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隔二控四摸排五同时同时做好哪些工作

一隔二控四摸排五同时同时做好哪些工作,第1张

一隔二控四摸排五同时原则内容是隔离、封控、报告、流调、摸排、转运、消毒等环节。

在确定疫情的时候,一定要快速并且精准的把控住每个流程,以防止疫情扩散,同时要注意本身的身体健康,戴口罩,勤洗手,不去人多聚集的地方活动。

  疫情尚未结束,防控仍需继续 ! 让我们凝聚起上下同心抗击疫情的磅礴力量。为尽早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而共同努力!下面是我整理的2021年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两篇,以供参考。

 2021年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 方案1

 

 我省已连续30日确诊病例零报告,疫情持续处于低位。但全球疫情快速发展,有170多个国家发现确诊患者,中国以外国家确诊人数已经超过19万人,预计境外若干重点疫区国家疫情短期将难以遏制。目前全国多个省市报告输入性确诊病例累计超过180例,说明境外输入形势严峻,防境外疫情输入已成为重中之重。为此,防控建议如下:

 

 一、严防境外输入。必须建立较长期有效机制,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发现与控制输入性疫情,防止由输入引起本地扩散。

 

 二、加强复工复产精准管理。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领导负主责,建立防控机制,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和技术指南落实相关措施。同时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管控,做好社区基本防控,以巩固防控成果。

 

 三、做好清明节管控。清明将至,应引导群众避免大规模祭扫活动,倡导网上祭扫,并温馨提示海外乡亲有关我省境外来琼人员防控措施。

 

 四、把学校高三、初三年级开学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复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案”的原则,制定县域开学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

 

 2021年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2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学校校园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依据教育部和省市县关于做好2020年学校春季开学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开学复课平稳有序进行,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检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

 

 二、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开学前

 

 1通过学校公众号、QQ群、微信学校班级工作群等宣传途径,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关于防控疫情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大力宣传、普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值班和保安人员每天两次体温测试并做好记录,保安上岗执勤必须佩戴口罩,严格控制进校人员。

 

 3学校制定并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

 

 4校医提前购置测温枪、体温测试仪、口罩、消毒物品等,为开学前做好充分物资储备,并做好防控疫情工作台账。

 

 5疫情报告小组每日按照工作流程按时上报统计报告。

 

 6开学前对校内环境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工作。

 

 (二)开学后

 

 1继续开展防控宣传和监测工作。加强日常监测,班主任负责每日入校晨午检,及时上报学校。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教室、办公室、宿舍等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督促和组织师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外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3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并逐级上报。学生出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应立即由班主任通知医务室,并通知其家长,校医按处置流程进行处置;教职工出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并按照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4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晨午检制度,对发病学生及早隔离,学校各班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每日回访并记录发热师生身体情况,直至康复。

 

 6 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做好入校人员的信息排查和登记。

 

 7、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三、应急处置流程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各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老师,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一日两次测量体温。应急工作处置小组指导班主任、年级组老师、宿管、保洁、保安等人员进行通风消毒。

 

 1师生入校时

 

 (1)值班人员、校医和保安共同完成师生入校体温检测工作。如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的师生,第一时间由校医带领师生到指定的临时隔离室,规范护理(戴口罩、复测体温、信息登记、注意间隔1米以上)。值班干部做好登记,并向学校应急处置组相关领导汇报。

 

 (2)值班教师联系班主任,告知相关情况,校医登记相关信息后,拨打120将发热学生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医务室对发热学生出现症状前3天接触过的所有人员重点关注。

 

 (3)体温异常教师自驾(由学校专用车辆跟随)或者拨打120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医务室对其出现症状前3天接触过的所有人员重点关注。

 

 2师生在校期间

 

 学生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第一时间通知校医。校医到达后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带其到临时隔离室进行检查处置。

 

 校医登记相关信息后,拨打120将发热学生送至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医务室对发热学生出现症状前3天接触过的所有人员重点关注。

 

