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邻居吵架,邻居跳楼摔死了。要负责吗

和邻居吵架,邻居跳楼摔死了。要负责吗,第1张

1、排除邻居有精神病史,历史自残,自杀经历,其它精神压力或者生活状况造成的轻生压力而跳楼造成死亡的,不需要你负责的。2、你刺激了邻居,并且产生主要影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并且后果比较严重!

你没有过错,就不要需要负责任。

你说的这几件事,看起来完全风马牛不相及,令堂吵架与对方挖路,这跟因病去世何干?又与你何干?

对方因病去世,你不是致病原因,不是医生,那就不用负责。

和邻居发生口角但没有动手,后邻居发病去世,死亡的诱因是当事人吵架所致,因此,邻居的死亡当事人是有次要责任的。

邻居本身的疾病或其特殊体质,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

依法应赔偿死亡邻居的部分损失。

具体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法律链接:《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现在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很多家庭都进入了商品房,但是商品房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隔音问题。如果楼上有人在大吵大闹,那么住在楼下的我们可以会听的清清楚楚。噪音太大不仅影响了日常生活,还会邻里之间的关系变得非常紧张。家住赣州的两位老邻居就经常因为噪音的问题吵架,双方的关系一直都不好,到了最后,他们之中居然有一个人在吵架的过程中“吵死了”。

因为噪音问题吵架吵了十多年,双方关系一直都很紧张

据了解,曹某和汪某住在同一栋楼里,曹某住三楼,汪某住二楼。曹某不知道为什么经常家里发出很大的噪音,吵得楼下的汪某非常之烦,双方做邻居做了十多年,吵架也吵了十多年。面对曹某的无端扰民,汪某特意买了一个震楼器来对付曹某。每次曹某家里发出巨大噪音时,汪某就会拿出自己购买的震楼器和曹某“互吵”,你会发噪音,我也会,汪某就这样一直用这种方法对付曹某。

准备入睡再次被曹某吵醒,双方大吵一架,最终导致曹某心脏病发

一天,汪某已经上床休息准备入睡,却没想到曹某家里再次发出了令人难以忍受的噪音。之后汪某顺势拿出震楼器对付曹某,发现汪某震楼的曹某也十分气愤,于是就拿了一把锤子把汪某家的窗户给砸烂了。之后汪某直接带着一把刀就冲进了曹某家里准备与他理论,在激烈的争吵过程中,曹某应声倒地。这一幕吓坏了前来劝架的邻居,邻居赶紧对曹某进行了抢救,之后打120将曹某送进了医院,遗憾的是,曹某抢救失败,最终离开了人世。经过医生检验,曹某的死因是心源性猝死。

曹某家人状告汪某,要求赔偿,最终汪某赔偿三万五千元

曹某的家人认为曹某的死和汪某有很大的关系,于是将汪某告上了法庭。曹某家人认为汪某要对此次事件负主要责任,要求赔偿70万元。在第一次判决中,法院认定是汪某间接导致了曹某死亡,最终判汪某赔偿20万元。但是汪某之后进行了上诉,并且给出了充分的理由证明曹某的死与自己的关系不大。他给出的理由是这样的,曹某不是因为被震楼器吵死,也不是因为吵架的时候发生冲突而导致猝死,因此汪某并不负主要责任。最终,法院判定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汪某赔偿曹某家人三万五千元。

因为噪音问题吵架,最终导致了一条生命的丧失,这样的代价未免过大。在我看来,一开始汪某和曹某双方就可以去物业进行协商,将噪音的问题解决好,没必要一吵就是十几年,偶然发生的事情往往具有必然性,十几年的争吵必定会导致不好的后果,曹某的去世本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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