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游记》这部电视剧中,大家关注最多的应该就是师徒四人一路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取得震惊的过程。
其中这些白骨精、牛魔王、金银脚大王等的妖魔鬼怪更是精彩的部分,可是有谁注意到唐僧身世的这一段剧情呢?剧中唐僧的母亲是殷开山之女殷温娇。
而他的父亲是已经考取海州状元的陈状元,那天唐母本是陪着丈夫任职,可在途中却遭遇贼人欺占,当时唐母就已经怀着唐僧,随后3个月后产子。
因为这孩子来的不太平,唐母又无力照顾他,就把他抛入水中,最后被金山寺的僧人救起来,这就是唐僧出生的故事,其实他也是个可怜人。
那么你们知道唐母的扮演者是谁吗?她就是黄梅戏演员,也是国家一级演员马兰,45岁的时候获得了亚洲最杰出艺人奖的终身成就奖。
像这样优秀的老艺术家已经很稀缺了,被当今时代影响,大家关注的都是小鲜肉,颜值控,反倒那些有实力的演员和老一辈艺术家都说不上几个来。
无论怎么说,他们为我们国家的艺术事业做出的贡献是永远都不会抹去的,他们才是我们真正的偶像。
1962年,马兰出生于安徽省的太湖县,家里还有两个哥哥,母亲是县城里有名的黄梅戏演员,这种家庭氛围直接影响了马兰之后的艺术道路,虽然母亲不希望孩子步自己的后尘。
可是一切都是天意,马兰无法解释自己对黄梅戏的热爱,哪怕在艺术这条路上困难重重,马兰都没有放弃,后来在母亲的帮助下她成为安徽省艺术学校黄梅戏表演系的一名学生。
这5年的学习时间让马兰深深体会到了艺术之路的艰辛,青春期难免会有肥胖的烦恼,可是作为舞台表演者,马兰必须保持好身材才可以。
但是相比同龄人,马兰还是偏胖的,以至于后来翻跟头都不能独立完成,这给她的学习之路带来很大的阻碍,为了不落后,马兰开始减肥,比别人更刻苦。
最后却落下了腰肌劳损的毛病,以至于现在马兰的腰随时都会不舒服,但是1982年,一个决定改变了马兰的一生,那就是这部旷世奇作《西游记》。
导演杨洁在看到马兰的时候,认为她最适合演古装形象,于是让她饰演唐僧的母亲殷温娇一角,这个戏份虽然不多,可是却备受杨洁重视。
拍戏的时候专门派人接马兰来现场,只用了一天就把唐母的戏份拍完了,事后杨洁还派人专门再送马兰到机场,这样一件事被有人传言。
"西游记中最贵女演员,杨洁亲自包机送她,却只上镜几分钟。"但是事实只是杨洁派人接送了马兰,不过这样的待遇也不是谁都能享受的。
还有一点就是在剧中,马兰的戏份居然没有一段台词,全程都是音乐和背景声搭配,可以说马兰是最轻松的一个演员,但是也是留下影响最深刻的演员。
这也说明杨洁导演对人才的重视和怜惜,《西游记》中很多经典的角色选人物,都是杨洁亲力亲为,即便排除万难也要呈现最好的效果,为了留住人才也是煞费苦心了。
后来马兰就没有再拍戏了,而是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戏剧上,多次参加各种国内和国际上的演出,获得了成就更是数不胜数,25岁评为国家一级演员。
45岁获得亚洲最杰出艺人奖的终身成就奖,可是感情生活中的马兰却是饱受诟病,还被别人吐槽是"插足者"上位,看来再优秀的人总会有感情的烦恼。
马兰的现任丈夫是余秋雨,而他是我国知名的散文家和文化学者,代表作有《山河之书》《中国戏剧史》以及《中国文脉》等等。
而马兰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有家室了,妻子李红是话剧团的演员,余秋雨就是看中了李红的美貌和不屈服的倔强,对她展开追求,更是在她生病期间亲力亲为。
1979年,两人结束5年恋爱期步入婚姻,又一个五年,李红为余秋雨生下女儿,可是家庭却出现了变故,余秋雨被检查出患有肝炎,为了给丈夫治病,李红独立闯荡。
她一个人来到了深圳,每个月辛辛苦苦赚钱把钱全部寄回家里,只给自己留40元的开销,可是妻子的付出换来了余秋雨的背叛,一个叫做马兰的女人出现了。
余秋雨像喜欢妻子那时候一样喜欢上了马兰,对她的年轻貌美和才华所吸引,两人更是暧昧不断,终于1992年,李红在过年收拾家的时候,发现了丈夫写给马兰的情书。
她之前的不安和怀疑全都得到了证实,其实一个女人在外有多不容易她都知道,但是为了丈夫的身体和女儿的将来,她愿意牺牲,但是久而久之她发现丈夫不再和自己回信。
终于那一天她发现了丈夫的秘密,两个人也敞开天窗说亮话,同年7月份,余秋雨提出离婚,李红默默签字,唯一的要求就是带走女儿。
三个月后,余秋雨迎娶30岁的马兰,两人的关系终于光明正大,因为两人的恩爱程度让大家都遗忘了余秋雨的前妻,可是这些年来的愧疚与日俱增。
余秋雨常常打电话问前妻女儿的状况,他语重心长的说到"这些年辛苦你了,要不是你,女儿怎么能快乐健康的成长,我对不起你啊。"可是一切都过去了。
而马兰再为余秋雨开枝散叶后,她的婚姻生活如何呢?据爆料很多次余秋雨也有几个暧昧的对象,甚至有传闻两人已经离婚,而马兰面对传闻这样回应。
"我和丈夫的感情很好,多谢大家关心。"但是其中的酸楚也只有经历过的人最清楚了,这段感情让马兰背负了不好的声音和评论,可是她无怨无悔。
有时候爱情就是这么自私和不公平,没有什么先来后到,只有爱与不爱,我想我们对马兰就表示祝福吧,毕竟感情讲究缘分,更讲究天意。
已经58岁的马兰和丈夫安享晚年生活,她把自己的毕生所学也教授给了几个得力弟子,让黄梅戏更好的传承下去,这是她的义务也是她的使命。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我整理的我最好的朋友作文600字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好的朋友作文600字 篇1即使翅膀断了,心也要飞翔。只要拥有坚强,我的人生就会充满希望题记
东风去,红了樱桃;夏日来,绿了芭蕉。多少时光白驹过隙,多少岁月烟散云霄。成长的路上,有你在身旁。我最好的朋友,是你让我变得坚强。多少欢喜,多少忧伤,多少失落,多少辉煌。你的声音为我带路,你的呼唤伴我成长。
天黑的夜笼罩着灰蒙蒙的心情,独自在床头旁边小声哭泣。我尽力了,可是为什么竟有这样的结果?为什么总是在别人快乐时也要赋予我悲伤?我不敢瞧那像枯叶一样的试卷,更不想看到那血一般的分数。我迷惘了,我失落了。我总是等待暴风雨后的阳光走进绚丽的彩虹殿堂,可是哪一样能如愿以偿?
伴着失落的心情,我独自出外散步,风慢慢吹来,一切为什么都悲悲凉凉?走到墙边的花坛前,无情的风已把未绽放的花儿吹落。是它唤醒了我追梦路上沉睡的翅膀。那时,你在我身旁。未绽放的花儿也许曾经悲伤,还没留下芳香就已撒落。可是今日的逝去成就了明日的芳香。我思索,我燃起希望,我努力,我奋斗。
是啊,有你在我身旁,坚强,是你让我看到了人生的希望。人生有多少坎坷,多少挫折,这点痛苦算什么?我最好的朋友,是你为我在绿野中播种生命的绿色,是你在高天为我撒下一片风景,是你在人生的道路上撒满阳光。我成功,我喜悦。
和你在一起,运动场上,是你让我跌倒时爬起;生病时,是你让我与病魔斗争到底;伤心时2,是你让我收回泪水,扬起自信的风帆,拥有坚强,绽放希望,踏上希望之光。
一路走来,不断成长。我忘记了停留,忘记了想象,唯一不能忘记的就是用翅膀展翅翱翔,因为有你在身旁。坚强,你用爱的力量为我铸造了一双翅膀,使我飞过悲伤,飞向希望。我最好的朋友,即使翅膀断了,心也依然飞翔,因为拥有坚强,我的人生就会充满希望!
