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吵架对方住院,如果吵架行为与住院并无因果关系的,当事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明知对方患有疾病,故意与之争吵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之前在某论坛看到过的一个医院麻醉师爆料护士的帖子,大致内容是说由于某位护士在工作中不通情理、不讲情面,最终导致麻醉师与护士双方发生冲突的事例。在这里笔者暂且把这件事简单的概括为——医生与护士的矛盾。
为什么说医生和护士之间有矛盾呢?医生和护士之间不是应该和电视里放的那样关系很好的吗?然而事实并不像想象中那样。
几个月前,2床的住院病人要使用头孢类药物输液。使用前按规定要给患者进行皮试,值班医生麻利的开好了皮试医嘱、领药医嘱和静脉输液医嘱,正当护士要去执行时,那位医生却跟护士说道“皮试不用做了,你直接写皮试阴性就输液吧,2床以前用过头孢。”
护士却认为,患者即使以前用过头孢,皮试也应该做!毕竟药物的批次也不相同,况且既然医生开了皮试的医嘱,当然也要正常执行。
随即护士严厉拒绝了医生的说法,并且语气不善的批评医生专业知识不过关、因为怕担责任就将问题都推卸到了护士的身上。两人也因此发生了争执。事后那位医生还很不高兴的向科室主任以及护士长诉说了这位护士的不是。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发现这位护士的出发点是正确的,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遇到医生提出的风险要求,敢于对不合理要求说“不”。只是在最后在拒绝的过程中,护士如果可以再注意一下诉说方式,清楚地说明其中的利害关系,而不仅是严厉斥责,相信就会避免此次矛盾。
笔者认为:医疗过程是医、护间不断交流信息的过程,是各类信息传递和反馈不断循环的过程。在信息交流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问题,都会影响整个医疗过程的顺利进行。良好的医、护关系是保证医疗过程完整性的基本条件。
在为患者解除病痛时,医生和护士在医疗过程中不断地调整关系,以适应治疗过程中的多样性,
由于医、护各自业务水平和医德修养水平的不同,在工作中都可能出现“角色偏差”,并不能一概而论的说“医生是对的”或“护士是对的”。并列平等的医、护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使医生和护士不出现或少出现角色偏差,即使出现也能及时纠正才是正确处理医护关系的方法。
护士和病人家属和病人争吵过一会后,病人突发脑出血,这个护士肯定是不能辞职的,而且是麻烦大了。脑出血是在高血压,心血管疾病受了刺激之后容易发生的,争吵过后出现脑出血,护士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名医护工作者,病人跟我吵架,我咋处理?说真话,作为一名医护工作者的话,是个病人,跟吵架的话,我觉得你还是尽量就是控制住自己,不要去跟别人吵架吧,因为的人情绪各方面比较激动,所以说再遇到一些事情都话他可能就是想找个人操心,你直接离开就行了,也不要说话,也不要跟他吵,免得到时候这样说这话真操起来了,一万打了他,或者是触动手怎么了?所以说你就开心了,不要听他说话,也不要弄散安静的地方,尽量接触就行
请各位老师帮助分析病人家属的心理状态,我只做了片面总结,请高手完善和指正!
