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情感故事篇二
在一中的校园里,你可以看到一个长发飘飘、身材修长的女学生,作为从小被娇惯的女孩,作为一中的“校花”,她快乐得如一只刚会飞的小鸟,她骄傲得如一只五彩的凤凰。但谁会想到,这单纯的快乐和骄傲却在读高三时消失得无影无踪——那年,她爱上了自己的语文老师。
那年她十八岁。她就是我。
在一中的校园里,你还可以看到一个瘦高的身影,他西装革履、风度翩翩;他连续两年获地区教坛新星冠军;他带的语文在连续几年考试中名列同类学校榜首;他还是一位颇有名气的自由撰稿人,小说、诗歌、散文频见报端。特让学生着迷的是,他那极富魅力的普通话。那声音仿佛一股磁力,渗入到你的心肺,挠着你的痒痒。我分外爱听爱看他朗读议论文或新闻稿,面色庄重、目光如炬,每字每句仿佛都立了起来,颇有中央电视台“冷面罗京”的风采。
那年他二十五岁,他就是林森。
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很崇拜林老师,上了三年级,做了林老师的学生,我竟然把这种崇拜繁衍成对他狂热的爱。我喜欢上语文课,每天都急切盼望着他那飘逸身影的出现,如果哪天没有语文课,我就感觉缺少了什么,心里没着没落的。
我发觉自己无药可救地爱上林老师,是他去地区当普通话大赛评委的那几天。林老师走了,惆怅和失落一下子将我罩住,我的心仿佛也被他带走。我迷迷糊糊地跟同学们走进教室,却不知道老师讲的是什么。我脑子里全是林老师的影子,一会儿计算林老师到了什么地方,一会儿猜测他正做些什么,一会儿又担心他会不会出事,就这么痴痴迷迷地想,连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都浑然不知。
以后的几天几夜,我茶饭不思,仿佛大病一场。
林老师回来前的那个晚上,我悄悄踱到教学楼后面,痛苦地思索了一夜。我知道这场“师生恋”将要面临怎样的阻力,我甚至预感到结果可能是悲剧的,我推导了一个一个可怕的结果,一遍一遍告诫自己必须中断这份情感。但最终,所有决心和偶尔出现的理智都在疯狂的情感面前轰然倒塌。爱他,用生命去爱,用青春去爱!对,唱一出当代的梁山伯与祝英台,演一部中国版罗密欧与朱丽叶!当东方的曙光将朝霞染得微红时,一个坚决而大胆的决定也在我心头酿成:向林老师表达我的爱,就在下次见到他的那一刻。
那天晚自习,我没到班里去,我向班长谎称我病了。我知道林老师一定会来寝室看我的。果然,上课半个多小时后,脸上有几分倦意的林老师出现在我面前。他用关切的目光望着我,我莫名其妙抽泣起来,这让林老师不知所措。几分钟后,我突然站起身,低着头塞给他一封信,然后快速跑出了寝室。
那是一封浸满一位浪漫少女自尊、勇敢、狂热和莫名泪水的情书。
当天晚上,我好像真的病了,折腾到半夜,才迷迷糊糊睡着。我做了很多离奇古怪的梦,一会儿梦见林老师抖着我的情书讥讽着我,骂我小小年纪不知道害臊,一会儿又梦见林老师拉着我的手,望着我深情款款地说:“我爱你。”……
第二天的第一节课就是语文课。我坐在座位上,怀里像揣了个小兔子。我羞涩地等待着林老师爱的回应,我想,哪怕是他一个多情的眼神,我就会义无反顾地将自己全部身心在浪漫之火中烧成灰烬。
然而,那天走进教室的林老师一反常态、形象逆天!讲台上的林老师是一个陌生的邋遢汉子,皱巴巴的西服与紫红色的球衣配在一起,像锯条拉在瓦片上那么别扭,脚上是一双脏兮兮的白球鞋。
班里出奇的安静,几十双眼睛惊奇地瞪着林老师。
“俺们今天来上十八课。”林老师用方言开了腔。
笑声哄然而起,像是要掀掉屋顶。土得掉渣的“俺们”,从林老师的口中出来显得那么不协调。在我心目中,陈老师王老师李老师随便哪位老师都可以这么说,但林老师不可以,林老师,他才华横溢,他风度翩翩,他是骑士,是君子,他头发一丝不乱,目光炯炯,他是学者,是作家呀!窝囊和鄙俗怎么能属于他
“笑什么家伙有什么家伙值得笑的。”土语方言又起,“其实真正的林森就是这样的。”此言一出,班里笑声更响亮了。
林老师等大家稍微安静一些,接着往下说:“你们看到的林老师是讲台上的林老师,他被一团圣洁的光环罩着,为了与圣洁相匹配,他必须精心地包装自己,那个林老师是美化了的林森,而现在的林老师才是真正的林森呀!生活中的我常趿拉着拖鞋,蓬着头垢着面到处闲逛。我的嘴巴吞吐的不仅是知识,更多的是叼着烟卷,灌着烈酒,有时还粗话连天……”林老师的方言不知不觉又变回到抑扬顿挫的普通话,他加大音量问:“这样的人是骑士吗是君子吗生活就是生活,它不仅仅是朗诵啊!”林老师的目光似乎不经意地瞄了我一眼,我分明看出,那眼神里有善意的提醒,谆谆的期望,还有几丝歉意……
除了我,谁也不知道林老师为什么在那堂课上自毁形象。在被惊讶和笑声充溢着的课堂里,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校花”垂下了头,泪水滑过她通红的脸颊。从那节课后,十八岁的我痛苦而坚决地冷却了爱情之火,而且,我保留了自尊,除了林老师,没有人知道我曾经的疯狂行为……
一年后,我顺利地考入师范院校。三年级的时候,我听到林老师结婚的消息。新娘是一个粮站的职工。
一年前的某个黄昏,我碰巧遇到了林老师。当时他正被妻子拉着,漫步于似锦繁花处。他并没有蓬头垢面地趿拉着拖鞋,他依旧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只是,林老师和妻子轻声说笑时,从他口里讲出来的确确实实不是朗诵式的普通话。
那天,我刚踏上离开西藏的火车,趟在卧铺上看着相机中拍摄的西藏纯净的天空,这时候一个大男孩推开了门,温暖的风更是带着他身上好闻的香水味,门外的阳光一起照射进来,背光中,男孩显得特别干净阳光,如同西藏的天空,我承认我喜欢美男,这一刹那有些窒息。
他对着我腼腆的笑了笑,就开始放好东西,安置卧展。我这边看着照片斜眼却偷偷看着他。火车开了,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另两个卧展并没有上人,也可能是为下个车站预留的。整个房间只有我们两个人,窗户上斜下的阳光,让我心跳不已,期待着会发生点什么。
这时候男孩突然说,你好,我叫展,你也是来西藏旅行的么我看着他稍显局促的模样不禁莞尔,是的,来给杂志封面找灵感了,你好,我叫慧。
那晚返程的时候由于车票比较紧张,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买到一张卧铺,虽说花了不少钱,但能顺利回城也不错!找到卧铺车厢后,我百无聊赖地把玩着手机!
