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兼爱论与儒家仁爱的区别

墨子兼爱论与儒家仁爱的区别,第1张

一、相同之处 1天道根源相同 儒家认为“仁者,天地生物之 心,而人物之所得以为心。”即人的仁爱之心来自于天地之心,墨家认为“天之行广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将践行兼爱看做天意 2基本内涵一致 “仁爱”与“兼爱”,二者皆显出了爱的普遍性, 孔子的“泛爱众”,墨子“兼相爱,交相利” 都体现了爱的普遍性、广泛性。在主张人人相爱,关爱民众,反对以强凌弱上显然是相通的。 3社会背景和基本目标相同 孔子的仁爱和墨子的兼爱都是产生在春秋战国的社会动乱时期,都怀着安邦定国,终止昏乱纷争的理想。

所谓兼爱包含平等与博爱的意思。墨子要求君臣、父子、兄弟都要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友爱,“爱人若爱其身”,并认为社会上出现强执弱、富侮贫、贵傲贱的现象是因天下人不相爱所致。而儒家的仁爱是一个以自我为圆心向外扩散的体系:一个人首先应该爱的是自己的父母妻儿,然后是兄弟姐妹,再然后是堂兄弟、表兄弟,再然后应该爱自己的家乡父老,再然后爱自己的祖国同胞,再然后爱外国人,最后儒家这种仁爱甚至还能波及动物——孔子就曾按礼仪规范埋葬自己的狗,但对动物的爱必须排在最后。墨家打破了这种界限,要求每一个人平等地爱天地万物,所以孟子说墨家的兼爱思想是:”无君无父,乃禽兽也。“因为在墨家子弟眼中本国国君和自家父母都和外国人是一样平等的。

事实上我们后世的中国人大多继承了儒家的仁爱思想:我们有同情心,但看到本国的灾难和外国的灾难心态是不一样的,自己的亲人、熟人遭遇不幸和陌生人遭遇不幸感觉是完全不同的,甚至面对动物时如果我们看见一只猴子被杀死在自己眼前的刺激远远大于踩死一只蚂蚁,因为猴子无论是在体型、体态各方面都比蚂蚁更接近人类。那么墨子的兼爱思想是不是就是错误的呢?

在日常过程学习中,我们总免不了跟文言文打交道,其实,文言文是相对现今新文化运动之后白话文而讲的,古代并无文言文这一说法。那么问题来了,你还记得曾经背过的文言文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墨子兼爱中文言文及翻译,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原文

兼爱中

作者:墨者

子墨子言曰:“仁人之所以为事者,必兴天下之利,除去天下之害,以此为事者也。”然则天下之利何也?天下之害何也?子墨子言曰:“今若国之与国之相攻,家之与家之相篡,人之与人之相贼,君臣不惠忠,父子不慈孝,兄弟不和调,此则天下之害也。”

然则崇此害亦何用生哉(1)?以不相爱生邪?子墨子言:“以不相爱生。”今诸侯独知爱其国,不爱人之国,是以不惮举其国,以攻人之国。今家主独知爱其家,而不爱人之家,是以不惮举其家,以篡人之家。今人独知爱其身,不爱人之身,是以不惮举其身,以贼人之身。是故诸侯不相爱,则必野战;家主不相爱,则必相篡;人与人不相爱,则必相贼;君臣不相爱,则不惠忠;父子不相爱,则不慈孝;兄弟不相爱,则不和调。天下之人皆不相爱,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敖贱(2),诈必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是以行者非之(3)。

