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这样的小故事

找这样的小故事,第1张

第一题:迷路的男孩

有个男人开车去机场赶班机,在到了一个三岔口时,看见一个男孩蹲在地上哭泣男人下车询问男孩为什么哭,男孩说他迷路了于是男人带着小男孩朝他描述的大致方向找去,在开了很久的车之后,男孩说看见了自己的家,便跳下车这时,男人发现自己已经误了班机的起飞时间男人在车里沮丧起来,突然又吓的直冒汗,然后又欣慰的笑了是什么事造成男人这样的情感变化

第二题:懦弱的男人

男人和女人坐皮艇在海上时,遭遇了鲨鱼,在鲨鱼离他们只有10米远的时候,男人着急的将女人推进了海里,并抽出匕首指着女人,说道,我们只能活一个!随即男人迅速划船逃离女人很失望,对于这个懦弱自私的男人,她没有责怪他什么,只怪自己瞎了眼看上他 女人在默默的等待死亡, 五米,四米鲨鱼速度很快,女人闭上了眼睛,忽然鲨鱼绕过了她,冲向皮艇,将男人拖下水,疯狂的撕咬男人,很快男人便尸骨无存

后来女人被路过的商船救了下来,女人发现船长望着海水在哭泣女人问他哭什么船长说出了原因,女人听后伤心欲绝,跳进海里自杀了船长说了什么

第三题:地下酒吧的秘密

在地下五层的酒吧中,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坐在吧台边的椅子上焦急的等待他的眼睛一动不动的注视着天花板上钟表上的时间突然他像发了狂一样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接着将手机狠狠的扔在地上,然后哭着大喊:救命!他一系列行为的原因是什么

第四题:只有公主逃走了!

王子带着公主逃出了鬼堡,到出口处时,魔鬼出现了,魔鬼说:“白色代表天使,与恶魔对立,所以穿白色连衣裙的公主不能通过,必须死在这里!”说着魔鬼掏出了匕首结果王子却死了,公主逃出了鬼堡,为什么

第五题:死于心脏病

花匠和他的女朋友在谈论最近发生的一件变态的碎尸案件,谈着谈着,花匠的女朋友说:“还是谈点别的吧,比如你养的花!对了,你的后园里的花我可以参观一下吗”花匠表示花还没有开好,等花开的时候再参观吧女朋友点头同意了

傍晚的时候,花匠的女朋友偷偷进入的花匠的花园,在参观一周后,她突发心脏病死了她到底受到了什么惊吓才导致心脏病的

第六题:妈妈的手

小明睡在妈妈睡的大床旁边的小床上,每天夜里小明的妈妈都会从被窝里伸出手拉住小明的手,小明才能睡着

有一天,有人发现小明全家都死了小明的爸爸被砍成了肉泥,小明的妈妈也死了,小明也死了。小明手里抱着一个血淋淋的胳膊。

你知道小明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第七题:绿衣服

一个刚退伍的老兵,一天夜里起床上厕所时,发现老伴没有睡在身边,枕头掉在木头地板上,然后很疑惑的他走进厕所发现了马桶上有一件很小的绿色衣服,当场就被吓死了,请问为什麽

第八题:七点十二分

一名男子很惧怕坐飞机,但是由于工作的关系不得不乘坐飞机在各国间出差往来。他每次都对于时差现象特别不适应,有一次他来到了一个跨洲的国家后,下飞机后看了一下手表,显示的是早上七点十二分,他随后就哭著自杀了,请问为什麽

第九题:钥匙

一名保险推销员下班后去超市买过圣诞节送给女友的礼品,他最终买的是一个刻有月亮图案的纯银挂件。出超市后,他看见一个小姑娘在路边哭泣,就过去看怎麽回事,突然发现那个小姑娘胸前有一串钥匙。第二天,警方发现小姑娘全身赤裸地死在街边,试分析原因。

第十题:半张相片

女孩和男孩恋爱很久,当初是男孩先追求的女孩。女孩过生日了,男孩送给她一个八音盒,虽然是旧的,但女孩十分高兴。不久后有一天,女孩不小心把八音盒摔坏了,发现里面夹这一张只剩半截的旧相片,上面很模糊地象是一条狗的影像,女孩马上吓死了,请问为什麽

第十一题:混血儿

有一个孩子,他的父亲是名英国医生,他的母亲是一名日本的英语教师,他从小就因为自己是混血儿而倍感自豪。有一天他翻开母亲上课准备的讲义,发现里面有一张很久前的便条纸,上面画了一面英国,他立刻回家刺杀了父亲,请问为什麽

