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男子在商场内掐女生脖子致其瘫倒,涉事男子为何会有如此举动

成都一男子在商场内掐女生脖子致其瘫倒,涉事男子为何会有如此举动,第1张

成都一位男子在商场一直掐着女生的脖子,后来导致瘫痪,在此次事件中男子的行为已经受到严重危害他人事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据了解这位男子的女儿因为和一个被撞的女子在停车场发生纠纷,他们两个人就开始互相拉扯。后来这位女子的父亲也赶来到现场,当时就用车辆想去撞对方,以此来发泄,想帮女儿出口气。当时周围的人也前来阻止,后来才被控制,但是警方认为他还是触犯了寻衅滋事的罪,采取强制措施和控制。

其实我个人觉得这位车主真的一点都不理智,吵架归吵架,还是不能去动手动脚的。而且女子也不能仗着是女性就去打别人,如果遇到精神问题的人,或许就会被毒打。在停车场发生纠纷也可以找负责相关人来评判,现在让女子瘫痪,这就面临很严重的问题。当然并不是赔偿钱款,还要受到刑事的责任。

通过这件事真的警告大家,在动手打人之前一定要考虑到后果。因为人的脖子是非常脆弱,在我们的身边就会有这样的现象。就只是小小的摔跤就会导致脖子颈椎骨折,后来整个人的瘫痪,至今都没有办法站起来。所以这位男子也是缺失这方面的意识,一直在打女子的脖子。不管怎么样,哪怕自己是正确的,现在已经导致对方无法站立,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管在任何时候千万不要用暴力来解决问题,任何事情都需要好好的沟通。不只是陌生人还是和自己熟悉的人动手打别人,一旦造成危害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特别是脾气很冲动的时候,要学会控制自己。任何事情没有沟通处理不好的,所以现在造成的后果,这位男子也没有办法逃脱。

看到一则新闻,一位女士,她跟她的朋友在火锅店里就餐,然后有几名男子,他们在隔壁的桌上面抽烟。然后这个女子也考虑到自己的身体原因,然后就与男子进行沟通,让他可不可以不抽烟,对方也是把烟给掐灭了。大约过了十几二十分钟,对方再次抽烟,这位女士和其他朋友也进行再次沟通不了对方。他们的语言比较激烈,在公共场所抽烟也是不对的。所以所以他们情绪比较激烈。然后这名男子也是向女方女士泼了一杯不明的液体,然后女士也是进行了报警。然后对方也是愿意赔偿衣服干洗费 。

一、在公共场所其实抽烟也是非常不对的,因为公共场所也是不适合抽烟 。

二、双方也是进行了激烈的吵架,所以双方都是有责任的。

三、生活中不管什么事情都要进行到好好沟通,千万不要去发生争执矛盾  。

在生活中很多人他们都是在会去在公共场所抽烟的,但是你的是没有办法去避免的,因为毕竟有一些人他们的烟瘾也是非常的大,而且进行对他劝说了,她也是不会听,所以这个时候也就没有必要再去说他了。毕竟这样的话双方都会发生矛盾,发生矛盾了,打起来就不好了。

所以说遇到这种事情自己还是要避着一点,比较好。在生活中,也是不要那么冲动,因为这名男子他比较冲动,泼了别人不明液体,这也是非常不对的一种行为,因为本身自己在公共场所吸烟就是不对的。所以生活中一定要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不要再公共场所抽烟,因为这样也是会影响到别人的,所以他们双方也都是有问题的,因为他们双方吵架比较激烈。这样才会有矛盾 。

一、四川一封控小区楼下有人吵架,女子开窗看到热闹,她看到了有人吵架

     在疫情期间,很多人都很无聊,大家在家里,除了吃饭、睡觉、看电视、刷手机以外,没有什么活动空间,生活很无聊。在四川一封控小区楼下有人吵架,声音非常大,一个女子开窗看热闹,她发现很多人都在打开窗户看热闹,齐刷刷的脑袋排成了一片,甚是有趣。吵架的两个人,你抬头望望楼上,楼上的人都在看楼下,他们觉得世界真是太小了,小到不能离开家。

二、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在疫情期间,人们无法外出,我们就要调剂自己生活,丰富自己生活。例如可以拍摄一些小视频,传到网络上,丰富自己业余文化生活。还可以练习一门艺术,例如,可以学习毛笔字、画画等,这么长时间就 可以练就一定功夫,达到新的层次,当你发现学习一些新知识、新技术时候,你会觉得生活很充实,一天不知不觉就过去了。我认识 一个人,他在隔离期间背诵了一百首唐诗和宋词,他感觉自己生活丰富多彩,不知不觉隔离时间就过去了,我们要像这些人学习,将单调无聊的生活过得丰富多彩。

三、居家隔离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居家隔离有哪些注意事项?市疾控中心提醒:保持隔离房间随时关闭,在隔离房间开门前,应先开窗通风后再开门;与共同隔离人员接触时,请佩戴口罩;生活用品需单独使用,避免交叉污染。经常开窗通风,至少每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好居室的日常清洁工作,对分泌物污染的物品或经常触摸的物品进行消毒。