既以非之,何以易之?子墨子言曰:“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然则兼相爱、交相利之法将奈何哉?子墨子言: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是故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敖贱,诈不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是以仁者誉之。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曰:“然!乃若兼则善矣;虽然,天下之难物于故也(4)。”子墨子言曰:“天下之士君子,特不识其利、辩其故也。今若夫攻城野战,杀身为名,此天下百姓之所皆难也。若君说之(5),则士众能为之。况于兼相爱、交相利,则与此异!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恶人者,人必从而恶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此何难之有?特上弗以为政、士不以为行故也。”昔者晋文公好士之恶衣,故文公之臣,皆牂羊之裘(6),韦以带剑(7),练帛之冠,入以见于君,出以践于朝。是其故何也?君说之,故臣为之也。昔者楚灵王好士细要(8),故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胁息然后带,扶墙然后起。比期年,朝有黧黑之色。是其故何也?君说之,故臣能之也。昔越王句践好士之勇,教驯其臣,和合之,焚舟失火,试其士曰:“越国之宝尽在此!”越王亲自鼓其士而进之,士闻鼓音,破碎乱行(9),蹈火而死者,左右百人有余,越王击金而退之。是故子墨子言曰:“乃若夫少食、恶衣、杀人而为名,此天下百姓之所皆难也。若苟君说之,则众能为之;况兼相爱、交相利,与此异矣!夫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恶人者,人亦从而恶之;害人者,人亦从而害之。此何难之有焉?特士不以为政而士不以为行故也(10)。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曰:“然!乃若兼则善矣;虽然,不可行之物也。譬若挈太山越河、济也。”子墨子言:“是非其譬也。夫挈太山而越河、济,可谓毕劫有力矣。自古及今,未有能行之者也;况乎兼相爱、交相利,则与此异,古者圣王行之。”何以知其然?古者禹治天下,西为西河渔窦,以泄渠、孙、皇之水。北为防、原、派,注后之邸(11)、嘑池之窦,洒为底柱(12),凿为龙门,以利燕代胡貉与西河之民。东方漏之陆(13),防孟诸之泽,洒为九浍,以楗东土之水,以利冀州之民。南为江、汉、淮、汝,东流之注五湖

之处,以利荆楚、干、越与南夷之民。此言禹之事,吾今行兼矣。昔者文王之治西土,若日若月,乍光于四方,于西土。不为大国侮小国,不为众庶侮鳏寡,不为暴势夺穑人黍稷狗彘。天屑临文王慈,是以老而无子者,有所得终其寿;连独无兄弟者(14),有所杂于生人之间;少失其父母者,有所放依而长。此文王之事,则吾今行兼矣。昔者武王将事泰山,隧传曰(15):“泰山,有道曾孙周王有事。大事既获,仁人尚作,以祗商(16)、夏、蛮夷丑貉。虽有周亲,不若仁人。万方有罪,维予一人。”此言武王之事,吾今行兼矣。

是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君子,忠实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兼相爱、交相利。此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不务为也。”

[注释]

(1)“崇”为“察”字之误。(2)“敖”通“傲”。(3)“行”为“仁”字之误。(4)“于”为“迂”之假借字。(5)“说”通“悦”。(6)牂羊:母羊。(7)韦:熟牛皮。(8)细要:细腰。(9)“碎”疑为“阵”字之误。(10)“士”为“上”之误。(11)“后”为“召”之误。(12)“底”为“厎”之误。(13)“之”为“大”之误。(14)“连”为“矜”之假借字。(15)“隧”疑为“遂”字之误。(16)祗:拯救。

[译文]

墨子说:“仁人处理事务的原则,一定是为天下兴利除害,以此原则来处理事务。”既然如此,那么天下的利是什么,而天下的害又是什么呢?墨子说:“现在如国与国之间相互攻伐,家族与家族之间相互掠夺,人与人之间相互残害,君臣之间不相互施惠、效忠,父子之间不相互慈爱、孝敬,兄弟之间不相互融洽、协调,这就都是天下之害。”