 班主任向级部主任汇报情况。级部主任做好登记,向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汇报。

 

 学生在就餐期间和午休期间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由值班干部和教师按照同样的原则和程序妥善安排好学生。

 

 3夜间

 

 值班教师和宿管员发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的学生第一时间通知校医。督促所有学生佩戴好口罩,校医到达后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带其到临时隔离室进行检查处置。

 

 校医登记相关信息后,拨打120将发热学生送至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医务室对发热学生出现症状前3天接触过的所有人员重点关注。

 

 值班干部通知家长,同时向学校应急工作小组领导汇报情况。

 

 4操场

 

 学生在体育课或活动课上出现发热(373℃以上)、乏力、干咳、呕吐等不适症状时,体育教师应立即给患病学生戴上口罩,疏散健康学生远离呕吐物。将患病学生安置于操场内的临时留观点,通知校医到操场现场处置。

 

 5因发热或其他症状被隔离的学生,由教导处协调学科教师,根据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线上学习安排;学校心理教师定期了解学生状况,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关爱。

 

 6学校应急工作组加强与当地疾控和卫健部门的业务指导联系,出现疑似和确诊病例,校医要及时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疾控中心汇报,学校上报教育局,立即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校医做好随访工作,如患病师生已排除冠状病毒肺炎,需居家休息治疗至康复方可返校。如有疑似或确诊,学校应急工作小组按照卫生疾控部门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人员分散隔离和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7学校根据情况,适时向师生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武汉市陆续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切实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工作,根据卫健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省、市卫健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部署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和医疗救治的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意义,坚持以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原则,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强化协调,统筹安排,做好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为:

1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院和指导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防控及准备工作;

2负责对本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防治方面的培训,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转诊;

3安排、部署、实施本院医院感染防控工作;

4指导本院疑似病例的医疗发现;

5督促、检查本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控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的准备情况及物资储备。

(二)----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的医疗临床专家组,涵盖感染性疾病、呼吸、儿科、护理、医院感染控制、临床检验、中医等专业。主要职责是为本院及全镇村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参加疑似病例会诊和指导转诊。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警惕,加强监测。

1门诊部要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和发热门诊管理要求,重点检查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引导有发热症状的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防控的工作流程和预案。发热门诊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2各科室对不明原因的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历,应询问发病前14天的旅行史或可疑暴露史及动物接触史,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发热病例症状的监测工作。

3病例报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病例时,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于

2小时内寄送传染病报告卡。

4全院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强化院内感染控制措施,做好消毒隔离和人员防护,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5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对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疫情监测、控制,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二)有序应急,重点防控。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医疗救治要遵循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

2一经发现高度疑似病例,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医院感控控制技术指南的要求进行防护和管理,转运至定点医院。

(三)加强培训,沉着应对。

强化全员培训,要求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临床表现、诊断标准、救治方法、处置原则、工作流程、个人防护、消毒隔离等相关知识。切实加强医务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意识。

(四)做好应急值班。

1本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成员、临床专家组成员、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员,24小时必须保持手机畅通,随时保持联系。

2.上述人员在近期内非工作原因和特殊情况,不得外出,确因需外出的,必须向本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组长请示。

(五)本工作方案,可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及上级有关通知与要求,适时进行修改。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前后相关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本工作指南。

指南共分为师生管理、教学管理、服务管理、行政管理、疫情管理五大部分。

一、师生管理

开学前

做好学生居家的心理健康、学习生活的引导,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

中小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停课不停学”相关规定和《江西省中小学2020年寒假及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育教学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学生线上学习和课后辅导答疑,确保中小学生“停课不停学”,防疫学习两不误。

幼儿园通过微信群、QQ群等线上方式,为家长提供幼儿居家生活的合理化建议和亲子活动的指导,关注幼儿身心健康。

加强内地新疆班、西藏班等留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落实晨晚检制度,做好每日住宿情况登记。