大概到了晚上8点左右,我感觉肚子有点饿,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吃,独自享受着晚餐!此刻,我才发现对面的卧铺住了一个女人,长得十分漂亮,贴身的牛仔裤紧紧地包裹着她的身体,最显眼的是她的身材,我也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她几眼。
我在上火车的第一眼便喜欢上了这个帅气的黑人男孩,他似乎有着令女子不可抵抗的诱惑力,直到现在想起来还有些隐隐的冲动。
大学毕业后不久,在一家画报社做了见习摄影女记者,拍摄风景与人物照片是我的工作,跑火车成了我的家常便饭。坐火车是乏味的,可是我却经历了一个不乏味的夜晚,我时时的想起那最让我心动的一刻。
那是8月的一天,领导派我去吉林市拍摄松花湖的风景照片,于是我从宁波站登上了去吉林的火车。火车的软卧很凉爽,我放好自己随身带的照相机,拿出杂志躺在下铺开始翻看。火车要开动时,进来一个高个大男孩,是个黑人,但是我的眼睛一亮,他太帅了,凭我的职业目光,他一定是个上相的男孩,是个少见的型男。
他把大大的旅行背包随意的塞放到了我的卧铺的底下,我纳闷,他干吗要塞到我的铺底下,也许他是我的上铺。他没有上到铺上,而是坐到了对面的铺上,若有所思的看着我。
那些口述的情感文章,真正的表达了一个人内心最想说的话,真正的表达了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都市情感文章口述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都市情感文章口述篇1:人到中年 用智慧让爱历久弥新
作者:杨扬
“老婆,我有一个升职的机会,你觉得我应不应该上”
“应该啊,这还用问吗”
“但必须去长沙长驻,每个月只能回来一次。”
“……”
宋乾用一大串“好处”填补了我的沉默:“如果我去了,公司会给我配车,这台车就留给你接送女儿用。你不是想再买套房吗,以后我年薪20多万,指日可待啊!”
两年前,宋乾跟我“商量”去长沙工作的事。他所描绘的蓝图那么光明具体,任何“识大体”的妻子都理应支持。可我心里总有一丝别扭。
宋乾去长沙赴任后,每天都会打电话回家,月底不仅会将不菲的薪水打到我卡上,还会给我和女儿买礼物。去年,光名牌包,他就为我添置了3个。可是,我的感觉越来越不好。以前,我特别烦宋乾打呼噜,现在他不回来了,我反而睡不着了。晚上,听到楼道里的脚步声,我会下意识地竖起耳朵——其实我心里也清楚那天不是他回家的日子,可我总有种期盼,说不定他想给我个惊喜呢宋乾回家的那两天,我会一刻不离地黏着他说话,可说了几句,我们又都索然无味了。
去年3月,我发现了宋乾的一个秘密,他加入了一个长沙的QQ同城聊天群。我总觉得只有在现实中特别空虚寂寞的人,才会在网络上寻求寄托;我也从没想过自己会翻看老公的笔记本电脑,能“无师自通”,像个老练的私家侦探。也许,女人在察觉情感危机时都会迸发出很多潜能吧。总之,那一天宋乾回单位述职,我却在家里经历着惊心动魄。
要说宋乾出轨,我暂时没发现。可那个聊天群里好多名字都很暧昧,男男女女聊得热火朝天,我有种莫名的敌意——这些人跟自己的老婆老公准没这么多话说。宋乾睡在我旁边,我却觉得这个男人的心已经不在我身上!他的电脑里有什么秘密,他的心里现在藏着谁我决定调查清楚。
你的另一半少了些什么
我申请了一个QQ号,取了个很诱人的名字——红色高跟鞋,顺利进入宋乾所在的那个聊天群。
晚上10时左右,宋乾进群发了一则时政笑话,我立即回应。两人一捧一逗,很是默契——16年的夫妻能不默契吗第三天,我干脆提出私聊。
我问宋乾“你在群里很受欢迎啊,有没有想过发生点什么”他立即回答:“我去年才来长沙工作,只想多交几个朋友。倒是你,名字容易让人产生误会。”我编了一个故事:丈夫长期驻外,孩子又在爷爷奶奶家,我很空虚。“你可以多看看书,或者去学点儿什么呀!”宋乾开导我,“女人过了40岁,更应该打扮自己、提高品位,现在时代都变了,你看刘嘉玲、关之琳那些女明星,年过40岁比20岁更有味道。”
我不死心,继续说:“我再有新意,也不过是老瓶装新酒,在老公眼里总比不上一个全新的人吧。”“哎,男人难免遇到诱惑,但你要相信他能在最后关头把握住自己。正因为这个时期家庭容易出问题,女人才更应该悉心经营,提升自己的魅力啊。”
我明明是奔着“引诱”宋乾去的,可真和他聊起来,反而没了那种念头。更重要的是,换了一个身份,我和宋乾能说心里话了。以前,他若让我换形象、学东西,我肯定会觉得他是不是对我不满了。但现在,我能虚心接受。
聊了一些天后,我鼓起勇气问了藏在心里许久的一个问题:“你对自己的老婆满意吗”“你问这个问题,说明还没有读懂婚姻。”宋乾说,“没有谁能让对方百分百满意,那样的要求太自私!我只是想让她调整一下,当然,我自己调整一下期待也是可以的。”当时,我心里有一股强大而坚定的暖流,为了宋乾的这句话,别说化妆、看书,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能办到。
参照梦境改造现实的婚姻
和宋乾聊了三四个月,我渐渐发现他内心很寂寞,有一次他说:“我希望老婆能少为孩子、老人操心,我常觉得她把自己分成了好多份,一份给孩子、一份给老人、一份给工作,所以留给自己,留给我的当然少而又少了。我也不能指责她,可总觉得我们应该有自己的生活了。”那一刻,我流泪了。
国庆时,宋乾回来组织家庭聚会,我看着忙里忙外的他,有一刹那的恍惚:这个人和网上那个人是同一个吗为什么我们在生活中不能像在网上那么投机呢我们的婚姻看起来热闹、圆满,可我们的交流太少了。这种交流不是指嘘寒问暖,不是指问问菜价多少,孩子功课好不好,而是深层次的沟通!
