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袖损伤微创手术医保报销吗

肩袖损伤微创手术医保报销吗,第1张

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如何判定是由于意外造成的。

是否是非本意的。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有些意外事故是被保险人应该预料到的,但由于疏忽而引致的,虽然干农活有危险,但如果其身体健康且无过往病史,那么也应得到赔偿。

外来原因造成的。指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疾病所致伤害不属于意外事故,因为它是人体内部生理故障或新陈代谢的结果,所以如果干农活时就患有骨质疏松等疾病、慢性病,那么也不与理赔。必须是突然发生的。即意外伤害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来不及预防。

如果长期干农活已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损伤,但由于伤害是逐步造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那么就不属于意外事故。所以保险条款约定的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四要件,四者缺一不可,否则保险公司将不予以赔付。

二、人身意外保险范围包括。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金。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综合以上给付范围,我们可以得出相应结论。若符合理赔要求,即被保险人遭受到了意外伤害,那么保险公司应给予被保险人相关的医疗赔偿,同时根据保险人的实际康复情况,确定被保险人是否因伤致残,那么在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后,应给予相关残废保险金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在投资中,有一个极其有效却很少有人采用的策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跳舞

什么是巨人?比如牛顿。

什么叫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跳舞?比如根据牛顿力学定律,各行各业的科技成果就是站在牛顿肩膀上跳舞的结果。

01有用的无效策略

在投资中,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跳舞是一个极其有效的策略。不过,它有一个更加贴切的名字:抄作业。比如我最开始投资的时候,就是抄的我的投资导师的作业,效果还不错。

虽然这个策略极其有效,但却很少有人采用,且采用的人未必能像巨人那样赚到钱。

比如在CNBC网站上,有个专门的网页介绍了巴菲特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持仓列表。按理说,即使抄巴菲特作业的人很少,那股神也应该不止一个才对。但到目前为止,股神还是只有巴菲特一个。

02关键问题:坚信

这是为啥呢?因为抄作业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是否足够坚信做作业的那个人

坚信到什么程度呢?同步——他买什么,我们就买什么;他持有多久,我们就持有多久;他什么时候卖,我们就什么时候卖。我们可以坚信买与卖,但坚信“持有”就不一定了,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

比如2008年,我们跟着巴菲特买了比亚迪,那又有多少人能够像巴菲特那样坚守12年依然没抛掉呢?就算是有,在比亚迪股价不断创新高或新低的过程中,又有多少人能够坚定不移地站在巴菲特一方呢?

巴菲特买比亚迪的时候是8港元左右,而现在比亚迪的股价2496港币,12年涨幅超过30倍。在如此情况下,巴菲特依然坚定持有比亚迪。那么,抄巴菲特作业的我们呢?在如此丰厚的收益面前,会不会见好就收?会不会再中途某个过程走丢了?

投资中的“坚信”不是嘴上说说,而是真金白银的火炼。遗憾的是,事实证明,没有练出钢,只是一炉炉废渣。

03不做比做更重要

自己做投资,研究的是公司;抄作业,研究的是人。如果对一家公司不了解,我们敢重仓持有吗?如果对做作业的那个人不够坚信,我们敢下重注在他身上吗?如果答案是敢,那就不是投资,而是赌博。而赌博的结果只有一个:十赌九输。

所以,如果要抄作业,就止步于人,不要试图探索巨人背后的投资逻辑,坚信那个做作业的人,坚信到不要动脑筋。

一旦开始动脑筋,开始思考“为什么他要这样做作业,而不是那样做?”在我们对他所投资的公司了解得不够透彻的情况下,动脑筋的结果只有一个:不再坚信,继而发生亏损。而在我们对公司了解透彻的情况下,我们自己就是巨人了,为什么还要抄作业?

有时候不做比做更加重要

写在最后

对很多人来说,抄作业成功很难,难到必须让自己走另一条更加艰难的路:自己搞懂,可能是因为让自己成为巨人更让人安心。但从小到大做作业的经历告诉我们,抄作业是完成寒暑假作业最快捷的方式。

法律主观: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一般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如果经医生诊断,为治疗病患所必需的,可以报销。如果是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则不予报销。  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 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

  6、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

  (四) 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 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法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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