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串门时无意中敲错人家的门,却被那家男人用铁棍打打在头部昏迷,报警后他家打人的人不承认,该怎么办

老太太串门时无意中敲错人家的门,却被那家男人用铁棍打打在头部昏迷,报警后他家打人的人不承认,该怎么办,第1张

听楼主这样描述,说明楼主是目击者

如果是的话,事情是这样的:

人证、物证

楼主可以是个人证,老太也可以指认。楼主多留意点,现在技术很高,那个吵架的男人打老太用的是什么东西?如果是钝器的话,可以查出男人那钝器上的指纹,只要钝器上有老人的血就可以

楼主可以劝那个找老太亲属的人。你要苦口婆心的告诉他,没准他也会帮忙

物业是真的能耐!竟然对一名老太动手,事后直接断电断暖,窗户大开,要知道黑龙江的气温是真的低,卧病在床的老太怎么能受得了呢?物业的这一做法真的有违人性,着实不敢让人苟同!如果说老太被鉴定为轻伤,那么问题更是上升到了刑事处罚层面,物业该做的就是配合老太家属及时将其送医治疗,解决问题,而不是逃避问题!

1、睡门卫五天

11月29日,黑龙江富锦某小区一老太被物业人员打伤,随后老太在门卫室躺5天,但是物业直接将门卫室断电断暖处理,并且还将所有的窗户打开!周边目击者说:“这是要她的命啊!你看他们有没有点人性,窗户给开着,水、电、供热全部给断了,现在就想冻死这个老太太,老太太让他们打的都糊涂了,啥也不知道,现在就躺着一直痛苦地哼着……”

知情人士所说:当时是老太太将一袋土豆放在门卫室门口,被他们物业给拿去了,然后老太太就上物业去要土豆,哪知道保安直接拳脚相加,最后直接变成掐脖!居民报警之后,将老太送到医院,经过医生诊断老太是脑外损伤,头和颈软组织挫伤,什么都没有人管,在医院的费用都是大伙帮忙垫付的,后来实在是没有办法,只能将老太太又抬回原先挨打的地方,放在了门卫室。

2、物业出“奇招”

知道老太太在门卫室躺着,物业不仅将水电断了,并且还经常在半夜时分敲窗、敲门,其目的可想而知,就是想告诉老太,不要继续在门卫室里面住着!出此下三滥的招数,对于人性而言真的是极大的考验!听目击者说,老人的医疗费用是大伙共同出资垫付,那么老人家有可能是孤寡老人,因为在整件事情的过程当中都没有听闻,有子女出面解决问题,这对于老年人来说,真的是一种悲哀啊!

根据网友们所说,有网友认为不应该住在物业这是不合理的,变相说有点讹人嫌疑。老太太亲属或物业部门应该将老太太送医院,医疗终结后可以在申请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给予赔偿和追究打人者法律责任,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正当权益,这才是正确的做法,这样也就不用在门卫室遭罪了。

3、物业与业主关系

其实这个关系真的是“不言而喻”,充满着一系列调侃的话语。有人说物业与业主之间是“主仆关系”,也有人说,物业与业主之间是协同合作关系。但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有关于物业,其评价真的是褒贬不一,究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业主出资聘请物业对小区进行管理,然而,有的物业公司却不作为,给了业主日常生活严重的困扰,这自然评价就不高。

其次,也就是说购买房子的时候,对物业真的是需要做出考究,因为有一个好物业,你会发现你的生活会顺利很多,不会因为一些琐事而感到烦恼。遇到一个毫无职业素养可言的物业,只能是天天与物业斗智斗勇,生活变得一塌糊涂。再者就是说业主之间应当团结起来,面对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物业作出追责,这应当是肯定的!

去年11月的一天下午,杭州上城区一个老小区裁缝店里,3个女人吵架吵得蛮凶,后来还有男的赶过来帮架,一片混乱中,一个老太太摔倒了,120、110都“呼啦呼啦”赶过来。

街坊们还记得这起治安纠纷,闹得蛮大,但是连当时处理的民警也没想到,后面会牵出一个很棘手的民事官司。

很不幸,老太太住院20天后身亡。

今年3月,老太太的家属告了2个吵架的女人,"我妈妈原来身体蛮好的,住院的时候跟我说,是被她们骂到气死的。"因此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0万元。

  原告说,旁人吵架

  95岁的老太太上去规劝遭谩骂

根据原告起诉书上描述,老太太95岁,那天下午在休息闲聊。一对母女到裁缝店修剪裤脚缝边,因为觉得女老板修剪得不好,拒绝付钱,就破口大骂,语言粗鲁态度十分恶劣。老太太看不下去,好心去规劝。不料反而遭到母女的无理漫骂,骂老人是“多管闲事的老不死”,“早就好死了”,语言十分恶毒。因不堪辱骂,老太太气得当场摔倒在地,无法站立。后被120送到医院抢救,被诊断为股骨骨折。因病情严重住院20天后不治身亡。当时派出所也介入了调查。

老太太的女儿哽咽着,老太太出事以前,身体很健康的,每天都到小区里晒太阳,谈天说地。老人住院期间,这对母女没有任何慰问或歉意表示,“但凡你们要来看一眼,我都不会上法院。”

被告请来证人

  表示没有听见母女骂老人

被告代理人说,裁缝店女老板看母女不是小区里的人,不承认质量问题,三人就扭打争执起来。旁边的两个男人来拉架,还动手推搡母女,这个过程中老太太才摔倒,所以并不是原告说的气倒,可能是他们冲过来时候带倒的。"事实上,老太太没有参与规劝,母女甚至根本没有注意到老太太的存在。"

是否亲眼见到老太太摔倒

  证人两次说法不一致

原告要主张,被告对老太太存在辱骂的侵权行为并导致老太太被气得摔倒在地进而不治身亡,就要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而原告仅有的证据就是女裁缝的证言证言。但是女裁缝接受公安询问的陈述以及出面证言,还有出庭作证的证言之间,对重要事实的陈述上存在严重出入。

比如对于她是否亲眼所见老太太的摔倒。在公安询问时,她说未看到。在出面证言中,她说“老太太受不了她们的辱骂一屁股摔倒在地就站不起来”。所以女裁缝的证人证言不足以认定两被告存在辱骂老太太的行为。

因为原告没有提交其他有效证据,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难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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