“十一”长假结束前,我装作闲谈式地跟宋乾说:“我想读你提过的那本《流血的仕途》,你快递过来给我看看”他睁大眼睛,像不认识似地看着我。我接着说:“我想去剪个短发,你以前说过短发时尚,对吧”他忽然笑了,点点头。
那天,我跟他说,其实人一辈子不能只谈一次恋爱,以为一脚踏进婚姻就一劳永逸了。夫妻都应该尽量保持谈恋爱时的那种相互在乎的状态,每当觉得平淡了,就应该重新谈一次,这样婚姻才能稳定。他忽然问我:“这都是谁教你的”我说:“是我瞎想的。”
宋乾回长沙后,我们仍在网上聊天。他说他特别高兴,发现老婆变得臭美了,爱和他讨论书本甚至争个高低了。他的口气像是抱怨,却充满了一个爱妻男人才有的甜蜜,我则讪笑他“晒幸福”。而我自己则发现了一个新的天地,原来40岁的女人也可以活出家庭以外的自我,可以重新拾起大学时爱好的文艺书籍,可以穿上年轻时都不敢穿的红色高跟鞋……
(口述实录 文中人物为化名)
都市情感文章口述篇2:最美好的事情是我这辈子暗恋你
作者:四毛
这种隐秘、曲折、青涩、矛盾的少年情怀,在他这一生中,只有这一次,所以才弥足珍贵,所以才难以忘怀。这些,都是他后来才懂得的。
16岁的时候,他梳莫西干头,喜欢看古惑仔,并像大哥陈浩南一样,在学校收了一群小弟,很有几分威望。一个初冬的下午,他逃了课在校外游荡,被隔壁技校的一群混混看到。他暗暗骂了一句脏话,心想,自己的兄弟正巧不在,今天怕是要见血了。
可是没有。就在混混们逐步逼近的时候,她骑着摩托车停在他的身边,让他上车。
他回头,看见穿白色棉衣的年轻女子对他笑说:“大白天的,穿着校服,怎么不好好待在学校上课”
他觉得很奇怪,因为自己压根不认识她。更奇怪的是,他鬼使神差地上了她的摩托车。
再次见到她,是在一周后,彼时她站在讲台上,笑意盈盈地作为新班主任介绍自己——他所在的这个班,是学校里有名的老鼠窝,女生只知道化妆打扮,男生个个是横行的霸王,而他就是那只领头羊。就在不久前,他领头气走了最后一个班主任,自此学校里再没老师愿意来接这个烫手山芋。
她刚进学校,人事不知,懵懵懂懂就被领导推进了火坑。
可是对她,他却做不出任何恶作剧了。他告诉自己,因为她曾经也算是救了一次自己,当大哥嘛,好歹要讲江湖义气。
没想到,过了一阵,怂恿他做恶作剧的同学,便全体倒戈,偃旗息鼓了。因为,在一群古板枯燥的女老师中,只有她永远挂着温和的笑容;当全校都对他们班横眉冷对不屑一顾时,她仍带着全班气势雄壮地走过升旗台,似乎把他们当成最大的骄傲;找她说话的学生哪怕成绩再差,她都会用含笑的目光看向对方;她在课堂上讲文学,那些古诗词从她嘴里出来,如涓涓细流,一群从不学习的孩子,个个如痴如醉地盯着她。
女生们下课和她聊服装和星座,男生们围着她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他一向能说会道,总是故意说些吊儿郎当的笑话,引得众人哈哈大笑,当他看到她也被自己逗乐时,就会难以抑制地欣喜。她的名字里有个“雅”字,大家叫她雅姐。他也跟着喊,雅姐。
有一天下午,他和班上的男生在操场上打篮球,突然听到她叫了自己的名字,他一回头,看见正从操场路过的她笑着对他说:“篮球打得不错,很帅噢。”他瞬间觉得甜蜜漫过心尖。
他看金庸小说,看到杨过感叹,“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又望一眼讲台上的她,终于明白,如果杨过没有遇到小龙女,那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铁骨柔情的真正的大侠。
他真的收敛了很多。旷课、迟到、打架,统统成为过去。可是,和技校混混的仇怨不是一天两天,收到对方的挑战书时,他还是带着一帮兄弟去迎战了。在那种热血的年纪,这叫为光荣而战。
没想到对方这次是有备而来,他自己做掩护,让兄弟逃跑,打完架,他带着满身的伤和血,不知道该去哪儿。
他打了她的电话。她很快就来接他了,看到他的样子,又震惊又担忧。用摩托车载他去医院的路上,她一句话也不说,倒视镜中她的表情始终阴沉。
她带他去医院上药,医生说额头得缝两针,最好还是检查一下有没有脑震荡。她一听,眼睛就红了。
缝针的时候,医生偷偷地对他笑说:“你看你姐姐多关心你,可别打架了,你看她都急哭了。”
她的眼泪让他坚信,自己在她心里有着凌驾于他人的地位。小龙女用了十六年,终于等到杨过来找她。而他希望她也能等他。高考结束,大学毕业,不会太久的,到时候他也一定会来找她。
学校举办篮球赛,她不仅鼓励全班同学积极参加,而且自己带着女生成立拉拉队。每次打球的间隙,他都在人群中努力搜寻她的位置。他使出浑身解数,只是为了投一个漂亮的三分球,让她看见。
比赛那天,他们班夺得全校第一,所有人都在操场上扔东西,欢呼雀跃,大家都喊着“雅姐,雅姐”,激动地和她拥抱。轮到他时,他故作轻松地耍酷道:“雅姐,刚才在球场上,我帅吧”
她不语,笑着向他走近,主动张开双臂拥抱他。
这个象征性的拥抱不超过三秒,可是此后他的心脏却剧烈跳动了一整天。
转眼就到了高三,在做题奋斗时,他把自己想成了冷兵器时代勇猛无畏的骑士,高考是最后一道险阻,她是城堡里被围困的公主,只要跨过高考,他就能骑着汗血宝马,前来找她。
高三的寒假,他每天学习完后唯一的休闲,就是去她家附近四处游荡。有那么几次,他真的碰见了她,她看起来像是笼罩了一层幸福-恬淡的柔光。
直到那一天。她穿着白色棉衣,手臂挽着一个男人,时而把头搭在男人的肩上撒娇,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
