位新老师,不熟悉本地的情况。当老师对某位同学为何不带午饭产生不理解时,我使用了自认为正确,但极其简略的答案回复老师。老师因不了解情况,产生误解而惩罚了我。我向父亲诉苦时,父亲说了上述的话。父亲进一步解释:“… 从她的角度来看这件事,就会发现这是个无心的过错。… 我们也不能因为她了解不够就责备他。(Page 35)”。从此事件开始,主角我渐渐开始换位思考。之后与新老师也再无冲突。

到书的结尾时,当主角我站在怪邻居的家廊下,我再次认可父亲话:“… 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正真了解一个人…(第31章 Page 344)”,因为我发现,怪邻居和我看到的是一样的小镇,只不过角度不同罢了。只有真正换位思考了,我们才会真正了解他人,才能真正保护那些与众不同的知更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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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阅读笔者其他读书笔记:

成员:金E-Z(队长)、李姬珍(主唱)、沈恩珍、简美妍、尹恩惠

李姬珍档案

[生日]:1980年2月21日

[家族成员]:父母,两位哥哥一位姐姐

[身高/体重/血型]:168CM/44KG/A

[兴趣/才艺]:看**, 看录像/表情表演

[学历]:东亚广播专门学院广播演艺系

[性格]:活泼,凡事能往深处想

[小名]:不知道

[宗教]:基督教

[家庭所在地]:汉城

[加入的动机]:被邻居硬拉进来的。

[最宝贝的东西]:嗓子

[睡觉习惯]:蜷起来睡

[解除压力的方法]:不停的吃东西。

[童年的梦想]:过普通的幸福生活

[座右铭]:表现出最好的一面

[最喜欢的歌手]:Gunmo Kim, Jeonghyun Park

[喜欢的异性类型]:自自然然的男生

[代表色]:白色

[其他]:初恋是在高中。拍过N个广告

[感言]:

姬珍是整个BABY VOX里面最Magic的一个。光看她的外表,打死你也想不出这样文静秀气的一个女孩子怎么有会这么多话。在采访的节目中,我们常常能看到她眉飞色舞,口若悬河的样子。

作为乐队的主唱,姬珍的声音就代表了BABY VOX的声音,我想没有人会对这一决定表示怀疑的。姬珍的外表、性格、歌唱实力构成了她独特的魅力,对于很多人来说,她不仅代表了BABY VOX的声音,也代表了BABY VOX的美丽,这里面也包括俺。

姬珍是广告模特出身的,所以对于镜头有一种奇妙的情结,她迫切希望能表现得最好,但常常因为这样太过在意,结果适得其反,紧张得频频出错。我想每当这样的事发生后,她一定会先对自己的八只小狗倾诉个没完,然后再蜷起来睡一觉,第二天就会没事了。

金E-Z档案

[生日]:1980年2月3日

[家族成员]:父母,哥哥,姐姐

[身高/体重/血型]:172CM/51KG/AB

[兴趣/才艺]:设计饰品, 收集香水/民族舞蹈

[学历]:Keyonghee大学舞蹈系

[性格]:积极,坚强又有些内向

[小名]:酱黄瓜,凤尾鱼

[宗教]:基督教

[家庭住址]:仁川

[加入动机]:当看到“明天就太晚了”的宣传语时就动心了。

[座右铭]:尽全力做到最好!

[最宝贝的东西]:自己的日记

[解除压力的方法]:只要有自己的私人时间就可以

[最喜欢的歌手]:Gunmo Kim, Sola Lee

[喜欢的异性类型]:帅哥

[代表色]:红色

[童年梦想]:舞者

[其他]:好象EZ到现在还没有谈过恋爱喔。曾是有线电视VJ,服装目录模特。

[感言]:

EZ是BABY VOX的队长,也是官方发言人,一般面对媒体时负责说套话的就是她。

不知道是不是大学里学习芭蕾舞的原因,EZ的身材和舞蹈都是整个乐队里最棒的。在加入乐队之前,EZ有过模特和VJ的经验,所以在现场的表演也是最好的。

相比较EZ坚强的外型,她实际上也是一个喜欢收集香水,对未来和人生有着自己迷惘的女孩子。不过人们往往因为她外在体现出的强势,而不会对这些有所留意。也许是因为这样,她在整个乐队五个成员中的人气不算很高,但我想真正喜欢EZ的人在深度上应该是会超过其他队员的歌迷的。

简美妍档案

[生日]:1982年2月2日

[家族成员]:父母,一位哥哥一位姐姐

[身高/体重/血型]:170CM/47KG/O

[兴趣/才艺]:听悲伤的歌,读诗集(!)/天下无敌的撒娇本领

[学历]:京畿大学多媒体**系

[性格]:乐天开朗,出名的迷糊

[小名]:蚊子的食物,病兔子

[宗教]:佛教

[代表色]:粉红

[居住地]:汉城

[喜欢自己身上的地方]:圆鼓鼓的脸颊

[喜欢的香水]:Lpagenzo, Bubury, CK, SOLO

[睡觉习惯]:名模姿势(???!)