开学时间确定后,及时通过校园网、公众号、微信、短信、电话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发布开学通知、返校要求及防控信息,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知晓学校相关开学工作安排及防控要求。

幼儿园根据园舍条件,合理制定幼儿分时分批分区域户外活动办法,既保证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又确保幼儿身体健康。

制定学生晨、午检及进校体温检测制度,寄宿制学校还需建立宿舍测温筛查制度。

师生返校时

开展健康排查,应安排专人负责外地返校人员的管理。及时掌握每一名从学校所在设区市以外返回的师生前14天的出行地点、时间、所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同时对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或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不适症状的师生实行“一人一案”,安排专人对接,加强关心关爱,落实有关防控措施,根据健康状况确定具体返校时间。对从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返校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和信息审报后,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加强师生返校途中管理,密切关注师生返校行程,指导师生做好自我防护。提倡教职工自驾车往返学校,如果师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需记录车次和座位号,留存备查。

提倡采用网上报到方式,减少学生聚集次数。

在校用餐师生返校时自带带盖餐盒,提倡寄宿生自备一定数量的口罩等防护物资;尤其要关注农村及贫困学生防护物资的准备情况。

师生进入校园时,必须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状况登记、检测体温以及行李消毒。送中小学生返校的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开学后

落实好本校错时上下学方案。中小学要求家长在校门外接送学生,避免家长进入校园。幼儿园家长送幼儿入园时,不进入班级,有条件的不进入幼儿园大门;离园时分不同区域、不同时间点,由家长在大门口接回孩子。督促接送学生的家长佩戴口罩。

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师生进入学校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乏力、干咳及胸闷等不适症状者按规定带至健康观察场所,带好口罩后,送至医院进行检查。

师生根据要求每天向班主任报告身体健康情况;避免出入人流密集的场所;暂停社团活动,师生不得组织和参与集体聚会和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及教职员工在校内必须戴口罩。

严格落实手部卫生措施,推行七步洗手法,引导学生勤洗手。做到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用手掏鼻孔,不要用手揉眼睛,咳嗽、打喷嚏时要主动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疫情防控期间在校或外出必须戴口罩,提高防病意识。幼儿园要专人落实幼儿洗手要求。

就餐师生分段错峰、分餐进食,减少聚集性就餐。可以班级为单位,学生佩戴口罩,分批到食堂购餐或就餐,视情况也可以分批返回教室就餐;或分餐配送至教室,减少集聚人流,寄宿生一律在校内就餐,不在校外餐饮店就餐。

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宿舍之间不允许串门,避免人群交叉。严禁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

有独立洗浴间的学生宿舍,学生一律在本宿舍内解决洗浴问题;无独立洗浴间的学生宿舍实行学生分批次隔位洗浴。

师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加强寄宿学生的网购和外出管控,减少非必要的外出。

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二、教学管理

开学前

中小学校线上组织学生学习防控疫情知识。

任课教师在家利用“赣教云”学习空间、家长群、班级群等方式,根据线上教学内容,同步进行课后答疑、布置指导作业,掌握学生学习动态。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等,防止增加学生不必要的负担。

确需返校的教职工及相关管理和技术保障人员,必须提前报学校审批同意,并严格实行核验身份、入校登记和检测体温。严禁教职工未经审批私自返校。

加强动态管理,对教师不能准时到岗上课的,及时统筹调配好师资,保障开学后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开学时间确定后,根据春季学期教学时间,合理调整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科学制定教学进度。

根据学校实际条件合理制定学生课间分区域分散活动、信息化教学、网络办公、网上家访等适应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管理的实施办法。减少校内走班教学频次和示范课观摩活动。

开学后

以新冠肺炎防控、春季传染病防范、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知识宣传为重点,精心准备好开学第一课。

通过智慧校园等各类互联网办公系统、微信及QQ工作群等方式,组织教师分年级组、分学科组开展网上教研、集体在线备课。

做好线上教学与开学后教学工作衔接。认真对学生线上学习情况进行摸底,有针对性地制订教学计划;因校因生制宜,分类推进开学后的教学工作,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加强对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关爱。

