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通感”?举例说明文学作品中的“通感”现象,并解释“通感”发生的原因

什么是“通感”?举例说明文学作品中的“通感”现象,并解释“通感”发生的原因,第1张

通感艺术的运用作为诗歌创作的有效手段之一,是一种以满足审美需要和追求审美价值为目的的审美创造活动。它的审美创造力,就在于诗人在情感的追光作用下,沟通各种感觉渠道,将以艺术直觉捕捉到的生活表象熔炼成新颖生动的多感性的审美意象,从而扩大诗的表现范围,开掘诗的思索广度,创造诗歌艺术所独具的美学价值,并且在引起读者审美再创造上能够充分利用读者的艺术感受潜力,将其引向诗情画意的更高境界。

所谓通感,是由一种感觉引发,并超越了这种感觉的局限,从而领会到另一种感觉的心理现象。这种感觉的相互挪移,感官的交相为用,是人们共有的一种高级的感受事物的能力。人们常常利用这种超感性的能力,创造生动的语言去形象地反映事物。对此,钱钟书先生曾举例说:“花红得发‘热’,山绿得发‘冷’;光度和音量忽然有了体积——‘瘦’,颜色和香气忽然有了声息——‘闹’;鸟声竟熏了‘香’,风声竟染了‘绿’;白云‘学’流水声,绿荫‘生’寂静感;日色与风共‘香’,月光有簌可‘听’;燕语和‘剪’一样‘明利’,鸟语如‘丸’可以抛落。五官的感觉简直是有无相通,彼此相生。”①诸如此类运用通感所创造的多感性语言,显示出不同于一般感知逻辑关系的新奇性,但从艺术的角度来看,又都合乎于审美规律,闪烁着审美创造的光彩。

在诗歌的审美创造中,通感更被广泛地运用于审美意象的构成。诗人凭借着通感的审美经验,运用丰富的想象力,有意地将接纳感官错综地挪移转换,从而创造出具有多感性的新奇意象,产生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殊的美的魅力。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诗的通感艺术。

诗歌通感艺术的运用,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的荷马。在荷马史诗中写有这样的诗句:“树上的知了泼泻下来百合花似的声音。”在这一诗句中,把属于听觉的知了的“声音”转化成“百合花”这一视觉形象,在听觉与视觉这两个感觉领域同时刺激欣赏者的感应力,扩大了欣赏者对审美客体的感受范围。法国后期浪漫主义诗人波特莱尔也曾以自己的创作实践提倡过通感艺术的运用。他在1840年创作的十四行诗《交感》中,以“象儿童肉体一样喷香,象笛音一样甜蜜”的具体描写,实践了他所主张的大自然中“味色、音感应相通”的通感理论。在我国优秀的古典诗歌中,亦有相当多的通感诗句出现。李贺《蝴蝶飞》中的“杨花扑帐春云热”,由“春云”这一视觉形象引起了“热”的触觉感受;贾岛《客思》中的“促织声尖尖似针”,将属于听觉的“促织声”转换成了视觉形象的“针”;苏轼《夜行观星》中的“小星闹若沸”,以听觉上的“闹若沸”描绘了属于视觉形象的“小星”;严遂成《满城道中》里的“风随柳转声皆绿”,用视觉上的“绿”来形容听觉上的春风吹拂的无色之“声”。这些运用通感构成的绝妙诗句,体现着诗人对现实的美所形成的独特感受,亦渗透着诗人特有的审美情趣。

随着诗歌艺术的不断演化和近代心理学研究的发展,通感艺术越来越多地被诗人们用于新诗的审美创造之中。艾青在《吹号者》中是这样创造初升太阳的形象的:“而当太阳以hōng@①响的光彩/辉煌了整个天穹的时候……”诗人以视听挪移的通感手法,竟赋予太阳的“光彩”以“hōng@①响”的声音,看似无理,但在无理之中却创造了符合情感逻辑的美的意境,不仅描绘出太阳跳出地平线时的辉煌,且突现了诗人从心底流露出的震惊感。臧克家在《春鸟》中对歌声的描绘也成功地运用了通感手段:“歌声/象煞黑天上的星星/越听越灿烂”。属于听觉艺术的“歌声”,本是缺乏具体形象感的音响,而诗人却将其转化为属于视觉范畴的星星,且能“听”出“灿烂”来。在此,感觉的相互挪移,不仅刺激着人的听觉神经,而且使人的视觉神经也同时活跃起来,赋予“歌声”以最大的可感系数,形象地表现了“歌声”的音色美。再如刘湛秋在《我穿过淡蓝色的夜晚》中写的“每条胡同都伸开温暖的臂膀”(着重号为本文作者所加。下同),王小妮在《印象二首》中写的“我的黑发随着风在飘,随着风在唱”,舒婷在《四月的黄昏》中写的“四月的黄昏里,流曳着一组绿色的旋律”,杨炼在《长江,诉说吧》中写的“爱情,浸湿在萤火般的呜咽里”,等等,都是在诗人通感的审美经验中实现了多种感觉的交融贯通,使欣赏者从多感性的意象中获得了立体化的审美感。

从诗歌的审美创造来看,通感艺术有助于表现诗人对现实的美所形成的丰富而独特的感受,从而创造出新颖别致的审美意象,酿出具有特殊魅力的诗的韵味。宋祁《玉楼春》中的“红杏枝头春意闹”,用一“闹”字就把杏花盛开的无声的姿态和色彩转化成波动的声音;王维《过青溪水》中的“色静深松里”,以听觉上的“静”来描写视觉上的清深的水色;刘长卿《秋日登吴公台上寺远眺》中的“寒磬满空林”,以触觉上的“寒”来描写听觉上的清远的磬声;陆机《拟西北有高楼》中的“哀响馥若兰”,将听觉上的哀婉朱声转换为嗅觉上的“馥”。诸如此类的通感句,无不表现出诗人对事物的新颖而细腻的感受,把描写客观景物和抒发主观情感在通感心理的基础上巧妙地融为一体,从而赋予所创造的审美意象以耐人深品的无穷韵味。