既然如此,那么考察这些公害又是因何产生的呢?是因不相爱产生的吗?墨子说:“是因不相爱产生的。”现在的诸侯只知道爱自己的国家,不爱别人的国家,所以毫无忌惮地发动他自己国家的力量,去攻伐别人的国家。现在的家族宗主只知道爱自己的家族,而不爱别人的家族,因而毫无忌惮地发动他自己家族的力量,去掠夺别人的家族。现在的人只知道爱自己,而不爱别人,因而毫无忌惮地运用全身的力量去残害别人。所以诸侯不相爱,就必然发生野战;家族宗主不相爱,就必然相互掠夺;人与人不相爱,就必然相互残害;君与臣不相爱,就必然不相互施惠、效忠;父与子不相爱,就必然不相互慈爱、孝敬;兄与弟不相爱,就必然不相互融洽、协调。天下的人都不相爱,强大的就必然控制弱小的,富足的就必然欺侮贫困的,尊贵的就必然傲视卑贱的,狡猾的就必然欺骗愚笨的。举凡天下祸患、掠夺、埋怨、愤恨产生的原因,都是因不相爱而产生的。所以仁者认为它不对。

既已认为不相爱不对,那用什么去改变它呢?墨子说道:“用人们全都相爱、交互得利的方法去改变它。”既然这样,那么人们全都相爱、交互得利应该怎样做呢?墨子说道:“看待别人国家就象自己的国家,看待别人的家族就象自己的家族,看待别人之身就象自己之身。”所以诸侯之间相爱,就不会发生野战;家族宗主之间相爱,就不会发生掠夺;人与人之间相爱就不会相互残害;君臣之间相爱,就会相互施惠、效忠;父子之间相爱,就会相互慈爱、孝敬;兄弟之间相爱,就会相互融洽、协调。天下的人都相爱,强大者就不会控制弱小者,人多者就不会强迫人少者,富足者就不会欺侮贫困者,尊贵者就不会傲视卑贱者,狡诈者就不会欺骗愚笨者。举凡天下的祸患、掠夺、埋怨、愤恨可以不使它产生的原因,是因为相爱而生产的。所以仁者称赞它。

然而现在天下的士君子们说:“对!兼爱固然是好的。即使如此,它也是天下一件难办而迂阔的事。”墨子说道:“天下的士君子们,只是不能辨明兼爱的益处、辨明兼爱的原故。现在例如攻城野战,为成名而杀身,这都是天下的百姓难于做到的事。但假如君主喜欢,那么士众就能做到。而兼相爱、交相利与之相比,则是完全不同的(好事)。凡是爱别人的人,别人也随即爱他;有利于别人的人,别人也随即有利于他;憎恶别人的人,别人也随即憎恶他;损害别人的人,别人随即损害他。实行这种兼爱有什么困难呢?只是由于居上位的人不用它行之于政,士人不用它实之于行的缘故。”从前晋文公喜欢士人穿不好的衣服,所以文公的臣下都穿着母羊皮缝的裘,围着牛皮带来挂佩剑,头戴熟绢作的帽子,(这身打扮)进可以参见君上,出可以往来朝廷。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君主喜欢这样,所以臣下就这样做。从前楚灵王喜欢细腰之人,所以灵王的臣下就吃一顿饭来节食,收着气然后才系上腰带,扶着墙然后才站得起来。等到一年,朝廷之臣都(饥瘦得)面有深黑之色。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君主喜欢这样,所以臣下能做到这样。从前越王句践喜爱士兵勇猛,训练他的臣下时,先把他们集合起来,(然后)放火烧船,考验他的将士说:“越国的财宝全在这船里。”越王亲自擂鼓,让将士前进。将士听到鼓声,(争先恐后),打乱了队伍,蹈火而死的人,近臣达一百人有余。越王于是鸣金让他们退下。所以墨子说道:“象少吃饭、穿坏衣、杀身成名,这都是天下百姓难于做到的事。假如君主喜欢它,那么士众就能做到。何况兼相爱、交相利是与此不同的(好事)。爱别人的人,别人也随即爱他;有利于别人的人,别人也随即有利于他;憎恶别人的人,别人也随即憎恶他;损害别人的人,别人也随即损害他。这种兼爱有什么难实行的呢?只是居上位的人不用它行之于政,而士人不用它实之于行的缘故。”