暂停校内大型聚集活动、不得合班上课,图书馆暂不对外开放,必要时停止使用功能室、实验室等。

教职工、学生出现相关症状后,经医院排除传染病的,凭有效诊断证明返校正常上课和生活。校医对相关证明进行复核后,学生方可回班上课。

三、服务管理

开学前

未经学校批准,校内教职工、临聘用工人员和外包人员一律不得返校;

设置健康观察区,位置相对独立,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

进一步摸清底数,落实疫情防控经费,储备足够的口罩、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和校园生活必需品,做好相关物资的统计和使用登记。完成洗手水龙头的检修和补充、洗手液或肥皂的配备。

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特别要做好食堂、宿舍、浴室、办公室、厕所、电梯、图书馆、实验室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的卫生消毒。

组织开展开学前安全检查,重点对食堂、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等方面开展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

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全面排查校园所有进出通道,做好通道的管控。

对所有教职工进行防控疫情工作线上培训,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等。

开学后

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加强餐具的清洁消毒,餐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对公共卫生间、电梯、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户外大型玩具等公共场所每天进行消毒;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通过开通心理热线、开设网络辅导等形式,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提高面对疫情的心理应对能力。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学习辅导和心理辅导,同时要特别关注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子女、外地返乡学生和留守儿童的身体、心理状况。

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中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防止带病上岗。

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记录规定,做好台账,确保食材来源清晰、可溯。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采购原料,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和其他不明来源的食品食材。

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供应冷荤凉菜、裱花糕点和生食海产品。保持食材采购车辆和配送车辆干净卫生,专车专用,净菜、半成品等特殊食材需专用冷藏车配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严格执行加工、售卖、储存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烹饪食品应达到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餐具、用具等须采取热力等物理消毒方式充分消毒后使用。食品留样、餐厨垃圾处理等符合规定并做好记录。加强食堂后厨可视化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

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洗手槽,幼儿园每班至少配6个洗手龙头,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有条件的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做好校门口社会接送车辆的疏导与管理,禁止校外外卖、快递进入校园等。寄宿制学校在大门附近定点设置学生领取快递窗口。

四、行政管理

1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2学校要制定本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疫情防控工作流程、信息上报流程、家长沟通机制、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3根据卫健部门的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细致全面的开学预案。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

4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宣传。围绕战“疫”经验、典型人物以及防疫知识等,发好声、传好音。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相关信息,加强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回应师生关切,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5建立日报告与零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日报告”与“零报告”。学校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6疫情结束前,不得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7安排好轮班值守。对学校教师与行政值班人员的办公室配备消毒用品,规范防疫隔离、消毒等流程。

五、疫情管理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2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安排患者到健康观察区进行隔离,初步排查后,报告学校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120救护车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3发生疫情的学校暂时停课,并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教职工、校内临聘人员、外包人员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戴一次性医用手套。

4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5要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消毒指南做好病例所在宿舍、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即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6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注:以上措施适用于疫情尚未明确结束时,若疫情明确结束,则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法律分析:1新冠疫情防控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日常工作,收集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卫健委、县医疗健康集团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规范、救治指南等资料。

2负责学习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文件和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或修订我院的相关防控制度、流程,报请上级领导批准后下发各科室执行。

3负责疫情防控各类各版诊疗指南、感控标准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4负责对卫健委等上级部门的督导意见及时出具疫情防控整改事项交办通知书,报请上级领导批准后实施,并督促各科室、各部门对上级部门督导意见的回复及整改落实情况。

5负责对院内感控措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病区防控、核酸应检尽检、数据上报、院内所有区域的防控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并出具疫情防控整改事项交办通知书,报请上级领导批示后,及时整改,并留存整改报告。

6收集各项工作资料,留档备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行政区域内的疾病预防监控机构和医疗机构通报传染病疫情以及金策、预警的相关信息。接到通报的疾病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单位的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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