你人生中,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又是什么时候第一次想要痛哭流泪对他而言,这两个第一次,都发生在那一天。
再次开学后,高考倒计时的牌子已被高高挂起。她不再回家,而是住在学校的单身公寓,陪着这帮孩子共同进退。他的成绩突飞猛进,她注意到他疲倦的神态,关切地让他劳逸结合,注意休息。他好想告诉她,这疲倦,并不是因为学习压力呀。
南方的夏季湿热漫长,她某次上课时无意间透露公寓靠近小树林,学校小店的蚊香大概是盗版,害她天天造福蚊子。他偷偷记住。当天他就逃课打车去附近最大的超市选了十几种不同的驱蚊产品,装满一整个箱子,趁午休时间放在她的宿舍外面。
第二天她在班上说,不知道是哪位同学这么关心老师,送了这么多蚊香,这下用到明年也用不完了。
他紧张地握了握拳头,看着讲台上笑眯眯的她,既希望她猜出是他,又希望她永远不知道。
这种隐秘、曲折、青涩、矛盾的少年情怀,在他这一生中,只有这一次,所以才弥足珍贵,所以才难以忘怀。这些,都是他后来才懂得的。
那么,后来的后来呢
再没有后来了,他走进高考考场,他被名校录取,他离开小城市去了远方。他恋爱,毕业,工作,创业,结婚,有了小孩。他在这混浊人世清醒地活,平凡地幸福,认真地向上。
高三那年的暑假,她在举办婚礼的前一个月意外去世。他去了她的灵堂,黑白照上的她仍旧素净淡雅,那时她28岁。从此以后的每一天,无论他是18岁、28岁、38岁,还是48岁,她都将永远28岁。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他28岁那年想起她的时候,心想,原来“十年生死两茫茫”,说的是这个意思呀。
骑士赶来了,公主却不见了。他的青春在那一天终结。
都市情感文章口述篇3:遇见你是生命里最好的事情
作者:居经纬 来源:《意林》
我是怎么跟陈潇走到现在的,我自己都不知道,甚至回想起来,自己都会吓一跳。
我跟陈潇完全属于两个世界的人,她喜欢享受生活中每个不经意的瞬间,从来不替未来着想。大学三年,她早已把五道口附近各式各样的美食吃了个遍,跟她出去吃饭,她会习惯性地掏出一大堆会员卡。
而我有着自己日复一日的梦想与追求,爱情和食物在我眼里从来都不会显得那么重要。 但是,她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我,我自己都不知道。
看着她的体重夜以继日地往上长,我也顾不上恰当的语气,直截了当地告诉她:“陈潇,你这个死胖子,别一天到晚就知道吃。 ”
陈潇的语气没有半点生气,她说:“吃你家大米了,哦,不对,我将来是要喝你家粥的。”
我真是拿她没办法,但一开始却不是这样子的。
认识陈潇是因为部门活动,那天部门的人在一起吃饭的时候,突然间门口站着一个长相稚嫩的女生,后来她入座后做自我介绍,我才知道她的名字叫陈潇。我对她第一印象没什么好感,简而言之就是身高不够,颜值也不够,只能靠一脸婴儿肥来凑。而且我是个特别讨厌在时间观念上不准时的人——第一次部门聚餐,她就迟到,这样的人,我丝毫没有兴趣结识。
最关键的是,当时我有个很爱的女朋友,即便遇到什么特别中意的女孩,我也不会造次。所以在认识她一年以内,我们都没有什么交集,甚至都没说过话。
当然这一年内也发生了其他的事,比如我跟女朋友分手。
分手得不够和平,搞得人尽皆知,每个认识我们的人都知道我被她甩了,这其中也包括陈潇。
那阵子我心情不好,有次部门开会讨论活动方案,讨论了十几分钟无果的时候,陈潇突然出现在会议室门口,脸上愧疚的表情一览无余,我没给她好脸色,劈头骂道:“下次你迟到就可以滚蛋了。”
陈潇没有摔门离去,而是默默找了个空位坐下来。
会议结束后,大家都直接离开了,唯独陈潇没有直接离开会议室,而是在我手旁边放了一张纸条。我刚想问她写着什么的时候,她已经走出门外。
打开纸条一看,上面写着一行字:倘若你心情不好,我可以带你去吃好吃的。
我心想我们之间很熟吗然后把纸条扔进垃圾桶,但第二天晚上,我给她打电话,问她在哪儿,让她带我去领略美食圣地。
从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她是个生性活泼的女孩,她乐观向上,好像在她身上从来没有隐藏悲伤,最重要的是她真的能在街道的每一个角落找到久违的味道。
之后的一年里,她带我吃了很多地方,我也渐渐走出失恋的阴影。有时候我也跟她开玩笑:“陈潇,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企图呀做我女朋友门槛挺高的。”
她从来不会让我占上风:“你得了吧,要是我看上你,你早就是我的盘中餐了,还等到今天。”
其实在一件事之前,我根本没想过让陈潇做我女朋友。虽然跟她在一起是件非常轻松愉快的事,但是谈恋爱和做朋友是两码事,我总觉得在她身上找不到冲动去爱的感觉。我不知道她对我到底有着怎样的情愫,是不是跟我的想法一样,我也不想知道。
前女友跟我提出复合的时候,陈潇好不容易帮我收拾整理有序的世界一下子混乱了。那阵子我开始躲着陈潇,我怕陈潇知道后说我没骨气,当然我也没有给前女友回复。陈潇是在我不理她一周后在我常去的咖啡厅找到我的,她好像知道什么似的,直接问我考虑得怎么样了,没有给我回旋的余地。
我说:“我不知道。”
陈潇说:“既然没有忘记,就要好好在一起。”
我说:“但是有些东西已经回不去了,我并不想伤害她。”
陈潇说:“那你约她好好说清楚。”
