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艺术美是形象的情感表现”?

怎样理解“艺术美是形象的情感表现”?,第1张

艺术美的特点:

1形象性

  艺术形象是艺术家根据实际生活的体验、认识,根据美的规律创造出来的具体可感而又带有强烈情感色彩的艺术情境形象性是艺术美的首要特征

2典型性

  各种体裁的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绘画和雕塑作品都不是对现实事物的简单模仿,它们往往是对某一类事物特性的综合反映,从中反映此类事物的本质不过,它们采取的手段各不相同典型是艺术家塑造的,具有鲜明的个性、带有深刻思想性的能够放映生活的某些本质和历史发展规律的一批艺术形象,典型形象往往还有着丰富的性格典型性是艺术美的根本特征

3主观性(情感与理想)

  同一审美对象,在不同的审美主体那里因不同的情感体验而产生的不同审美结果审美主体对理想境界的不同追求,也会产生不同的艺术作品

4永久性

  艺术本来是在时间中的,它有时代性、历史性,但恰恰艺术本身有把时间凝冻起来,成为一个永久的现在……

自然界中各种事物的形态特征被人的感官所感知,使人产生美感,并引起人们的想象和一定的感情活动时,就成了人的审美对象,称为美的形式如:各种曲线,各种对称图形、各种富有变化而和谐的形体、面孔、声音和色彩

分类: 文化/艺术 >> 文学 >> 小说

解析:

节选自:

paper800/N107/977F267D/

「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文学的意识形态性与文学的审美特性有机结合在一起,就产生“质变”,产生了作为文学的根本性质的“文学审美意识形态”。其具体内涵是,从性质上看,有集团倾向性又有人类共通性;从主体把握对象的方式上看,是认识又是情感;从目的功能上看,是无功利性的又是有功利性的;从文学反映生活的形式看,须假定性又须真实性。

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则是文学区别与其它意识形态的特性。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作为独特的思想系统,并非现在某些人所说的“纯审美主义”或“审美中心主义”。与文学情感表现论也不相同。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是有丰富的完整的内涵的,总的说它是一种复合结构。这大致可以从下面几点加以说明:

第一,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性质上看,既有集团倾向性又有人类共通性。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确表现出集团的、群体的倾向性,这是无须讳言的。这里所说的集团、群体,包括了阶级但又不止阶级。例如,工人、农民、商人、官吏、知识分子等,都是社会的不同集团与群体。不同集团、群体的作家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代表着不同的利益,这样他们必然会把他们的不同集团、群体的意识渗透到文学的审美描写中,从而表现出不同集团、群体的意识和思想感情的倾向性。如一个商业社会,老板与雇工的地位不同,他们之间也各有自己的利益,作家若是描写他们的生活和关系,那么作家的意识自然也会有一个倾向于谁的问题,如果在文学描写中表现出来,自然也就会有集团或群体的倾向性。

但是,无论属于哪个集团和群体的作家,其思想感情也不会总是被束缚在集团或群体的倾向上面。作家也是人,必然也会有人与人之间相通的人性,必然会有人人都有的生命意识,必然会关注人类共同的生存问题。如果体现在文学的审美描写中,那就必然会表现出人类普遍的共通的情感和愿望,从而超越一定的集团或群体的倾向性。例如描写男女之情、父子之情、母子之情、兄弟姐妹之情、朋友之情的作品,往往表现出人类普遍的感情。大量的描写山水花鸟的作品也往往表现出人类对大自然的热爱的普遍之情。这些道理是明显的,无须多讲。

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在一部作品的审美描写中,往往既含有某个集团和群体的意识,同时又渗透了人类共通的意识。就是说,某个集团或群体的意识与人类的共通的意识并不总是不相容的。特别是下层人民的意识,常常是与人类的普遍的意识相通的。下层人民的善良、美好的情感常常是人类共同的情感的表现。例如下面这首《菩萨蛮》:

