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和主管吵架不上班,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而不是与主管签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看来你不会当主管了?呵呵,单位里面斗争,那有拉开了架势两派相争的?一个新来的领导想要立威信,自然要找个小东西来杀一下的。
只能怪你自己不好,当了他的牺牲品。
办法有两个:第一主动承认错误,摇尾乞怜。帮着那个领导把威信立起来。当然,一切都是表面的,只是这个平静期是你的机会。抓住机会,弄他一把。当然,这就看你自己的本事和经理对你的信任了。
第二,就是主动和他走明棋。那就要看你平时的人脉了。我估计那个领导那么会做人的话,你的同事应该不会有想帮你出头的了。
哎,只能怪你自己了。
不过从你的情况来看,你的那个经理恐怕也不是什么好鸟。他说他为你去辞了两个老员工?那是很明显的试探么,看看你对他的反应。你当时怎么说的来着?
不过,对于这个有一点你是可以利用的。叫做利用矛盾化解矛盾。你知道你的经理最怕什么不?他最怕你的那个领导去抢他的位置。所以,嘿嘿。
如果是我,现在最好的一招就是跑去投靠经理。。。虽然那个人看来也不怎么滴。
恩,这种斗争的事情我见得多了。你那个事情,小菜一碟。
其实在一个单位做了七年,妥妥的一个老员工了,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情,即使工作方式或者其他,都不应该和自己的上级主管发生吵架现象。都是工作的忌讳,哪怕你说的是对的,可以把意见提出来,看看是否被采纳。但是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要看你的主管是一个什么性格的人了。你工作这么长时间,应该知道对方的为人处世,是宽容大度的还是睚眦必报那种,另外这份工作对你的意义怎么样,如果离职是否容易找到其他的工作,都要考虑好,如果很重要,那就道个歉,看看对方什么态度,一定要张教训。
先让员工和主管冷静,之后再一个个去谈。如果2个人都是真心想走,同意辞职,想留也留不住的人,留他何用?
如果2个人都是意气用事,气头上的话,等冷静下来再跟他们分析,不想走的,很好劝,给个台阶就下来了。
呵呵,一个公司,能跟主管吵架的员工,我个人觉得,这个人的职业素养不会很高。另外,主管对于自己员工的处理,也不到位。
辞职是能解决得了问题吗 这种事情,发生一次不处理好,那让底下其他的员工有样儿学样儿,这公司也离趴铺儿不远了。
人与人相处,因为性格,文化,思想的差异,对于同样一件事,也会有不同的理解,因此也会产生分歧,甚至争吵。那么当我们跟主管吵架之后,应不应该先去低头认错呢?
之所以会吵架,都是在情绪比较激动的时候发生的,不见得谁对谁错,那么什么时候会跟主管吵架呢,该不该先道歉,个人认为大概以下几种情况:
因为工作,与主管意见不统一,希望自己被认可。这种情况 比较简单,无私心,无杂念,单纯的就事论事,争执不下,各不退让。我觉得完全有必要先给主管道歉,两个人坦诚相见,开诚布公的沟通一下,心平气和地探讨一下,加深彼此的了解,权衡利弊,做出合理的选择,日后也能更好地配合工作,更加团结。而且主动道歉,并不丢面子,也不是尊严,反而更加证明自己的坦荡。
2觉得个人利益分配不公,向领导讨个说法。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工作是为了创造价值,所以在平等的条件下,为自己争取利益,无可厚非。但是因为这个跟领导吵架,确实有点不理智,毕竟凡事都不能以个人利益为转移,事后也应该主动去解释一下,争取到更好,争取不到也可以减少芥蒂,也让领导对你的能力,诉求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或许下次会考虑你,也不是坏事。
3觉得领导无能,故意刁难。
有的人觉得自己一身本事,因而觉得领导是处,处处刁难,唯我独尊。这个最应该先去道歉,要学会尊重人,任何一个领导,能做到那个位置,不是偶然,有的保守,有的激进,有问题可以提,但不能目中无人。
4领导无德,忍无可忍。
一个人处处被领导刁难,是很痛苦的事情,与其绞尽脑汁内斗,不如绝地反击,做一回自己,人不能窝囊一辈子,做好准备,找好退路,出一口恶气,轻松离开,道歉,绝对不能,没有理由。
最后,人要学会控制情绪,无论何时,何事 ,吵架都不是最理想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有时可能适得其反,所以,需要主动道歉的时候,就要勇敢地站出来,无关对错,这是对待问题的一种态度,也是对人的一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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