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争吵,一方的人死了,一定会有法医鉴定的,如果法医鉴定书上,死者没有你朋友推打他引起的外伤,对死者的鉴定结论是心脏病而死的话,你朋友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
2、依照你的说法,你朋友没有推打死者,对方欠你朋友钱,你朋友去讨债属于正当理由,你朋友老公知道死者是心脏病后,连忙开车送那人去医院也属于正当行为。
3、唯一的过错是,在讨债时,从副驾驶开门进去想拔对方汽车上的车钥匙。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要价过高,协商不成功的话,还是等人民法院判决吧,即法院判多少,你朋友就承担多少。
二人吵架,结果一人因心脏病住院,该住院的原因,不是故意或者过失致人受伤,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另一人是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
但是,该人的住院的直接诱因,是二人吵架所致,因此,虽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责任在所难免,依法是要承担一定民事赔偿责任的。
这个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比如两人打架对方是否有过错你在打架前是否知悉对方有心脏病两人的责任最终如何分担民事纠纷讲求公平公正,以上问题都是最终您将承担多少赔偿费用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如果在您不知晓对方有心脏病且对方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所有费用不应当由您一人承担,而是要看过错责任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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