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在看到别人说做什么动作伤腰不能这样子做的时候都会觉得小题大做,殊不知别人是在费尽心思的保护自己。就比如说以下这三种动作,要是没做标准,就很容易使自己的腰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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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动作就是硬拉。在做硬拉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做硬拉主要是自己的臀部发力,而不是腰部。所以在做的时候都会错误的用腰来发力,长久以来就会让自己的腰承受更多的负担,从而导致自己的腰受伤。标准的做硬拉姿势应该是整个脊柱都保持笔直,然后手臂伸直。
第二深蹲是健身人士必做的动作,可是这个动作如果做的不够标准,不仅会给我们腰部造成一定伤害,就连我们大腿和膝盖也会造成不可逆的永久伤害。在深蹲过程中,特别是那些负重或者负大重量的深蹲中,在运动过程中,我们往下蹲,然后上身会压迫脊柱,进而对我们腰部造成伤害。
第三种动作就是仰卧起坐。仰卧起坐是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很熟悉的动作,甚至有些中学生在每天空余时间都会练一下仰卧起坐。但是仰卧起坐这个动作非常的极端,练好了的话对腰是有很大帮助的,但是练错了的话就会导致腰部受到不可逆的伤害。因为很多人在做仰卧起坐的时候,都不是依靠自己腰部力量起来的,而是借助自己的双手拉脖子起来,这也是为什么在做完之后有些人会感觉到颈部非常累的原因。正确的姿势应该是用腹部靠近大腿,而不是胸部。
最后,除去以上三种动作,其实还有很多动作都是比较伤腰的。准确的说是任何一种动作,在没有做标准的情况下对人体都是有一定伤害。所以说做动作的时候不要贪快,最好是了解动作之后慢慢的来,这样子在做完之后,既可以保证效率,又可以免除伤害。
1用一块布包着冰块或是用~个冰袋对受伤处施行冰敷,以防进一步肿胀,并减少疼痛。设法在几天内不要运用受伤的肌肉,或者是在疼痛消失之前,不要使用受伤的肌肉。用绷带或布条将受伤区包扎起来,给它支撑力量,但是要注意的是不要扎得太紧。如果扎得太紧,肌肉会进一步肿胀,妨碍到血液循环。
2抬高是把患部提高到比心脏高的位置。同冷敷、加压一样,抬高对减轻内出血也是非常有作用的。他不仅可以减轻通向损伤部位的血液及来自体液的压力以促进静脉的回流,患部的肿胀及淤血也会因此而得到相应的减轻。
3服用止痛剂或肌肉松弛药物,或是两者一起使用。如果是腿肌受伤,可能会建议你使用拐杖;如果是手臂受伤,他会叫你使用吊带,他甚至会叫你卧床静养三、四天。还会建议做理疗治疗。当急性疼痛及肿胀消退时,医生会给你拟定一个循序渐进的运动计划叫你开始实施,以便恢复活动及力量。
4较严重者要抬高伤肢,同时可服用一些止疼、止血类药物。24小时至48小时后拆除包扎。根据伤情,可外用活血消肿的中药膏,用较轻的手法对损伤局部进行按摩
5如果肌肉断裂了,最好的疗法就是用外科手术直接对断裂的肌肉做修复治疗。
客户在健身房使用器械时受伤的事也偶有发生,如果发生了,应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
案例:原告方某是被告某某市UDD健身会所会员,2012年4月30日健身时左手第四指被健身器材压伤。经诊断为左手第四指末节榨伤伴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因被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方某受伤。被告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认为其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且体育健身运动本身就存在风险,方某从事健身运动,应认识到风险的存在,方某不能因健身运动受伤而要求提供器材者承担责任,由此引发争议。
那么,健身会所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根据原告提供的出警记录及证人证言,完全可以证实,原告第一次在被告处体验健身服务时,由于被告没有健身教练现场指导,也没有进行风险提示和告知义务,导致原告在健身时左手第四指粉碎性骨折。被告作为健身会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是一种法定义务。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在本案中最为直接的体现是,被告对于其管理区域内,健身活动有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应进行提示、说明,并进行适当的劝告和协助,所以应承担主要责任。但原告方某作为从事体育健身运动的成年人,应认识到从事体育健身运动受伤的风险,在使用健身器材时应按照健身器材的使用方式正确使用,原告自身也存在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最后,法院判决被告承担70%赔偿责任,原告方某自身承担30%责任。
所以健身房在经营过程中,对于客户人身安全应加强管理和指导,避免类似案例发生。另外,与会员签署运动风险免责协议,在入会协议中明确健身房进入须知,通过签订合同/协议规避此类风险也是一种必要的方式。
法律分析
作为从事经营活动场所的商店,对于顾客,必须承担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如果疏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而导致了受害人的损害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就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首先伤者要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具体如何赔偿,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赔。其中,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去健身,在这股热潮之下似乎还有更严重的问题正在发生,有不少朋友都因为健身而损伤了身体!而且这种损伤是很严重的,这让我们很痛苦!
健身都属于大重量的器材运动,稍不留神,一些工作没有准备好,身体受伤了,那么想要完全恢复几乎是很难的!所以想要健康健身,一些科学的方法我们一定要知道!
我见过不少健身的朋友去健身房直接去用器材进行训练,这是非常不正确的做法,但是很可惜的是,许多人都没有意识到问题的所在,这样训练迟早会受伤!
一些工作没有准备好,我们就不能去强行健身,作为一个健身老手,我想给大家讲一讲在健身前你到底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呢?如果做到了这些,你就能避免伤痛!
1准备活动
我们在健身房的第一件事就是开始做准备活动,首先我们可以进行动态拉伸,活动自己的关节,韧带,促进关节液的分泌,提高韧带和肌肉的温度!
我们可以采用有氧健身操来帮助我们热身,这样能够让我们的身体快速的准备,让我们的身体更加适应健身,避免身体受伤!
2低强度有氧
身体的温度一定要提高,冰冷的身体很容易让我们在运动时受伤!所以我们可以采用低强度的有氧来提高身体的温度,比如说动感单车,跑步机!
适度的有氧运动可以让我们的血液加快,让我们的内脏为运动做好准备,这样可以提高健身的效果,让我们更加安全健康的健身!
而且有氧运动对于我们心肺功能的启动也很好处,我们在有氧运动时要进行深呼吸,让自己的心跳加快!这非常有利于健身!我们要把握好有氧的时间,不要超过十分钟!
3低强度器械运动
有的朋友在热身完以后直接去进行大重量的器材运动,其实这是非常不明智的做法!我们应该先让自己的身体适应,这样可以避免突然的大重量导致身体受伤!
我们可以先用小重量的器材来进行热身,在热身的时候我们可以将动作做慢一点,这样可以充分的让我们的神经系统和运动系统做好准备,给身体发出信号,让他准备好!
4训练前补充热量
在我们训练时,我们的身体会消耗大量的热量,如果我们的热量不足,我们就会出现身体疲惫,精神萎靡的问题!这不仅会让我们的肌肉增长效果不好,同时也会让我们容易受伤!
所以在训练前我们应该适当的补充热量,我们可以吃一些水果,比如说半根香蕉,或者是一些含糖量比较高的葡萄干,这样就能让我们在健身时精力充沛!
健身绝对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在我们去健身房之前,我们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这样才能健康健身,无忧健身,避免健身损伤,并且让我们更好地去坚持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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