[长处]:富有魔力(好象翻错了)

[加入动机]:只是想唱歌而已

[童年梦想]:做个好妻子

[喜欢的颜色]:黑色,白色,柔和的颜色

[最宝贝的东西]:歌迷

[座右铭]:决定了就去做

[喜欢的异性类型]:温柔的,好象**里的英雄一样的男孩

[解除压力的方法]:一直笑

[决心]:从开始成为明星时就想做到最好

[喜欢的歌手]:Jeonghyun Park

[喜欢的演员]:Wooseong Jeong, Leonardo Dicaprio

[其他]:曾经传出过与HOT的文熙俊的绯闻。

[感言]:

美妍是BABY VOX里人气最高的成员之一,为什么呢?咦,难道喜欢美妍还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哎,干嘛那么认真嘛,大家来研究一下吧:因为她既可爱又迷糊^0^,圆圆的脸颊不但是人见人爱,连蚊子都为之深深倾倒,所以美妍又有一个外号叫做“蚊物”,什么,不明白?笨啦你,就是“蚊子的食物”简称“蚊物”嘛。不过笃信佛教的美妍是不杀生的,所以……好嫉妒那些破蚊子,可以没有危险地一直赖在美妍身边,而且还不断的有免费午餐可以吃……美妍的鲜血,哎哟,想起来就受不了(喂,太变态了吧)

不过请不要忽略了在可爱外表下美妍的实力哦,那种带点鼻音的歌声,真的是很特别,用老广的话来形容就是好听得让人“听出耳油”。美妍加入BABY VOX的时候年纪也很小,才高一,但是却迅速成为乐队里最受欢迎的成员,可能是因为现在的美少女都实在太聪明,太会算了,都把男生当成买单机器,睡狮也有猛醒的一天啊,所以迷糊美女早就超过白雪公主成为男生的第一选择(反正我是这样的啦),这也是时代进化的结果。

姓名:尹恩惠 YUN EUN HEA

出生日期:1984年10月3日

出生地:汉城

身高:168CM 体重:48KG

特长:美术

宝贝一号:笔记本、手机

喜欢的类型:可爱、善良和漂亮的男人

性格:活泼、单纯

最满意的地方:眼睛

兴趣:写信、看**

之前经历:各种广告及杂志拍摄

喜欢的食物:冰淇淋、比萨饼

除了歌手以外想做的事:平凡的学生

队中职务:Yoon Eunhae是第三张专辑才入替的团员她的加入象徽本团的稳定在第三张专辑第三主打<>的MTV中,担任主角演出她替换了年龄和身材都不合于Baby VOX形象的Lee Gai她的歌声如外形一般的轻柔胆怯,惹人爱怜但她的拼劲可不输人,也因为过于打拼,也把身体弄坏了,经常是带着胃痛上台演出Yoon Eunhye只有16岁(2000年),年纪和其他队上的大姐差了一截,想法上和几位大姐自然有所差距只要说她漂亮,心情就会好起来;每天想的都是减肥的事,明显的,还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年纪这么小就出来打拼真是让人汗颜 unhye在加入Baby VOX前,只是有拍广告的经验,但她在舞台上的表现可是很吓人的!要飙高音的时候,就算是唱现场也不怕

姓名:沈恩珍 Sim Eun Jin

生日:8126

身高:168

体重:49KG

血型:A

绰号:CHART GIRL

宝贝一号:笔记本、小狗

特长:设计

喜欢的类型:感觉好,像朋友一样的男人

性格:有活泼的一面也有内向的一面

最满意的地方:眼睛

宗教:基督教

儿时的梦想:护士、孩子的妈妈

除了歌手以外想做的事:平凡的学生

队中职务:Sim Eunjin是第二张专辑时才加入的团员,凭着优异的歌声和舞蹈,在竞争激烈的团员淘汰中留了下来。她与Heejin共同肩负主唱的位置。另外,她还有一个知名的圈内好友--SES的Shoo(图库里有合影照片)。本来以为她加入是以舞蹈为主,没想到她的声音也是一级棒,虽然Heeji那么清亮,但仍有一种独特的,充满个性的独特慵懒唱腔,所以她也成为队上的第二主唱,多半负责开场。Eunjin在加入Baby VOX之前的演艺经验很少,只有演出过舞台剧而已,不过加入Baby VOX之后,表现却有大将之风,毕竟唱开的人,如果Live时第一个冲出来的就腿软,后面的人也会跟着紧张,Eunjin却没有这方面的问题。不论台上台下,她都非常的沉着重。Eunjin的个性与其他团员不大相同,也常有超乎年龄的成熟表现,而她的嗜好也和普通年轻女孩不太一样居然是打坐冥想,这也难怪她比起其他人要显得安静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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