然而现在天下的士君子们说:“对!兼爱固然是好的。即使如此,也不可能行之于事,就象要举起泰山越过黄河、济水一样。”墨子说道:“这比方不对。举起泰山而越过黄河、济水,可以说是强劲有力的了,但自古及今,没有人能做得到。而兼相爱,交相利与此相比则是完全不同的(可行之事)。古时的圣王曾做到过。”怎么知道是这样呢?古时大禹治理天下,西边疏通了西河、渔窦,用来排泄渠水、孙水和皇水;北边疏通防水、原水、泒水,使之注入召之邸和滹沱河,在黄河中的厎柱山分流,凿开龙门以有利于燕、代、胡、貉与西河地区的人民。东边穿泄大陆的迂水,拦入孟诸泽,分为九条河,以此限制东土的洪水,用来利于冀州的人民。南边疏通长江、汉水、淮河、汝水,使之东流入海,以此灌注五湖之地,以利于荆楚、吴越和南夷的人民。这是大禹的事迹,我们现在要用这种精神来实行兼爱。从前周文王治理西土(指岐周),象太阳象月亮一样,射出的光辉照耀四方和西周大地。他不倚仗大国而欺侮小国,不倚仗人多而欺侮鳏寡孤独,不倚仗强大势力而掠夺农夫的粮食牲畜。上天眷顾文王的慈爱,所以年老无子的人得以寿终,孤苦无兄弟的人可以安聚于人们中间,幼小无父母的人有所依靠而长大成人。这是文王的事迹,我们现在应当用这种精神实行兼爱。从前武王将祭祀泰山,于是陈述说:“泰山!有道曾孙周王有祭事。现在(伐纣的)大事已成功,(太公、周、召)一批仁人起而相助,用以拯救商夏遗民及四方少数民族。即使是至亲,也不如仁人。万方之人有罪,由我一人承当。”这是说

周武王的事迹,我们现在应当用这种精神实行兼爱。

所以墨子说道:“现在天下的君子,(如果)内心确实希望天下富足,而厌恶其贫穷;希望天下治理好,而厌恶其混乱,那就应当全都相爱、交互得利。这是圣王的常法,天下的治道,不可不努力去做。”

孝,是传统美德,也是中华文化的核心之一。对于孝文化的研究,历来多以儒家主张的孝文化为主,而缺少对墨子孝文化的研究。墨子倡导兼爱,认为“父慈子孝”是兼爱的必然结果——父子相爱,则慈孝。由此可见,在墨家的思想体系中,父慈子孝是平等的也是对等的关系。纵观历来对墨子孝文化的研究,存在两个不足,一是以儒家立场对墨子孝文化进行否定而批判;一是以“墨子解墨子”而流俗于表面,未及墨子孝文化的根本,对墨子的孝文化与华夏传统孝文化之间的关系认识不足。墨子特别重视家庭伦理尤其是重视孝道,《汉书,艺文志》认为“养三老五更,宗祀严父,以孝视天下”是墨家学说最基本的特征,这是对墨家自创立到发展成“显学”的历史过程的总结,是在当时“独尊儒术”的政治和学术背景下,对孟子“兼爱无父”的强有力的批判。在汉代学者看来,“孝道”是墨子思想的根本,墨子思想的展开,始终围绕着“孝道”进行,在诸子百家之中,墨子墨家才是华夏孝道传统的继承者。时至今日,在对墨学的研究者中,很少有人能够对此有所认知,亦缺乏以《汉书》对墨子思想的总结为参照,更缺乏对墨学文本的深刻考察,所以墨学的孝文化多是以被批判的对象而出现。于是重新认识墨子的孝文化,不仅是对墨学的归真,同时也是对华夏孝文化本来面貌的还原。由是,本文将基于华夏传统文化立场,并依据墨子原文“以墨解墨”,弥补当前对墨子孝文化研究之不足。