我没有约前女友吃饭,我给她回复了短信: 对不起,我想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我了,我不能再像当年那样喜欢你了。
前女友并没有说我敬酒不吃吃罚酒,她给我回复的短信出乎意料般地透着善意:是那个经常跟你走在一块的女生吗,看她的样子挺单纯的,挺适合你的。
跟陈潇在一起后,我们的生活与之前并没有什么两样。我们约会常去的地方还是各种各样的小吃街或者新开的餐厅。她对我说:“我喜欢你,所以我要带你一起去吃好吃的。我愿意跟你分享我喜欢的一切。”
有时候我也会问她:“除了吃,你还会做些什么” 她倒也不生气,就像递交挑战书似的语气跟我说:“喜欢你呀。”
说实话,陈潇这种类型我之前从来没有喜欢过。我觉得这种女生成不了什么气候,太小家子气,目光短浅。跟这种女生在一起久了就会觉得浑身不自在。
我就这样开始嫌弃陈潇了。
我打电话告诉她:“陈潇,我不喜欢什么都不会的女生,更不会喜欢一个什么都不会的胖子,你好自为之吧。”
我说出这句话就有点后悔了,我想我应该委婉一点比较好。
陈潇很敏感,那天晚上零点已过,我收到她的短信:我知道我自己从来都不是你喜欢的模样,我知道自己好吃懒做、没什么目标,但是跟你在一起后,我真的已经在努力追逐你的步伐了。我从来就没有奢望你会一直陪着我,如果你要离开,我也会像一开始那样送你走。所以,我同意你走,我们分手吧。
看到短信的时候,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给她打过去电话,电话响了很久也没人接。我给她发短信:我在你宿舍楼下等你,如果你愿意原谅我的话。
跑到她宿舍楼下的时候,平常情侣的身影也早没了踪影。我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都快凌晨一点了。手机也忘记充电了,那个时候我咬牙切齿地自言自语:“你最好不要下来,下来绝对不给你好脸色看。”
我坐在草坪边上想起了一些往事。
还是我之前失恋的那会儿,陈潇带我出去吃完饭,我不想早早回学校,就让她陪我在学校附近转了转。我带她走的路毫不陌生,都是之前跟前女友走习惯的路径。
陈潇当时跟我提了一个非常无理的要求,她让我做她的引路人,她说她要闭上眼睛走一段时间,问我她可不可以拉着我的衣角。
我没有拒绝。
后来如愿以偿——我一个人走在那条路上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再也不是前任,我反而会不经意想到陈潇拉着我衣角走路的那几分钟。我会无缘无故地笑出声来。
快凌晨两点的时候,我听见她宿舍门口有人出来,路灯渐渐照亮她的脸庞的时候,我毫无计划地跑过去拥抱了她。
“傻瓜,谁说要离开你了。”
那一瞬间,我觉得即便她什么都不会,但只要她在我身边就够了。 我跟她的第一次分手就这么未遂了。
后来,陈潇再也没有跟我提出分手。 虽说她开始有意识地去学习在我看来有价值的东西,但是她对吃的热爱丝毫不减。
她就这么理所应当地胖了。
后来,有人问我,你喜欢陈潇什么呀 我说,不知道,就是拿她没办法。
原创插图:喵喵夏,讲述:雅琴,女,40岁
昨天的故事您看了吗?点击阅读:老公欲求不满,天黑我就发抖,这是个难以启齿的故事
01
恩格斯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
这话,在18年前,我不信。
18年后,我简直膜拜。
02
2002年,我和李林都到了剩男剩女的年纪。
他是图文公司设计师,我在一家证券公司做前台。
两个来自不同小镇的大学生,父母供我们读完书已经拼尽全力,剩下的人生,全靠自己打拼。
在城市举目无亲的我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
没有热恋,没有婚纱,一切从简地走进婚姻。
如今回首,尽管那时很苦,但对那段时光,我是怀念的。
李林是个不善言辞的男人,但他很顾家,工作也很拼。
很多客户找他做设计,明显是拿他的脑力当免费劳力,但他从不拒绝。
他说,100个找上门来想占便宜的,总有一个是肯出钱的。
03
他白天在公司做设计,晚上干私活,同时还给两个公司做网站维护。
那么多年,他从不曾在凌晨两点前睡过觉。
哈尔滨的冬天呵气成冰,我们出租屋的暖气很不好,他一双修长的大手活活冻成面包。
通常,他回家吃完饭就坐在电脑前干活,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
见他那么辛苦,我很心疼。
夏天帮他扇扇子,冬天给他换热水袋。
我的工作没有赚外块的机会,但反正也得陪他,就索性跟网上一位老师学编手串。
师傅对我编的手串很满意,我编好,她拿去卖,可以赚手工费。
04
结婚两年后,儿子旭东出生。
我们可以忍受出租屋的严寒酷暑,可孩子太小,实在不忍心。
于是,东借西凑后,首付了套两居室。
说来寒酸,我们都没有装修,就住进了那套清水房。
之后的几年,我们先是还债,然后,慢慢给家里添置各种东西。
这个月铺地板,下个月装厨柜,60多平的房子,用了一年半的时间,才算装修整齐。
那时候,我们的胃真清淡。
一碗米饭,一个肉末蒸鸡蛋就是一顿饭。
以至于后来条件好了,我们最爱吃的,还是这一口。
05
日子是在儿子上小学后,开始变好的。
李林成为公司首席设计师,慕名找他的人越来越多。
他每个月的提成甚至比工资还要高,我们很快还完了房贷。
我清楚记得,还清贷款那天,李林晚饭时破开荒地喝了两瓶啤酒。
从来不喝酒的人,一瓶多就醉了。
他跑到卫生间里,坐了将近一个小时。
儿子问我:“妈,爸爸没事吧?”