我最好的朋友作文600字 篇2谁说最好的朋友一定是交流最多、相见最多的一个人?有时一个人走进你的心,可能只是一次相遇。我与她便是这样。
那是一列开往青海的火车,外面显然下着暴雨。我的心情因为无书可读而变得像窗外雨天一样阴沉。只是下午,还有十几个小时要度过,一想到这儿,我的心仿佛沉在了湖底。她住在我的对面上铺。与我不同,她正捧着一本书品味着,半个脸遮在书后,我见她身旁放着本《悲伤逆流成河》,就抓着这一个星星点点细碎的希望向她借书。
她抬起头,精致的五官和那副黑边眼镜,看起来是一个文艺青年。她没有急着回答,显然对于一个陌生人借书这样的事,她尚未经历过,不过,她皱起了眉。这一皱眉被我误认为她不愿借书,便想凭借着自己的口才说服她:“放心,我会在今晚8点前原封不动地还给你!”“噗哧”一声。她笑了。上扬的嘴角和略带笑意而细长的眼睛构成了一道好看的弧线。“放心,我会借你书的,只是,”她顿了顿:“这样阴沉的心情下,你应该读读这篇林清玄的《黄玫瑰的心》。”“那么你应该读读《发芽的心情》,从不同的心情看世界。”我脱口而出,随即后悔了。可她并未动怒,而是嫣然一笑,拿起《发芽的心情》这篇读了起来。许久,说了一句:“你说的对,是要从不同的心情看事物乃至世界。《悲伤逆流成河》借你,看哭了我不提供纸巾!”我想你应该看过一部分吧?我也读过不少,却不敢看了。现在我长大了,本来想重新读的。
我愣住了,世界上居然有这样的巧合,我与她年纪相仿,有着共同的爱好——阅读,读过同样的书,就连说话的方式,行事的举动都如此相近。对于《悲伤逆流成河》,小时候我不敢看,而现在却忽然想起,便四处借阅。
我又与她聊了起来,不久便震惊于她的常识与阅读量。她给我推荐了不少书,也给我讲了不少人生的哲理和思考。短短几个小时,她便走进了我的心。我在潜意识里将她奉为了一位良师益友。毕竟她告诉我不少自我改正的方法,让我学会了从各个方面看自己。
她说:“走进一个人的心不在于时间,在于心与心的碰撞,思想与思想的融合。”
她对我说:“我做你的好朋友吧!”
我却对她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最好的朋友作文600字 篇3曾几何时,院中的无花果树竟成了我童年唯一深交的挚友,这已注定,我的童年充盈着无限的孤独。否则,人又怎么会去与一棵不会说话,无法交流的树去交朋友呢?我想,孤独肯定是会有的,一棵树与人成了朋友,或一个人与一棵树成了朋友,都注定要分享彼此心灵深处的宁静。那宁静如同喧嚣吵闹都市里的一片净土,是天地间两种生灵彼此的和谐与沟通。宁静化作了心灵的交流,思考传递着思想的情感。这无需什么话语,因为宁静消融了灵魂。难免是有些孤独的!但它终成了一种美好心灵的养分,敏感与思索得以传承。这时,人与树的感情很微妙,是一种整体而和谐的美。
我总喜欢凝望那树,被它那淡淡的忧伤与宁静所笼罩。深绿的叶儿,薄扇般层层累积起来,横着的平行叶脉让人很容易想起它里面所流动着的生命的灵液,终消失在了那片深绿的颜色里。有时,也可能会出现浅绿的色调来,只不过新鲜一丝,依旧是那么平静。树,就是气度恢宏的长者,始终平静如一。所有的波动终在各自的位置组成了一个恒等式。也就是缘于此,我总能随树而平静,以一种平常的心态默默地观望一切。
记得在一次暑假里,树上长出了一种小白虫,吸食着树的养分,并且日渐增多了起来。我知道它对树的伤害,决不是什么好东西,便利用闲暇时间,拿着刀片大大咧咧地当起了医生,把那些小白虫一个个劈成两半。看着点点滴滴的红色的血液,一向善良的我也产生了一种为树出了一口恶气的快感。遂乘胜追击,从早到晚,马不停蹄地屠杀了五六十只小白虫。可树的身子也由于自己的行动,变得伤痕累累,不由得又一阵的难过。其中,有一个大刀痕,因我一时的不知深浅,至今留下了无法弥补的伤疤,使我常常因此而内疚。而树,仍那样静静的,像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一样,在月下、风中默默摇曳、微笑,顿让我有所悟:生命不是为痛苦而活,忍受与坦然是生命的大部分。
无花果树可不是尊贵的。一到秋天,它的树叶比其它树都要黄的早、落的早,只留下光秃秃的树干,倍显凄凉;春夏时,叶子也很凌乱。但它始终是我的朋友,它一直陪我享受宁静,在宁静中思索。它总是那么真诚与执着,无私而随和,它是上天赐予我的精灵,是我最好的朋友。
是的,它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最好的朋友作文600字 篇4友情如山,山有山的气概;友情似水,水有水的灵秀。青山衬绿水,绿水映青山,山环水饶,成为了我的世界……——题记
李白有诗“孤帆远影碧空尽”,友情是滚滚江水中的白帆;高适曾说“莫愁前路无知己”,友情是人间沧桑中的一句安慰。我也有一位好友,他就是我的“酒鬼”爷爷。
爷爷爱喝酒,啤酒、黄酒、白酒,通通不在话下,一次干个几斤也是小菜一碟。每次喝完了几大碗酒,便耐不住嚎了起来。爷爷爱京剧,每次喝了酒便总要来一噪子。把衣衫敞开,一脚踏在小院的'椅子上,便大唱起来“苏三来到了……”而听他唱歌,竟成了我童年的最大乐趣。皓月逐渐升起,一边听爷爷的京剧,一边摇着身子拍起胖胖的小手跟着哼哼,是我最快乐的事。
爷爷喝了酒以后,脸红红的,又热又散发着一股冲天的酒气,奶奶都受不了,而我却特别喜欢,总是凑上去,看着爷爷那一上一下抖动的白胡子,便总是忍不住拔上几根,疼得爷爷“哎哟”一叫。见他捂着胡子的样子,我总是在旁边哈哈大笑,我笑他也跟着笑,幼稚的童声和着充满了沧桑与憨厚的声音。这笑声总能让我想起爷爷教我到溪里捉鱼、钓龙虾、摸鸟蛋……
总之,童年有了他,就不会无聊。爷爷也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
老屋门前有一棵橘子树,是爷爷种的,每年秋叶来的时候,树上的橘子便黄黄的,一摇一摆。风一吹,仔细闻闻这橘香中竟也蕴含着一丝酒气哩!难怪爷爷时常自豪的说“我的橘子,买不到!”我爱吃橘子,爷爷就教我摘。跨在爷爷厚实的肩上,指挥着他“左边一点,再左一点……”从此,甜,成为了我童年的唯一印象。
转眼一瞬间,几载光阴便匆匆流去了。听妈妈说爷爷走了,几年前的我相信了,几年后,我明白了这含意。
清明来到了老屋,祭拜爷爷。我独自一人行走在乡村特有的小道上,那一株橘树已枯死了,只剩些许根部。一缕和着细雨的微风吹来,橘香和那梦中浮现的身影交织!继续走,耳边传来了熟悉的声音。“苏三来到了……”
朋友,近来可好!我很想你……
我最好的朋友作文600字 篇5提起我的好朋友,一种敬佩之情便油然而生。她,就是李红。说起她的“三大特征”我应当向你介绍介绍,不信,你看看吧!
说起这第一个特点,那就是“高音喇叭”,只要你走进吵吵闹闹的教室,第一个听到的声音就是她。因此,“宣传委员”的桂冠就归她啦!上课发言时,不管你在教室哪一个角落,都可以听到她的声音。
第二个特征嘛,就是“乐于助人”。记得有一次,学校组织到“黄金海岸”游玩,因为我们是坐大巴去的,路上,宇杰就晕车了,吐了一地。我想:倒霉,我偏偏坐在他前面,臭死了!“有谁能和宇杰换一下座位?”陈老师说。可大家我看看你,你看看我,谁也没有回答。突然,一声清脆的“我”!同学们循声望去,啊!是李红,李红便到宇杰的座位上坐下,好像没闻到那一阵阵臭味似的,仍没事儿似的坐着。“李红,自己找苦吃!”顿时,人群里议论纷纷,而我却被她感动了。
“铁面无私委员来了!”不错,李红素来就铁面无私。就拿上次我借书来说吧!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到图书馆借书,啊!真巧,今天是李红值班,当我借书时,李红还不停说:“小心点儿,不要弄坏了!”“行行行!烦死人了!”我不耐烦地说。可是晚上表弟来我家玩儿时,却不小心将书撕破了好几页。“啊,糟了,九点了,来不及补了,对了,或许李红明天会原谅我!”我安慰自己。第二天,我便到图书馆还书,李红见我来了,便笑着一边和我说话,一边检查起来。突然,她皱起眉头,“为什么破了这么多!”“嘘,小点儿声,我不小心将书撕破了,反正又没有人看见,再说我们还是‘铁姐们儿’呢!”“什么什么,不行,你补好了才可以还,还是回去补吧!”“嗯!补就补,咱们走着瞧!”我说完,嘴里还嘀咕着:“真不够朋友,破了几页就这样小题大做。”“诗晓,”李红追上来,“公物是要爱护的,如果每人都这样,那……”“好的,我补!”我羞愧地低下头,但心里却佩服着她呢!