墨子认为“父子不慈孝,兄弟不和调,此天下之害也”“父者之不慈,子者之不孝,此又天下之害也”,因此主张兼爱。并且认为兼爱是“取法于天”“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所以“不可以不劝爱人”,如此则能“父子皆能慈孝,若此则天下治”,“为人父必慈,为人子必孝,为人兄必友,为人弟必悌。故君子莫若欲为惠君、忠臣、慈父、孝子、友兄、悌弟”,“是以入则孝慈于亲戚,出则弟长于乡里,坐处有度,出入有节,男女有辨”。由此可见,家庭伦理在墨子思想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而孝道在墨家思想体系中又是衡量社会是否得治的重要标准:“必务举孝子而劝之事亲,尊贤良之人而教之为善。是故出政施教,赏善罚暴。且以为若此,则天下之乱也,将属可得而治也;社稷之危也,将属可得而定也”。墨家非常重视父子兄弟之爱敬、孝慈等,认为“爱”是人的天性“藏于心者,无以竭爱”,并且人与人之间的爱应当由爱亲人推及到爱天下人之亲,即“视人之亲,若视其亲”,这也正是“爱无等差,施由亲始”。为什么墨子如此重视家庭伦理和高度推崇孝道呢?因为亲情是人最先感受的情感,真诚而美好。家庭的和谐幸福是家人相互关爱的必然结果,我们对爱的体验和学习最初也是来自于家庭。爱我们的亲人,然后推及到爱社会上的其他人,家庭伦理血缘亲情的爱是爱他人的基础,所以墨子说“视人之家若视其家”也正是建立在“我爱我家”这样的基础上的。

墨子认为,孝就是“爱利其亲”。《经》孝:利亲也。《经说》孝:以亲为芬,而能能利之,不必得。同时又指出“厚亲,分也”,每个人都应当各尽其能的爱自己的父母,都比别人更爱自己的父母,这是人的天性和本分,是血缘亲情所决定的。我们不能要求别人爱我们的父母超过他爱自己的父母,同样别人也不能这样要求我们,而且就算有这种要求,也没有人能够做到。所谓利亲,是指子女爱自己的父母,应当对父母做到“饥则食之,寒则衣之,疾病侍养之,死丧葬埋之”,照顾好父母的衣食温饱,父母得病时能够尽心侍奉,让父母在得到事养侍奉时高兴。父母去逝后“入土为安”,并且要“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所以在墨子看来,生能尽力事养以让父母高兴,死能葬而安之,并按时祭祀,才是孝道的整体。

利亲,通常被狭隘的理解成仅仅是提供物质利益,实际上并非如此。利,在墨子的思想中定义为“所得而喜”,是指获得后能够感到愉悦,而所得并非限定于仅仅只是物质,还包含诸如情感和精神上的所得。所以,利亲不仅包含物质的供给,比如衣食财物等。同时也包括情感和精神上的安慰,比如陪伴。著名墨学专家张幼林老师曾举例说明:在农村多子家庭,有些儿女对老人提供金钱和物质的需要,有些儿女则陪伴事养,这些都是孝的体现。我们不能说提供金钱和物质的是孝,而陪伴事养的不是孝。依据常理,陪伴事养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相对于提供金钱和物质更是难得的孝。比如现在常回家看看,多陪陪父母显然要比给父母一些钱物更令父母高兴。

墨子认为孝顺父母,爱亲利亲厚亲,“能能利之”,并且竭尽全力“无敢舍余力,隐谋遗利,而不为亲为之者矣”并使父母“所得而喜”,但是却不主张无原则的顺从父母的命令意志。因为在墨子看来,虽然子女应当孝顺父母,但是“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墨子不仅主张子女孝父母,同时主张父母应慈爱子女,这是一种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对等关系。父母强子女所难,在墨子看来也是“虽父之不慈子,此亦天下之所谓乱也”,父母如果强迫子女必须如何如何,比如干一些违法犯罪或其它违背常理的事,对于子女来说“不可以为法”,此时不听从不顺从也并不违背孝道。所以,慈孝一旦失去对等的关系之后,孝就不是人情之至的慕父母,而是愚。

愚孝,即不可违背父母的意愿,源自儒家主张的无违。“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儒家甚至认为父母逝世三年也不能违背父母的意愿才可以称为孝。“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无违”不仅是不能违背父母的意愿,更不能违背“礼”的规定。

