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出争吵视频,是艺人的炒作还是媒体的无良?

放出争吵视频,是艺人的炒作还是媒体的无良?,第1张

很多综艺节目为了提高收视率就翻出一些比较有争议的镜头,例如两个人对撕,还有同组人员因为某事争吵或者是夫妻吵架等等,将话题炒热,这是节目组的问题还是营销者的有意?

在节目中,就算是同组人员,难免也会有意见不同的时候,讨论是正常的,若是两个人的性格都比较直爽,在节目里争论甚至是吵也是可能的,在《花样姐姐》里面,王琳因为住宿的问题与徐帆起了争执,在镜头前面吵架

这对于网友而言是一个大瓜,对于演员来说,只是因为对问题的沟通不畅导致的,或者是理解问题的角度不一样而已,仅此而已。这个吵架不是针对个人,而是问题。节目组放出来,就是为了炒作话题。

同组人员的回怼是因为问题,还有的回怼时为了作秀。在《乘风破浪的姐姐》里面宁静作为大姐大就扮演着这样的角色,他在被问到如何介绍自己的时候,说还要介绍自己?那这么多年不就白活了?

她的回怼感觉就是为了炒话题,在易主持问她在《浪姐》里面不就算新人吗?她还说是的。怎么到节目组的时候,再问如何介绍就直接怼导演了呢?她的一句话,引发的话题量惊人。

有人说宁静这样的大姐大还炒作什么呢?宁静不一定要炒作自己,炒作节目是不是也可以呢?将节目的热度和话题度提升上来,这样可以保证节目的收视率呢?

丁当表演遭到打低分,一脸懵,竟然是因为唱得太好了!喊话导演。导演回应称都是不一样的优秀,都是最棒的乘风破浪的姐姐!这些算不算是炒作呢?他们的目的好像不仅仅是发问、发泄。

夫妻之间吵架被放到网上,这个事情是不是真实?前段时间戚薇和老公吵架的视频被放到网上了,虽然看起来两个人很生气,但私下里可能会通过交流解决好,现在戚薇和老公也没有离婚。

可能就是一时之气吧?节目组将这样的视频放上网,就是节目组的锅,他们背定了。人家的私事,还是不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取得节目的效果,效果来自于内容,而不是炒作。

在这个过程中,媒体肯定是会添砖加瓦的,看到一个新闻爆点,不抓住就没有点击量,抓紧时间宣传,那么,更大的点击量就会到来,看到鹿晗和关晓彤官宣恋情,直接导致微博瘫痪了

程序员已经回家结婚了,结果在婚礼上修改代码,直到微博恢复正常,才继续举行婚礼。可见这个过程中,媒体们的助力是有多么厉害和可怕。媒体们也是为了自身利益而动,只要信息准确,深挖报道是必须的。

无论是节目组还是艺人还是媒体,都是为了利益。各自利益的实现使三方携手,促进吃瓜群众看了一波三折的大瓜,成为茶余饭后的聊天,但是,忽视了背后的价值。

演员的价值在于演戏,奉献好的作品,而不是炒作,炒作会伤害长远的自身价值。一个好演员,不会参加综艺节目(虽然综艺节目来钱快),更多地沉下来研究戏,让演技更上一层楼。

节目组的价值在于制作更多精良的节目,而不是炒作艺人,哪怕是他们(她们)争吵的视频。虽然短时间内话题量上升,若是看到节目里被剪的支离破碎的节目,观众会骂娘。

媒体的价值在于弘扬正能量,而不是报道艺人的私生活,更不是深挖吵架背后的因素,这只是一些花边新闻,没有价值观,更不是正能量。只有注重了自身的羽毛,才能展翅翱翔!大家对节目组放出争吵视频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殷桃发布和机器人吵架视频,视频当中想要表达的意思是说自己本来想要一把牙刷,结果遇到了人工智能酒店机器人送来了一个刮胡刀,于是一脸懵逼的殷桃**姐只能决定再一次要牙刷。过了很久,**姐终于再一次等到了机器人。只见机器人将一盒东西送到门口之后就开始了说起了设定程序中的用语,完全不理会殷桃的话。一边的机器人机械地说着指令用语,一边是殷桃愤怒且焦急地让酒店机器人等一下。但是酒店机器人丝毫没有理会殷桃地意思,而是淡淡的说了句喜欢它的话也可以跟它合影哦。看样子是要离开,于是万般无奈的殷桃情急之下只能顺应酒店机器人的话说自己要和机器人合影,就这样殷桃非常可爱的和智能机器人吵了起来。

太可爱

殷桃把自己和智能机器人的吵架视频发布出来之后,网友纷纷表示,殷桃不仅仅非常美非常有气质,原来私生活当中竟然是这样一个可爱的人。有的网友还称殷桃也太懒了,智能机器人搞罢工,不听正确指令,不如自己去拿牙刷。有那个功夫和一个充电的“东西”斗嘴,早就把牙刷拿回来了。网友的评论也是非常写实了,的确,殷桃是个可爱的人,若不是个可爱的人,也就自己去拿牙刷了,也就没有这一段让人啼笑不已的吵架视频了。由此可见,人工智能还是非常有局限性的,网友称难不成前一个房客是男生,机器人才执意的要给殷桃送刮胡刀?不得不说,太好玩了,人工智能机器人恐怕不是为房客服务的,而是来气房客的。

设定的问题

据悉,有很多人工智能领域的能人,分析了殷桃发布的视频,找出了智能机器人会不执行指令的原因,不是殷桃说的不够清楚,而是这个智能机器人的系统设定出现了瑕疵,修复之后,这个智能机器人才会正确的执行指令,才能给殷桃带来牙刷。不得不说,智能机器人的局限性真的非常大,这样看智能机器人取代人类这种荒谬之言,还是不必理会的好,就这样傻憨憨的智能机器人还能打败人类,统领全世界?

殷桃发布和机器人的吵架视频,可谓把网友们都笑翻了,相信殷桃也觉得非常有意思才会把这个视频发出来。

吵架后对方拍了视频,可不可以作为证据根据视频的真实情况而定。

对方拍的视频如果是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是属于合法的。但如果掐头去尾,或者经过剪辑,并未客观呈现原来面貌,导致对当事人的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涉嫌诽谤罪。

诽谤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

区分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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