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作文700字

他们作文700字,第1张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他们作文700字,欢迎大家分享。

 他们,这小小的两个字会引发我们无限的思考,有人会想到存在于历史的英雄人物,有的人会想到身边的老师、同学。而我想到的却是那学校门口的保安大叔

 在六年级时,我在海职学校里上学,在开学第一天,一进校门,看到的就是两位保安大叔笔直地站在学校门口迎接着我们这些小六新生。

 我被他们震撼了,在那大太阳晒着的地方一动不动地站几个小时,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做到的。再往里走,看到了一间小屋子,那里面摆着几张上下铺床,那是那么得简陋!我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家,那虽然不是华丽的,但也比这个好多了。而保安大叔的家却是那么简陋的一个家。

 之后,不论刮风下雨或是下雪,不论周末还是工作日,他们一直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不离开。我知道当周末我们各回各家的时候,保安大叔却只有他们那一个不是家的家。他们没有选择,他们只有孤独的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只能独自守卫这个小院,他们是孤独的,他们可能最盼望星期一到星期五的这些工作日,因为那时候我们会来上学,他们不再孤独。

 有时,我会看到保安大叔在阻止一个人进小院,而那个人却已经非常愤怒,甚至有的已经开始辱骂保安大叔。我当时心中真为保安大叔担心。就是这样,保安大叔会被人瞧不起,但是,那些人不知道这些保安大叔背后的负责任的那一面,那些人是自私的`,他们可知道保安大叔背后的苦衷?

 不过大部分时候见到他们,他们都是微笑,而在他们心里,是会有说不出的愁苦,他们却不把愁苦形于色,只把快乐带给我们。

 这些保安大叔们到处都有,他们是普通的,就是因为他们的普通使人们不注意他们,觉得他们就应该这么做。其实不是的,他们能这么做只因为一点无私,他们也有家,他们却放弃了自己的家庭而去保卫我们,这种品质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仰吗?

 选择了什么,就要承担一切后果,而如果他们选择了并把那个选择的做好了,不逃避,这就是负责任。

这个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周王朝的某个较为繁华的城市的周围的一个小乡村里,在那个以等级绝对森严的分封制的统治下的时代,一切事物似乎都在按照制度所赋予的命运轨道上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一片安静、祥和景象,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甚至淡忘了自己是有区别于牲口的人类,过着像牲口一样的“本能”的生活。直到有个平淡无奇的下午,一位牵着白色骡子和一头骨瘦嶙峋的猪、衣衫褴褛、相貌极其丑陋的中年大叔踏足这块并不繁华的土地,从此打破了这个小乡村宁静的生活。

这个中年大叔是远在天涯的西方人,为了寻找真爱背井离乡,抛开祖国的怀抱来到传说中盛产美女的周王朝。他从青年时候就来到了周王朝,到过许多地方,结果都让他大失所望,不仅耗尽了金钱,还人到了中年。他来到这里是的全部家当就只是一匹骡子和一身破旧不堪的周朝服饰。他本以为再也找不到自己心目中的真爱了,于是满怀悲愤和无耐地拖着疲惫的身躯来到这个小乡村,毅然决然的准备过安稳的单身生活,高傲地做单身贵族。可万万没想到,他的到来让村民们感觉像是金正恩的到来一样,他们以前所未有的礼仪接待了他,以各种丰盛的食物款待他,连随从他的骡子和猪都得到了跟他相当的待遇。

就这样快活的过了好几天,这个中年大叔果真是找到真爱了,对方是比他年长11岁的女人。所以,中年大叔从此就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可是骡子和猪不干了,它们过够了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奢侈生活。骡子想起了当年驼主人翻山越岭的日子,猪想起了当年主人情愿饿死都不愿吃掉它、带着它走过万里河山的日子。虽然苦,但是主人有梦想,有梦想就是快乐的;但是现在虽然不愁吃穿,但是如同行尸走肉没有要追求的理想,这样的生活不是它们想要的,于是它们就商量离开主人自己去追求自己的梦想。最后终于决定离开,村民们都强烈请求它们留下,中年大叔也是想尽一切办法挽留,但是梦想的力量是强大的,无人能挡。它们还是离开了,主人和村民们都流泪相送,甚至哭晕在送别的路上,有的人烧香拜佛祈求它们平安,有的人为它们准备好了足够整个村子吃一年的干粮……

家乡的“名人”