不能违背父母的意愿,和不能违背“礼”的规定,是本质同一的,因为“礼”是对父母权力和子女所必须服从的确定。儒家的“礼”,完全的不尊重子女的人格尊严和权益。比如,剥夺儿子的财产权“不有私财”(《礼记,曲礼》)比如,儿子结婚后,非常爱自己的妻子,夫妻感情美好,只要父母不高兴就必须离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礼记,内则》)有哪个父母见不得自己的儿子夫妻相亲相爱呢?比如宋代的陆游就是个例子。陆游的父母见不得陆游夫妻相亲相爱,所以陆游只能休妻,结果造成了终生的遗憾。

所以,儒家的“礼”是一种机械的,教条的,并且带着冰冷的规则,从这个层面来讲,儒家讲的事亲以礼,将父子之间的亲情,完全的抛弃在外,而是以“礼”这个外在的规则来确定。然而,这种规则显然没有发自内心的爱,更能让人感受的到。比如孩子向父母会心一笑,绝对比事之以“礼”更让父母满足。“礼”,显然不能也无法规定孩子该对父母笑几次,更无法确定哪次微笑是发自内心的,哪次微笑是源自规则的。“礼”成为了父母对子女的特权的规定,这种特权下的“孝”与父子亲情是毫无关系的。

墨子的孝文化,重视爱亲利亲“生则见爱”,重视葬礼“丧虽有礼,而哀为本焉”“死则见哀”,同时也重视祭礼“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厚养,节葬,祭祀构成了墨子孝文化的完整体系。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厚养就应尽心尽力的事养父母“无敢舍余力,隐谋遗利,而不为亲为之者矣”,节葬就是重视葬礼的根本“哀”,祭祀就是追忆亲人,不忘感恩父母。至今民俗都有按时祭祀亲人的传统,每年清明、中元节、寒衣节等等包括其他节日都是特定祭祀亲人的日子。人之老之将至,父母已然不在,他们的音容相貌只存在于回忆之中,剩下的只有埋葬父母的一丘黄土,面对坟丘怎么能不追忆并感恩父母。人生苦短,一切功名利禄又如何比的上父母亲情的珍贵。父母不在,祭祀之日成为兄弟姐妹的团圆之日,墨子说“和欢聚众,取亲乡里”,兄弟姐妹关系和调,不也是对父母的孝顺么?所以不论是爱亲利亲还是葬与祭,墨子的孝文化都充满着浓烈的感情,这也说明墨子孝文化最具有人文关怀。

有观点认为,墨家的节葬思想缺乏人文价值缺少人道关怀,厚葬才是人文价值的体现。但是,人文价值是否应当以物质财富的多少为衡量标准呢?我们是否能说拥有更多物质财富的人是有“人文价值”的,或具有“更多人文价值”呢?孟子曾经说过“为富不仁”,显然是对有钱即有徳——人文价值的批判。即如此,人生在世拥有大量物质财富不能作为是否具有人文价值的衡量标准。那么,人死后用大量的物资厚葬,甚至杀人为殉就更不能说是具有人文价值的,相反厚葬不仅毫无人文价值,还是泯灭人道的。很多时候,举行隆重的葬礼都成为掩饰生前薄养的手段,生而不养,死而厚葬反到成为了所谓的“孝”。更有甚者,亲人死后载歌载舞,以至于在丧礼上出现某些“低俗表演”,所有这些都违背了丧礼的根本。由此可见,墨子说厚葬“伪哀僈亲”,是确切无疑了。并且厚葬是籍孝之名而已,《淮南子》一语道破了其中关键:“繁文滋礼以弇其质,厚葬久丧以亶其家,含珠鳞、施纶组以贫其财,深凿高垄以尽其力,家贫族少,虑患者贫,以此移风,可以持天下弗失。”由此可见,厚葬是统治者为了“持天下弗失”而制造出来的愚民之术——厚葬就是进孝,一旦这样的风俗形成就脱离了葬礼的本质,就违背了孝道,而成为统治之术。