第十二题:MSN头象

一名有前科的男子刚从警局回家,他由于某件杀人事件而三不五时地被召唤去警局盘问,但由于证据不足被释放了。回家后他和往常一样打开了MSN聊天,忽然发现一名网友的头象是一件肮脏的黑色西装,他马上冲出去,到街上买了一件相同规格,但是颜色为白色的西装试分析原因。

第十三题: 可乐的味道

一个在运动中骨折的患者(女性)康复出院了,家里庆祝并大摆宴席。喝饮料的时候,患者的哥哥说今天的可乐怎麽味道有点怪,然后患者的父亲和母亲也喝了纷纷表示可乐味道的确不对。但患者喝后坚称味道正常。患者死于当天晚上洗澡的澡盆里。为什麽?

第十四题:瞎子和狗

从前有一个瞎子,一个人住非常寂寞,所以就养了条狗。狗狗非常喜欢黏他。有一天早上,有人敲门来找,是瞎子的邻居,邻居对瞎子说:“你怎么让你家的小狗在楼梯间呆了昨天一晚上呀?”瞎子听到后,想了想就呕吐不止为什么?

第十五题:胖子

从前有一个胖子,去一个新朋友家参加多人聚会。胖子不爱理人,就一个劲地吃零食。上正餐的时候,胖子也就光顾着一个劲地吃。等到上冬瓜炒肉的时候,胖子实在胀得不行就去了卫生间。这天晚上,聚会众人中有一个人被人谋杀了。这是怎么回事?

第十六题:海员和医生

从前有一个海员和一个医学实验室的女实验员结了婚。结婚没多久,女实验员精神就失常了,为什么?

第十七题:幽会

从前有一个女人,他的老公非常喜欢搞外遇,这个女人实在忍受不了这种状况,就决定吃药自杀,自杀前他留了一封遗书给她的初恋情人。初恋情人看到遗书后,十万火急地赶到女人家里,还好女人没有死,女人看到初恋情人来了表现得很激动,二人缠绵不已。初恋情人对女人说他一定帮忙教训她的老公。第二天,police登门,告诉女人说她老公已经死了,在和情妇幽会的时候死了。请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第十八题:4月6日

从前有一个赌鬼的遗孀,有一天她看她小儿子以前写的日记。“4月6日 爸爸不爱洗澡,身上长了很多虱子,我趁他睡觉时抓了几个,真好玩。”女人看了以后,就精神失常。为什么?

第十九题:眼睛男

从前police在野外发现一个昏迷的人。昏迷者是一个神情抑郁的眼镜男,他躺在一个倒在地上的爬梯上,口袋里有一瓶安眠药。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第二十题:床上的孔

从前有一个双腿瘫痪的人去医院治疗,出院的前一天晚上他自杀了。事后,护士在收拾他的病房时发现他的床单上有很多孔,为什么?

第二十一题:满地木屑

马戏团里有两个侏儒,瞎子侏儒比另一个侏儒矮。马戏团只需要一个侏儒,马戏团的侏儒当然是越矮越好了。两个侏儒决定比谁的个子矮,个子高的就去自杀。可是,在约定比个子的前一天,瞎子侏儒,也就是那个矮的侏儒已经在家里自杀死了,地上残留着许多碎木屑。他为什么自杀?

第二十二题:夜半敲门

一个人住在山顶的小屋里,半夜听见有敲门的,他打开门却没有人,于是去睡了。等了一会又有敲门声,去开门,还是没人,如是者几次。第二天,有人在山脚下发现死尸一具,police来把山顶的那人带走了。为什么?

第二十三题:牛吃草

有一个年轻的男人,他的房子和邻居夫妇的房子中间隔着一片草坪。有一天深夜,男人被隔壁的吵架声吵醒,之后他又听到了摔东西声、砍刀子声和牛吃草的声音,过了一会,他又听到了有人撞他家门的声音,但他都没有理会,又睡了过去。第二天,他发现隔壁的女主人惨死在他家门口。推理其过程。

第二十四题:过山车

有一对恋人去乐园玩,女孩想玩过山车,可男孩有点怕没敢玩,女孩玩了一次后,还想玩,这次她强拉着男孩和她一起玩,结果只有她一个人下来了,为什么?

第二十五题:报纸

晴天一个男人在一个很高的建筑物下面看报纸,他看到一条消息后突然跑到建筑物顶层,打开灯,然后跳下去自杀了。为什么?