我们村有一位“名人”,他就是我们村的“养猪大户”——李大叔。

李大叔养的猪个个肥头大耳,胖墩墩的,足有百十来斤重,活像一个个大肉球。

李大叔养猪十分有经验。每天一大早,李大叔便起来把猪圈打扫打扫,给猪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干完后,他便为猪做“早餐”了,“早餐”十分丰盛,不仅有上好的猪饲料,还有一些青菜萝卜呢!李大叔的猪也很乖,从不挑食,不管给他们什么食物,它们都会全部吃完,从不留下任何剩菜剩饭。每天中午,李大叔便会请来兽医,为他的猪检查身体,看看有没有病,如果有病,李大叔就让兽医为它们打针,直到好了为止。晚上,李大叔便会搬来一些稻草,为那些猪铺上,让那些猪睡得暖和些。难怪,李大叔家的猪会养得这么好。

每年年底,李大叔便把所有的大猪卖掉,留下小猪仔,让那些小猪仔长大后再卖。李大叔一年就因养猪就赚了七、八万元钱,没过几年,李大叔便发家致富了。

村里的人看到李大叔养猪能发家致富。便去请教李大叔,李大叔毫不犹豫地对大伙说:“只要对猪有无微不至的关照,那么猪也不会亏待我们的。”大伙听了,都知道了自己养猪不能发家致富的原因:没有给猪好吃的,没有为猪看病……现在,我们村里的人都改正了养猪的方法,全都发财了,现在,大家都感谢李大叔的提醒,让我们村的人都发家致富了,过上了小康生活。

我非常敬佩李大叔。

那是深秋。夜幕已经沉沉的压了下来,快12点了。

风很大,很冷,但并不算难以忍受,我,在街边的一个小食铺吃烧烤。街上很热闹,在广州这个妖娆的城市,这个时间并不到安静下来的时候。

小食铺的生意出奇的好,已经没有空位了。我一个人,点着两个,或着更多人的食物。也不管自己是否消受的了。小食铺不止卖烧烤,也卖别的,但烧烤最多人点。设在里间的炭炉上摆满了羊肉牛肉,不留空隙,老板一边烤一边将手放在炭炉上取暖,我进去看了下,很脏的一间小屋子,黑漆漆的,只见到老板的脸在火光和烟气的烘托下显得有些滑稽。

我咬了一口先烤好的羊肉,没什么感觉,仿佛我的味觉在一瞬间消失了一般。我有些失望。

在广州,喝惯了早茶吃惯了茶点,很少有机会出来吃烧烤,但,吃了,反而让我更加失望。

不是这个味道,也不是这个感觉!

我望向外面,外面有很多烧烤档,设在路边的,但我嫌冷,所以找了这间有屋子的。我放下吃了一半的食物,出去了。

外面的烧烤档生意并不好,因为冷,也因为看起来脏。有个屋子总会好点,在屋子里缩着烤,是脏是干净没人知道,也没人在意。

我转了一圈,钱就在口袋里却用不出去,不知道选哪一档好。

终于,我下决心了,走到一个小炭炉前。因为,卖烧烤的是个新疆人。我之所以如此确定,是因为他的长相实在很特别,高挺的鼻子,深凹的双眼,一看就知道,是个新疆人。以前在武汉,我最爱的就是街边那些戴着白帽子的新疆人卖的羊肉串,虽然别人一度对我说那是老鼠肉做的,但丝毫不能影响我这么多年来对羊肉串的渴望。

我站在他的档前还没开口,一个大叔拿着手机就过来了。他拍我的肩膀,问我:“你打我的电话?”我不理他。一个人半夜游荡在外面,不怎么想应一个陌生人,何况他的样子实在有些猥琐。他的眼睛在我身上上下扫,“不是你打我的手机么?”他把手机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我想开口说不是,卖羊肉串的新疆人叫我:“你要几串。”我干脆就不理那个猥琐的大叔,将钱拿出来给新疆人,“要这么多钱的。”我没问他多少钱一串,也不想问。

大叔伸头伸脑的四处张望了一下,就走开了。

新疆人一边翻动着羊肉,一边望着我。我也望着他。

很好看的一个男人,却不怎么整洁。穿的单薄,黑黑瘦瘦的。他很熟练的烤着羊肉,不一会,我已经闻到香味了,那么熟悉,和小时候在武汉闻到的一样。

一瞬间我有些恍惚,仿佛回到了小时候。他望着我,但没说什么,一直都没说什么。他的生意不好,所以他很专注的烤着羊肉,将各种调料一遍一遍刷在羊肉上。四周灯火通明的,但我却觉得很黑,没什么光亮,只有眼前的新疆人和金黄的羊肉串。

“加辣么?”很久,他突然开口。声音有些生涩。我突然很想问问,他来这多久了,为什么而来,但毕竟是个陌生人,我到嘴边的话还是压下了。“加!越辣越好。”在广州多少年了,都没怎么吃过真正的辣椒呢。

