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死不能复生,但有些人还是自杀。福建一名19岁女孩两次跳河自杀,5人施救6人均溺亡。有人说,为何如此偏激?主要原因有三个:一个是受到网络的影响;一个是遇事冲动;还有一个是性格问题。
一、很多人觉得,应激情况下的反应,是可以理解的
有些人在生活中遇到事情的时候,就会头脑发热,主要原因是不知道有其他处理问题的方式。有些新闻报道,也愿意用这样的标题来吸引大家。很多人觉得,只要应激情况下发生的事,是可以理解的。
有些人遇到了爱情问题,选择了跳楼的方式来应对。有些人遇到了事业上的不顺,选择了过激的方式来应对。大家知道事情的原因之后,觉得这样的事情,是可以理解的。这给很多人以心理暗示,只要应激的情况,属于情有可原的。
女孩子可能也是受到了这些因素的影响,遇到了问题以后,没有想办法解决问题,而是采用过激的方式来应对。第一次被人救下了,她可能觉得第二次的时候,也会有人施救。结果,没有人救过来,反而拉下5个人。
说女孩子受到网络的影响,不是在给她找借口,而是想说,一个人没有独立的判断,如何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式。李诞曾说人间不值得,既然人间不值得,我们应该去哪里?李诞没有说。
有些媒体只是报道了这个事情,没有告知这个事情的解决方式。很多人只是看到了报道,并没有想问题的处理方式,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很多人模仿了形式,但没有解决问题。女孩子也是这样!就算这一次救下来,下一次她还会跳的,因为她没有想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女孩子遇到事情的时候,选择跳河自杀,太冲动了
女孩子遇到问题的时候,没有想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是采用了过激的手段来逃避!我们常说,冲动是魔鬼。而这个女孩子,就是将自己心中的魔鬼释放出来了。很多人觉得,女孩子一定是遇到了过不去的坎了,要不然,谁会想到自杀?
问题来了,女孩子第一次自杀的时候,被人救下来后,她想过解决问题的方法吗?自杀也好,喝醉也好,外出旅行也好,都是逃避问题的方式,而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有些人愿意为问题找理由,就算有一万个理由,问题还在是不是?
问题出现了,没有事。有的是,逃避问题。就算是逃开了,之后呢?还会遇到。所以,问题来了,就应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面对问题的时候,不能解决,而是采用自杀的方式,竟然连累五个人,问题解决了吗?
冲动是魔鬼,而魔鬼没有人愿意遇到。但是,女孩子却将魔鬼释放出来了。有人说,女孩子是感性动物,遇到事情就属猫的。的确有这个可能,很多女孩子是感性动物,遇到甜言蜜语就上头了。但是,也有很多女孩子,能够认清楚情况,哪怕遇到了问题,也会想办法解决,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从来都不是。
女孩子在外面打拼,可能遇到很多问题,但是,没有了家长的庇护,没有了朋友的帮助,那就要一个人扛下来。而这个女孩子,没有想到解决问题的方案,而是想到自杀,在这个过程中,享受到很多人的关爱,可能也上头了。遇到问题以后,再来一次!
遇事冲动,是因为个性问题,也有可能是受到教育不够的问题。罗翔老师曾说,因为读书少了,可以接纳的事情就少了,眼界就窄了。所以才会遇到事情以后,想不到其他的解决方案,只能用自杀这种方式来解决。
三、个性使然,教育不足,导致她没不到其他方法
女孩子自杀,是因为想不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个原因,可能是个性使然。个性如此,与家庭教育有关。家庭里的人,遇到问题以后,就很冲动,长此以往,让孩子学会了这种“技巧”。遇到事情以后,就采用冲动的方式来表达,将问题交给别人,最终让问题解决。
可能在她的成长过程中,这种事情很多,她也养成了这个习惯。遇到问题以后,她不会用脑子思考问题,而是用冲动的方式来表达,让别人想办法解决,最终解决问题,这是她的经历,也是她的经验。
在上学期间,老师教育学生,应该相互尊重,有了矛盾,就应该想办法解决。但她好像没有听懂老师说的,还是按照自己的经验来处理问题。学生时代,没有那么多冲突,一些人可能是为了学习,忍让了她,她们的忍让她觉得,这种事情,只要冲动就可以解决问题。
这种经历,让她觉得,找到了解决问题的诀窍。但社会这所大学,给她带来新的冲击。之前的方式,不能解决问题。她选择了更加冲动的方式,自杀。这种方式对于她而言,是危险的。因为在这所大学里,不会有太多人在乎你的冲动。
第一次有人救了她,她觉得更加危险的方式,说不定有用。才有了第二次,结果,失败了。有人说,人死不能复生,何必说人坏话?不是说她坏话,而是想通过这个例子告诉大家,遇到事情就解决事情,除了生死,没有什么大事。
要是遇到问题,选择逃避,也是可以的,那只是换换脑子而已。暂时离开这个思维逻辑,等到回来以后,换个思路,说不定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大家觉得,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是不是更好?欢迎大家留言交流一下,在线等哟!