第二十六题:雨夜广播

雨夜,一个男人在车里面听广播。然后,突然一个闪电,随后打雷。由于闪电的干扰广播停了几秒种,然后那个男子自杀了。为什么?

第二十七题:睡美人

从前,有一个被巫师施了魔咒的美丽公主,被关在城堡里长眠不醒。据说只有王子的深情一吻能吻醒公主。后来,一位很帅的王子攻占了城堡救出了公主。可是,他吻醒了公主后就被公主给杀了,为什么?

第二十八题:绝望的两个人

某次战争中杀人无数的两个军官,被困在了荒野里。他们孤苦无住,被恐惧和绝望快逼疯了,偏偏其中一位没熬的过去,先死了。另一位更加陷入绝望中,他将自己的战友埋了后,精神已经接近崩溃。更可怕的是:第二天的早上,当他醒来时,发现,死去的战友竟然正坐在他的身旁,用同样绝望的眼睛盯着他,请问怎么回事?

第二十九题:滴水声

有个女孩的父母都出差了,她晚上一个人睡觉,陪伴她的只有一只爱犬。半夜,她突然听到天花板传来滴水声。为了不害怕,她把手伸到床边,让爱犬舔了舔自己的手,这才又安心的睡了。第二天清晨,女孩看到了爱犬的尸体吊在天花板上,据分析是在半夜被杀的,可那时爱犬不是还在吗?请问怎么回事?

第三十题:买足球

一个男孩酷爱足球。有一天,他决定去商店买个新的。商店的老板娘把店里最后一个足球卖给了他。他高兴的晚玩了一个下午。到了晚上,这个男孩回到家打开电视,当他看到一则新闻后立刻吓得一身冷汗。为什么?

第三十一题:喝果汁

一个女人独居了很长时间。一天,她的一位朋友来她家玩,两人一直聊天聊到很晚。到了晚上11点,那位朋友在床底下拿东西时,突然说要女主人陪她去外面买果汁,那时候商店已经关门,可是客人仍然坚持要去,说有一种果汁她必须喝到。为什么?

第三十二题:海鸥肉

有一个男人,天来就是盲人,他年轻时发生过海难,多年之后故地重游,他在海边1家餐厅点了1份海鸥肉他吃了之后叫来侍者,问这是不是海鸥肉侍者回答说是,然后这个人就自杀了。为什么?

第三十三题:跳火车

一个人坐火车去邻镇看病,看完之后病全好了。回来的路上火车经过一个隧道,这个人就跳车自杀了。为什么?

第三十四题:水草

有个男人跟他女友去河边散步,突然他的女友掉进河里了,那个二子就急忙跳到水里去找,可没找到他的女友,他伤心的离开了这里,过了几年后,他故地重游,这时看到有个老人在钓鱼,可那老人钓上来的鱼身上没有水草,他就问那老秃驴为什么鱼身上没有沾到一点水草,那老人说:这河从没有长过水草。说到这时那男人突然跳到水里,自杀了。

第三十五题:葬礼的故事

有母女三人,母亲死了,姐妹俩去参加葬礼,妹妹在葬礼上遇见了一个很帅的远房亲戚,并对他一见倾心。但是葬礼后那个男子就不见了,妹妹怎么找也找不到他。过了一个月,妹妹把姐姐杀了,为什么?

第三十六题:半根火柴

有一个人在沙漠中,头朝下死了,身边散落着几个行李箱子,而这个人手里紧紧地抓着半个火柴,推理这个人是怎么死的?

1刑事责任

超市相关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行为 但是2个小时还不嫩构成非法拘禁 但是你可以报案 让他紧张下

2民事责任

超市对你以下权利构成损害

a人身自由

b健康权(心脏病)

c可能对名誉的损害

3建议 诉讼解决

a对于心脏病 要甄别是否有因果关系 这种情况至少是诱因 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医药费 误工费 营养费==)

b对于名誉的损害 可要求对方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c人生自由 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补充 如果愿意协商最好 省掉你诉讼成本 就按照我说的可以适当降低