对于通感艺术在诗的审美创造中的特殊功能,钱钟书先生在《通感》②一文中,曾将白居易的《琵琶行》与韩愈的《听颖师弹琴》作比,进行过精辟的阐述。他说,在《琵琶行》的“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的诗句中,白居易把琵琶声比作急雨声、私语声、珠落玉盘声,虽写得娓娓动人,但仍是由声到声,从听觉联系到听觉,并未产生感觉的移借;而韩愈在《听颖师弹琴》中,则把琴声描写为“浮云柳絮无根蒂,天地阔远随风扬”,将本来诉诸听觉的无形的琴声,转化为可睹可辨的随风飞扬的“浮云”和“柳絮”,使人听声类形,从听觉里获得视觉形象的感受,增强了艺术的审美韵味。这种韵味,是诗人抓住了通感这一心理形式,运用比喻手法在读者心中形成的艺术感应。类似《听颖师弹琴》这种借助通感而获得成功的古代诗篇,还有李颀的《听董大弹胡笳弄兼寄语房给事》和李贺的《李凭箜篌引》,它们都是通过奇特的想象,巧妙的比喻,使听觉在惟妙惟肖的形象之中通于视觉,从而将读者引入“声音感动于人,令人心想形状如此”③的绝妙境界。

在当代新诗的审美创造中,通感艺术的特殊功能更得到了充分的显示。随着心理学的发展,当代诗人们从自己的创造实践中越来越感到,诗中的审美意象只能单纯地刺激人的一种感官,其艺术感染力是低功能的,而通感则具有升华性的艺术力量,能在刺激人的多种感官时体现出更大的艺术功能。同时,意象的通感现象也有助于揭示当代客观世界各种各样具有复杂微妙联系的内在关系,更宜于表现当代社会人们难以直接诉诸理性语言的丰富的内心世界。所以,在当代诗歌的审美创造中,诗人们常以其对性质、色彩、声音、气味等不同范畴事物之间的相似点的特殊发现为基础,形成通感的描写,使多种感觉在相互沟通中所形成的审美意象产生出特殊的韵味,且给人以异常的新奇之感。请看青年诗人李钢在《蓝水兵》中写下的第一节诗:“蓝水兵/你的嗓音纯得发蓝,你的呐喊/带有好多小锯齿/你要把什么锯下来带走/你深深地呼吸/吸进那么多透明的空气/莫非要去冲淡蓝蓝的咸咸的海风。”(着重号为本文作者所加)诗人于诗的节首,通过听觉向视觉的挪动,创造了发蓝的嗓音这一奇特的形象;于节末,又将视觉、味觉、触觉加以沟通,使无形的海风化作了蓝色而带有咸味的多感性形象。这样,诗人借助于蓝色的浪漫渲染,便在读者眼前展现出一幅以蓝色为底色的水兵海上生活全景图,唤起读者无限的审美联想,且增强了水兵形象的鲜明性。在这节诗中,正是由于节首与节末的两个通感诗句的出现,才使诗中以蓝色的审美特征所酿成的诗之象趣及象之神韵,得到了有力的强化,从而构成了整节诗以色彩描写为主的整体美。

再从诗歌的审美欣赏来看,诗的通感艺术的运用,不仅扩大了欣赏者对艺术形象的感受范围,而且有助于欣赏者从不同感觉的联系中加深对艺术形象的美学价值的理解。

首先,诗歌借助于通感作用,可以积极推动欣赏者的审美再创造,把欣赏者从一种美的境界带入另一种美的境界,而这两种境界的融合,便使欣赏者获得更强烈的美感愉快。欣赏者对于诗的鉴赏,首先是感觉的活动,感官接受艺术形象的刺激,并引起美感,然后便会在想象的作用下进入审美再创造的境界。所以,诗中的艺术形象必须具有强烈的审美魅力,才能使欣赏者在产生审美意识的同时,进入审美再创造的高层次。而诗中运用通感所创造的多感性艺术形象,就具有这种唤起欣赏者审美意识从而推动欣赏者审美再创造的艺术魅力。通感艺术提供给欣赏者的审美观照对象,是能够同时刺激欣赏者多种感官的奇妙意象,可使欣赏者从现实的感觉与想象中的另一种感觉的沟通中,去再造形象的美,并从中获得艺术的无穷韵味。例如高适在《塞上听吹笛》中写道:“雪净胡天牧马还,月明羌笛戍楼间。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山关!”在明月当空的草原之夜,有人吹起《梅花落》的曲子,那阵阵悠扬的笛声,竟化成了落满关山的朵朵梅花。在这里,诗人把听觉美的特征表现为与之相通的视觉美的特征,创造了梅花飘洒似的笛声这一通感形象。它同时刺激欣赏者的视、听感官,使欣赏者在由笛声的听觉之美引出梅花的视觉之美的想象中,唤起审美再创造,眼前即会展现出笛声吹开朵朵梅花的边塞月夜的奇丽景色,使人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作品所提供的意象世界的美。由此还可看出,听觉形象的笛声转化为视觉形象的梅花,不但没有掩盖或歪曲原来的听觉感受,相反却使它的审美特征得到了更加鲜明而富有韵味的展现,从而加深了欣赏者对于原听觉形象的艺术美的领悟。