瞧!这就是我的朋友李红,你喜欢她吗?
九十年代的初中生活,北方一座不大不小的城市,靠海,环境宜人,干净,清新。唯独王雷所在的那所初中,黄土的操场让他的初中都是在尘土飞扬中度过的,每次体育课过后,就算是上学下学的路上,也会弄得一鼻道的灰,要是稍微有点遗传性鼻炎的孩子,那么常年,尤其是春秋两季,鼻子一直都是在苦闷中度过的,比如王雷。
秋天的大风,外地来的人对这座北方的滨城最大的印象,就是风大,要么是海风,要么是从大陆深处刮过来的,干燥的夹杂着砂石的风。
王雷,是一个孩子,他不擅长运动,学习还不错,长相很秀气。
秀气到什么程度,他只要不发声,大多数人会管他叫小姑娘的程度。
他留了一个学校不允许的长发,更加重了这种误解,因为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留着体育头的姑娘。
基本上只有校服能区分他的性别。那个年代,该座城市作为国家校服试点城市,引入了一系列超越时代的校服,极其类似日本的JK制服,夏天的话男孩子就是短袖衬衫,短裤。女孩子是水手服,短裙。
严格来说并不是短裙,是及膝裙,但有的女孩子实在长的太快,初一发下来的校服,到了初二就变成了短裙,恐怕是初三的时候就要露出内裤了。可惜那个年代的男孩子并没有那么强烈的意识去期盼这种状况,尤其是那些大长腿的姑娘,随着年龄和腿长的增长,裙子越来越短,这是多么具有韵味的一件事情。
所以,王雷终究是要穿男生校服的,不过如果他穿上裙子,恐怕也不会有同学和老师轻易察觉处有什么不妥。就像同一年级的马洁,她是一个女孩子,但是是校短跑队的,每天都要训练,所以学校给她发了一套男生的校服,避免了训练穿裙子的麻烦。
但王雷穿女装就显得比较麻烦,虽然他跟班主任李红关系有点特别。
王雷之所以能留这么长的头发,就是因为李红的纵容,李红很喜欢他,对,你猜的没错,有些变态的喜欢。
李红是语文老师,她肤色黝黑,身材高挑,常日扎着马尾辫,她的身材有一个特征,就是肩膀薄而宽,腿长却粗细适中,如果游泳教练来看估计会把她当做学游泳的好苗子。李红走起路来马尾左右乱晃,感觉随时就要飞起来一样,身后早熟的男生心里早就小鹿乱撞。
李红上课的时候,有事没事就摸王雷的头。对于一般的人来说,这就是爱抚。很多同学感觉到吃醋,觉得老师对王雷过于照顾。对王雷来说也并没什么异常的感觉,他只是觉得老师对自己太好了,以至于到后来形成了习惯,只要是语文课就有一只温柔的手,来回的在自己的长发上摩挲,就好比嗜猫如命的人在撸猫一样,假如哪一天语文课上没有这么一只手,王雷反倒觉得不正常。而对于李红来说,开始只是单纯的手掌支撑物,念课文的时候,听学生背诵的时候,她就习惯性的来到王雷附近,不由自主的把手伸到王雷头顶,他的长发让她的手感很好,或许这也是她破例允许一个男孩留长发的原因。
有几次,李红故意留下王雷,她只要跟王雷说,“王雷,晚上等老师一下,跟我一块回去”,王雷就会乖乖留下。初中生就是这么简单,他不会问询或者猜想留下的原因,更不会往一些奇怪的问题上思考。
李红的家离王雷的家不远,这也是李红有理由让王雷陪自己回家的原因。两个人只要走着就能回去,但有时候,李红老师会骑车带上叫王雷这个小孩。王雷不太会坐自行车,刚开始的时候,李红是又抱又摸的,才能让他老实在后座,就算后来,王雷也经常不小心把自己的裤脚或鞋带绞进车里,让李红很是头疼,后来索性李红就推着车走,王雷在后面小步跟着。
只要是走在路上,李红还是喜欢摸王雷的头,初一的王雷长的并不高,小小的一个男孩,李红比他大七岁,也是二十几岁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走在路上没人会误会他们是情侣,也不会当他们是母女,如果硬要猜的话,可能就是老师和学生的关系更加靠谱。走在路上,李红那只温柔的手只要稍微抬起,就可以角度很舒服的摸到王雷的头,边摸边走,就好像王雷是李红的一个人肉拐杖。
王雷温文尔雅,沉默寡言,就算有时候被摸的不舒服,也不会说什么,一方面他不喜欢反抗别人,习惯于逆来顺受,另一方面也受迫于李红老师的威严,如果说这也是一种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话,好像也没有多大问题。
王雷并没有跟家里说,每天都被李红老师送回家,虽然还是孩子,但心底总感觉这并不是什么好事。直到后来,有一次王雷妈去接他的时候,她眼睁睁的看到班主任李老师摸着自己儿子的头一路走回家,王雷妈觉得又好笑还有点气。回到家,王雷妈问王雷,“你今天跟谁回来的啊?”
“没谁啊,自己啊。”
王雷妈揪着王雷的耳朵:
“我都看到了,是李红老师给你送回来的,你还撒谎?!”
“啊?你都看到了”
王雷的脸刷的一下红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要红,他妈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红。
“李红老师对你可真是好啊,其实吧,妈妈并没有觉得什么,只是你跟我撒谎让我受不了。我看李红老师一路摸你的头,这么爱护你,我还是挺放心的,也省的我们去接送你了,挺好的事。但是,你以后不许骗妈妈,再骗就揍你,听到没有!”
“知道了,妈妈”
王雷妈平时也爱摸王雷的头,但王雷能感觉的出来,和李红摸起来,差一些感觉。手感的细腻是有细微的差异的,手感的细节,能体现出一些难以察觉的暧昧关系,手感其实就是情绪,就是情感,爱和不爱的摸法,是完全不同的,百分之九十的爱和百分之一百二的爱,摸起来也是不同的。
还有李红的味道。
每当李红靠近王雷,不用太近,王雷就能察觉,那是一种清新的气息。
空气的流动比光、电都要慢,但这不妨碍王雷的察觉,闻到李红身上特有的香气,他的浑身就会蹭的一下打开毛孔,好比每一个毛孔都准备接纳李红每一个毛孔所散发出来的香味分子,肉体,这是两具肉体之间远程的缠绵,虽然没有实际接触,但早已在空气中水乳交融。
有时候,王雷梦中都会梦到李红身上的味道,迷走神经触犯了味觉,让他的嘴角扬起笑容,然后在惊恐和幸福中惊醒,此刻王雷多么希望李红就躺在自己身旁。
李红曾经有一个很爱她的男朋友,从学校开始,他们在一起五年,她曾几何时以为自己已经定下终生,直到她看到那个抢占她幸福的女孩,一个皮肤白皙打扮时尚的有钱姑娘,她明白了成人的世界并没有那么美好,于是从此以后,她把自己的经历放在孩子上面,教师的事业,和单纯可爱的孩子们在一起让她很舒服,她也不着急,也不担心,因为她觉得这一切已经足够了,尤其是认识了王雷。王雷的出线仿佛为她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本来,她对他只是单纯的喜欢,但她慢慢的发现,王雷其实很早熟,他看到自己会脸红,被她摸会害羞,走在路上会躲着自己。李红当然明白比自己小七岁的王雷的心思。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当发现对方一些奇思妙想之后,自己也觉得有些不自然,李红猜测,可能是会下意识的分泌一些什么东西到空气中,单身多年的李红也开始注意王雷,向着一个很奇特,很怪异,也并不是很好的方向。
李红身边的人渐渐都结了婚,她的同学,朋友。她有一个相亲对象,是一个程序员,约会过几次,很功利也很无趣,但是他竟然对李红提出了上床的要求,让她觉得他目的不纯,但根本原因还是不爱。因为这个要求和不愉快的约会,让李红这段时间都很压抑,放假期间她期待着上课,可以看到王雷,她想跟他诉说,但这是不可能的。
课堂上,她更加用力地摸着王雷的头,也更加投入的在讲课当中,但或许是对那个程序员的愤怒,她不自觉的揉的有些狠,弄的王雷很不舒服,趁着休息的空档,王雷小声跟李红说,能不能摸得轻点,李红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显得很不好意思,跟王雷说,对不起,雷雷,老师不摸了。
放学以后,李红收到了程序员的骚扰短信,很不开心,又不知道如何拒绝,恍恍忽忽地准备离开,发现王雷在门口正等着自己,才意识到自己还有送王雷的任务。王雷说:
“李老师,我们还要一起走吗?”