超市不会愿意这种事情闹大 这对你来说是比较有利的

为让患者真正拥有对自己病情和用药的知情权,江西1日起实施《江西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这本长达180页的实施规范,是由江西省卫生厅制订并颁布实施的。该试行条例不仅详细规范了病历书写的体例,还对以往病历中存在模糊不清的一些问题作了明确界定。除病历外,还首次对39种医疗告知文书内容和格式作了详细规定。如医生在病历书写中疾病名称将不能中外文混用;简化字、外文缩写字母要一律按国家规定和国际惯例书写,不得自行滥造;对各种有偿性或费用较高的检查、治疗、手术、输血或自费药品等,都要征得患者或亲属同意后方能施行;医生签名应书写在病历右下方,并且应签正楷全名,字迹要清晰易辨。

《规范》中还特别加入了“处方书写要求”,其中规定麻醉药品处方应由主治医师以上的技术职称医师或麻醉医师方能使用,有麻醉品处方权的医师签名字样,除送药剂科、医务科外,还要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药品名称应书写化学名称,一种药不能同时使用两种文字书写;处方上药品用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药品用量单位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毒、麻药品按规定须开专用处方,并要记录患者的单位或住址;精神药品使用规定处方,不得和普通药品开在同一张处方上。

江西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姜国平说,规范病历的书写不仅是为了让患者能了解自己的病情和用药,也能更好地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将对处理医疗纠纷和医学科学研究都有较为重要的影响。

核心提示

医生如实告知病情,老太太被“吓死”。

保护患者的知情权,怎样做才恰当,如何做才合法?

典型案例

医生说病情,老太被“吓死”

江苏某市的王老太因身体不适被子女送往医院检查,却不想老太太获知病情后竟被“吓死”,除了留给子女众多的伤痛以外,还由此引发了一场医疗纠纷。

2004年8月,王老太发现自己的胸前长了一个包块,在子女的安排下前往该市的某医院检查。经过医院诊断确诊为恶性肿瘤,医生建议王老太的家属立即进行手术,但并未将病情告诉王老太。王老太随后住进了该医院的胸心外科,准备择期手术。

不久,医院准备给王老太进行手术,一位女麻醉师在手术前检查时对王老太说:“你的病情很重,需要马上做开胸手术,你要做好思想准备。”孰料,从不知道自身病情的王老太听医生这么一说,吓得面如土色,突然“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不省人事。急救人员迅速赶到,并立即将王老太送往急救室抢救,经过约90分钟的抢救后,王老太还是因心源性心脏病突发猝死而抢救无效。

王老太的突然死亡让其子女不知所措,他们一致认为,“医生不该将病情像这样毫无遮掩地告诉她,老太太的心脏本来就不好,医生哪有不考虑患者的身体状况就将病情告诉患者的?”因此断定老太太是让医生透露病情后“吓死”的,并以此上诉法院要求医院承担法律责任。

王老太的家属说,“病人的病情确实很重,但通过手术完全有可能康复。医院不能借口不侵犯病人的知情权,而不考虑病人的接受能力就将病情如实告之病人,导致悲剧发生,医院对此负有告知不当的责任。医院为了避免‘不告知’带来的麻烦,而导致病人出现意外,这也与医院救死扶伤的目的相背离。”

医院则认为,“王老太身患恶性肿瘤,身体状况不佳,得知病情后,诱发了心源性心脏病而猝死,并非受到‘恐吓’而死。麻醉医师将病情告知患者,是为了让患者手术时能够有心理准备,也是在保障患者的知情权。而医院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在给患者即将进行大手术前将病情及手术内容告诉患者,是合理合法的。因此,医院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患者说法

重症病人的病情,岂能随意告知

针对上述的医患纠纷案例,有关患者知情权的话题再次引人关注。

记者为此做了一次调查。在广州市中山一院、广州市十二医院、广州市空军医院等几家综合性医院的门诊大厅,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前来就诊的患者。对于上述案例中的情况,绝大多数的被访者表示,不管医院有没有什么硬性规定,对于像王老太这样同时患有心脏病的重症病人,当然不能随意将病情告知其本人。

在中山一院的门诊大厅,前来就诊的市民宋先生说:“我认为老太太肯定是被吓死的,就算是死于心脏病,那也是因为麻醉师那句话诱发了老太太心脏病发作。如果我是老太太的子女也不会接受这样的事情,你医生把病情告诉子女不就行了吗?我们年轻人有时候都难以承受这样的事情,何况一个老人。”

在空军医院就诊的陈秉则有些激动,“这样的事情比医疗事故更让人难以接受。说实在的,医生是应该保障患者的知情权,但也得看对什么样的人,可以告诉其子女家人,让他们来选择要不要告知病人。谁听到自己得了重病心里不会跳一跳的?”