另外,诗歌借助于通感作用,还有助于使艺术形象被感受的有限性与无限性统一起来,扩大了欣赏者对艺术形象感受的范围。仅有单一感觉的诗中之象,在反映现实和给予欣赏者的感受方面总是具有一定的局限的。视觉形象不能表现在时间上流动的音响,不能直接诉诸于听觉;而听觉形象也不能反映在空间上存在的物体,不能直接诉诸视觉。但是,在反映现实和感受方式上受到一定局限的各种单一的感觉形象,在诗中却可以借助于通感艺术来克服这种局限。因为在通感的作用下,人的各种感觉可以彼此沟通,以这种心理现象为基础而产生的通感形象,所表现的不是有限时空中有限感觉的美,而是突破了有限时空而呈现于无限时空的美。它使每一种感觉都能够将该种感觉所不能直接表现的其他感觉间接地表现出来,将诗中直接的感觉形象与间接的感觉形象相互交融,于是艺术形象被感受的有限性与无限性便由此得到了统一。例如臧克家于《春鸟》中写下的“歌声/象煞黑天上的星星”、晓雪在《歌声》中写下的“歌声象一片音乐的湖”等通感诗句,不仅可使歌声这一直接的感觉形象给予欣赏者以听觉的感受,而且也可间接地给予欣赏者以歌声所不能直接表现的视觉感受,使欣赏者不仅听到了动人的歌声,而且也看到了融于歌声中的星星在闪动,湖水在荡漾。在这里,由于通感艺术的运用,才使歌声这一直接感觉形象在反映现实和作用于欣赏者的感受方面的局限得以突破,在欣赏者听觉与视觉的共同作用下,丰富了形象感受的内容。由此也可看出,诗中通感艺术的巧妙运用,确能收到高尔基所说的那种艺术效果:“你一面读,一面想象色彩、气味、声音、感觉,——非常鲜明地想象这一切,在一首诗里体味许多活的形象。”④

在诗歌的审美创造中,运用通感来形成具有多感性的新奇的审美意象,是艺术的心理思维规律的表现。心理学认为,人类有机体分析器系统是相互联系的,大脑皮层中诸多的感觉神经兴奋点是相互作用的。当某一客观刺激物作用于某一分析器从而触动某一兴奋点时,由于兴奋强度和兴奋区域的关系,也可能引起其他相关联的兴奋点的兴奋,形成一种感觉引起其他感觉的联觉现象,即所谓的通感。《列子·汤问》中曾记载:“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伯牙鼓琴,志在登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伯牙所念,钟子期必得。”钟子期由听到的伯牙的琴声,竟引起了与此相关联的视觉感受,产生了高山、江水的视觉形象,这就是大脑皮层不同神经兴奋点取得暂时联系的心理现象。这种感觉之间彼此沟通的心理现象,可以出现在一切正常人的身上,因为产生通感的生理机制和主客观条件,对一切正常人来说都是存在的。但这种普遍地出现在人的生活经验中的通感,大都是自发的,还不能成为艺术的审美创造的手段。被应用于诗歌审美创造中的通感,应是一种超越自发而成为高度自觉的心理活动,体现着艺术的心理思维规律。也就是说,诗人在运用通感时,必须在“有意注意”的作用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创造性思维,来达到多种感觉的相互沟通。创作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是诗歌通感艺术形成的重要的心理元素,而这种主观能动性的突出表现就是创作主体的想象的驰骋和感情的注入。

想象是各种感觉挪移转变的桥liáng@②,诗中具有通感效果的审美意象的生成,皆是诗人能动地发挥想象力的结果。康德在《判断力批评》中说:“审美意象,就是想象力所形成的那种表象。”这种想象力,是创作主体自觉地按照美的规律对客体进行加工与组合的思维能力,它运用于通感艺术中便可突破一般的逻辑心理规律,使现实的感觉与想象的感觉沟通起来,创造出多感性的审美意象。例如在严遂成的“风随柳转声皆绿”⑤这一通感诗句中,诗人必须自觉地运用创造性思维,把属于听觉的无形的风声先想象成为有形体,才能获得被柳染“绿”的视觉感受,从而组合成绿色的“声”这一新奇的审美意象。由此可见,如果不是以诗人自觉发挥的创造性想象为中介,就不能产生不同感官之间的相互转换与融合,当然也就难以形成具有通感特征的审美意象。

在通感艺术的运用中,创作主体感情的移注,更是一种高度自觉的心理活动,突出地体现着艺术的思维规律。从审美创造的心理活动来看,诗中通感效果的形成需要诗人在对客观事物感知的基础上进行想象,但美感意识中的感知与想象总是受诗人主观情感的制约的,客观事物往往会因诗人主观情感的移注而改变固有的特质,产生感觉印象上的转换,形成多感性的意象。也就是说,诗人心理上的移情作用,是产生通感的重要因素之一。例如李瑛在《谒托马斯·曼墓》中写下的诗句:“细雨刚停,细雨刚停/雨水打湿了墓地的钟声……”“钟声”被“打湿”,从听觉对象上竟产生了触觉感受,对此如以理智去审视显然是不通的,但却符合诗人情感逻辑的发展。诗句中听觉与触觉的联通,是因诗人哀情的渗透而产生的一种想象性的串连。站在托马斯·曼墓前的诗人,胸中弥漫着的是沉痛的悲哀之情,所以感到那连绵的雨水就如心中的泪水,那低鸣的钟声也象浸湿在泪水之中诉说着哀情。“打湿”了的“钟声”这一触觉与听觉相互交融的意象的创造,实是诗人将自己的主观感情外射到外物上的结果。

诗歌创作的实践说明,通感效应在审美创造中的形成,是诗人主观世界活动的结果。如果不是以诗人的审美意识为主导,不通过诗人主观能动性的创造这一思维心理过程,就不会创造出形象而新奇的多感性审美意象。

需要提及的是,我们虽然强调诗歌通感效果的形成必须充分发挥诗人的主观能动性,但这种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必须排除主观随意性。因为在通感艺术的运用上,感觉的挪移必须建立在具有某种共通性的基础上,并非任凭想象将几种感觉随意转换就能创造多感性的意象。在诗的通感反应中,当一种感觉转化为另一种感觉时,二者总是在美感或情绪色彩上具有相通之处。所以诗人在运用通感艺术时,总要考虑几种感觉不似中的某种相似,使一种感觉转化为美学上与之相通的具有某种共同特征的另一种感觉。覃子豪在《追求》中曾写下这样的通感诗句:“大海中的落日/悲壮得象英雄的感叹。”在这里,视中之物的“落日”发出了“感叹”这种听中之音。视觉与听觉在此所以能够进行挪移的基础,是“落日”与“感叹”都具有“感伤”这一共同性的因素,使视听的转换具备了有情可循的合理性。如果忽略了几种感觉不似中间的相似这一共通性,一味地滥用通感,便会使通感走向随意主观的形式主义的道路上去,这显然是不足取的