“走啊,你等我多久了,我都没注意”
“没多久”
走在路上,李老师很沉默,王雷察觉出什么不同。
“老师,你怎么了”
“老师没什么”
随后两人又陷入了沉默。
李红觉得自己要说些什么,不能让这一切变得乱糟糟的,她问
“雷雷,老师总是摸你头,你是不是不是很开心啊”
“没有啊,老师,现在上课的时候你不摸我,我反倒觉得少点什么,上次那个代课老师的课,我都听不进去”
“但我总觉得,咱俩这样不太好,做老师的,哪能天天摸学生的头啊”
王雷沉默了,他其实不太希望听到李红说这样的话。
李红也看出来他的心思,说
“你天天跟老师走,还没去过老师家是吧,今天周三下午休息,你去老师家坐坐吧”
王雷沉闷的脸上突然像开了花一样开心,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太好。
“那我是不是要跟家里说一声啊”
“不用的雷雷,今天不是学校临时放假吗,反正你回家父母都还在班上,多无聊啊,你又不像其他的孩子踢球的踢球,逛街的逛街”
为了打消王雷的质疑,李红继续说:
“老师家可是有游戏机的哦,红白机”
王雷的脸上又开了一朵花。
李红老师租的房子,在一片老小区的深处,王雷随着李红曲流拐弯的绕了好久,跟迷宫一样,楼房的墙体斑驳,一些红砖甚至露在外面,楼的结构是北方煤矿长附近老楼房的样式,外面是裸露的通体走廊,对应的类似旅馆的一间一间房,顺着楼梯向上,他们爬到了六楼,继续往里走,王雷喘得厉害,心跳得很快,他搞不清是因为上楼还是因为要去李红老师家,但他下意识的脚步变慢,有一种恶心的感觉微微涌上心头,他问:
“李老师,咱们这样好吗?”
他一说出这句话又觉得自己变得尴尬了很多,脸开始发烫。
李红被这句话震惊了一下,扭过头来看了一下王雷:
“我们怎么了?”
王雷喃喃的说:“没,没什么”
房门打开,虽然楼外比较杂乱,内部看起来还不错,里面家具虽然陈旧,但是收拾的干净,摆放到位。王雷一直站在那里不敢动,待了好久,李红才把他一把按在沙发上,从冰箱里给他拿了一瓶可乐。
沙发上有一股李红的清香,这让王雷放松了不少。
李红把电视打开,正在放映一部**,周星驰的大话西游,王雷比较钟爱里面的蜘蛛精,若干年以后他才知道,原来他就是喜欢蛇蝎美人这一类的,还有一些古典著作里书生和狐狸精的故事,他总是把自己幻想成书生,狐狸精则是美丽妩媚风情万种又水性杨花的女人。
李红杵着下巴,看着王雷出神,看到这个拘谨的孩子,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爱上他了。王雷的眼睛清澈透明,皮肤白里透红就像桃子的皮,她想象不到世界上竟然有如此精致的面庞。在她面前这分明是一个姑娘,但却穿着男生的衣服。
李红对衣服有着偏执的喜好,她的房间规模最大的家具就是衣柜,王雷的身高和自己差不多,李红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给王雷换上自己的衣服。
这是一个密室,一个封闭的房间,一个孩子,家里以为他还在学校,一个邪恶的女老师,究竟要发生怎样的事情。
李红拿出了自己的连衣裙,丝袜和高跟鞋。扔在正在看电视的王雷身上。
她一把抱过了王雷,用手指点着王雷的鼻子
“我知道你的小心思,接下来你要听老师的话,换上我的衣服,让我看看”
王雷很震惊李红现在对他做的一切,但又好像如梦境一般是自己所求,他一下还没缓过神来,但是当看到那几件衣服小心脏就扑通的乱跳起来。
王雷自己清晰地意识到,自己喜欢穿女装,虽然只是初中生,这种癖好他从来没跟家里和任何人说过,他从小就被家里打扮成女孩,穿连衣裙,白色丝袜和源头皮鞋,扎马尾带小头花。后来越长越大以后,他竟然因此而有异样的感觉,他的下体常常肿胀。因此他有意避免这些,如今看到老师的衣服,一定带着李红老师的香气味道,又一次激发起了他的某些神经,让他瞬间大脑充血,下体充血,浑身发生着一些妙不可言的生理变化。
虽然那件连衣裙对王雷来说有点老气,上半身是白色衬衫的摸样,下半身是褐色的百褶裙,再配上肉色丝袜和简易的黑色高跟鞋,这简直就是十年前的样子,那个风尘仆仆的年代。
李红看到王雷的反应,狡黠的笑了起来。她的脸渐渐靠近王雷,甚至都要贴上了。
“你喜欢女装,别以为老师不知道,上次你看到舞蹈队的舞蹈表演,我就知道你的心思了”
说着她把嘴巴贴到了王雷耳朵附近,用非常标准的普通话,无比暧昧的语气,气体让王雷的耳朵有点痒,其他地方也是:
“然而老师也喜欢,穿着女装的少年”
说完一把抓住王雷的下体,那是一处非常庞大的位置,此时此刻。
王雷并没有不知所措,他看到李红不知何时居然涂了红唇,身上的味道愈发强烈,作为一个男人没有迟疑,把自己的手伸向了李红的胸部,准备去亲吻李红。
李红用一只手指封住了王雷的嘴,“换上你的衣服”。
王雷换上了八十年代复古女装,同时李红给他的头上带了一个大红花的发卡,简直土到爆炸。但这依然不妨碍肉丝下面的蓬勃而起。王雷觉得自己像极了曾经在火车站看到的大姐姐们,幼小的王雷无数次的幻想钻进她们的裙摆里避雨,而现在自己也是雨伞,一把与众不同的雨伞。
李红也不知何时,脱掉了衣服,只剩下内衣。李红的身材真的没有话说,只穿内衣的李红甚至隐约看得到六块腹肌,马甲线人鱼线各种曲线玲珑有致,好像有意设计的人体模特。李红还扎起了头发,露出颈后的曲线,王雷看到让他震惊人体之美。
那是一个炎热的午后,窗外的知了们吱吱作响,树影摇曳。
在这样一个无比脏旧的房间里,我们的年轻的书生就这样被狐狸精老师给蹂躏了。
那个时候的王雷还无法喷薄而出,两个年轻的肉体交融,水乳共存。
这个时候似乎一切语言都很苍白,肉体的交融,感觉出温度,脱掉的丝袜缠绕在彼此之间,轻重有序,错落交织,柔和是带着爱的味道,这种柔和,不是力量可以替代的,就好比李红摸王雷的头,也好比现在李红摸王雷的肉体,每个部位,用手,用嘴,用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去触碰另外一个肉体的任何一个部位,舔遍全身都无法释放这喷涌而出的热恋。李红是那样摸着王雷,就像每天在课堂上一样,王雷则再次乖的跟一只小兔子一样,一直雄兔脚迷离,双兔傍地走,被按在雌兔身下的雄兔,他很无助,他很懦弱,他的连在床上因压力而变形,他含蓄而有节奏的娇喘,与之对应的李红的呼吸急促,好比交响乐相应交织,各个声部和谐共生,也好比语文课堂上李红老师的朗诵,下面王雷的应答,应答的同时,双手的摩挲,肉体的交融,给这出乐曲画上了最强的终章,一切从无序到有序,从嘈杂到安静,从柔和到暴力,暴力的顶点再到柔和与可控,是的,可控是最关键的,用爱来可控,用爱来发电,两个人,双方都是如此,节拍要对得上,节奏和频率如此和谐,世界大同,宇宙安宁。
事后,王雷枕着李红的肚子,李红爱抚着王雷的头发,就像他们在课堂一样,也不像他们在课堂一样,但他们多么希望可以在课堂也这样,让全班同学看到他们的幸福,他们的交融,他们那人神共愤的越界。
当王雷的大脑进入结界之后,他会有短暂的飞升期,而后则倍感恶心,原因通常有二,一个是大脑短暂缺血,另一个是真的觉得自己很恶心。于是他快速的穿上了本来的衣服,背上书包,冲出了房间,跑下了楼梯,跑回了家,他没跟李红道别,甚至头也没回一下。
李红觉得自己是不是失去了王雷,裸体的她躺在床上也没有去追,她抽起一根烟,从窗户里看着仓皇而逃的王雷,“小崽子,我还是要你的,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李红拿起电话,给程序员发了一个短信,“老娘有人了,滚”
抽完这支烟,李红恢复到李老师,她整理好现场,收拾好自己,穿好衣服,关上了电视。
明天还要上课,她在琢磨着如何面对王雷。她是多么希望王雷可以一直在自己身边,永远不要离开,两个人用胶水黏在一起,而不受人和道德和观念的束缚。
想着想着,她又拿起了烟。
-----------------有人看就待续!