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水面秤锤浮,直待黄河彻底枯。

白日参辰现,北斗回南面。休即未能休,且待三更见日头。

这是下层人民的歌谣,但那种表达恋人对爱情的忠贞这种感情,则不但属于下层的百姓,而且也属于全人类的共同的美好感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集团倾向性和人类共通性的统一,是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性的重要表现。

第二,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功能上看,它既是认识又是情感。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无疑包含了对社会的认识。这就决定了文学有认识的因素。即使是那些自称是“反理性”的作品,也包含了对现实的认识,只是其认识可能是虚幻的、谬误的而已。当然有的作品,其认识表现为对现实的批判解析,如西方批判现实主义作品,就表现为对资本主义世界的种种不合道义的弊端的评价与认识;有的作品则表现为对现实发展的预测和期待的认识,许多浪漫主义的作品都是如此。有的作品看似十分客观、冷静、精确,似乎作者完全不表达对现实的看法,其实不然。这些作品不过是“冷眼深情”,或者用鲁迅的话说“热到发冷的热情”,不包含对现实的认识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说文学的反映包含了认识,却又不能等同于哲学认识论上或科学上的认识。文学的认识总是以情感评价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文学的认识与作家情感态度完全交融在一起。例如,我们说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有很高的认识价值,它深刻揭示了他所生活的时代的法国社会发展的规律,但我们必须注意到,他的这种规律性的揭示,不是在发议论,不是在写论文,他是通过对法国社会的形形 的人物及其命运的描写,通过各种社会场景和生活细节的描写,通过环境氛围的烘托,暗中透露出来的。或者说,作者把自己对社会现实的情感评价渗透在具体的艺术描写中,从而表达出自己对生活的看法和理解。在这里,认识与情感是完全结合在一起的。

那么,这样的认识与情感结合的形态,究竟是什么呢?黑格尔把它称为Pathos,朱光潜先生译为“情致”。黑格尔说:

情致是艺术的真正中心和适当领域,对于作品和对于观众来说,情致的表现都是效果的主要来源。情致所打动的是在每个人心里都回响着的弦子,每一个人都知道一种真正的情致所含蕴的价值和理性,而且容易把它认识出来。情致能感动人,因为它自在自为地是人类生存中的强大的力量。[2]

黑格尔的意思是,情致是两个方面的互相渗透,一方面是个体的心情,是具体感性的,是会感动人的,可另一方面是价值和理性,可以视为认识。但这两个方面完全结合在一起,不可分离。因此,对那些情致特别微妙深邃的作品,它的情致往往是无法简单地用语言传达出来的。俄国的批评家别林斯基在发挥黑格尔的“情致”说时也说:

艺术不容纳抽象的哲学思想,更不容纳理性的思想,它只容纳诗的思想,而这诗的思想—不是三段论法,不是教条,不是格言,而是活的 ,是热情……,因此,在抽象思想和诗的思想之间,区别是明显的:前者是理性的果实,后者是作为热情的爱情的果实。[3]

这应该是别林斯基在他的文学批评活动中把握到的真理性的东西。事实的确如此,文学的审美意识作为认识与情感的结合,它的形态是“诗的思想”。因此文学史上一些优秀作品的审美意识,就往往是难于说明的。例如《红楼梦》的意识是什么,常常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至今关于《红楼梦》的主题思想仍没有满意的“解味人”(曹雪芹:“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因为《红楼梦》的审美意识形态是十分丰富的,人们可以逐渐领会它,但无法用抽象的言辞来限定它。有人问歌德,他的《浮士德》的主题思想是什么,歌德不予回答,他认为人们不能将《浮士德》所写的复杂、丰富、灿烂的生活缩小起来,用一根细小的思想导线来加以说明。这些都说明文学作品的审美意识由于是情致,是认识与情感的交融,认识就像盐那样溶解于情感之水,无痕有味,所以是很难用抽象的词语来说明的。