我说:“没事,让你爸一个人呆会儿。”
那天,李林走出卫生间时,眼睛红红的,明显哭过了。
他不是善于表达的人,同样内向的我,也说不出“老公你辛苦了”这样煽情的话。
就这样共同为家奋斗,为爱相守,我很知足。
06
都说家和万事兴。
那些年,我们两口子拧成一股绳,一心向好。
或许是耳濡目染吧,我们每天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家里虽然有电视,但几乎就没怎么开过。
儿子受我们的感染,每天放学后,先是做作业,我们晚上工作,他就在旁边看书。
从小到大,他没上过一次补习班,但成绩一直属一属二。
而且,儿子也很节俭,从不乱要东西,平时最大的开销就是买书。
07
说实话,那些年,每天睁开眼睛,就觉得这蒸蒸日上的生活,真好。
好上加好的是,李林后来自立门户,有了自己的图文公司。
我们慢慢有了车子、大房子。
再后来,李林帮我爸妈在镇上换了楼房。
他把公婆接到哈尔滨,也给他们在附近买了房子。
双方老人都安置好了,我们有房有车,儿子又是学霸,这样的日子,我做梦都能笑醒。
可就在我心满意足,幸福得冒泡时,烦恼接踵而至。
08
周末,李林去公司加班,我在家整理换季衣服。
洗了整整一天的床单被罩,阳台晒不下,我就在家里扯了根绳子,挂上去。
没想到,李林下班回家,一看到这场景,就生气地说:“家里造的跟猪窝一样,这日子叫你过的。”
我很委屈:“忙活了一天,中午饭都没吃,你说的这叫啥话?”
可是,李林也不搭理我,关进书房,连晚饭都没吃。
那一次,他和我冷战了近一个月,最终还是以我的妥协而告终。
和好后,我问他,为什么那天生那么大气?
他也不解释,以沉默对我,脸色很难看。
09
凡事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自那天之后,李林跟我冷战的次数越来越多。
公婆是地道的农民。
进城后,尽管我们每个月都给生活费,但节俭了一辈子的他们,还是喜欢捡废品。
家里、楼道里总是堆满废纸箱。
李林去一次,就跟他们吵一次。
他刚把那些废品丢掉,一转身,公婆就赶紧宝贝一样地捡回来。
每次,我都会劝李林,就由着老人。
当着公婆的面,他不吱声,可一回家,就开始吼我:“再向着他们讲话,你就搬过去跟他们过。”
10
这些事都无关原则,我虽然也会生气,但并没放在心上。
除了内向沉闷,李林是一个顾家,对自己苛刻的男人。
哪怕现在他已经是“李总”,可依然每天工作到凌晨,给他买衣服,从不讲究什么名牌、档次。
吃饭也是,还是和从前一样简朴。
可是,这一次,他真的伤到我了。
那天,我跟同事一起在单位附近办了张健身卡。
我们约着每天午休时间一起去健身,为此,我还网购了健身服。
结果,我在家试穿时,李林看到了。
他问我:“你穿这么紧身的衣服,是去健身还是去犯贱?”
我根本没想到,这么恶毒而粗俗的话,会从他嘴里说出来。
也就在那一天,我觉得自己并不了解李林。
他那嫌弃而厌恶的表情,透着一丝几乎不忍直视我的痛苦。
好像我不是去健身,而是去卖身。
11
这一次,是我选择了跟他冷战。
整整一个半月,我没跟他说一句话,没给他洗一件衣服。
我不理他,他也不理我。
这期间,我肠胃感冒,接连拉了一个星期的肚子,我以为吃点药就没事了。
可到了第七天晚上,起床上厕所时,浑身无力的我一下摔在地板上。
我艰难地摸到手机,给睡在另一个房间的李林打电话。
他还在工作,接起我的电话,问:“打什么电话?是寂寞难耐了吗?”
我的心,瞬间凉了。
但求生欲还是让我向他示弱:“我肚子疼,爬不起来了,你送我去医院吧。”
那天晚上,在我一点点恢复状态后,李林说了句令我彻底心寒的话:“你要真有骨气,就应该自己来医院。”
12
真想不通,两个从患难中走来的夫妻,何以咬牙切齿到这样的地步?
我辛辛苦苦盼来的好日子,却越过越齿冷。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那天,家里买了个微波炉,倒出一个纸箱。
我连着家里的废纸、饮料瓶等,一起送给了对门的大爷。
搬来三年,我们一直相处的很好。
那大爷也是过惯穷苦日子的,有时候会在小区垃圾桶里捡废品,卖点零钱。
没想到,我前脚刚进门,李林后脚就给物业打了电话。
他把物业人员骂得像孙子一样,然后,报了楼号,让物业上来将放在楼道口的废品都给清理走。
我问他:“至于吗?老两口进城了闲不住,捡点东西卖,你何苦呢?”
再一看,李林的脸都气变形了。
“我花上百万买的房子,是用来给他们堆废品的?”
