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充斥在我们生活里,就像数学一样,甚至数学也是建立在逻辑的基础上的。发表观点、叙述一件事都需要内在的逻辑来组织你的语言,从而让叙述、论证清晰紧密。逻辑谬误也十分常见,常常会误导或是曲解某件事的根本。学好逻辑十分的有必要。
经常冲浪的人会发现,互联网到处在吵架,豆瓣在吵架,知乎在吵架,虎扑在吵架,抖音也在吵架,微博就更乌烟瘴气了。
比现实吵架更气人的是,网上经常能碰到诡辩或是逻辑有问题的人,出于对对方逻辑问题的怒火能跳起来写千字长篇反驳。后者沉迷于自己漏洞百出的逻辑辩论里无法自拔,且视为无可救药。而前者则故意利用了逻辑谬误,即便逻辑存在问题,但你很难找到击破漏洞的办法。
今天介绍介绍几种常见的逻辑谬误(仅作学习用途,不是用来吵架)。
1
红鲱鱼谬误
红鲱鱼在西方文化语境中有“转移焦点、注意力”的意思,是“转移焦点”的代名词。
据说,以前的反打猎人士为了让猎人的猎犬嗅觉混乱,会在打猎的地点放置烟熏过的红鲱鱼,借此来吸引猎犬。另一种说法则是,监狱逃犯为了让警犬不追缉他们,会在偏离了逃跑路线的地方放置红鲱鱼,从而为自己争取时间。
红鲱鱼谬误,即 提出非关争议重点的言论(通常乍看有关),以转移他人的注意力 。
在政治宣传与公关上,红鲱鱼谬误经常被用来处理危机,即制造新的事件或曲解议题转移公众注意力,从而让自己脱身于舆论中心或是降低关注度。
注意,红鲱鱼和烟雾弹都是转移注意力的谬误类型,但是后者一般是让主题变得复杂而丧失原有的焦点。
红鲱鱼谬误通常和“乐队花车”配合使用。
2
乐队花车效应
又称“从众效应”“羊群效应”“跟尾狗效应”,是诉诸群众谬误的基础效应,是指人们受到多数人的一致思想或行动影响,而跟从大众之思想或行为。
乐队巡游时,只要跳上乐队的花车,就能轻松享受音乐,不用自己走路就能继续跟着车巡游。英文中的jumping on the bandwagon即“进入主流”的意思。
身为社畜的你一定深有体会。当老板问哪个提案更好时,只要有人率先站出来说A好, 混日子的人 就会跟风赞同A方案好。
具体例子可以看看阿希从众实验和史丹佛监狱实验。
乐队花车也经常和诉诸权威谬误一起出现。
3
人身攻击
指宣称某人有某些负面特质,以明示或暗示其主张不可取的逻辑谬误。
4
诉诸情感
指激起他人的情感,以诱导他们支持自己的主张的逻辑谬误。
5
德国神枪手谬误
有个德国人练习枪法,朝着谷仓打出了许多枪,在弹孔最密集的地方画了一个圆圈当作靶盘,以吹嘘自己射击精准,是神枪手。
德国神枪手谬误,在我国也可以说成是先射箭再画靶,是因果谬误的形式之一,意指在大量的论据中挑选对自己有利的,将其他不利的或无用的弃掉。
在明星遭遇负面舆论新闻时,通常会故意制造“黑料”并扩散,再迅速做出澄清,借机通过澄清假黑料达到笼统澄清真正的、全部的黑料的目的,博取公众同情。
6
滑坡谬误
使用连串的因果推论,却夸大了每个环节的因果强度,而得到不合理的结论,因为事实不一定照着线性推论发生,而有其他的可能性。一般所说的“上纲上线”有时也牵涉到此种谬误。
简单地说就是,将某件事的结果的形成过程截取为几个不同的环节,并将这些环节的因果性夸大成“必然”,实际上这些环节的因果性只是一种“可能性”,甚至没有联系。而滑坡谬误则是将这些环节强行串联在一起,顺势推导,思维过程就像滑坡一样。
经典例子,“饿错咧,饿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嫁到这个地方来,饿不嫁到这个地方来饿的夫君也不会死,如果饿的夫君不死”
7
稻草人谬误
稻草人谬误,也称为稻草人论证、攻击稻草人、刺稻草人、打稻草人。稻草人谬误一般指,在辩论时,曲解对方论点后再在曲解的基础上进行攻击(替身稻草人),然后宣称已经推翻了对方的论点。
稻草人谬误在曲解对方论点的未必是有意的,也可能是出于无心,这一点和偷换概念有所区别。
举例:
A:我觉得国外比国内好玩。
B:你竟然觉得国外比国内好,你不爱国!
8
没有真正的苏格兰人
也叫作“诉诸纯洁”,指的是在原来的普遍宣称遇到反例时,提出一个理想、纯净的标准以为其辩护的论证方式。
这一概念由哲学家Antony Flew于1975年在他的著作"Thinking About Thinking: Do I sincerely want to be right"中首先提出:
想像一位名叫Hamish McDonald的苏格兰人,坐下打开他的《格拉斯哥先驱晨报》,看见一则新闻“布莱顿色魔再度犯案!”他震惊地说:“没有苏格兰人会干这种事!”隔天他又打开报纸,看见新闻描述一位亚伯丁人更残暴的行为,相较之下布莱顿色魔还算是个绅士。这显示Hamish的想法是错的,但他会承认吗?似乎不会。这次他说:“没有‘真正的’苏格兰人会作这种事。”
生动例子常见于脑残粉:“真正的xx粉丝才不会给哥哥惹祸呢!”
9
伪两难谬误
又称非黑即白、伪(假)二分法、伪二择(选)一法、伪两面法、双刀法等,是提出少数选项(一般是两个,但有可能是三个或更多)要人从中择一,但这些选择并未涵盖所有的可能性。
生活往往有着许多中间地带让我们作出灵活的折中选择,人也并不是单面刻板的。而伪两难谬误则是忽略了中间地带以及现实的复杂性。
举例:
例 1
死刑一天不废除,人权就一天得不到充分保障。
实际上死刑是否废除和人权得到充分保障并不是对立的关系。
例 2
A:他杀人了
B:他对他爸妈很孝顺。
A:怎么可能!杀人犯怎么可能会对父母孝顺!
啊这,杀人犯罪和孝顺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10
总结
上述提到的好几种谬误类型都是 不相干的谬误 的常见情况。
不相干的谬误,又称为分散注意力的谬误。是指论证的前提和结论毫无逻辑关联的不当推理方式,这种情况又称不相干的结论或制造伪冒理据。
不相干的谬误分为伪冒论题和伪冒理据两种类型。
伪冒论题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转移注意力 :如红鲱鱼、烟雾弹
打稻草人: 在曲解对方论点后,宣称已经推翻对方观点。
我有权发表意见 :被他人批评时,主张自己有权利发表意见。然而,是否有发表意见的权利和意见是否正确可取(或他人是否可批评)是不相干的。
废话谬误 :其中一种形式是说话模棱两可,无论如何总是正确的语句,却没有真正回应主题,亦是不相干的谬误。
伪冒理据的情况比较多,具体有:诉诸起源、关联谬误、罪恶关联、希特勒归谬法、诉诸权威、诉诸名人、假资讯来源、诉诸群众、诉诸人身、人身攻击、扣帽子等等。
其实逻辑很有意思(当然了,也并不妨碍我打瞌睡),以上仅供粗浅了解,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找相关书籍或是视频看看,这里推荐**《感谢你抽烟》,是部充斥着逻辑谬误的**,时间紧张的可以选择看“阅后即瞎”做的**讲解《贫穷,很可能仅仅是因为你缺乏逻辑》这期,很有趣。
凡是不能只看表面,吵架得看为什么吵,一般来说,吵架的原因是意见不统一,但是实际上架吵到后面,往往跟意见无关了,情侣之间的争吵是一种控制的手段,同时也是情绪发泄的出口。
双方都想要对方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对方拒绝以后,事态脱离了自己的掌控,慌了,产生负面情绪,说出一些口不择言的话,用暴躁的状态掩盖自己内心的无力感,这就是吵架的内在逻辑。