六)在妙用通感中开拓新天地

如“那一刻,风睡浪眠,四周是那样安静,鸟的声音传过来,是那样的清晰可闻,那样的清丽动听,就像是被环抱着它们的水洗濯过一样。此刻,我的注视,全部是嫩绿的”。

声与形的通感共振,将美好的境界推向了极致。

通感思维可使写作的表达比平常多几个通道,又如:

“月光下,那低头思故乡的离愁,已被古老的潮水年复一年的打磨得光滑如许了,在湖边浅水里静泊成一叶沉思的小舟。”

通感思维可使语言表达比平常多了异彩灵光,如:

“我的忧郁也明亮起来、辉煌起来,萌生出希望的青枝绿叶,和不再枯黄凋谢的真善美的花朵。”

1、人人都有感性的一面,也有理性的一面。

2、每个人的思维方式都不同。通常而言,男人更理性一点;女人更感性一点。

3、有人理科成绩好,习惯用逻辑思维来分析问题,往往表现得就很理性;有人文科成绩好,习惯凭感觉处事,往往就表现得很感性。

4、感性和理性没有谁好谁坏。世上有很多事,必须用逻辑思维思考,才能解决;可是世上又有很多事,逻辑上说不通,需要感性分析,比如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而是灰色居多。

5、人的大脑的功能本来就有感性的区域。左脑主要负责逻辑、文字、语言、分析、数字、次序,右脑则主要负责颜色、音乐、想象、空间感觉、直觉、图形等活动;说白了,人的左脑是理性的。右脑是感性的。

一些有通感的人看到数字投射在他们周围的空间。agsandrew/Shutterstock)

联觉是一种神经系统疾病,它使大脑同时以多种感官的形式处理数据。例如,有通感的人可能会听到声音,同时也看到它们是彩色的漩涡。这种情况还不完全清楚,但它被认为是遗传性的,它影响的女性多于男性。

联觉并不常见,根据美国心理协会(APA)的数据,这种情况只发生在2000人中的1人左右。这种情况在艺术家、作家和音乐家中更为普遍;据《今日心理学》报道,这些职业中约有20%至25%的人有这种情况。著名的通感艺术家包括流行歌手洛德,小提琴家凯特琳霍娃,画家瓦西里康定斯基和大卫霍克尼。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作曲家奥利维尔·梅西恩和物理学家理查德·费曼也可能有联觉,根据《美国心理学会》的说法,

类型是

,“联觉”一词来自希腊语中“共同感知”的短语根据心理学今天的报道,超过60种通感被报道。大多数有这种症状的人至少经历两种联觉。最常见的联觉类型是字形-颜色联觉,即字母或数字似乎在书写的页面上着色或在头脑中可视化为有色。

一些其他联觉类型包括:

在听到某些声音时闻到某些气味。把音乐看作空气中的颜色(音乐颜色通感)。品尝词(词汇味觉通感)。感觉某些纹理会引起某些情绪(触觉-情绪-联觉)。感觉时间具有物理特性(时空通感)。感觉疼痛时看到某种颜色。把手语看作颜色。”有些人经历了一种叫做“概念联觉”的现象,在这种现象中,他们看到抽象的概念,如时间单位或数学运算,它们是内部或周围空间投射的形状,根据《美国心理学会》的说法,

引起

联觉的原因最早是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研究的,但是直到20世纪70年代,对这种情况的研究才半途而废。从那以后,许多神经科学家都对这种情况进行了研究,并且根据《美国心理学会心理学箴言》上的一篇文章,

例如西蒙·巴伦·科恩的研究,剑桥大学(University of Cambridge)研究联觉的世界卫生组织(who)指出,联觉是神经联系过多的结果。通常,每一个感官都被分配到大脑中的不同模块,交叉交流有限。科恩男爵提出,在有联觉的人的大脑中,墙壁被打破,模块之间有更多的交流。然而,科罗拉多州纳洛帕大学的心理学家彼得格罗森巴赫认为,联觉不是重新排列大脑结构,而是发生在单一感觉区从大脑的多个感官区域得到反馈。通常,来自多传感器区域的信息只返回到适当的单传感器区域。格罗森巴赫说,在有通感的人身上,信息会变得混乱。

安大略省麦克马斯特大学的心理学家达芙妮·莫雷尔提出的另一个理论是,每个人都有这些联系,但不是每个人都使用它们。Maurer建议,那些使用连接的人是那些经历联觉的人。

2016年发表在《欧洲神经科学杂志》(European Journal of Neuroscience)上的一项针对17名参与者的小型研究发现,那些有联觉的人可能在特定的声音和圆形或棱角形之间有更强的心理联系。”这项研究的合著者、亚特兰大埃默里大学的神经学家克里斯·萨蒂安博士在一份声明中说。直到现在,还不清楚苏

感觉 :

ɡǎn jué

客观事物的个别特性在人脑中引起的反应,如苹果作用于我们的感官时,通过视觉可以感到它的颜色,通过味觉可以感到它的味道。感觉是最简单的心理过程,是形成各种复杂心理过程的基础。

感情①对外界刺激的比较强烈的心理反应:动感情。②对人或事物关切、喜爱的心情:他对家里的小猫产生了特别的感情。

肉体的感觉体验在意识上得到反映,人人都能意识到自己的肉体感觉。肉体生理变化产生的感觉体验称为生理感觉。人们总是追求一些生理感觉:舒适的、安宁的、愉快的、幸福的……这些人们所追求的就是顺应的生理感觉。人们总要摆脱另一些不顺应的生理感觉——痛疼的、饥饿的、寒冷的、炎热的、苦的、悲伤的、愤怒的……肉体体验。摆脱不顺应的生理感觉,追求顺应的生理感觉是人的动物本能需要,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相反它是决定人的意志的、转移人的意志的。是本能的需要支配着人们的思维意识与心理产生摆脱不顺应生理感觉,追求顺应生理感觉的主观欲望与要求,形成主观世界。顺应生理感觉的本能需要是人的精神与心理根据。

