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侵权。不合法,这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当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吵架后对方拍了视频,可不可以作为证据根据视频的真实情况而定。
对方拍的视频如果是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是属于合法的。但如果掐头去尾,或者经过剪辑,并未客观呈现原来面貌,导致对当事人的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涉嫌诽谤罪。
诽谤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
区分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大部分都不是真的。
很多都是剧本,只是为了博取流量与关注为了钱不择手段,发那些不健康不正能量的段子博取关注,很多都是在自导自演的,在直播中发脾气吵架演各种博眼球的段子,还有的在直播间里互骂,层次不穷的手段来吸引更多的流量和关注。
很多综艺节目为了提高收视率就翻出一些比较有争议的镜头,例如两个人对撕,还有同组人员因为某事争吵或者是夫妻吵架等等,将话题炒热,这是节目组的问题还是营销者的有意?
在节目中,就算是同组人员,难免也会有意见不同的时候,讨论是正常的,若是两个人的性格都比较直爽,在节目里争论甚至是吵也是可能的,在《花样姐姐》里面,王琳因为住宿的问题与徐帆起了争执,在镜头前面吵架
这对于网友而言是一个大瓜,对于演员来说,只是因为对问题的沟通不畅导致的,或者是理解问题的角度不一样而已,仅此而已。这个吵架不是针对个人,而是问题。节目组放出来,就是为了炒作话题。
同组人员的回怼是因为问题,还有的回怼时为了作秀。在《乘风破浪的姐姐》里面宁静作为大姐大就扮演着这样的角色,他在被问到如何介绍自己的时候,说还要介绍自己?那这么多年不就白活了?
她的回怼感觉就是为了炒话题,在易主持问她在《浪姐》里面不就算新人吗?她还说是的。怎么到节目组的时候,再问如何介绍就直接怼导演了呢?她的一句话,引发的话题量惊人。
有人说宁静这样的大姐大还炒作什么呢?宁静不一定要炒作自己,炒作节目是不是也可以呢?将节目的热度和话题度提升上来,这样可以保证节目的收视率呢?
丁当表演遭到打低分,一脸懵,竟然是因为唱得太好了!喊话导演。导演回应称都是不一样的优秀,都是最棒的乘风破浪的姐姐!这些算不算是炒作呢?他们的目的好像不仅仅是发问、发泄。
夫妻之间吵架被放到网上,这个事情是不是真实?前段时间戚薇和老公吵架的视频被放到网上了,虽然看起来两个人很生气,但私下里可能会通过交流解决好,现在戚薇和老公也没有离婚。
可能就是一时之气吧?节目组将这样的视频放上网,就是节目组的锅,他们背定了。人家的私事,还是不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取得节目的效果,效果来自于内容,而不是炒作。
在这个过程中,媒体肯定是会添砖加瓦的,看到一个新闻爆点,不抓住就没有点击量,抓紧时间宣传,那么,更大的点击量就会到来,看到鹿晗和关晓彤官宣恋情,直接导致微博瘫痪了
程序员已经回家结婚了,结果在婚礼上修改代码,直到微博恢复正常,才继续举行婚礼。可见这个过程中,媒体们的助力是有多么厉害和可怕。媒体们也是为了自身利益而动,只要信息准确,深挖报道是必须的。
无论是节目组还是艺人还是媒体,都是为了利益。各自利益的实现使三方携手,促进吃瓜群众看了一波三折的大瓜,成为茶余饭后的聊天,但是,忽视了背后的价值。
演员的价值在于演戏,奉献好的作品,而不是炒作,炒作会伤害长远的自身价值。一个好演员,不会参加综艺节目(虽然综艺节目来钱快),更多地沉下来研究戏,让演技更上一层楼。
节目组的价值在于制作更多精良的节目,而不是炒作艺人,哪怕是他们(她们)争吵的视频。虽然短时间内话题量上升,若是看到节目里被剪的支离破碎的节目,观众会骂娘。
媒体的价值在于弘扬正能量,而不是报道艺人的私生活,更不是深挖吵架背后的因素,这只是一些花边新闻,没有价值观,更不是正能量。只有注重了自身的羽毛,才能展翅翱翔!大家对节目组放出争吵视频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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