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影响:集中皇权,巩固了朱姓王朝相权与君权合而为一,明朝皇帝大权独揽
消极影响:由于国家事务繁多,皇帝无法处理,洪武十五年九月罢四辅官,仿宋殿阁制设内阁。设立了内阁制度使得明自朱棣(明成祖)之后,呈现出君主专制则衰落,内阁掌权则复兴的特点,导致君权旁落。
第一,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通力合作,效率高;
第二,议会和选民都可以监督政府;
第三,遇紧急情况,内阁可以实行应急政策。内阁制有利于训练政治家。
相对总统制而言,议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不如总统制国家议会有力。
扩展资料:
内阁制的部分特性:
一、 行政、立法(指立法创议权,提出的法案要经过内阁审议、表决)合一,而非明显之三权分立,而且无总统制式的制衡机制。
二、 国家元首与行政首长分由两人担任。因为历史传统与个别制度差异,其名称并不固定。国家元首有的称之为国王,有的称为总统,也有的称为大公(如卢森堡)或亲王(如列支敦士登)。至于行政首长则多称之为首相或总理。
三、 行政首长的产生是建立在议会的同意之上,并对议会负责。行政首长及阁员通常可兼任议员,(但有些国家规定不得兼任),并得因议会的不信任而去职。因此阁揆的任期较不固定。
四、 元首发布命令时,需经行政首长或有关阁员副署(countersigning或countersignature),以明权责,其责任则由副署者承担。无副署者,则元首之政令不生效力。因此元首的角色实系“统而不治”(reign but not govern)。
五、 国家元首平常主要承担仪式性任务。但是当国家发生紧急危难,得超越党派,任命新的行政首长,或宣布行使紧急权力,保护国家渡过危难。因此国家元首虽然不经常行使权力,却仍拥有象征性权力(symbolic power)或保留之权力(reserved power)。
新加坡已注册的政党有24个。主要有:
(1)人民行动党(The Peoples Action Party):执政党。1954年11月由现任内阁资政李光耀等人发起成立,奉行既非资本主义、又非共产主义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想路线。人民行动党纲领是维护种族和谐,树立国民归属感;建立健全的民主制度,确保国会拥有多元种族代表,努力建立一个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和多元宗教的社会。人民行动党自1959年至今一直保持执政党地位。李光耀长期任该党秘书长,1991年吴作栋总理接任秘书长至今。
(2)工人党(The Workers Party):1957年11月创立。主张和平、非暴力的议会斗争。1971年重新建立领导机构,提出废除雇佣制,修改国内治安法,恢复言论和结社自由。近年来在群众中影响有所扩大。在1991年、1997年和2001年大选中各获1席。秘书长惹耶勒南(Jeyarepnan)。
(3)新加坡民主党(Singapore Democratic Party):1980年7月成立。主张反对党联合起来,打破人民行动党的一党统治,积极争取工人支持。在中、上层知识界有一定影响。在1991年大选中获3个席位,在1997年大选中未获席位。秘书长徐顺全(Chee Soon Juan)。2001年大选中,民主党和新加坡人民党、国民团结党和工人党结成新加坡民主联盟,人民党秘书长詹时中和工人党助理秘书长徐程强各获1个席位。在过去的40多年中,人民行动党一直是唯一的执政党,在议会中也鲜少有能够形成监督力量的反对党。外界普遍认为,人民行动党对反对党以及异议分子的打击是毫不留情的,包括在选举前重新划分选区、运用行政资源以及诉诸法律行动等。但同时不容否认的是,人民行动党确实在新加坡民众中拥有很高威望,在建国后的历次选举中该党的总得票率从未低于65%。
有关评论
批评者认为人民行动党拥有了议会的绝对主导权,使得权力制衡受到破坏,反对党根本无法发挥监督作用。有些西方国家指责人民行动党主宰了新加坡主要的政治舞台,因为国会成员绝大多数都是该党党员,三任总理李光耀,吴作栋与李显龙也都是人民行动党党员。不过,由于国会的构成来自选举结果,这些指责并不具太大的说服力,而且法律已经努力保障议会中有反对党的声音存在。不过,新加坡即便是实行选举制度,也有些人认为新加坡政府体制似乎更接近专政统治而不是民主政治。
一般认为,新加坡言论自由的空间自1965年独立之后就一直受到压制,虽然近年来为鼓励创意产业的发展以及展现更开明的政府态度,已经在这方面有所放松。有些人认为,人民行动党政府通过政府持股的方式间接控制了该国两大媒体集团,反对声音也因为种种限制很难通过其他私人出版机构出版其著作或发表言论。外国媒体对新加坡政府的批评往往会导致诽谤官司,或被限制在新加坡的发行量。此外,个人或民间组织也被禁止自行安装卫星天线接收器,所有外国电视节目都可被审查。政府也对网络进行管制,具体管制情况不详,不过封锁的网站多为色情网站。
人民的行动自由并没有受到太大限制,但当局对一切集会活动都非常关注。在新加坡,只要达到一定数量的户外集会都必须向警方备案。新加坡的内部安全局拥有非常大的权限,被殖民地时期留下来的内部安全法授权可在必要时无限期拘留任何被怀疑可能对种族和谐与社会稳定造成威胁的人士,并可以在不经审讯的情况下扣押多年。有些人认为,这部法律在人民行动党政府对付***的时候被滥用。
此外新加坡的高压管制还表现在对日常行为的监督上:口香糖被禁止在新加坡境内销售(医疗用口香糖除外);随地扔垃圾、使用厕所后未冲水、地铁上喝水或进食都会导致高额罚款或强制劳役。该国还拥有可能是全世界最严格的禁毒法律,携带毒品入境或藏毒作贩卖用途的主要刑罚为绞刑。此外对于成人男性犯罪者还可使用笞刑处罚。不过虽然大多数外国人无法理解这些严厉的刑法,大多数新加坡人却都认可以重罚来遏制犯罪或破坏性行为。
新加坡总统为象征性国家元首,实行责任内阁制,总统是名义上国家元首,但无太多实权,自1993年以来通过选举产生,掌握国家储备的第二把钥匙,也对一些重要人事任命有否决权。总统的礼节性职务包括出访外国,接待外国元首与政府首脑等。总统礼节性职务如下:
1 在总统府内主持最高咨询机构——国家咨询理事会的首次会议。
2 在总统府内主持国家荣誉制度仪式,给文莱苏丹陛下、国家授予荣誉头衔和勋章。
3 主持召开总统级事务会议。
4 会见外国元首、政府首脑和官方代表团。
5 颁发大马勋章(马来西亚最高荣誉)。
6 在最高法院法官宣誓就职仪式上监誓。
7 监誓国家石油理事会成员就职宣誓仪式。
8 主持马来西亚文化理事会会长及秘书长的就职宣誓仪式。
9 颁发驻马来西亚最高专员公署的开幕或闭幕证书。
10 主持双边或多边国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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