如果继续追问,我们还能认识顺应生理感觉对满足生命活动的客观需要的意义。生命肌体进行正常生命活动存在着三方面的客观需要:一是环境条件对人体的影响适合肌体生命活动的需要;二是从环境中得到生理物质的需要;三是肌体进行正常活动的正常功能组织的客观需要,也就是健康需要。这三方面的实际需要情况都有生理感觉意义,都产生相应的生理感觉。顺应的生理感觉表明三方面的情况是符合生命进行正常活动的客观需要的。否则正常生命活动的需要得不到保障,不利于生命活动,甚至有生命危险。正是因为有顺应生理感觉的本能需要驱使生命活动(无论生理代谢、思维与心理还是行为活动),才使动物表现出服从顺应生理感觉需要的生活行为。动物以自己的行为功能与环境对象进行作用,顺应自己的生理感觉。顺应生理感觉的行为具有满足生命生活的客观需要的生命意义。人在摆脱饥饿、痛疼、疲劳……等不顺应的生理感觉,获得顺应的生理感觉,感觉到舒服、安宁、高兴、愉快时,就满足了生命生活的客观需要,处于舒适的、有利的、好的与环境关系之中;生理物质的需要得到保障;致少还没有病疼,生命得以进行生命活动。人的主观欲望、要求在行为方式与环境对象相互作用产生的感觉变化的记忆与认识基础上产生的,与顺应生理感觉的本能需要有一致性,与生命活动的客观需要有一致性。实现主观欲望与要求,就顺应了生理感觉,顺应了生理感觉就适应了生命生活的客观需要,使生理代谢活动根据遗传规定进行,符合健康需要。

而生理感觉取决于肌体与外界关系(通过包括肢体行为、语言、表情行为发生的关系;大脑对外界的思维认识发生的关系)。主观欲望表达着产生顺应的肌体与外界关系;摆脱引起不顺应的肌体与外界关系:摆脱不顺应的生理感觉的肢体与外界关系。认识使主观欲望与要求、行为方式、环境条件与对象等三方面因素与生理感觉在生活中通过记忆与认识在意识上建立了对应关系——一定的主观欲望、要求的实现通过相对应的行为方式作用于特定环境条件、对象,产生顺应的生理感觉;一定的行为方式与一定的环境发生关系产生一定的生理感觉;一定的不顺应的生理感觉只能通过一定的行为方式作用于一定的环境对象才能消除,获得顺应的生理感觉。这种知道感觉产生原因的意识与感觉之间的关系就是人的知觉意识。建立了知觉意识人们训知道了在什么情况下产生什么样的感觉:为了获得顺应的生理感觉根据关系就并对产生顺应的行为与不境关径流知道应该怎样做。受顺应生理感觉的本能驱使的精神世界的思维与心理活动遵循着一条最基本的原理进行活动——根据自身的行为素质与行为能力、环境条件与对象的知识产生符合欲望的、最具行为有效可行性的目的要求,即产生自己认为是满足欲望、达到日的的最佳方式的认识——以最小代价、最便捷的最有效可行的目的要求与行为方式。遵循最有效可行的思维基本原理,人们总是根据自己认为是实行起来效果最好的、或者总是根据自认为自己的方法是有最好效果的认识进行生活。虽然有时故意想使行为慢下来,那是因为还有其它目的需要兼顾。思维与心理活动根据最有效可行的需要在主观欲望、要求与实现欲望的行为方式、行为的环境对象的对应关系进行认识活动,产生目的要求,使生活方式的选择局限在唯一的、少数的可选择的范围之内。当然也是不得不如此的生活选择。这是一切人性现象的秩序、进步、发展的最终根据。

对熟悉的、早就知道的在什么情况下进行的思维过程,被潜意识化了。在潜意识的思维过程中,有意识的认识过程被简化掉了,什么样的生理感觉在什么样的环境条件、对象的感官感觉信号的情况下,直接产生控制行为的信号、或者直接产生控制心理感受的信号,行为与心理感受自动发生。在很多情况下,这样自动产生的行为、心理感受又是不容易用语言描述清楚的、或者不便于说出的,更因为潜意识的思维过程的多成份,或是因为不被注意的,那就更难说清楚了。尽管如此,人的灵魂并不是无缘无故的、玄虚的、唯心的。而是有根据、有理由的。这些根据,理由就是符合习惯的,个性认识的。如果对人的心理分析是违背习惯、个性,让被分析者大吃一惊,觉得不可思的(如果被分析者不致于被分析者的职业权威吓到,失去将分析者的话语与自已的习惯、个性认识相比较的头脑的话),那就是无稽之谈。因为人的心理、个性、主观精神世界是由那些根深顽固的习惯性思维认识形成的。思维与心理不是本文的讨论的范围,本文讨论的是支配思维、心理活动的主观世界的精神结构之组成成份。

生理感觉与主观欲望

初生婴儿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人,没有主观欲望,没有我要我想等主观表现,只有顺应生理感觉的本能需要与一点与一点比一般动物更少的行为本能。只是生物意义上的人。初生婴儿降生后,开始以极少的本能行为与有人性关怀的生存环境发生关系。正常情况下,婴儿以本能行为与环境发生关系就能顺应生理感觉,获得继续生存的保障。比如吃母乳的本能行为消除不顺应的饥饿感,保障对能量、营养、水分的生理物质需要。有痛疼就本能地哭泣,以提示看护人消除导致痛疼的原因,事实上消除了对肌体的不利影响的因素。婴儿在以本能行为与环境对象发生关系以顺应生理感觉的生活经历中,产生了以什么样的行为方式与什么样的环境对象发生关系所产生的生理感觉变化的记忆,并开始了在记忆基础上产生思维活动。知道了在什么情况下会产生什么感觉,为了摆脱不顺应的或者为了追求顺应的生理感觉应该以什么行为方式与环境对象发生关系,开始产生知觉感与知觉意识。顺应生理感觉的本能需要就会根据记忆与认识产生欲望,对记得或认为能消除不顺应生理感觉的行为方式与环境对象的作用关系产生实践欲望,对记得或认为产生不顺应的生理感觉作用关系产生摆脱的欲望;对记得或认为能产生顺应生理感觉的与环境关系产生实践欲望。比如婴儿慢慢记住了饥饿时吸吮(本能行为)母亲乳头有消除饥饿的作用,那么在饥饿时就会产生吸吮乳头的实践欲望。消除不顺应的饥饿感的本能需要就转化成了吸吮乳头的欲望。顺应生理感觉的本能在记忆基础上的开始转化为欲望。欲望的产生标志着人的主观世界开始成长,婴儿开始了成长为真正意义的人的成长过程。随着婴儿知道得越来越多,知觉感与知觉意识越来越丰富,记得或认识到越来越多的感觉变化原因,顺应感觉的方法也越来越多,欲望与要求也因此而越来越多。同时,欲望的产生也标志学习能力的产生。婴儿的行为开始逐渐摆脱本能,习得性行为的生活方式越来越丰富,通过学习获得的本领(行为能力)与环境作用,以顺应生理感觉。婴儿的学习使有感觉意义的环境对象的记忆也越来越多。最初学会标别的环境对象物是母亲乳头,然后是好吃的、母亲面孔等等。

