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居吵架毁坏家中所有财物,
应该算不上犯法,
两个人可以协商解决,
或者报警,
让警察协助解决,
祝你一切顺利!
夫妻一方向另一方扔东西,发生这种事情,需要按情节不同进行分析:
1、如果一方只是偶尔出现一次向另一方扔东西的情况,而且并不是危险物品,也未对另一方遭成伤害,不应算是家庭暴力。
2、如果是一方用危险物品砸向另一方并让另一方受到伤害,视为家庭暴力。
3、如果是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持续性的,让另一方受到伤害就是家庭暴力了。受到家庭暴力的一方可以向双方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后,我国是提倡和谐社会为主旨,夫妻之间还是要以和睦相处为主,有事情发生时,大家要保持冷静,如果感觉要发火了,先深呼吸十次,让自己平静下来,就事论事,夫妻之间心平气和的互相讨论,会发现有时两个人之间是误会,或是发现双方之间的想法早已经达成一致,只是表达的不同,让两个人以为在各说各话,对方早已经同意了自己的观点。两个人从恋爱到共同组成家庭是很不容易的事情,要相互珍惜,当发矛盾时,想想你们之间美好的事情,也就过去了。
相关法条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违法。
夫妻闹情绪摔东西,这不算家暴,顶多算是夫妻关系不和睦,这个谁也没办法。因为夫妻之间本来性格就不一样,有人性格就比较暴躁,平常很好什么事情都能沟通,但是正在气头上就是有暴力倾向,疯狂砸东西,发泄自己心中的愤懑和不满。
如果只是单纯的摔东西,这个还真不能算是家庭暴力,因为他没有对你造成人身伤害,要说精神上的这个东西那都是双向的呀。
您好,如果砸的是你们自己家的东西,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使报警,一般也只会进行调解,如果砸的是男方家的东西,因为是别人家的财产,所以应当要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在这过程中,如果冲突升级,有人员受伤,情况比较严重的话,施暴方的行为还可能构成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等刑事犯罪。即使情况不严重,也可能构成家庭暴力,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有: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所作出的伤害鉴定结果;
3、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例记录或检查照片;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等。
5、邻居朋友的证人证言;
6、显示施暴方对受害方实施家庭暴力的照片、录像。
相关法条
《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反家庭暴力法》
第20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法律分析:夫妻之间吵架是很正常,但是在吵架时摔东西这一行为是极其不理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三款、第四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犯法,这属于家庭内部矛盾。但并不建议您这么做。如果双方实在没有办法共同生活了,可以选择离婚。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主要适用于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承担等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应该签订离婚协议,并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民法典生效以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还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期满之后的30日内,双方还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申请。民政局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给双方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承担等离婚事宜存在争议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到对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对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般是指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的不一致的,那么经常居住地就是被告住所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的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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