吵起来的,是两个无助的人,但凡有能力解决当下的问题,也不需要用这种尖锐的方式。
先搞懂了吵架的内在原因,再去看吵架的形式,就能明白,他跟你吵的是生活琐事,表达的是自我需求,但背后透露出的是这个人内心的无助感。
为什么会无助呢?
因为度过热恋期的情侣们,面临了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你为什么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人?
刚刚步入恋爱关系的情侣不会天天吵,他们彼此对对方还有滤镜,互相都挺迁就对方,过了激情期,来到平淡期,两个人要实打实的相处了,必须坦诚相对,这时候缺点就暴露无遗了。

生活习惯不一样,处事方式不一样,三观都有偏差,尤其是同居之后,生活交集很多,彼此之间没有太多空隙,就会出现很多意见不合,频繁争吵是一个磨合的过程。
这个过程中双方都会发现这个问题,就是褪去了光环效应之后,对方根本不是你想象中的人。
他身上有很多你看不惯的地方,还有很多让你讨厌的缺点,这时候问题就来了——你喜欢上的是他这个真实的人,还是你想象中的他?
这将决定你是要继续还是要放弃。
没有想清楚这个问题之前,你不可能得出一个让自己信服的答案。
有些人承认自己喜欢的是想象中的人,就是想找一个足够完美和爱自己的人,两个人足够契合,不会吵架,OK,这没问题,赶紧放弃这个去找下个,不要浪费时间。

另一部分人就走上了努力改造对方的路,一遍遍表达自己的需求,一遍遍吵下去,最后又回到问题本身,又想放弃,换人。其实这也是停留在“喜欢想象中的人”,想把对方改造成自己想象中的人。
当发现对方难以改变,就陷入无助,感到自己对现状无能为力,僵持在一些情绪里。
其实我们大部分人“想象中的人”,是一个像母亲一样能够包容自己的人,一个极度喜欢自己,能理解自己情绪的人。
但是谈恋爱的过程中,你不可能遇到一个这样的圣人,人人都有自我,你需要被照顾的时候,他何尝不是如此呢?
他不仅不是你想象中那个条件完美的人,甚至都不是一个足够在意你的人,现实就是这样,他可能很自私,可能是个妈宝,可能很邋遢,可能出轨,可能向你提出奇葩的要求,可能控制欲强喜欢管束你……你们有一万种争吵的理由,但有的人还是放不下,因为喜欢。

争吵就是因为不接纳彼此,然而真正的喜欢都是从接纳开始,当你真的喜欢一个人,或者说决定喜欢一个人,你是从接纳他跟你的不同,以及接纳他的缺点开始的。
不接纳等于不喜欢,放弃没什么可惜的。
真的喜欢一个人,是看见了对方真实的自我,发现了对方不是自己“想象中的人”,仍然接受。
如果你想把他改造成一个你想要的人,那放弃吧,如果你是真的喜欢对方,争吵没有什么可怕的,现状是可以改变的,可以按我说的下面几点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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