墨子说,尧舜禹都是节葬的“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衣衾三领,谷木之棺,葛以缄之。已葬,而市人乘之。禹东教乎九夷,道死,葬会稽之山,衣衾三领,桐棺三寸,葛以缄之,绞之不合,通之不坎,土地之深,下毋及泉,上毋通臭。既葬,收余壤其上,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吕氏春秋》的记载也可证明墨子所说不虚:“尧葬于谷林,通树之;舜葬于纪市,不变其肆,禹葬于会稽,不变人徒。是故先王以俭节葬死也,非爱其费也,非恶其劳也,为死者虑也。先王之所恶,惟死者之辱也。发则必辱,俭则不发。故先王之葬,以必俭。”所以有学者指出,尧舜禹时代葬礼简陋是极可能的事, 墨子的说法才是符合情理的。墨子作为华夏文化的传承者是无疑的,庄子就曾明白指出墨子是“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淮南子》亦说“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行夏政。”背周用夏即对传统的继承,所以节葬才是我们真正的文化传统。

墨子说厚亲爱亲是子女的本分,但是墨子也指出“智亲之一利,未为孝也”。在墨子看来,孝不仅是子承双亲,善事父母,还包含在此基础上的“视人之亲若视其亲”,普遍性的爱老尊老,才是孝更深层次的意义。因此,墨子提出“交孝子”的主张,即从自己主动做起,爱老尊老,形成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爱老尊老的良好的社会风俗。在古代,生产力低下,老人往往具有更多的智慧和经验,所以尊老爱老不仅是人文的关怀,还直接影响着生产生活,民俗说“劈柴劈小头,问路问老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事疑必询三老”,都说明老人对社会仍然存在着很大的贡献。于个人情感讲,谁又不希望自己的父母能够得到他人的尊敬呢?所以墨子说“即必吾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我们只有尊敬别人,别人才会尊敬我们,所以尊老爱老必然从自己做起。社会上流传着一句很正能量的话,大意是说,虽然我尊老爱老不一定能够在当时就得到回报,但是我仍然会选择尊老爱老,因为我希望自己的父母在外,没有我的陪伴时,也能够得到别人的爱护和尊敬。这恰恰是墨子交孝子思想的体现。所以有观点批判墨子兼爱是功利主义的,质疑回报不对等,正说明这样的看法是视野短浅。试想,如果我们眼光放远一点,努力从自身做起,成为影响社会风俗的正能量,回报就像“投桃报李”一样,老人包括我们的父母在社会上就能得到最大限度的爱护与尊重。但是,如果我们都不去这样做,良好的社会风俗又怎么会凭空出现呢?所以墨子不但倡导孝亲厚亲,同时也倡导“视人之亲若视其亲”,这才是真正的孝道传统。

墨子说,国家的建立和执政者的选出是为了“除天下之害,兴天下之利”,所以要“顺天之意”行“兼政”“义政”。兼政就包括政府应承担起养老的职责“是故退睹其万民,饥即食之,寒即衣之,疾病侍养之,死丧葬埋之。”所以在墨子的孝道思想中,孝道不仅是儿女爱亲利亲厚亲的家庭伦理和“交孝子”的良好的尊老爱老的社会风俗,更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政府承担养老职责的传统可以追溯到夏朝,《礼记,王制》中就记载:“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序”和“学”就是夏商时代的养老机构,所以《淮南子》说的墨家“养三老五更”正是对传统孝道的继承。《礼记,王制》同时指出早于夏朝之前的“有虞氏”(或为朝代,或是部落)就有养老的传统,而且政府养老的传统不因朝代的更迭而改变,相反还逐渐完善起来:“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自秦一统之后,新建立的朝廷也都将养老制度化。时至今日,我们的国家将面临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如何养老成为国家和个人所必须对的问题。此时应当大力弘扬传统孝道文化,从家庭、社会,尤其是国家三方面着手,继承传统的养老制度,亦可借鉴他国的经验,不断完善国家的养老制度。国家养老是职责所在,是孝道的传承,是文明的体现,更是执政能力的体现。