顺应生理感觉的本能需要是人与动物的共同之处,又是什么原因使得人的表现如此超越一般动物呢?人人都可能会说是人的聪明。在心理上,人人共同的认识就是正确的。

动物有动物的聪明,有动物的学习能力,动物能记住什么,其欲望也就与之对应,在能记住的范围之内。动物能记住的都是能以自己的肢体行为直接作用于环境对象达到可以顺应生理感觉目的的行为关系。进食是以顺应生理感觉的吃的行为动作作用于与环境食物对象的行为关系。直接达到进食目的的肢体行为是对食物的寻找与追踪。这种寻找追踪是没有技术的、简单的。没有技术性是条件反射式的行为的特征。动物不能学会以技术性行为改变生存的环境条件,利用环境条件达到顺应生理感觉的目的。虽然有些动物看起来是能以改变环境条件的有技术的行为方式生活。比如做巢,甚至会储存食物。但这不是它们学会的,而是先天遗传的,而遗传只能使动物具有一种这样的生存技能。即使一些特别聪明的动物是可以学会利用环境条件,改变环境条件达到目的,但那也只是一点点而已,远不及人类。正是因为动物只能记住以直接顺应生理感觉的条件反射式的行为方式与对象的作用关系,欲望的范围也仅局限于以肉体的顺应为目的的生理欲望(还有以另一种形式产生的玩乐与好奇欲望)。身体出现了什么样的不顺应的感觉,就会产生什么样的顺应生理感觉条件反射式的行为方式,只为了能直接达到顺应生理感觉的目的,以满足生理欲望。

动物的欲望表达了顺应生理感觉的行为过程的需要,体现了时间因素的作用。动物可以学会预先为顺应生理感觉的需要而准备的行为。比如为了进食预先开展寻找、追踪食物的行为。没有睡眠的、没有学习能力的完全靠本能行为生存的最愚蠢的低等动物也会寻找、追踪食物,但它们的本领不是学习来的,有巨大的生存障碍。有欲望的动物能以学会的先期行为为直接顺应生理感觉作准备,有巨大的生存意义,大大提高了动物的生存能力。但是在动物提前采取行为时,环境对象还没有对肉体构成直接的肉体影响。现如蚊子还没有叮上自己,狗还只是吠叫着向自己冲去,没有开始咬,还没有疼的生理感觉。这时候动物是怎样开始有预先的顺应生理感觉的行为反应,以避免被狗咬或蚊子叮上?在学习中产生了欲望的动物有一种新形式的生理感觉——情绪感觉的产生。饥饿的动物一看到食物就条件反射式的产生了要获得食物食用的欲望,同时条件反射式地产生了不顺应的情绪感觉。感到焦急、不安等等。顺应生理感觉的本能在此转化为顺应情绪的本能。它要摆脱不顺应的情绪感觉。只有当动物达获取食物的目的时,动物才能消除这种不顺应的情绪。在顺应情绪的本能需要驱使作用下,动物采取达到目的行为。达到目的欲望消除,不顺应的情绪消除,获得情绪感觉的顺应。

人的聪明是在动物的聪明基础上的又一次飞跃。因为人是能回忆的,是有意识的,能进行思维认识的,因而是更聪明的。回忆的功能能使事物的变化过程记录在脑海里得到重现,表达为意识。意识根据语言进行连接因使回忆象录像一样在意识里放影。事物内在的性质、规律关系,是不能看见、也不能听见的,是不能直接产生记忆的。但当人类会使用语言后用语言符号对事物变化过程的必然性进行命名,用语音符号在进行相互交流中大量使用,极大地丰富了关于事物内在的性质、规律、关系的意识,反映比动物条件反射更复杂的因果关系。使人能够根据事物的内在性质、规律、关系进思维活动。动物的肚子饿了,只能条件反辞去式地去觅食。而人的肚子饿了,有很多技巧方法获得食物。人有极明确的时间观念,对事物变化过程、因果关系认识极为明确。人知道为保障自己有食物,可以预先种植作物,也知道积累财物,交换食物。而动物是永远弄不清钱与食物的间接关系的。也永远弄不清对生理感觉间接关系的影响,动物的行为方式条件反射式的自动地发生,不存在知不知道、应该怎样作的意识,对自己的行为过程也是没的记忆的。因为它们是不能回忆的、无意识的。因为认识到与生理感觉最终产生影响的各种与自我关系的作用,人的欲望的范围以运动超过了动物生理欲望与玩乐、好奇心的欲望的范围。人的聪明有一个成熟过程,认识能力也是经过发展过程提高的。随着认识能力的提高人变得越来越聪明,随着越来越聪明,越能认识把握复杂的因果关系,欲望所及范围也越宽广,人越成熟。

婴儿、幼儿阶段,人的智力处在初级阶段,基本不具备思维能力,大脑反应基本与动物一样是条件反射式的。欲望也仅仅有局限在玩乐、好奇心与生理欲望。也许人们会反问:动物与婴、幼儿不也懂情感吗?动物不也要维护自己的威严吧?这种情感与威严超出了生理欲望的范围。实际上动物与婴幼儿的情感、威严仅仅局于环境对象对自己的顺应肉体生理感觉条件射式的反应,或者满足生理欲望与玩乐、好奇心欲望的条件反射式的反应现象。不能理解情感与尊严关系的更复杂作用,不能与人的情感、尊严相提并论。