江苏失联13天男教师遗体在河中被发现,导致这位老师死亡的原因是压力过大,让人唏嘘不已!这个老师非常的年轻,刚刚毕业不久,就通过层层考试进了学校的他,本应该大有作为,没有想到却绊倒在第一次月考上!这一次的月考,该老师学科的成绩,班级垫底!因为是新老师,刚入校成绩就这么不理想,所以校长比较重视,和该老师坐在一起谈了谈,意思是让该老师加把劲,把学科的成绩提高上去!不成想这个老师在谈话之后,却有了轻生的念头,走到了宿迁大桥,徘徊了一段时间之后,他选择了一跃而下!
相信这个老师在跳河的那一刹那,是绝望的!他可能不理解,为何他倾注了所有的努力,却换来了倒数第一!其实,这个老师的心理素质还是不过关的,有考试就会有排名,是第一还是倒数第一,又有什么呢?这一次排在了末尾,下一次迎头赶上不就好了吗?选择牺牲自己的生命,这不值得!
重视
这个老师是今年九月份刚入校的老师,没有想到短短的几个月,这位老师就选择了轻生!对于年轻老师的心理,理应当引起学校方面的重视,要知道这些老师本来也是学生,不过是刚脱了校服走上了老师这一岗位,理应当给他们时间,给他们一个过渡的机会!在这个期间不要给他们施压,让他们逐渐的适应教师这一职业!相信有了过渡,这些年轻的老师很快就可以适应老师这一角色!
减负
在给学生减负的时候,也应该给老师们减减负!现在的老师除了教学,还有非常多的文件要填写和递交,可谓忙的一塌糊涂!年纪大的老师,已经有了应对的经验,而年轻的老师因为刚踏入这个行业,面对着超量的工作任务,难免会有巨大的心理压力!所以,给老师减负,也势在必行!
江苏失联13天男教师遗体在河中被发现,可悲可叹,这样一位花样年华的老师就这样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河北邯郸一名初三的男生,因为被老师批评而跳楼,在我看来,学校和老师确实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学生做错事情是一回事,老师录制视频给学生带来心理压力,同时没有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事件始末
一名初三的男生,因为偷拿学校超市的东西,被超市老板逮到之后,告知了这名男生的班主任,随后班主任就对这名男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不知这名班主任是怎么想的,把自己批评这个男生的过程拍下了视频,还发给了这个男生的家长,两个小时之后,这名男生就跳楼自杀了。学校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家长觉得这对自己来说是一件无法接受的事情,他觉得自己孩子的心智还没有发育成熟,并且此前也没有表示出轻生的行为,把孩子自杀的责任都归咎到了学校身上,向学校索赔150万元。网友对此看法两极分化,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类似案件
之前也曾经发生过,在补课的时候玩牌被老师批评,学生跳楼的行为,之后经过法院判定,学校并没有对学生起到一个良好的引导和教育作用,同时学校也没有做好防范学生跳楼的安全措施,所以在某些方面来说,学校确实应该承担责任。而学生本身经不起批评,心理素质差,可能和自身性格以及家庭教育有关,自身也必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案件总结与反思
从这起事件当中,我们能够看出学生和老师都有一定的责任,学生偷东西在先,确实是自己做错了事情,老师批评学生是自己应尽的职责,但是老师拍下视频就是老师的不对了,这种做法会给学生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但也不能因此就选择轻生结束自己的生命,这种做法非常不负责任,心理素质还有待加强。
周安员死了,是跳江死的。
消息传来,他所在的这个小镇被惊动了。
周安员,男,43岁,陈瑶湖镇中心小学的一名老师,周安员教五年级三班数学,他从一年级教起就教这个班,现在整整已经5年了。
然而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件事情改变了他的命运:原来,他在上课的时候摊上了麻烦事。