君民关系将家庭伦理政治伦理化,是中国历史的特色。据《韩非子》记载“今儒、墨皆称先王兼爱天下,则视民如父母。”众所周知,儒家是反对墨家兼爱的,也没有“视民如父母”的主张,所以韩非子的这个说法并不完全准确。称先王兼爱天下的是墨家,墨子说兼爱是取法于圣王“今若夫兼相爱、交相利,此自先圣六王者亲行之。”视民如父母的也是墨家,儒家并没有如此的观点。儒家主张的是恺悌君子,民之父母,即君子尤其君王是百姓的父母。基于此,儒家主张民要把君当做父母来忠孝,否则就是“无君无父”。试问一个君子怎么会狂妄自大到以为自己是民众的父母呢?所以恺悌君子,民之父母的本意是指君子包括君王要视民如父母,以孝视天下,要忠信于民,要像孝子事亲一样来孝民,所以墨子说:“立为天子,以民为父母,万民从而誉之曰圣王”,”仁者之为天下度也,辟之无以异乎孝子之为亲度也。”这才是真正的华夏传统。比如《韩诗外传》记载:齐桓公问管仲:“王者何贵”管仲说:“贵天。”桓公仰而视天。管仲说:“所谓天,非苍莽之天也。王者以百姓为天。”以百姓为天,所谓的天子王者就是百姓的儿子。所有将君或天子当做父母的说法大多源自儒家,比如《荀子,礼论》:“彼君子者,固有为民父母之说焉。”《尚书,洪范》:“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孟子,梁惠王上》“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在《礼记,表记》也记载着孔子持如此主张:“君天下,生无私,死不厚其子。子民如父母。”儒家将传统的“君为子,民为父母”的传统完全的颠倒了。随之,君要孝忠于民的政治伦理也颠倒成民要忠孝于君。

君民伦理一向忠孝并提,儒家对传统的颠倒,也为儒学制造了内在的矛盾——忠孝两难全。然而这忠孝两难全的矛盾,在华夏传统之中是不存在的,因为忠孝作为一种君民伦理,指的是君要忠孝于民。墨家是“古之道术”的传承者,在古之道术里,“忠”绝非下忠上,民忠君,而是君必须忠于民。据《左传》记载,曹刿论战,认为鲁庄公可以作战的条件就是:“忠之属也,可以一战。”《左传》里面多次提到“忠民之望也”“上思利民,忠也”,亦全部都是指君要忠于民,要爱民利民。《韩非子》里也有关于忠的解释:“忠,所以爱其下也;信,所以不欺其民也。”《墨子》里更是明确提出:“古者明王圣人所以王天下、正诸侯者,彼其爱民谨忠,利民谨厚,忠信相连,又示之以利,是以终身不餍,殁世而不倦。”由此可见,华夏传统不仅忠孝并称,而且忠信并重,并且作为君民伦理关系是对君的要求。现代社会,执政者必须忠信于民,已经成为了普遍认同的政治伦理,这也并非新创造,而是古已有之的传统。

综上所述,墨子的孝文化是对传统的继承,包含家庭、社会、国家以及君民伦理等方面,对当代社会有着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所以对于墨子的孝道思想,不仅应当加强深层次的认知,对传统孝道也应当重新审视。自先秦儒墨俱显,到汉朝的独尊儒术,墨家的消失,儒家的思想主张成了主流。然而面对墨子墨家留下极为稀少的著作,整部《墨子》关于“孝”字的提及,亦不过区区数十处,与儒家自孔子以来到汉朝儒家弟子众多,著书立说不断,关于“孝”的论述也数不胜数,况且在前有以“孝”闻名的曾参,后有以孟子批评“兼爱无父”的前提下,《汉书》的作者班固却将“孝”字独冠于墨家头上,并称墨家“以孝视天下”“此其所长也”则不可不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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