陈秉向记者说起了他朋友的一件事情,“我的一个已经去世了的朋友,生前在一次检查中被查出身体内有一个良性肿瘤,当时医生并没有告知其本人,而是告诉了她的妻子。在医生的治疗下,他的病情回复得很快,出院回家一段时间后,他决定再去医院复查一下,只是他去了另一家医院。这家医院的医生在复查后告诉他说‘你这个肿瘤恢复得很快,看来治疗效果不错’。朋友一听说自己患的竟然是肿瘤,一下子不能接受,再也无法听进去医生的解释,从此以后心灰意冷、郁郁寡欢,也不愿再去接受治疗。最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良性肿瘤终于转化为恶性肿瘤,他郁闷之极地离开了人世。”

陈秉最后说:“如果第二家医院的医生不那样说,也许我的朋友就没有事。”34106ed194a71f0e医药经济报

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只有极少部分人认为医生应该适时告诉患者病情。患者常**认为,每个人的性格和心理承受度是不一样的,隐瞒真实病情这个方法并非对所有的癌症病人都适用,所谓的善意的谎言有时候带来的可能是无尽的遗憾。

医院做法

谨慎告知是人性化服务的体现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从理论上说,告诉患者病情确实是为了保障其知情权。一些医院的管理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医院对此有成文规定,医生要按照规定去做。”

江西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的曹先生告诉记者,“一般的病情,不需医院特别说明,医生肯定会选择及时告知病人,因为这有利于患者配合治疗。而且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执业医师法》第26条也明确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

不过曹先生也表示,“考虑到一些重大疾病或者已经有生命危险的重症,我们也会按照医院‘保护性医疗’措施,以‘特殊情况告知书’的形式告知患者家属,并在采取保护性医疗诊治时告知病人以实情,在得到病人家属明确答复并签字之后才开始实施治疗。”

曹先生还告诉记者,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这种病情告知形式的一些要求比较含糊,没有一个固定的做法模式,医院只好从保护自己、避免患者误会的角度来制定医院规定,尽可能避免由此出现的医疗纠纷。

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教科的一位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医院对一些重症病人的病情告知是很谨慎的。我们曾经目睹过不少此类的医患纠纷,有时候感觉比处理医疗事故还头痛。我们医院一直强调对病人的心理干预,实际上这对患者病情的恢复效果影响较大。遇到重症病人时,我们尽可能准确地向患者家属表述患者病情,并与他们一起商量如何告知患者本人病情。其实,这也是医院人性化服务的一种体现。”

律师说法

适当告知是知情权保护的延伸

在上述案例中,医院到底应不应该承担责任?记者专门咨询了处理医疗事故方面的法律专家。

北京律师协会医疗事故委员会主任陈志华律师认为,这是一个难以定论的医患纠纷,按照现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医生确实有责任将患者病情告知患者本人,即保障患者的知情权,但也应当避免对患者造成影响。

陈志华说:“因告知患者本人而导致其病情加重甚至死亡,这样的医疗风险应该如何处理,现有法律法规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处理要求,所以我认为,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此类案件处理的指导性法规的操作性应该重新予以审视和重视,否则这样的争论将永远没有结果,对医患双方而言,可能都有失公允。”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医疗纠纷案件研究的资深律师宋中清表示:“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应该看这个老太太的死亡是否与医生告知病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有,那么医院当然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如果没有,医院无需承担责任。”

宋中清说:“因为病人住院期间完全可能会因为其他正常原因导致死亡,并不是所有的病人死亡医院都有过错。这不是由哪一个人说了算的,得以相关司法鉴定为准。对于老太太‘经过约90分钟的抢救后’死亡,也要看其中是否有医疗事故因素。因此,医患双方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通过鉴定结果才能认定责任承担者。”

宋中清还认为,患者知情权不仅仅是要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有关患者的病情,《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针对患者治疗方案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风险需要患者及其家属签字时,医院应该明确向其解释清楚,否则对于造成的伤害,医院是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的一位法律人士认为,患者有权了解治疗的相关真实信息,这也是医生应尽的义务。无论是治疗行为的优点还是缺点,医生均应毫无掩饰地向患者进行真实客观的介绍。他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在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执业医师法》对此也有规定。

这包含两层含义:首先,医院必须确保患者的知情权;其次,医院在确保患者知情权时应当注意方式,避免不利后果发生。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医护人员可选择适当的时机或方式,以避免对患者的疾病治疗和康复产生不良影响,或向其近亲属介绍病情,视为对患者知情权保护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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