让我们把镜头转向一个月之前的6月19日:
在当天的数学小测验上,周安员所在的班级一名男生和一名女生吵了起来。原来他们是为了一支笔:两个人都有一支笔,而且样子一模一样。男生刘明说是他的,而女生柳静说是自己的,于是刘明打了女生一拳,这个女生就被打哭了。
这件事让老师周安员看见了,就走到男生跟前告诉他:“男生怎么能打女生呢,要让着点啊。”
令人没有料到的是,这个男生居然站起来,朝着老师周安员的胸口就狠狠地一拳。而周安员猝不及防,被打了个结结实实。而周安员并没有还击,只是用手摁住刘明的肩颈,把他摁回座位上,平静地说了一句“你先坐下”。
随后周安员就给孩子的母亲打电话,让她到学校来一趟。
没有想到,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周安员的麻烦来了。当天刘明回家后称不舒服,然后家长还带他到医院做CT等检查。到了第二天,刘明外婆和妈妈来到学校,要求周安员赔偿检查费,还要他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向刘明和家长道歉,理由是“老师打孩子”。
而且刘明的外婆和母亲还跑到学校,来到周老师的办公室里一起斥责他,要求他赔钱和道歉。而根据校方了解到的情况,校方拒绝了家长让周老师道歉的要求,表示可以考虑报销检查费等,但是家长依然不依不饶,让学校很多老师非常愤怒,声称学生打老师,还有理了?
也就是说,绝大多数老师都是支持和同情周老师的。
有人可能会觉得,是不是刘明一直和老师不合呢?或者有什么过节?其实恰恰相反,刘明是周老师最喜欢的学生之一,他觉得刘明很聪明,而且悟性高,非常注意栽培刘明,上课提问也总爱点名让刘明回答问题。
没有想到,花费了很多心血,培养了一顿,却培养出来一只“白眼狼”:不仅仅打老师,而且还把老师推向了绝望的境地。
而据了解,刘明是单亲家庭,一直跟着母亲,母亲和外婆对他非常宠爱,什么事情都顺着他的脾气来,慢慢养成了孤僻和自私的个性。
那么,最后为什么会导致周安员老师跳江自尽呢?
自从刘明打了周老师,被周老师按在座位上的事情发生后,刘明家里就开始闹腾了,除了跑到学校闹,还说北京有人,要把这件事情捅到网上。
这让周安员很困扰。后来双方经过当地派出所调解,周安员和刘明家、校方、警方四方坐在了一起。周安员当场给刘明妈妈转了930元检查费和医疗费。
后来他回忆起了协议内容,似乎有“体罚”两个字,感觉不太对,但是当时他没有细看就签了字。这两个字让周安员心神不宁。
他曾经对自己的大姐说起:
“现在我钱也交了,字也签了,相当于已经承认是我的错,他们可以随便弄我了。
自从签字之后,周安员就一直有些不太对劲,情绪有些和平时不太一样,他的姐夫回忆称,两天前的晚上他和周安员视频聊天的时候,就发现他有些情绪低沉,问他怎么回事,他说:“学校可能要开除我了”。
而就在前不久,大约被学生打之前不到10天的时间,周老师曾被一名学生家长打过,那是6月11日,周安员发现有几个学生没有做作业,就用一根很细讲PPT用的小教杆在他们小腿肚子上打了两下,结果到了第二天,一个学生的奶奶气势汹汹地来到学校,一路追进他办公室“啪”地一声脆响,狠狠打了周安员一个大耳光。
短短不到10天的时间,周安员分别被自己教的学生和学生的家长打,10天内两次被学生和家长打,这让这个脾气温和的老师非常尴尬。
而就在7月7日,当地警方在铜陵下游的长江段发现了一具男性的尸体,7月15日经过确认死者就是周安员。7月23日,相关人员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很多人为周老师的死感到很惋惜。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法律上来说,由于教师的辱骂行为并没有导致足以使这个高中学生自杀的程度,而自杀又是这个学生的自己的行为,所以这个教师不会有刑事责任;但是从道德上,他的行为又是促使学生自杀的一个诱因,所以会有民事责任,责任的大小就要看起辱骂的程度,要有证据的,证据的话,法院只能靠公平原则来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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