她曾是央视当家花旦,出道22年零绯闻,如今嫁入豪门成人生赢家,她是梦桐。相信大家对梦桐都有所了解,而很多人都非常喜欢看她的节目,曾经她还与徐利、方静共同称为是国际频道的“三大花旦”,严谨的主持风格得到了很多人的喜欢,而梦桐在主持过程中也十分的端庄大方,而作为央视的主持人,相信大家都知道,一定是非常严谨苛刻的。
而梦桐出道了这么多年,几乎没有过失误,所以也被大家称为是“零失误”主持人,从此获得了业界人士的一致好评,其实梦桐从小就十分的有气质,而且颜值和身材不输圈内的那些女明星,而长大之后事业也如日中天,而很多人对于她的事业哥更加的关心她的感情问题。
然而梦桐的感情生活很低调,几乎没有人知道她的另一半,而且在感情方面,梦桐22年没有绯闻出现,这一点是最可贵的,而据悉梦桐的老公是一家投资公司的老总,是圈内不折不扣的大富豪,而且还是高材生,如今梦桐一家三口人生活很幸福。
梦桐经历1976年,梦桐出生于天津,许多观众也许会好奇梦桐究竟姓什么,实际上梦桐只是她的一个笔名,刘静才是她真实的名字。上初中时,梦桐参加了学校的文学小组,那时候大家发表文章都会用自己的笔名,而梦桐却一直都想不出好听的笔名。
最后她向老师求助,老师问她将来想做什么,梦桐坚定地回答“做梦里想做的。”老师听罢思考了一会儿,便笑着跟她说道“女孩子应该像凤凰一样出色,凤落梧桐,就叫梦桐吧。”就这样,这个老师帮忙起的笔名,竟然在日后成了她的艺名,一直陪伴着她的职业生涯。
出生音乐世家的梦桐从小就受艺术的熏陶,学习了很多乐器,她不仅会弹钢琴,还会拉手风琴。初中毕业后,梦桐顺利考入了艺术师范学校,在一次学校举办的摄影人才比赛中,现场导演发现梦桐很有当主持人的天赋,便鼓励她从事主持人这份工作。
走向主持之路导演无意中的一句建议点醒了梦桐,也许成为一名主持人,也会有不错的发展。梦桐开始四处打听学习渠道,终于在临毕业时得知,北京的广播学院是专门培养主持人的院校,她毫不犹豫的放弃了保送天津音乐学院深造的机会,正式走上了主持人的道路。
1995年,第43届世乒赛在天津拉开帷幕,正在读大一的梦桐幸运地入选了本场比赛的配音解说人员。因为毫无工作经验,梦桐十分自卑,紧张的情绪让她每时每刻都害怕自己犯错,然而世乒赛上男乒选手奋勇拼搏的比赛状态深深地影响了梦桐。
那一刻她才明白,想要赢,实力很重要,心理素质也很重要,如果还没上场就老想着输,还怎么全力以赴地应对比赛?2年后,还是在校生的梦桐迎来了自己人生的大转机,她被央视的国际新闻频道选中,担任香港回归直播的主持工作。
这是央视历史上第一次大型直播活动,持续了整整72小时。按理说这样重要的场合,主持压力一定会特别大,只要说错一个字,就会被全世界观众看到。虽然梦桐当时还是个学生,但她并没有拒绝这次机会,她后来曾在节目中分享过自己最喜欢的**《闻香识女人》中的一句台词“当处在人生十字路口时,要有勇气选择最难的道路。”而21岁的梦桐也选择了那条最难的道路,直播工作进行得十分顺利,梦桐也因为这次出色的表现正式被央视录用。
她抓住了属于自己的机会,也实现了自己人生的大逆袭。1997年,梦桐正式担任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中国新闻》的主播。刚进央视时,梦桐每天都要6点到电视台上班,当时台里要求每录一期节目就换一套衣服,初入社会的梦桐根本没有买那么多衣服的经济能力。
有人觉得她寒酸,便当面讽刺她买不起新衣服,可梦桐却一点儿都不把别人的酸言酸语放在心上。她回应讽刺她的那些人“我要证明的是自己的实力,我没钱,只能这样,能录就录,不能录就算了。”
后来台里看她实在没有经济能力,便给她拉了一个服装赞助,这才解决了这个问题。梦桐虽然态度直接,但她确实做到了用实力说话,她是台里直播期间出错率最低的,哪怕是那种没有画面的长口播,梦桐读起来都十分流畅。
经过多年的历练,梦桐终于从一个“长得好看”的主播变成了“才貌双全”的主播。2004年起,她连续4年担任央视中秋晚会的主持人,后来她更是凭借超高的人气,被评为海外观众最受欢迎的主持人。
从小到大,身边人都夸她漂亮,但容貌并不是她成功的资本,唯有努力和奋斗才能换来今天的成就。不愧于自己的岗位,不愧于观众的期望,这是梦桐21年来坚守的信念。
出道22年零绯闻,如今嫁入豪门成人生赢家梦桐的感情生活很低调,几乎没有人知道她的另一半,而且在感情方面,梦桐22年没有绯闻出现,这一点是最可贵的,梦桐的老公被曝光,梦桐不仅事业上发展非常好,也有一个非常令人羡慕的爱情,据说梦桐老公目前是一家投资公司的老总,家财亿贯,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款。但梦桐老公大名无从得知,只知道梦桐老公毕业于北京大学,梦桐一家三口很是幸福。可以说事业爱情双丰收的梦桐也是受到了很多人的羡慕和祝福了。
婚后的她并没有专心的做起自己的豪门太太,还是有着自己的事业,并且发展的还是很好的,从现在她的照片中看来,她生活的也是非常幸福的。45岁的梦桐在镜头前依旧明艳动人,岁月带给她的是更加优雅的气质以及更加成熟的工作能力。希望梦桐能一直在中文国际频道主持下去,也希望她的生活幸福美满,万事顺意。
到了书的结尾,李光头发达了,宋钢放弃了尊严,甚至作了隆胸手术之类的荒唐事,林红背叛了宋钢,跟了李光头。很多人都觉得无法理解,仿佛这是对宋李兄弟情的否认。
但是回过头来想,李光头的性格是自我,他的性格造就了他无法考虑到别人的感情,他以前为了林红甚至结扎了自己,好吧,到了后来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他为何不能自私的求追求自己一生都想要的东西。
这里不能说他背叛了宋钢,站在李光头的思想和角度,这件事的开头就是宋钢错了,是李光头先喜欢上了林红,在他心里,他的哥哥应该才是插足着,抢走他爱人的叛徒,只是他对哥哥的感情和宽容,才让他接受这样的打击后没有宋钢那番的表现,自杀或者是大闹。
接下来说宋钢,这个没有主见,只能忍气吞声的老好人,他的性格就是如此,软弱。曾经甚至被老婆的*威迫使,跟兄弟一刀两断,如此软软的人,在一个女人的面前都能卑躬屈膝,更何况把他放在一个时代的压力下。
他不想忍受为了赚钱,李光头给他带来的屈辱,于是选择了逃避,他又觉得自己背负着对妻子的责任,所以又像往常以前拼命挣钱,这次他甚至抛弃了尊严,卖丰胸膏,做隆胸手术。
对于这个情商太低的人,这世上只有两样东西对他最重要,林红,还有他的兄弟李光头。当然,他把李红看的更重要。这个浮躁的时代让这么一个规矩的人变成了这个样子,我觉得更能体现这个时代有多轻狂浮躁。
直到最后,宋钢,无法忍受两个重要的人同时背叛自己,有一次选择了逃避,这次他真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是想要逃避这个世界。他的兄弟李光头抱着他的骨灰,说我的兄弟是外星人了。他了解的宋钢的感情,他希望宋钢在另一个地方能逃离这个时代,外星,或者天国。
至于很多人所纠结的,李光头发达以后肯定知道自己兄弟宋钢的境况,没有理由不帮他。我觉得是有原因的。宋钢离开李光头,错在宋钢,李光头一直在等着宋能主动找他,那么一切恩怨都化解了,结果也是如此。
那个时代的种种原因把他们分开了,他们没办法再像以前那样相依为命,就如李光头落难时,宋钢在妻子的迫使后也有一年没去帮过李光头。
扩展资料
人物介绍
李光头:李光头的父亲是个并不光彩的流氓,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李光头自己也是一个“流氓”——小的时候是个偷看女人屁股、讲**故事的小流氓,长大了是一个投机倒把、四处钻营,凭着几个钱乱搞男女关系的大流氓。
他费尽心思,动用自己不多的资源和小聪明,在一个匮乏的时代里面千方百计用专板车拉着母亲上坟,让一直觉得颜面扫地的母亲觉得无比骄傲、感动。第一次事业失败,他毫不气馁,心甘情愿地风餐露宿,仍旧豪情满怀地向别人都不愿涉足的行业领域开拓。
宋钢:宋钢是小说中一个老好人形象,对父母好,对兄弟好,对妻子好,完全的利他主义。他善良、正直,却善无善报,最后落得个凄惨命运。宋钢在母亲去世之后遵守母亲的意愿,无微不至地照顾李光头,为李光头做饭、织毛衣,并且他为了家庭背井离乡做生意,一生劳累。
但是,在他临死的时候,他都要摘下眼镜,怕把眼镜弄坏,并戴上口罩,怕自己的肺病传染给别人。宋钢太过内向,一直被视作别人的影子。
宋凡平:宋钢父亲,普通知识分子。他坦荡、正直,比赛中成功扣篮后,不顾众人的眼光,跑到球场边抱起李兰。结婚时发喜糖,在家门口为李兰洗头,带着全家吃冷饮、拍全家福,宋凡平用自己的爱与勇敢在那个闭塞保守的年代给了李兰和两个孩子充分的温情。
文革爆发后,宋凡平因着地主的身份被游街、戴高帽。在抄家后,他苦中作乐,用树枝做筷子与孩子们一起吃饭;被监禁的宋凡平左手被打到脱臼,却与孩子们玩游戏,说胳膊累了,让他休息几天,他用自己的言行诠释乐观。
作品主题
余华的《兄弟》讲述了文革前后刘镇上一个重组的四口之家所经历的事情。普通民众和简单小事展现的是文革时期的历史情景,即表现出的是历史强权的存在和普通人的无助与无望。
《兄弟》的上半部分解释了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人性的泯灭,下半部分反映了改革开放初期人性在社会中的扭曲与抗争。作者借用苏妈之口说出“人怎么会这样狠毒啊!”表达了作者对六七十年代各种残酷现实的抨击。