“人家把屎都拉到你家门口了,你还帮人家递手纸。”
那天的李林,简直不可理喻。
他让物业清理完废品后,直接开车去了公婆家。
据说,就差把公婆的行李给扔出去了。
婆婆给我打电话:“你快来吧,李林像疯了一样。”
我赶到时,听到李林还在骂骂咧咧:“你们这种人,有好日子不过,非得活得那么贱,连我都嫌你们丢人,再捡东西,你们就滚回农村去。”
13
我无论如何没想到,熬过曾经以为最难的日子,却过上了更难的生活。
一个人如何面对困苦,可以看出他的意志。
如何面对繁华,才能看出他的格局。
我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李林不爱我,或许,他连自己也不爱。
他没朋友,没爱好,甚至对物质也没要求。
他是一个内心根本没有爱的人,在有钱之后,变得面目全非。
14
那件事之后,我们重新陷入冷战。
而我,想到了离婚。
儿子在上高一,这是我唯一的犹豫。
无数个失眠的夜里,我会回想和李林的前世今生。
是的,我们之间没有爱情。
哪怕当初在贫寒中相守,我以为会产生感情。
事实证明,那只是我的孤掌难鸣。
没有爱情的婚姻的确是不道德的。
他可以像一个陌生人一样,对我冷暴力、荡妇羞辱……
15
谁能想到,我都要和李林离婚了,他却在看别墅。
我不跟他说话,他就跟儿子念叨多少钱多少钱,想用这种方式来展示自己的实力。
但我知道,房子再大又怎样?不过是换一个更大的房子冷战罢了。
那天,李林强行开车带我去看房子。
他甚至已经想好了,买到手如何装修设计。
他的书房,我的衣帽间,儿子的落地书柜……
我对他说:“李林,等儿子上了大学,咱们就离婚吧。”
这话,立刻又激怒了他。
他站在别墅里,开始发飙:“我就知道你是个不安分的女人,你们女人没一个好东西。”
哈哈!多么熟悉的论调。
“这些年,为了这个家,我在凌晨12点前睡过吗?你瞎吗?”
“那几年,为了揽活,我天天跟孙子样,跟谁都点头哈腰,那滋味,你尝过吗?”
“你不可怜我,我爸妈也不可怜我,你们都觉得这是应得的,你们全是白眼狼。”
“当年,我得跪着跟他们要学费,现在,我不跟他们计较,让他们成为城里人,结果,他们来了城里,还是跟要饭的一样,活得一点尊严都没有。”
“我看见你把家里弄得邋里邋遢,真是想死,这日子,一点盼头都没有。”
16
那天,李林彻底放飞自我。
他先是控诉,然后谩骂。
骂的那些话,带着各种脏字,让你根本想不到,他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我以为,奋斗多年,我们应该积攒了无数的恩情。
但不想,在他心里,全是算不完的旧账,他每天活得比窦娥还冤。
在为生存拼命的那几年,他无暇委屈。
但在日子越来越好的时候,那些苦,翻浆一样找上门来。
于是,离他最近的我,成为他半世辛酸唯一的变压器。
我有点明白了,像他这种人,是过不得好日子的。
17
最终,为了儿子,我和李林没有离婚,只是处于分居状态。
他开始信佛,每天一边工作,一边听佛经,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情绪动辄失控。
每次从公婆家回来,他都会变得特别烦躁。
这个时候,不管我说什么,都会成为炮灰。
比如,我说:“儿子,叫你爸吃饭。”
他就会说:“你长不长心?没看我正忙着吗……”
叭啦叭啦。
18
后来,因为严重的失眠、焦虑,我开始看心理医生。
在听了我的倾诉后,医生说:“建议你和爱人一起来接受心理辅导。”
在我的只言片语中,她大致为李林的心理画像:人是很难告别自己出身的,你老公虽然很成功,但心理上,他还是当年那个在贫寒家庭里,没有获得爱与自尊的小男孩,甚至有可能,在很小的时候,他目睹了成人世界的情感背叛。
她说:“像他这样的人,不敢享受生活,甚至不敢追求快乐,是内心觉得自己不配。”
医生在我的诊疗本上,写了一句话:真正的爱是为了促进自己和他人的成熟,而不断拓展自我界限,实现自我完成的意愿—— 斯科特∙派克。
她还问我:“你有这样的意愿,并且愿意带着这样的意愿,让他跟上你的脚步,去找到真正的爱吗?”
我使劲点点头。
19
是的,我非常愿意,我不想失去李林,更不想失去这个家。
在一次次的倾心交谈中,这些话,我非常听得进去。
它解决了我内心的许多困惑,让我没那么愤怒、受伤和焦虑了。
那些日子,我的内心在经历一次剧变和成长。
这些年,我和李林都在忙于生活,我们走得太快太急,灵魂都跟不上了。
事实证明,没有爱参与的生活,再好的日子,也很难幸福。
20
所以,我想了又想,想等等那个一路磕绊着成长、心里住着委屈羞辱的小男孩。
如果他愿意接受辅导,愿意尝试改变,那么我也愿意和他重新开始。
就像刚刚走入婚姻一样,去成长,去蜕变,甚至去相爱,去寻找真正的苦尽甘来。
当然,如果他不愿意,也不做出改变,我们就只有离婚的结局。
所以,无论如何,我会给彼此一个机会。
哪怕是输,也要输得心服口服,了无遗憾。
我在火车上发呆,听着歌吃着上车时候买的汉堡!我要去见我的心上人,那个北方姑娘,我们相隔1000多里地,但是我们计划好每个月都要见一回面。但是在车上发生的这一幕,我更确定了异地恋。
火车站点到了,列车在此停站五分钟。
“哗!”车刚停稳,我对面的中年男子突然利落地打开了车窗。也许实在是不能忍受车厢里的浑浊,他居然将头伸出了窗外,风卷着细尘肆无忌惮地吹了进来,我不由得竖了竖衣领。
“小——省!小——省!”他忽然大喊。我被他吓了一跳。周围的乘客也都惊奇地看着他。很快,一个妇人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在车窗外站定。她四十岁左右的样子,皮肤粗糙,但是健康的黑红色,微微有些发福,不过可以清晰地推测出她年轻时的娟秀。
时间 2021年12月18日
平台 喜马拉雅
国别 美国
类型 小说
作者 马克·吐温