陪床家属与医护人员发生争执的内心解析与对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文化知识水平的提高,医患关系已发生质的改变,患者的知情权已受到法律的保护,医疗服务的神秘面纱将被无情的剥去,其透明度将越来越高,这无疑是完善医疗服务的促进剂,但随之而来的医患纠纷会逐年增高。加之不当的媒体报道,更是推波助澜。正确理解和剖析陪床家属的心理变化,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对每位医护人员是一个必修的课题。
1:医护工作不到位或出现差错。
个别医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服务态度恶劣,解释病情不严谨,医疗行为出现差错,对疗效不佳的晚期病人推委等,是发生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提高本身素质,端正服务态度,摆正医患关系,时刻提醒自己是为患者服务的医务工作者,认清大夫与患者的关系,任何时侯都不要超出这种关系。对工作要极端负责,一名出色的医务人员,不仅表现在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技术,更重要的是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和无私的奉献精神。按操作规程规范医疗行为,坚决杜绝医疗差错的发生。
2:对医护行为的误解。
由于医护人员在检查、治疗及其它医疗行为中解释不够,患者及家属发生误解或家属本人逻辑思维混乱,认为对患者不负责任、给患者增加了痛苦、拿患者作试验、增加了经济负担等。医护人员在医疗行为中,要耐心的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目的、方法、必要性、目前水平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解释病情要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并具有艺术性,既要交待清楚患者的病情,又要家属理解和接受不良后果,不能过于强调负面作用而造成患者及家属拒绝,也不能盲目乐观而造成患者及家属对常规副作用的误解。
3:不是真正关心患者的病情,而是借题发挥:
①由于经济、观念及心理因素。
患者的直系亲属,由于承担经济责任、传统观念及厌烦陪护等,对患者尤其是长辈患者,本不想在医院正规治疗,又担心舆论对自己不利,故借题发挥,以求既不在医院治疗,又把责任推给医务人员。对这种心理的家属要特别小心,因其可无中生有、小题大做,可做可不做的医疗行为尽量不做,尽可能保守治疗,讲话要严谨,诊治要细心,不给其可乘之机。
②讨好患者的家属及有关人员。
患者家属的同事、朋友、下级等,并不关心患者的病情转归,只是要在患者的家属面前表现一下自己,以满足自己的政治或个性需要。在进行诊疗活动时,非直系亲属不得在现场,不向非直系亲属解释病情。
③受他人唆使。
某些家属受他人唆使,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要了解症结所在,及时揭穿。
④炫耀(能力炫耀和感情炫耀)。
某些家属或非直系亲属,特别是从事特殊工作的亲属,为了炫耀自己的医学知识,借题发挥,即所谓能力炫耀。某些亲属为了表现自己对患者的关心和感情,甚或假装孝子,明知病情无力回天,却向医护人员提出不可能的条件,即所谓感情炫耀。要抓住其弱点或错误,婉转的予以点破,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⑤讹诈。大多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明知患者为疾病晚期无力挽救,吹毛求疵,其目的最终回到经济利益,要求医院赔偿或困难照顾。
请各位前辈批正。
私立医院求财,发生医患纠纷往往担心患者报复或者闹事,虽然你们吵了,不用担心医院报复你,他们也没有其他办法报复你。
私立医院是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时代产物。20世纪末,业外资本逐渐介入医疗行业。2001年,中国媒体上频频出现了“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两个新概念。
私立医院的准入在投资上完全依赖于企业和个人;在目的上期望盈利;在税收上照章纳税;在价格管制上逐步放开;在资产处置上依法自行决定;在资格准入上公平竞争不受歧视和排斥;允许在参与商业性保险和补充保险方面获得筹资来源;医疗服务价格、质量和工作效率接受市场的挑战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竞争。民营资本投资者在这类医疗机构准入制度面前,应该是平等的,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责任是加强监督执法,国家财政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相反还可以将私立医院的税收用于补助公立医院。
护士和病人家属吵架护士长投诉方法如下:
1、向医院投诉部门投诉:对当班护士或护士长的反应不满意,或者遇到更为严重的问题,可以向医院投诉部门投诉,投诉部门一般是医院管理部门或者医疗监督部门,他们会对您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2、向卫生监督部门投诉:对医院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认为医院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或者不良行为,可以向卫生监督部门投诉。卫生监督部门是负责监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的监管部门,他们会对您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能。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口腔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与医生发生冲突时,首先不要太激动,要稳定情绪,心平气和地跟医生说出自己的理由,争取相互勾通相互理解解决问题,还能继续找医生治疗,因为医生没有拒绝病患检查和治疗的权力,但还是尽量和医生不要起冲突。牙科医生主要是治疗和预防,保健口腔以及牙齿的疾病和健康方面的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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