于是他继续他的工作,低着头不再望着我。

听他说话,我觉得他出来的时间并不长。年关将近了,从那么远的新疆,跑到这个妖精般的城市来,这里真的有那么大的吸引力。

我想知道他的故事。但什么也没问,别人的故事永远属于别人,纵使问出来了,我也永远插不进去。

他把羊肉串递给我的时候,我迫不及待的就咬了一口,全然没了什么狗屁淑女的风范。羊肉似乎不太新鲜,但,又有什么所谓呢。那种感觉对了,一切就都没有所谓了。

一步一步走回小食铺时我仍止不住的回望,他的生意依然冷清,他的表情渐渐模糊在我的视线里,直到什么都看不到了。

一个卖羊肉串的新疆人,和我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他有他的故事,我有我的生活,但不知怎么的,却突然有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多可笑

我很久不曾看见那位在校园里捡垃圾的大叔了,但他那高大的背影却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一年前的一个冬晨,天还没亮,我就起床跑步了。玻璃窗被抹上一层白霜,芭蕉叶上挂着一片银粉,苦楝树枝杈间也结满了霜。我跑了一会儿步,浑身都发热了。漫步走的时候,我发现在昏暗的路灯下,有一个人的背影在晃动。走近一看,原来是那位我常见的、愈来愈苍老的大叔忙碌在雾中。他穿了一条新裤子和洗得发白的松紧布鞋,没戴口罩。他身旁不远处停着一辆加层板车,垃圾装成了圆锥形,车的把手上挂着一件深青棉袄。大叔工双手提起装满垃圾的畚箕,朝车子蹒跚走去。到车旁时,他把畚箕放下,高瘦的身子微微弯下去,双手又是一提,用右膝向上一顶,定住了,顿了顿,用手顶着畚箕吃力地往上托,咬着牙,脖子上的青筋暴了出来……

  “伯伯,让我来。“

这时我不由自主地喊了一声,赶紧跑过去想帮他一把。我和他一起把畚箕托到车沿上,再慢慢倒进去。他用一双深陷进去的眼睛感激地望着我这个“不速之客”,笑了笑,马上又去打扫了。我望着车上满满的垃圾,不解地问他:“伯伯,您今天扫的地方怎么比先前扫的都阔呢?”

  “今天我把这条街道的打扫任务包了。”大叔放慢了速度说。

  “为什么?”

  “我要走了。”他尽力压低声音。

  “哦,退休吗?”

  “唔。”

  他说完,紧紧握住了扫帚,把余下的垃圾慢慢扫进畚箕。最后,他把扫帚飞快地一拨,碎拉圾进了畚箕。

  地,打扫完了。大叔工背剪着双手,在街道上“巡视”。突然,他停下脚步,蹲下身子,把一块被掀出地面的青砖用力按下去。手按不动,就用脚踩。然后,他站起来,出神地望着漫长的街道,仿佛在这条街道上工作了几十年还没有看够似的。

  我怕他待久了,会冻着,便抱起他的棉袄递上去,轻声说:“伯伯,别着凉。”

  “真舍不得……”他正在自语着。见我来了,接过棉袄披上,突然关切地问我:“你凉么?”

  “不,只是您,年纪大,容易……”

  “我挺好!不信你看。”他像孩子似的跳了起来,可是跳得很勉强。

  “……您起床很早吧?”

  “我想着借闹钟来催醒我,可是闹钟没响,我已经起床了。”他眨眨布满血丝的双眼。

  “退休了,您是回老家去吧?”

  “唔。”

  “什么时候?”

  “本想待几天,但买了上午的车票。”

  我无话了,沉默着。这个时候,在他面前,用什么语言表达自己的心情才合适呢?我从心底说:“感谢您,为大众服务了一辈子的人!再见!”

  天空发白了。大叔回到车前,深情地望了一眼背后的街道,拉起板车走了。街道像流水一般在他的背影下边缓缓穿过。他愈走愈远,身后是漫长的街道。

  我茫然若失地望着他的背影,呆呆地站在那里。冷风吹来,我不由打了个寒战。

  从他远去的背影里,我仿佛看到了无数的人快乐地在街道上来来往往,川流不息;又看到了许许多多热爱本职工作的人用平凡的劳动建设着四个现代化;还看到了祖国欣欣向荣的将来。

  从此,我再也没有和大叔见过一面,然而他的背影却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上,每当我前进在学习的道路上的时候,眼前总会出现他离别岗位远去的背影。