但人仅仅是为了这些欲望活着吗?如果是那真是太乏味了会象机械人那样乏味。很显然,人还有玩乐与好奇心的欲望、美的欲望、幽默欲望。后一类的欲望使人们的生活充满了情趣。但是这一类欲望的产生并不是直接根据生存需要的认识产生的,而是直接根据顺应心理感受的需要产生的。这一类现象的感官感觉信息(视觉与听觉)进入人的大脑结构,引起大脑结构的反应,大脑结构的反应引起心理感受的反应。为了追求顺应的心理感受,对引起顺应的心理感受、产生感官感觉信息的感官感觉方式产生欲望。比如:看到什么东西让人很舒服,为了这种很舒服的感觉,产生了看到这种东西的欲望(美的欲望)。这种欲望是为了直接顺应心理感觉的需要才产生的。与前一类欲望的产生是刚好相反

情 感

情感和情绪都是对事物的直接的态度、体验。人们对自己所知道的东西,或做过的事,不能漠不关心,所以在感知或想象事物的时候,总抱有特别的态度:满意或不满意,愉快或不愉快,积极或消极。情感比较稳定、持久;情绪则是比较短暂的激动的状态。象自尊心、自豪感、热情之类属于情感,它们在人们的生活实践过程中,继续保持,经久不衰,形成一个人的性格特征。象愤怒、惧怕、狂热之类属于情绪,它们持续不久,便可消散。不过情感和情绪的程度,有时也很难划分,所以把它们合拢,简称感情。情感的复杂化、习惯化、系统化就是情操。

情感是在认识过程中发生发展的,是由于周围环境的刺激物对人们发生信号作用,具有一定的意义而引起的。感觉反映客观事物的个别特性,而情感则反映人们对于这些特性,象颜色、声音、气味所抱的态度,有满意和不满意的区别。情感伴随着感觉而发生,没有感觉便没有情感。聋者不觉嘈杂声音之可厌,盲者不知秀丽颜色之可喜。在心理学上,把和感觉直接联系的情感称为情调,触景生情,生的都是情调。

一种感觉可以产生多种情感。同样,同样的情感可从不同的感觉获得。 情感和知觉联系着。情感不仅依存于感觉事物的个别特性,而且依存于事物整体所代表的意义。

情感也和记忆联系着。想起过去,会使感情发生很大的变化。

有了思维,情感反映的内容就更深刻,范围更广。

最典型的例子: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朱自清《荷塘月色》)

清香乃是嗅觉,歌声乃是听觉,作者将两种感觉互通,即为通感。

详细解释如下:

人的认识活动,一般是从感觉、知觉、到表象,进而形成概念、判断和推理。

人的各种不同的感官,只能对事物某些特定的属性加以认识,因此在人们从感觉、知觉到表象的过程中,实际上也是各种感觉器官相通的过程。人类艺术活动的“通感”实际上就是人们的认识活动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

审美是人类特有的活动。通感,就是在人们的审美活动中使各种审美感官,如人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等多种感觉互相沟通,互相转化。钱钟书先生说过,“在日常经验里,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往往可以彼此打通或交通,眼、耳、舌、鼻、身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线……”。可见,通感广泛的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感受之中,就象你看着满园的春色,会哼起“春之歌”一样。现实生活的文字的印记也不可避免地打下了“通感”的印记。例如,“摇曳的音调”、“表情冷漠”、“一弯寒月”等词语中,视觉、听觉、触觉构成了通感。人们常用“甜美”形容歌声,“甜”本属于味觉印象,“美”属于视觉印象,“歌声”则属于听觉感受。人的五种感官,“通”得最普遍的,是视觉与听觉。运用通感,可突破人的思维定势,深化艺术。通感哲学基础就是自然界普遍相通的原则,客观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通感同样也可以用声音和色彩等等手段去表达人类的感情,它成为了写作实践中一种重要的艺术表现手段。在现代文学作品中,通感的使用,可以使读者各种感官共同参与对审美对象的感悟,克服审美对象知觉感官的局限,从而使文章产生的美感更加丰富和强烈。

朱自清先生在《荷塘月色》中有关通感的句子,一般人只是注意到了“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和“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岭上奏着的名曲”两句。这两句,历来被奉为近代文学应用通感的典范。第一句中,感官对“清香”的嗅觉和“歌声”的听觉构成了通感。由比喻构成的通感,要有相似点,那就是“隐隐约约”、“断断续续”,因为是“缕缕”和“渺茫”。作者在描写时打破了常规,把“声”、“香”联系起来,使嗅觉与听觉沟通。这样,就会调动起读者的生活经验,使之充分发挥想象和联想能力。作者用“远处高楼上”飘来的“渺茫的歌声”的时断时续,隐隐约约的体验,来品味微风送来的时有时无、如丝如缕的荷花散发的“清香”,唤起人内心微妙地情感,使两种作用不同的感官知觉,在心理反应上得到了自然地沟通。第二句中,视觉的“光和影”与听觉的“的旋律”、“名曲”构成了通感。用“旋律”、“名曲”喻指光和影疏密起伏和轻重浓淡的色调,作者的艺术感受已不满足于单纯的视觉勾画而诉之于听觉,因为小提琴有着高低起伏的音律和轻重缓急的节奏,它的和谐与光影的和谐有其相通之处。不能把通感简单理解为感官的转移,这种理解没有什么意思,更不足于说明人在审美活动中获得的美感。“塘中的月色”的光和影的和谐,本来就是在满足现有的视觉体验之外,同时还满足着审美主体的听觉体验,这两种审美体验是同时交互着进行,而不是由一端到另一端的静止不动。