《兄弟》主要围绕两个事件展开:一是李光头和宋钢的兄弟情;一是李光头、宋钢和林红的三角恋。两个事件互相纠缠、交叉,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小说整体。
小说中的兄弟情是在共同的亲情、共同的生活、共同的受苦受难、共同的扶持相帮中逐渐建立、慢慢发展,终至血肉相连、牢不可破的。这种兄弟情是食人间烟火的,是从地上长出来的,它为小说的故事及其发展提供了富于包容度的叙事框架和有力的逻辑支撑。
《兄弟》的下部则着重叙述李光头、宋钢和林红的情感纠葛。在商业浪潮和物质利益面前,人显得脆弱至极,亲情至上的宋钢而因此自杀。小说结尾,宋钢在遗书中原谅李光头,嘱咐他安排好林红,并说“就算生死分离,我们还是兄弟”。这一句点明小说主旨,就算对爱执着,他也愿意放下自己。
参考资料-兄弟
1 作文 我的脸红了
脸红有好多种,你想写哪一种?要结合自身实际来。
使用思维填句子方式,因为_______,我的脸红了
比方说:
1、发烧脸红
2、喝醉脸红
3、害羞脸红
4、被表白脸红
5、做好事被周围的人夸奖
6、因做错事,挨了父母一巴掌,脸红了
都可以。
例子:
一、三年级的时候,老师给我安排了一个新同桌。他的名字叫杨昌华,是一个学习非常不好的孩子,腿常常往我这边拐。
终于,我忍无可忍,就拿他学习不好为由,在桌上画了一条“三八线”。只要他的任何东西超过了这条“三八线”,我就对他不客气。一天,他的量角器超过了“三八线”,我拿起他的量角器扔了出去,可他竟然没有任何反应,还是呆呆的坐着,不说话。我就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呆子”!我一叫他,同学们就哈哈大笑。他显得很生气,说:“我们是同学,不是敌人”。我把他的话当做耳边风,还是对他爱理不理的。又是一天,我故意把钢笔往他的衣服上画人人。他终于发怒了,说:“学习不好的人,也有自尊心,你以为我就没有优点吗?”我马上回击他:“没有。”把他气得说不出话来。
“呆子”确实是一个有优点的人。这天,下午放了学,校园里早就成了雨的世界。我和杨航坐在教室里发呆,心想:“今天我难道要住在这里吗?”就在我绝望的时候,一阵脚步声传来,是谁呀?我们俩赶紧跑到门前,原来是杨昌华这个呆子。我们又坐回座位上。杨昌华说:“我给你们借了几把伞,赶快回家吧,要不然父母该担心了!”我来不及想就拿起雨伞往家跑。还有一天,我的直尺没带,我急得团团转。杨昌华竟把他刚买的尺子分成了两半,给了我一半,说:“用吧!”这时,我低下了头,脸顿时变红了,心里感到好后悔。这么好的同桌我竟然会说他“呆子”。就悄悄的拿布把那条线擦了。
已经过了三年,但他已经转学了。可是,每当我想起这一件事时,我的脸就红了。
二、《那一次我脸红了》
童年时的我,做任何事都理直气壮的,很少有什么事会让我脸红的,可是,那一次,我脸红了。
那天,我来到阳光超市购物,薯片,饼干,果冻,巧克力……我全都要拿!这么多东西,搞得我手忙脚乱。结完账后,我大包小包提了一大堆,真可谓“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样子别提有多狼狈了,真想马上离开这里。(谁叫这阳光这么大)。这时,我突然发现,有很多营业员盯着我看,还指指点点。我想:夸我身材好,也不用这样吧!多不礼貌啊~~我转过头,一个营业员阿姨凶神恶煞的,吓了我一大跳。那阿姨开口了,:“小小年纪就学坏啊!”学坏?我只不过买了好多零食,这也叫学坏?再说,我多买点东西,她不就多挣点钱?挣钱还不好,没见过这么多事的“马大姐”,我心想。我想从她身边走,她拦住了我,“怎么,偷了东西还想跑?”那声音升高了8度。“拜托,大姐,不要冤枉人好不好?”我也不甘示弱。她从我大衣口袋里抽出六七包QQ糖。“这……不可能”我一下子呆住了。周围好像有无数双眼睛盯着我看,就连QQ糖上的“旺仔”也咧着嘴巴嘲笑我。 我的脸红了。仔细回想,原来是我手忙脚乱中不小心放进了衣袋中的。我在心里默默地骂自己,朱端丽啊,你告诉她怎么回事啊,你有没有偷,你脸红什么呀!“我……”“好了,不要解释了,能承认错误就是好孩子,以后不要这样了。”我懒得跟她解释,便匆匆离开了。气死我了,我简直比窦娥还要冤,可是,我的脸红什么呢?
前面是我自己手打的,例子我复制找的。建议作文这种东西还是自己写。
2 《我做过的一件错事》作文怎么写在我的脑海中,有着许许多多的事,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事都被我淡忘了。唯有一件事我仍记忆犹新,每当想起这件事,我的心如 一把刀一样疼。
那是两年前的事了。那时我读3年级,我跟李红最要好。我们既在同院,又在同班,而且还是同桌。每天,我们总是哼着歌儿一起上学,一起回家,简直是形影不离。
一次,我们一起做作业,做完作业,李红回家了。我在家里收拾书包,发现妈妈买给我的好得利牌钢笔不见了。我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不过一会儿我就镇静下来了,好好地回忆着谁来过我的房间,脑子里闪过李红的身影,难道是她……
第二天,我特别注意李红,我竟然发现那支钢笔正躺在她的文具盒里,我就笑着对李红说:“李红,原来我的钢笔在这啊,害我找得好辛苦。”没想到她却说:“你别开玩笑,这笔是我妈妈昨天才买给我的啊!”看她那样子不像是开玩笑,我有点气恼地说:“好啊,李红,没想到你是这种人啊,我看错你了。”这时李红眼里盈满了泪水,她飞快的跑回了家。
过后,我跟李红形同陌路人,即使遇到了也不打招呼。几天后,李红给了我一面镜子,对我说:“我过几天就要移居美国了,这做个纪念吧!”我满不在乎地说:“谁稀罕啊!”“啪”镜子碎了。李红看了捂着脸,哭着跑开了。刹那间,我的心震动了,是我错了吗?李红走了,我没去送她。
“你怎么把新买的钢笔乱放啊?”妈妈指着床边的钢笔对我说。顿时,我的心激起了一层层苦涩的浪花。是我冤枉她了。几天后我收到了李红的一封信。我颤抖地打开:
“……朋友,你是我心目中最好的朋友,但是你性格暴躁,缺少冷静。看过《唐太宗与镜子》,所以我送了面镜子给你……”
镜子,镜子呢。镜子碎了,我的心也碎了。她走了,带着满身的遗憾走了。
我错了……
3 想起它,我就脸红作文想起它,我就脸红我的记忆就像一望无际的大海,那些事情就像那翻滚的浪花。
其中,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想起它我就脸红。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夏天,太阳就像和人类有仇似的把人烤的都快化了。
我和王丽小明在游乐园玩耍,因为天太热啦,我们迫不及待地买了三根冰棍,他们真是神速呀!已经快要吃到一半了。我却好半天也打不开,过了好半天,我才把纸打开,我也顾不上那么多了,便顺手扔掉冰棍纸,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塞得我都没有吸气的地方了。
这时,迎面走来一位阿姨,那个阿姨怒发冲冠,眼睛瞪得比玻璃球还要大,她大声喊:“你这不懂事的孩子,怎么可以随随便便的扔纸屑呢?难道你们老师没有教过你们怎么做吗?”听到阿姨的话,我的脸顿时红了起来,就像熟透了的大番茄,我心想:在同学面前做错事,被人家骂了一顿,真没面子,恨不得有个地缝赶紧钻进去。我低下头说了声:“对不起,阿姨,我做错了。”
说着 ,我弯下腰拿起冰棍纸像垃圾箱一扔,还是没扔进去,得了就假装没看见,转身就要走。可是后面的阿姨三步并作两步跑过来抓住我说:“你把冰棍纸捡起来。”
我只好又转身把冰棍纸捡起来放入垃圾箱里,嗨!今天真倒霉,当着这么多同学的面做了错事,真把脸都丢尽了,以后千万不能这么做了。通过这件事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要保护环境,做一名的球小卫士,不要破坏我们的地球,不要乱丢垃圾,这样才是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4 写一件自己做错事的作文的题目说实话,从小到大我的糗事数都数不过来,不过说到我最糗的这件事,准能让你们笑塌房顶。
可是虽然好笑,但是毕竟是我闯下来的祸。 那是在我七岁时愚人节那天发生的,在去往婆婆家的路上起起伏伏,像在波涛汹涌的大海行船一样颠簸不停。
加上老妈那些所谓“贤良淑德”的阿姨议论“风云”,更使我心情不佳。太阳公公好像也很了解我似的,把大地烤得像要蒸笼一样。
终于来到婆婆家,陪阿姨们看完地方特产后,就回家吃饭了!悲,熬到吃饭的时间了,香喷喷的大米饭香趁机四处“逃亡”真是香极了,嘻嘻也许是机缘巧合吧!婆婆偏偏要我盛饭,不知何时,我想整整她们,谁叫她把我这个“天使宝宝”的心情弄得这么差,我坏心眼那根弦现在非常活跃,开始四处作乱。我便以拿饭勺搅拌一下。
盐几乎看不见,我拿了两三颗大米饭尝一下。唉呀!咸死我了!“这样应该可以好好整整他们了吧!”虽然嘴里这样小声的说。
可心里却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就这样,我把饭盛好,他们每人只吃了一口,脸就拉得无长,估计有“几十米”吧!他们不约而同的把那怀疑的目光投向了我,我的心一下子提的老高。
当然,结果实在是“惨不人睹”在这里我就不多说了。 从那件事后,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不要冲动行事,要三思而后行,这样才不会做错事。