故事梗概马克吐温的这一短篇小说借一位罹患偏执狂的前国会议员之口,讲了个怪诞的故事:在一列被困于暴风雪的火车上,人们为了解除饥饿,以代议制选举的程序,陆续“选出”并吃掉了若干位车上的乘客,以此度过死亡危机。故事的幽默感来自吃人“事实”的惊悚残酷与投票程序的煞有介事和食客“口感”评论的冷漠挑剔之间,不动声色的平行与对比,直至小说结尾,“包袱”抖出,读者对残酷事件的忧虑始被化解,幽默的轻逸之质方得以完整保存。然作品对人性之恶、政客之鄙与选举政治之弊的讥刺与象征力度,并未因此而稍减,反倒得以奇妙的加强。
精彩句子
1、我们谈笑风生地山南海北闲聊了大约一小时,我发现他非常聪明,富有风趣。
2、他说的时候,一会儿很激动,一会儿很愁郁,但始终带着感情,显得那么一本正经。
3、夜里十一点,雪开始下得很猛。离开了韦尔登小镇不久,我们就逐渐进入无限辽阔的、荒凉悄寂的草原;它远远延展到朱比利居留地,极目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萧瑟景象。没有树木或小丘的屏蔽,甚至没有零乱的岩石的阻隔,风凶猛地呼啸,卷过一马平川的荒野,把前面纷纷扬扬的雪片像怒海上波涛激起的浪花那样吹散开,雪很快地越积越厚;根据火车速度的减低来推测,我们知道车头在雪中推进时越来越困难了。可不是,大量吹来的雪堆积得好像巨大的坟山,横挡住轨道,有时候发动机在这些雪堆当中完全停了下来。
4、每个人都想到可能被困在离开有人家地方五十英里以外茫茫草原上的积雪中,并将自己沮丧的情绪感染了所有其他的人。
5、那是一副阴森可怖的景象:一小群人,一半在黑糊糊的阴影里,一半在车头聚光灯的强烈光照下,像发了疯似的跟那不断地堆积起来的雪厮拼。
6、我们刚铲去一堆雪,风暴又吹来了十多堆,堵住了轨道。更糟的是,我们发现,车头在最后对敌人发动那一次猛攻时,主动轮的纵向轴折断了!即使前面轨道畅通无阻,我们也无法摆脱困境了。
7、可不是,那是令人发愁的——到处都看不见一个生物,也没一所住房;除了一片空荡荡、白茫茫的荒野,其他什么都没有;卷到高空中的大雪片迎风到处飘扬——一个雪花旋舞的世界,掩蔽了苍苍茫茫的天空。
8、瞧那五天可怕的囚禁生活啊!凶残的饥饿从每个人的眼中眈眈狞视。可以从其中看出一些可怕的含义——它预示每个人心中都在隐约地构思一件什么事情——一件还没人敢用言语将其说出的事情。
9、第七天黎明到来,它面对着的是死亡阴影中罕见的一群形销骨立、憔悴枯槁、完全绝望的人。
10、人性所能承受的折磨已经超过了它的极限,它不得不对其屈服了。
11、我们被困在这里一个星期以来,他的肉比我们谁的都减轻了更多——我们谁都不能忽视这一点,那就是委员会玩忽了他们的职责,这可能是由于一时的疏忽,也可能是犯了严重的错误,因为他们建议我挑选一位先生,而这位先生无论他本人的动机有多么纯洁,但他身上所含的营养确实少了一些……
12、诸位先生,难道现在是斤斤计较肉的老嫩问题的时候吗?难道现在是在一些细节问题上挑三拣四的时候吗?难道现在是对一些微不足道的琐事争论不休的时候吗?不,先生们,现在我们需要的是体积——是质量,重量和体积——目前最高的要求是这些——而不是能力,不是天才,更不是教育。
13、我们撑起车座的靠背,搭起临时的饭桌,然后各自就位,大家满怀感激的心情,面对着那一顿在痛苦难熬的七天里只有做美梦时才能看到的最精美的晚餐。
14、再没谁能比哈里斯更配我的胃口,再没谁能比他更使我感到满意了。梅西克很好,虽然香料放得太浓了些;但是,讲到真正营养丰富,肌理细腻,我还是更喜欢哈里斯。梅西克自有他的优点——这一点我并不试图否认,也根本无意加以否认——但是,先生,如果就着他吃稀饭,那他并不比一具木乃伊更好——一点儿也不比它更好。
15、每当他把那饥饿的眼光投向我身上时,我就会不寒而栗;当我听说我已经赢得他那含有危险成分的好感,而且已经几乎和已故的哈里斯同样被他看重时,我的心差点儿停止搏跳了!
16、我感到无比地快慰,因为知道刚才我所听到的并不是什么嗜血的吃人生番的真实经历,而只不过是一个疯子想入非非、但无伤大雅的胡诌罢了。
我的感悟
1、人吃人的场景,《水浒传》中也多有描写,如李逵吃李鬼大腿肉,按说《水浒传》中的描写的场景更有现场感,怎样割肉,怎样将肉放在炭火上烤,怎样滴油……等,但是读起来都没有马克吐温通过疯子议员口中的叙述更令人恐怖,更令人毛骨悚然。这是为什么呢?李逵吃人肉,我们预先知道他是“强盗”,是明火执仗的杀人放火。所以在他吃人前我们有心理准备,不感觉到突然。但马克吐温笔下的这些政客们道貌岸然,而且还是通过“选举”这一虚伪的合法手段剥夺他人生命,被吃的人纵有不甘也难逃厄运,而吃人的人心安理得。还有,既然是选举,不知道下一个被吃的人会不会是自己,想一想就叫人脊背淌汗。
2、文无定法,对一个写作高手来说,生活中到处都是素材,看到一个人,经历过一件事,听到一句话,或是做一个梦,都能写出一部小说,关键是作者的观察和联想。如果一个普通人听到疯子讲的所谓故事,只会说就是一个疯子的呓语,不会多加理会,而马克吐温则能通过疯子之口成就不朽名作巜火车上人吃人纪闻》。作为一个写作初学者,更应锻炼观察和想象力。
3、文似看山喜不平,《火车上人吃人纪闻》故事情节可谓一波三折,开头先是在火车上遇到一个很“绅士”的人,非常聪明,富有风趣。他给“我”讲了一个火车上遭遇饥饿困境而通过“选举”吃人的恐怖故事。他绘声绘色,一会儿很激动,一会儿很愁郁,但始终带着感情,显得那么一本正经,以致于作为读者的我们相信了故事的真实性。最后,马克吐温笔锋一转,通过列车员的口述,才知道读者看到故事并不是什么嗜血的吃人生番的真实事件,而只不过是一个疯子想入非非、但无伤大雅的胡诌,看到此,读者也和“我”一样,感到无比快慰。(20211219)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