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很火的两大妈吵架,围观的人很多没人制止,人都因为两大妈的动作被逗笑,真是不像打架,像斗舞一样。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好了,就想出去旅游看看外边的世界。特别是年龄大了退休的人。没有什么事做就会去游山玩水。到旅游景区去走走看,感受大自然的魅力。景区内每天接待着成千上万的游客。有的时候人多了就什么事情都有。有时候难免因为一些小事情发生磕磕碰碰。
最近湖南张家界景区就因为两个大妈吵架而火了起来,本来吵架就是不好的事情,特别是在公共场合,那么为什么两个人吵架旁边的人没有劝架反而是被逗乐呢?还意外的成为了网红,也许这两个大妈也没有想到吵架会是这样的后果。
事情到底是怎么样的呢?其实当时景区里有很多的游客,最开始两个人吵架的时候也有人劝阻,而且景区的环卫工人还劝两个人”别吵了,再吵就成网红了”,没想到,她的这句话却成了事实。两个人到底因为什么吵起来的不知道,但是却吵的很激烈,穿黑色衣服的大妈胖些,气势上也比较有压倒性,用手指着对方还很有节奏感,一直向前去蹦跳着。穿**衣服的大妈也不服输也很有节奏的用手指点回去。这样你来我往的不像是吵架,更像是斗舞很有魔性。
两个大妈的姿势都很有趣,跟平时看到的吵架场面完全是两种状态,看起来更搞笑,所以两个人吵架的时候旁边的人都在围观。却忘了事情的本质,还有许多人拿出来手机拍下了这个场面传到网上,因此两个大妈成了网红。也是一场比较有个性的吵架,被网友疯传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乐趣话题。
该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非常简单,这位舞蹈老师因为穿着过于时尚,遭到大妈长时间的训斥和摸打,不过这名舞蹈老师并没有过多的理会,认为这是自己的穿衣自由,并没有影响到他周围他人的正常生活。这里也挺支持这位舞蹈老师,大妈的思想比较陈旧,无法领略到艺术的魅力,如果要让大妈在短时间内接受这种风格确实非常的困难,个人建议只要从以下三点着手应该还是可以破解大妈们陈旧的思想。
一、 要给大妈接受新事物的时间。
社会的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妈的思想并不陈旧,只是她们对社会上的新鲜事物的理解能力相对迟缓,她们当下认为无法接受的新鲜事物,也许在几年后,也会幸然接受。这就是社会生活水平的进步和人们思维方式的提高。比如广场舞曾经也不被大妈接受,后来还是成为了她们的代名词。曾经的大妈对短视频还是存在抵触心理,后来也逐渐成为了短视频的不可或缺的群体。
二、 年轻人需要引导她们接受新事物。
社会的快速发展,年轻人的创新的思维方式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大妈们的需要从陈旧的思想中走出来,需要年轻人引导她们。国外在这方面的经验还是可以借鉴的,城市地铁,公交车和部分的公共场所,都会有年轻人设计的美丽图案,用于装扮城市。这样大妈才可以更快的适应新鲜事物。
三、 年轻人需要对陈旧思想进行区分。
陈旧这个词还是存在一定的相对性的,中国文化中优良的传统还是需要继续保留和发扬的,比如艰苦朴素,尊老爱幼,自强不息等等。这些优良传统,年轻人还是要想大妈们好好的学习。只有这样年轻人和大妈们之间的关系才会更加融洽,更加和谐。
你们要多沟通、多交流,彼此把对方的想法都说出来,他装修房子也很辛苦,而且也征求了你的意见,我觉得他还是爱你的,至于他关注抖音里大妈的相亲节目,也许是出于好奇、也许还有其他想法,你可以多和他去沟通,多关心他,用实际行动证明你是爱他的,证明你在他心中是最重要的那个女人,证明你比其他女人更优秀,他就不会吃着碗里的还看着锅里的,你不要和他吵,用你的智慧去俘虏他的心,这样你们以后就会幸福的在一起的。
双方吵架骂人属于侮辱他人,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公然侮辱他人的视频,且情节较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没有违法。
“退,退,退”的梗源于一则吵架视频,视频中男子要求摆摊大妈让出占用的停车位并质问大妈有没有营业执照,是不是属于非法经营。但是大妈不予理会并说出退退退,其中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或者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大妈没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不构成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是1999年刑法修正案增加的内容,而第(四)项则是一个具有兜底性质的规定。有了这一规定,就意味着对于那些未触犯其他罪名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可以用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例如,传销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且有可能诱发其他犯罪,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直接规定诸如“传销罪”或“非法传销罪”之类的罪名,故司法机关在实践中以非法经营罪打击情节严重的传销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量刑标准:违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这个梗来自于最近的一个抖音短视频,视频中,两位奶奶聊着聊着别人的私事,窃窃私语的有点搞笑。
2、后来,这一个视频被网友添油加醋了一顿,在视频中添加了一些文字。添上字的视频和看上去更加的生动有趣,让人觉得这两位老奶奶还真是可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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