5 那一次我撒谎脸红了作文大全每个人都有很多的第一次,第一次骑车,第一次获奖,第一次被批评,第一次……在这儿我不得不说出第一次做的不光彩的事——撒谎。写到这儿,我不禁又面红耳赤。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本该在家里复习功课,写作业的,可我一听到小伙伴们要去公园爬假山、钓鱼,心里就痒痒的,便把写作业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趁妈妈正在睡觉,我“忽”的一声,溜之大吉了。
哇!玩得好过瘾呀!只见我像猴子一样,爬上小假山,又捞到几条漂亮的小鱼儿……不知不觉时间已经悄悄过去了,原本准备3点半回去的,一玩玩到4点半。天哪!这下可坏了,我忐忑不安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到家了,果然妈妈绷着脸在门口,一见到我,便怒气冲冲地向我“开火”:“你死到哪儿去了?玩得挺疯的呀,作业写好了吗?”我低着头,心里“怦怦”直跳,不敢言语。“说呀!”看见妈妈抡起手来要打我时,我害怕了,竟脱口而出:“我去同学家了,我有一道题不会就去问了。”说完,我脑袋“嗡”的一声,脸不知不觉地红了,我吓得傻傻地摸了一下鼻子,看我的鼻子会不会像《木偶奇遇记》的木偶撒谎时鼻子伸长。想不到妈妈相信了,让我立刻去写作业。
我怔怔地走到书桌前,呆呆地坐着,这事虽然过去一年多了,可我还记忆犹新,总忘不了。我相信这将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那一次我选择了撒谎
“叮铃铃……”上课铃响了,老师走进了教室,手里拿着昨天考试的卷子,我见了心里暗暗叫苦,因为昨天考试有好几道大题没做。这时,老师走上讲台,说道:“现在公布一下昨天考试的情况,李小帅,第一名99分,王赫,第二名96分……”“怎么还没有我呢?难道是……”我正在嘀咕。突然听到老师念道:“高冬,第五十九名72分。回家以后让家长签字,明天早上来校交上。”“天哪,我们班一共59人,我这不是倒数第一吗!怎么会这样 ,回家以后……怎么向妈妈交待啊!”这时我觉得同学们都在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我赶紧用双手把脸捂住,我恨不得钻到地缝里面去。
回到家,妈妈问我:“昨天考试多少分?”我磕磕巴巴地回答:“92分,试卷改好交上了。”“这次考的还可以,下次争取考满分。”妈妈说完上客厅扫地去了。我在写作业的时候,趁妈妈不注意,仿照她的笔迹把字签上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的内心很不安,我怕这件事早晚会被妈妈知道,不如告诉妈妈吧,可又怕吃耳光,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我还是决定向妈妈承认错误。
早晨,我一起床便将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出乎意料的是,妈妈并没有打我,而是用温和的语气说:“孩子,这是你第一次说谎,你最终能认识到自己错误,妈妈很高兴
希望以后不要再这样了。”听到妈妈的话,我忍不住掉出了眼泪,我暗下决心:我一定把这第一次说谎变成最后一次说谎。
6 想起就脸红作文那是一段极其痛苦的经历,一当想起这件事,便有一股强烈的负罪感、内疚感、自卑感涌上心头。
脸也不由自主的红起来。记得那一次老师规定我们几个人交一篇感动人的文章上去,为了应付老师,我便随便得在《故事会》上抄了一个故事交上去,而不久老师却让我把这个故事背下来参加演讲比赛,此时我的心为之一震:不会吧!怎么是我啊!我可从来没有参加过演讲比赛的啊!我该怎么办?可是尽管当时感到非常的震惊,但不久就把这件事抛到了九霄云外。
直到比赛的那天课间操,老师叫我去办公室抽签,我才意识到自己该背稿了,中午我排除了一切干扰背稿……时光飞逝,转眼就到了第八节课,刘老师竟把全班都喊到了阶梯教室观看演讲比赛。刚刚入场我就感到了一股紧张的气氛,我的心砰砰地飞快地上下跳动,我非常想逃避,可是坐下来后我便决定勇敢地去面对,因为我身上的责任……演讲比赛开始了,一班的同学打头炮,她以流利的口才、非凡的气势、丰富的情感、充实的内容赢得了满堂喝彩,并获得了954的高分,这给后面出场的同学极大的压力。
第一次难免有些紧张,我口里也不断的念叨着:不紧张、不紧张,眼睛也不住的盯着演讲稿。这样的感觉着的是度日如年,终于到我上场了,望着下面的老师和同学我无所适从。
我以机械般的速度背着我的演讲稿,脚也因为发软而被我不停的抖动,直到我有一个地方背错了,我又不知如何弥补,顿时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全场也顿时变得非常寂静,我也十分尴尬,下面一双双渴望的眼神,等待着我的继续,可我最终选择了弃权。
因此我只获得了778分的全场最低分。回到座位上,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因为面对强大的对手,我感觉到非常的自卑;面对应我准备不足心态不好的结果,我感到非常内疚;面对同学们的期望,我有一种强烈的负罪感……以后我每每想到这件是就感到脸红,但同时也激励我、告诫我:不要打无准备的仗,而且要锻炼自己的口才,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2002年以来,共发表论文160篇,其中英文论文32篇(SCI论文27篇、SSCI论文2篇),国际期刊收录英文论文摘要10篇(SSCI期刊收录),中文论文115篇,国际学术会议论文19篇。获得两项省部级人民政府等级奖励;出版专著、教材(含章节)10种。 (1) 陈安涛,李红,冯廷勇,高雪梅,张仲明,李富洪,杨东 分段设计条件下归纳推理的多样性效应,中国科学C辑:生命科学,2005,35(3):275~283(通讯作者)
(2) 陈安涛, 李红, 邱江, 罗跃嘉 视觉分类的时间过程: 来自事件相关电位研究的电生理证据 科学通报 2006, 51(11):1281~1286(通讯作者)
(3) 陈安涛,张庆林,王乃弋,邱江,李红,王秀芳,李小晶 分类活动中的认知控制:一项事件相关电位研究,自然科学进展,2006,16(11):1388~1394(通讯作者)
(4) 何媛媛,袁加锦,伍泽莲,李红 正性情绪刺激效价强度的变化对外倾个体注意的调制作用 心理学报(通讯作者)
(5) 马晓清,冯廷勇,李宇,李红 抑制控制对儿童类比推理能力发展的影响 心理学报(通讯作者)
(6) 李富洪,孙弘进,李红,曹碧华,邬德利几何模块论的局限性——来自梯形实验的证据 心理学报, 2008, 40(2):175~183(通讯作者)
(7) 吴文婕,张莉,冯廷勇,李红热执行功能对儿童标准窗口任务测试的影响 心理学报, 2008, 40(3):319~326(通讯作者)
(8) 张婷婷,李红,龙长权,冯廷勇,陈安涛,李富洪,王秀芳 归纳推理中的属性中心性效应 心理学报, 2007,39(4):400~410(通讯作者)
(9) 陈安涛, 王乃弋, 李红, 刘强, 冯廷勇 类别归纳的时间过程和源定位 心理学报, 2006, 38(6):815-823(通讯作者)
(10)冯廷勇, 苏缇, 李红, 张莉 当代大学生学习适应状况的测验编制,心理学报,2006:38(5),497~501(通讯作者)
(11)李一员,吴睿明,胡兴旺,李红,P D Zelazo 聋童执行功能发展:聋童与正常儿童的比较,心理学报,2006,38(3):356~364(通讯作者)
(12)龙长权,吴睿明,李红等 35~55岁儿童在知觉相似与概念冲突情形下的归纳推理,心理学报,2006,38(1):47~55(通讯作者)
(13)张婷,吴睿明,李红,P D Zelazo等 不同维度的执行功能与早期心理理论的关系,心理学报,2006,38(1):56~62(通讯作者)
(14)廖渝,吴睿明,P D Zelazo, 李红, 张婷,张莉,高山,李小晶 意外地点任务中不同测试问题及意图理解与执行功能的关系,心理学报,2006,38(2):207~215(通讯作者)
(15)李富洪,李红,陈安涛,冯廷勇,高雪梅,张仲明,龙长权 物体颜色与质地相似度对幼儿归纳推理的影响,心理学报,2005,37(2):199~209(通讯作者)
(16)魏勇刚,吴睿明,李红,冯廷勇,Philip David Zelazo 抑制性控制在幼儿执行功能与心理理论中的作用,心理学报, 2005,37(5):598~605(通讯作者)
(17)胡兴旺,蔡笑岳,吴睿明,李红,张志杰 白马藏族初中学生文化适应和智力水平的相关研究,心理学报,2005,37(4):497~501(通讯作者)
(18)李红,郑持军,高雪梅。推理方向与规则维度对儿童因果推理的影响研究,心理学报,2004,36(5):55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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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李红,林崇德。个体解决三项系列问题的心理模型,心理学报,2001,33(6):518~525