 3年前。我去门口的小店去买东西,张大叔热情的走过来问我要什么,我说要一跟冰棍,张大叔善良的眼睛里闪烁着慈爱的光芒,令我今生难忘。

  在一个大雪分飞的下午,张大叔因为平时经常胃痛而到医院检查。经过医生的诊断,张大叔得了胃癌,最多也只能活几个月了。为什么那么善良的人要那么早就离开了人世,再也看不到美好的景色,再也听不见动听的声音呢?这是为什么……知道了自己得了胃癌的张大叔并不害怕,只是微微一笑的说道:“有什么关系啊,人老病死,天经地义啊。”可是我还是知道,张大叔还是不员走的,但是……

  几个月过去了,我再次步入哪个小店,张大叔还是热情的接待我,然后递给我所需的东西。我的眼睛湿润了,但我强忍住泪水,赶忙结果东西边跑开了。

  这是最后的一天了,我并没有在去那个小店,因为我知道,张大叔已经不在了,去了只是会让我更伤心,他走了……

  也不知道是哪一天了。我缓缓做进店堂,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凄惨与悲伤。这时,从我的眼睛里滴下的一颗晶莹的泪珠,这泪珠里是张大叔和他那充满慈爱的眼睛……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们见到您特别亲切,因为您是上帝,只有您不断的访问我们,我们才会有动力做得更好!谢谢您的支持!

本作文是关于小学四年级400字的作文,题目为:《石人大叔》,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关键字:石人大叔作文 石人大叔

山东济宁乔羽小学五(8)刘明威

石人大叔不是真正的名字,而是别人赠送给他的绰号。

为什么叫“石人大叔”这个绰号呢?因为石人大叔平时很少说话,有人问他,他总是只有“嗯”的一声,就像榔头敲石头只听到“噔”的一声那样,没有其他声音。

石人大叔是个拖拉机手,每次装运石头、沙子出门时,衣服总是干净的,可回来时,衣服上总有很多沙子和灰尘。如果他一动不动地站在石塘的石堆旁边,别人会以为他真是一个石人呢!

石人大叔虽然像石头一样不多言多语,但却有像石头一样坚强的性格。一次,石人大叔去石塘运石头,有一块十多斤重的石头碰伤了石人大叔的脚,周围的人都围过来,把石头推开,要扶他去医生那里治疗,可是石人大叔却推开旁人,自己坚强地站起来说:“没关系,这点小伤算什么。”话音刚落,石人大叔跛着脚走到石堆旁又去搬石头。

石人大叔不但有石头一样坚强的性格,而且还有一副默默为大家做好事的热心肠。每当开拖拉机经过一些坑坑洼洼的路时,他随车总带着几筐碎石块,把高低不平的路面铺平,给过往的行人带来方便。

石人大叔就是这样一个人。

  谢谢你,大叔

  虽然我们不相识,但你仍然毫不犹豫地向我伸来援助之手。这件事,虽不惊天动地,却感动了我。

  那一天,放学晚了,我急匆匆地背上书包,就往教室外冲。刚冲出教室,就傻了眼了:下大雨了。黄豆大小的雨珠密密麻麻地落在学校操场上,溅起了水花。我摸了摸书包两侧:糟了,下雨天,我竟然没有带伞!爸爸妈妈今天又不会来接我,我该怎么办?无奈之下,我只好硬着头皮冲出教学楼。

  到了路口,我随手拦了一辆三轮车,向骑车人说了目的地,就什么也不管了。

  雨越下越大,天也渐渐暗了下来。骑车人双脚用力蹬着脚踏板,路上不时地溅起水花。我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他一番:黑黝黝的脸上布满了皱纹;身穿蓝色的T恤衫,说是蓝色,其实已经变黑;黑色的九分裤;脚上穿着旧布鞋;肩上搭着一条毛巾。怎么看,都像是一个饱经风霜的中年人。

  三轮车仍然冒着大雨匍匐前进着……

  到了家门口,我跳下车,准备付钱。可我搜遍了书包上所有的袋子,衣服上大大小小的口袋,也只找出五角钱。我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心想:老天,别再下雨了,快快掉四块钱下来吧!

  骑车人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操着浓重的方言说:“算了算了,不就是四块钱嘛,免了免了。”骑车人的这番话,如同让我抓住了救命草,但是,心里却想:下雨天,总不能让人家白跑一趟,空着手回去吧,人家赚些钱也不容易。

  等我回过神来,三轮车早骑远了,渐渐消失在雨帘中,手中的那枚五角钱硬币被我捏得紧紧的。此时此刻,我的心情如同这枚硬币,滚烫滚烫,上下翻腾,我在心底里默默得祝福: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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