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和病人家属吵架护士长投诉方法如下:
1、向医院投诉部门投诉:对当班护士或护士长的反应不满意,或者遇到更为严重的问题,可以向医院投诉部门投诉,投诉部门一般是医院管理部门或者医疗监督部门,他们会对您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2、向卫生监督部门投诉:对医院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认为医院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或者不良行为,可以向卫生监督部门投诉。卫生监督部门是负责监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的监管部门,他们会对您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你好,按照你的描述来看,你姥姥是一个生病的人。正常人不应该和生病的人计较。确实在这种环境下,让人是很难适应这种生活。但是她毕竟是你的亲人。没有办法,你这时候只有想办法去和她这种人相处。那怎么相处呢?只有先去了解她。
首先要知道她原来生这个病是因为什么原因。是受到某一方的刺激还是还是其他原因导致?肯定是有原因的。找到原因。然后你们在生活中相处的时候,与她相处的时候尽量避免。让她受到同样的刺激。这样往往会减少她发病的机率。
其次,要有经济能力的话,可以把她送到有关部门去治疗,这种病,有时候通过一定治疗的话还是可以变得好点的。
要是没有经济能力的话,那可以尝试着找她的生活规律。看她是莫名其妙什么时候都会发火,还是因为什么东西发火。要是有一定规律的话,那就抓住规律,和她相处。
要是没有规律可言。经济条件又不允许的话。那建议单独把她与你们隔离。或者她在发火的发病的时候请远离她。把她独自控制在一个房间里。具体要按实际情况去想适合的方法解决问题。作为正常人,你们尽量少惹她。学会找她喜欢的事情做,这样也避免她发病。
要是她非常严重的话,还是建议送到有关部门去。这样有利于大家的生活。不要和一个病人计较,一定要想办法控制住她的病情。个人建议,谢谢!
精神病有的会伤人吵架,但是不是所有的精神病会这样。相反有一些精神病人可以不吵不闹,言语流利,对答切题,日常的生活也基本保持正常。只不过是对于某些人或者某些事捕风捉影,信以为真,纠缠不清。
甚至有些病人过分的安静,对任何事物都不感兴趣,生活懒散,工作随意,离群索居,这样的病人其病情严重程度,并不一定比大吵大闹的轻。加上平时对该疾病的认识有不足,所以这类病人往往会被误诊,病情往往可能到后期会更加的严重。
因此不能把大吵大闹作为精神病的测量尺度。应该多了解一些精神病的症状表现,最主要的就是看他的性格、生活习惯是不是有了改变。他的精神活动,也包括思维、行为和以前或者是和常人有明显的改变,这样才能做一个对比,来进行发现和诊疗精神病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因此,要撤销该行政处罚,须证明女人发案时,精神状态是否正常,如果正常则不能撤销,反之,则可以申请撤销。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对于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是否有双方的询问笔录,也就是如你所说的事实方面双方是否有争议。如果对方承认是故意挑逗加害人,则无相关的治安处罚,但是对于民事赔偿责任,为适当赔偿。 其次,对于是否由公安派出所给予刑事或者治安处罚,是依据已确认的事实来判断的,你方如果主张加害人是偏执性精神病人,那么公安机关会就加害人进行司法精神鉴定来确认。 第三,既然没有严重到涉嫌刑事犯罪,那么建议你们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进行和解,必要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是要承担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本人自有财产承担。 祝福!
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
不会
那要看出面的这个人是什么身份。如果是工作人员,那么可以这样劝说插队的人:请大家自觉排队,每个人的时间都是宝贵的,不要因为这个影响了其他病人。
这样比较委婉,也给了试图插队的人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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