实际上在《荷塘月色》中还有几处通感的句子。比如:“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这个句子的本体应该是在分号之前的那个分句。“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的视觉,和朦胧的梦境构成通感。联系前边的“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朦胧的月光、薄薄的青雾,使月下荷塘如同世外梦幻的仙境,作者的心才能够暂时得到宁静,才能排遣内心的彷徨和苦闷,从而透露出淡淡的喜悦。还有,“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满月”的“朗照”是“酣眠”,痛快淋漓;“淡淡的云”遮月,是别有风味的小睡。在这里,视觉和妙不可言的生理感受构了通感。在这奇妙的意境里,作者表达了暂得“宁静”的心理体验,既表现得委婉含蓄,又表现得淋漓尽致。夜游荷塘、观赏月色本身就是作者“小睡”时的解脱。生活中有了景致,才会有了情思;有了满怀的情思,才会有如此的妙笔。《荷塘月色》及其神妙的通感手法,在读者的期待视野中早已成为永久的文学存在,也就是说,作者能调动读者长期积累起来的各个生活方面的经验,让我们去揣度、体会那难于直接描述的事物,达成一种更高层次的共鸣,让我们在欣赏过程中产生如临其境、如睹其物、如闻其香、如聆其声的真切、深刻的艺术感受。《荷塘月色》多处通感的运用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成功的典型范例,它有着的深厚的心理学和美学理论的基础。人的视、听、嗅、味、触等各种感官虽有分工,但是它们感受能够相通,人类的形象思维是一个整体,同时也离不开抽象思维。文学艺术是间接造型的语言艺术,我们的感官去感知它塑造的艺术形象时,理当可以彼此相通。朱自清先生在感受“月下的荷塘”和“荷塘的月色”的美景时,调动了自己的诸多感官,全身心的投入到“独处”的心灵感受和现实与内心构成的独特意境之中,当直觉到一种感官不够用时,就自然地借助于其他感官的帮助和补充。

作者把嗅觉感受的"清香"和视觉感受的“和谐的光与影”都移之于听觉,把朦胧的月色和透着薄纱的景物的奇特视觉,移之于梦境,而这种梦境又如此的依稀和酣畅……。可见,朱自清先生对生活与艺术有自己的独特的体验和见解,但他并没有把个人的观点、趣味强加于读者身上,而是给读者以广阔的想象空间,凭借读者每个人不同的生活经验和生活体验去形成独特的艺术形象。

总之,朱自清的散文《荷塘月色》,以通感的多处独特的运用,给人以奇丽的心灵感受,美哉!

然而,我们更深一步的探讨,文艺作品的“通感”手法为什么会出现?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艺术魅力?它的认识论和心理学的基础是什么?有人把不太懂音乐的人戏称“乐盲”,音乐是用来听的,怎么不叫“乐聋”呢?看来,这里强调了听觉和视觉是相同的,并且强调了视觉的形象在理解音乐的上重要性。张爱玲在《谈音乐》中说:“气味总是暂时,偶尔的,长久嗅着,既使可能,也受不了。所以气味到底是小趣味。而颜色,有了个颜色就有在那里了,使人安心。颜色和气味的愉快也许和这有关系。不像音乐,音乐永远是离开了它自己到别处去的,到哪里,似乎谁都不能确定,而且才到就已经过去了,跟着又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这段话,给我们的启示,音乐的记忆和理解需要靠视觉形象的记忆。人的感官,人的感觉和知觉,在形成表象时,就是一个互相感应的相通过程。“瞎子摸象”的寓言故事,就说明了各个感觉器官,如果不能“通感”,就不能对一个事物作出正确的全面地反映。而文学、音乐等艺术形式,就是把这种“通感”有意识的自觉地运用,从而使各种感官着达到全面的心理感受,产生强烈的艺术效果。实际上,人的审美体验,也必须调动各种感官并且要使他们相通,否则就不能产生美感。有人常常说,看景不如听景,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现实的景物不美,而是我们缺少领悟“美”的“通感”。审美活动研究人的感性的活生生的整体形象,突出地强调“通感”。所以,研究艺术,人们往往喜欢让感官们弥漫一气,探究起色、味、音,眼、鼻,耳的“通感”关系来。讨论大都离不开对“通感”的阐释。许多时候,我们把通感看作是一种修辞手法,譬如我们上文分析的朱自清的《荷塘月色》,通感往往和比喻相连结,一个“像”字就是一座桥,使听觉、视觉、嗅觉和梦境之间得以自然而自如的转化,转化的基础在我们的智力结构。爱伦·坡说,光谱中的橙色光线和蚊蚋的嘈嘈之声,给他的感觉几乎相同,只因我们的感官就是一个共鸣腔。由此可见,“通感”不仅是一种艺术手法,而且是我们感知世界的最本然的规律,以至于成为我们理解世界的万能钥匙。实际上,一切优秀的文学艺术,都具有 “通感”情结,在强烈的摄人魂魄的审美形式外,其作品的形式美在人们心理上造成的联觉通感,可以使人们在审美愉悦中完成观念变革的洗礼——这是一种在艺术欣赏中完成的哲学顿悟升华。这种思维范式首先要求艺术创作者进入忘我的凝神静思状态,然后,以意象思维的方式在审美心理时空再造一个理想化的意义世界。所以,所谓意象思维,就是一种“通感”思维。

总之,先有人类认识事物的感官相通,才有人们心理感知的“通感”,然后有修辞手法的“通感”,“通感”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一种形式,是一种普遍的认识活动和心理现象。

你好,因为人与人之间进行感情交流可以相互帮助,相互学习 ,增加感情,创建友谊。才能去不断的提升自己,也不会觉得孤独寂寞。人因为有了语言交流才会产生情感,才能带来开心和快乐。带来幸福的感受。

人与人沟通交流的目的,

是相互熟悉融合感情,是在交流中,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是互慧互赢,交流发展;四是各抒己见,认同合适的建议,避免走错路,走向一条坦途。

人是有思想、有感情、有语言的高等动物,所以人与人之间需要互相交流,这也是人的一种生活需要。

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产生了语言,产生了文化,产生了粲烂辉煌的文明社会。我们的生活中充满了人与人沟通交流的活动,人的行为大多都是在交流思想,从婴儿哇哇落地的时候人与人的交流就开始了,哭声是一种交流,学说话也是交流,上学也需要是交流,恋爱是一种幸福的交流,以及工作,进入社会的各种行为都是在人与人之间一种交流方式去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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