(21)陈安涛,李红,杨耘云,龙长权,李富洪 归纳推理是领域特殊还是领域一般的?一项实验研究证据 心理科学,2008,31(3):567-570(通讯作者)
(22)李富洪,李红,曹碧华,陈安涛,龙长权 视觉归纳概括的加工机制与策略 心理科学,2008,31(2): 332-335(通讯作者)
(23)刘凤英,张庆林,李红,姚志刚。类别学习中分类学习与推理学习的对比研究。心理科学,2008,31(2):30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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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张仲明,李红 个体解决5项系列问题符合模型的实验研究 心理科学, 2007,30(1):104~107(通讯作者)
(26)雷怡,李红.5岁儿童能够理解假装的心理表征:对Moe任务的质疑,心理科学,2007,30(3):741~745(通讯作者)
(27)李红,王永芝幼儿认知灵活性的发展及其言语能力的关系,心理科学,2006,29(6),1306~1311(通讯作者)
(28)冯廷勇,李宇,李红,苏缇,龙长权 3~5岁儿童表面相似性类比推理的实验研究,心理科学,2006,29(5):1091~1095(通讯作者)
(29)龚银清,李红,方美玲 规则顺序与规则类型对儿童规则推理的影响。心理科学,2005,Vol28(6) : 1318~1323(通讯作者)
(30)文萍,李红,彭宇,罗卫华 青年学生价值目标结构的研究,心理科学,2005,Vol28(6) : 1487~1489(通讯作者)
(31)李红,白琼英某些影响儿童视觉写实绘画因素的实验研究,心理科学,2005,Vol28(2):277~280(通讯作者)
(32)李红,王乃弋。论执行功能及其发展研究,心理科学,2004,27(2):426~430(通讯作者)
(33)高雪梅,李红,郑持军。社会游戏情境在幼儿遮挡绘画中的作用,心理科学,2004,27(4):884~886(通讯作者)
(34)李红,陈安涛,冯廷勇,李富洪,龙长权。个体归纳推理能力的发展及其机制研究展望,心理科学,2004,27(6):1457~1459(通讯作者)
(35)李红,郑持军,高雪梅。儿童内包量概念发展的实验研究,心理科学,2003年第26卷第1期,53~55(通讯作者)
(36)李红,龚银清。婴儿物理因果感知能力的发展,心理科学,2003年第26卷第3期,448~451(通讯作者)
(37)丁月华,李红。三种处理下条件三段论推理加工过程的发展研究,心理科学,2003年第26卷第5期,947~950
(38)白琼英,李红。儿童绘画中深度表征的研究进展,心理科学,2002年第25卷第1期,113~115(通讯作者)
(39)李红,高雪梅,郑持军。幼儿几何体绘画“知”,“见”矛盾的实验研究,心理科学,2002年第25卷第2期,234~235,230(通讯作者) (1) 何媛媛,李红 外倾性和正性情绪关系的研究述评 心理科学进展,
(2) 李鹏,李红 反馈负波及其理论解释 心理科学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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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邬德利,李富洪,孙弘进,李红 儿童空间再定向的几何模块论及其局限 心理科学进展, 2007,15(2):319~325(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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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白琼英,李红。0~15岁婴儿表征能力的研究概述,心理科学进展,2002年第10卷第1期,57~64(通讯作者)
(16)龙长权,路晓英,李红,范籍丹儿童早期分类与基于类别的归纳的一致性,心理发展与教育,2008,24(2):6~12(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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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高山,李红,陈安涛,白俊杰 老年人和大学生决策规则稳定性的比较研究 心理发展与教育,2007,23(1):72~75(通讯作者)
(20)胡兴旺,李红,吴睿明 学前儿童延迟满足的实验研究方法述评,心理发展与教育,2006, 22(2):127~130(通讯作者)
(21)龚银清,李红。3~4岁儿童规则因果推理能力的训练研究。心理发展与教育,2006,12(4):12-16(通讯作者)
(22)吴睿明,黄彦萍,李红,冯廷勇,龙长权 35~55岁儿童时序认知能力的发展研究,心理发展与教育,2005,Vol21(3):7~12(通讯作者)
(23)李红,高山,白俊杰 从儿童赌博任务看热执行功能的发展 心理发展与教育,2005,Vol21(1):21~25(通讯作者)
(24)高雪梅,李红幼儿遮挡绘画的表征策略及其内在机制的探讨,心理发展与教育,2005,Vol 21(2):109~113(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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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高飞,李红。由大学生自杀率增高质疑高校心理健康机构的有效性,青年探索,2003,2
截至2019年12月,中文国际新闻女主持为徐俐。
徐俐,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CCTV-4)《中国新闻》女主播。一个与中国发展的声音相伴的名字,一个中国与世界对话的象征,一个自信、干练、美丽的中国新女性。
徐俐的眼神让生活在大洋彼岸的华人看到了中国发展的坚定与自信,于是一份份来自海外的新年祝福便翩然而至,把对她的首肯和对中国的赞颂连在了一起,她成了人们了解中国发展感受中国变化的鲜明典范。
扩展资料:
1978年考入长沙人民广播电台;1986年调入长沙电视台;1992年调入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任新闻主播至今。
从业以来曾两度获国家政府奖,华语节目主持人金奖。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几乎所有重大新闻报道都由其担纲主持,如早期的香港、澳门回归庆典,近期的“911”袭击事件、中国入世报道等等。
徐俐播报风格独特,在海内外观众中拥有较好的美誉度。中央四台中文国际女主持人包括:王端端、宋一平、梦桐、董丽萍、栗娜、杨璐、纪萌、桑晨、刘芳菲、徐俐、孟盛楠、周瑛锋等。
董丽萍是2012年进入到央视主要主持《中国新闻》,2013年开始,董丽萍开始主持《朝闻天下》、《今日亚洲》等节目。桑晨是从1996年大学毕业后到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任《天涯共此时》栏目的主持人,并兼职担任过《台湾百科》、《中国旅游》节目的主持人。
扩展资料
中央四台中文国际频道的发展:
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于1992年10月1日开播。1995年7月1日,CCTV-4对外正式启用“中国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CCTV INTERNATIONAL)呼号。
2006年1月30日,CCTV-4正式增设“中国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的二级标识,在一级标识“CCTV-4”出现的同时采用简称“中文国际”。2007年1月1日,CCTV-4分频为亚洲版、欧洲版和美洲版。
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以“传承中华文明,服务全球华人”的宗旨,架起了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与海外观众之间情感沟通的桥梁,成为了与华人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
中央4台中文国际官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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