以上是我个人观点,有不同观点者请留言。

8月31日,

成都一女主持微博自曝遭暴打,

只因带狗出门未栓牵引绳。

“尤其是脸,已经一半毁容了,

我还是一个主持人,靠脸吃饭,

如果好不了,今后都做不了工作”。

而对方律师表示: 将配合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调解、赔偿等处理。

女主持网上发帖:

 遛狗未拴牵引绳 遭邻居暴打

8月31日,一位名叫“双语主持人丹娜”的网友在微博上发表长文,讲述自己遛狗时因未拴牵引绳被邻居暴打的过程。

△微博截图

8月30日中午,她下楼到小区超市购买牛奶饼干及取快递,因为赶时间去工作,顺便将家中6个月大的金毛带出门溜,想着几分钟就回家便没有给狗拴绳子。 在走到距超市还有五六十米时,兴奋的狗狗看到前面有小朋友便摇着尾巴跑过去了。

“狗狗一边跑我一边追着把它喊回来,同时还大声对小朋友身边的家属喊,狗狗不会咬人。”女子称,自己还没追上狗,便看见小朋友的爷爷朝狗狗的肚子狠狠踹了一脚。

随后,看见自己的狗被欺负,她便上前理论,询问对方为何要踢狗。“大爷说我家狗把他家小孩扑倒了,如果狗咬伤了孩子怎么办。”女子觉得有些委屈,自己的狗并没有扑倒小孩,接着双方开始争执起来,事情越演越烈,双方随后发生肢体冲突。

女子自称,肢体冲突中,她被小孩的爷爷和母亲暴打。她在微博中还配了几张脸部、身上受伤的照片,从照片上看出她右脸红肿,有多条长伤痕,脖子、背部也有十几厘米伤痕。

监控: 金毛跑到小孩身边遭家属踹开 

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随后,记者联系上该网友邓女士。对于此事,她表示十分委屈。“我的狗根本没有扑倒小孩,更没有伤害到小孩。”邓女士说,后来通过调查超市的监控视频,还原了现场情况。

记者从视频中看到,当时一名小孩独自站在超市门口,邓女士家的金毛摇着尾巴跑到小孩身边,小孩的奶奶见此情况,立即上前将小孩拉到身边护住,并用手对狗进行驱赶。

当狗狗离开小孩躲到椅子旁时,一名男子跑到小孩身边,停顿了两秒,一脚踹向狗狗。此时,邓女士正好也赶到门口,随即与踹狗男子开始争吵。

争吵了一会儿,另一名年轻男子过来劝说企图分开两人,接着两人却发生肢体冲突,男子将邓女士推倒在椅子上,并卡住她的脖子,邓女士用脚踢打男子,双方开始拉扯起来。

周围市民见状也围观过来,将两人分开,不一会儿,两人又厮打起来,邓女士再次被摁倒在椅子上,她抓起椅子朝男子砸去。

据了解,这段视频只是双方肢体冲突中的其中一段。据邓女士介绍,报警后,警方到达时,对方孩子的母亲也赶了过来,对她进行抓扯,但因监控盲区并未被记录。目前,具体事发完整过程仍需警方调查取证。

责任尚无定论 双方正在调解

邓女士表示,自己在公共场所遛狗,并没有拴牵引绳,确实做得不对,对此她表示歉意。但对方因此踢狗,同时辱骂自己、甚至动手打人她觉得确实不应该。

冲突中,邓女士表示自己遭遇对方暴打,全身20多处伤口,并向记者出示了华西医院诊断书,诊断结果为, 颌面部、双上肢、颈后背部多发皮肤软组织挫伤,脑震荡。

邓女士自称是一名主持人,除电视台节目外,还有许多商业活动、以及大学课程教学等,月收入在5万至30万不等。邓女士说,伤情最重的是脸部,十分影响其工作。

“尤其是脸,已经一半毁容了,我还是一个主持人,靠脸吃饭,如果好不了,今后都做不了工作”。 邓女士说,接下来两个月的活动不能出席,都需要赔偿违约金,所以要求对方进行相应损失进行赔偿。

9月1日下午,邓女士来到万安派出所,与对方进行调解,但对方以情绪不稳定、身体不适等理由不予出面,表示此事将有代理律师进行协调。

针对此事件中谁先动手打人以及事情原委,对方代理律师以不便透露没有回应,不过他告诉记者,他们会积极配合调查,赔偿费用不是问题,但是需要邓女士提供出相应的证据。

同时,现在责任在谁,目前还未有定论,证据正在调取中,会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来进行下一步的处理。目前,希望双方在坐下来好生协调。同时,代理人这方也正在做相关的伤情鉴定。

邓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此事性质目前为动态性的,可能会根据邓女士的伤情变化而发生变化,目前双方正在积极协商中。

  相关规定  

养犬人携犬出户应使用犬绳牵领

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及时制止犬吠和攻击行人的行为。

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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