第三,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目的功能上看,是无功利性又有功利性。文学是审美的,那么在一定意义上它就是游戏,就是娱乐,就是消闲,似乎没有什么实用目的,仔细一想,它似乎又有功利性,而且有深刻的社会功利性。就是说它是无功利的(Disinterested),但又是有功利的(Interested),是这两者的交织。

在文学活动中,无论创作还是欣赏,无论作者,还是读者,在创作和欣赏的瞬间一般都没有直接的功利目的性。如果一个作家正在描写一处美景,却在想入非非地动心思要“占有”这处美景,那么他的创作就会因这种“走神”而不能艺术地描写,使创作归于失败。一个正在剧场欣赏《奥赛罗》的男子,若因剧情的 而想起自己的妻子有外遇的苦恼,那么他就会因这一考虑而愤然离开剧场。在创作和欣赏的时刻,必须排除功利得失的考虑,才能进入文学的世界。法国启蒙时代的思想家狄德罗(Diderur 1713-1784)说:

你是否在你的朋友或情人刚死的时候就作哀悼诗呢?不会的。谁在这个当儿去发挥诗才,谁就会倒霉!只有当剧烈的痛苦已经过去,感受的极端灵敏程度有所下降,灾祸已经远离,只有到这个时候当事人才能够回想起他失去的幸福,才能够估量他蒙受的损失,记忆才和想象结合起来,去回味和放大过去的甜蜜的时光。也只有到这个时候才能控制自己,才能作出好文章。他说他伤心痛哭,其实当他用心安排他的诗句的声韵的时候,他顾不上流泪。如果眼睛还在流泪,笔就会从手里落下,当事人就会受感情的驱谴,写不下去。[4]

狄德罗的意思是,当朋友或情人刚死的时候,满心是得失利害的考虑,同时还要处理实际的丧事等,这个时候功利性最强,是不可能进行写作的。只有在与朋友或情人的死拉开了一段距离之后,功利得失的考虑大大减弱,这时候才能唤起记忆,才能发挥想象力,创作才有可能。这个说法是完全符合创作实际的。的确,只有在无功利的审美活动中,才会发现事物的美,才会发现诗情画意,从而进入文学的世界。丹麦文学史家勃兰兑斯(GBrandes,1842-1927)举过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

我们观察一切事物,有三种方式—实际的、理论的和审美的。一个人若从实际的观点来看一座森林,他就问这森林是否有益于这地区的健康,或是森林主人怎样计算薪材的价值;一个植物学者从理论的观点来看,便要进行有关植物生命的科学研究;一个人若是除了森林的外观没有别的思想,从审美的或艺术的观点来看,就要问它作为风景的一部分其效果如何。[5]

商人关心的是金钱,所以他要算木材的价值;植物学家关心的是科学,所以他关心植物的生命;惟有艺术家是无功利的,这样他关心的是风景的美。正如康德所说那样:“那规定鉴赏判断的 是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一个关于美的判断,只要夹杂着极少的利害感在里面,就会有偏爱,而不是纯粹的欣赏判断了”[6]康德的理论可能有片面性,但是就审美意识形态在直接性上是无功利的角度而言,他是对的。其实中国古代文论讲究文学创作和欣赏时的“虚静”说,也是审美无功利的理论。

但是,我们说文学审美意识在直接性上是无功利的,并不是说就绝对无功利了。实际上,无论是作家的创作还是读者的欣赏在无功利的背后都潜伏着功利性,在间接上看,创作是为人生的,为社会的,就是所谓的“无功利”实际上也是对人生、对社会的一种态度,更不必说,文学创作往往有很强的现实性的一面,或批判社会,或揭示人生的意义,或表达人民的愿望,或展望人类的理想等等,其功利性是很明显的。就是那些社会性比较淡的作品,也能陶冶人的性情,“陶冶性情”也是一种功利。所以鲁迅说:文学“给人的愉快与休息。是劳作和战斗前的准备”[7]鲁迅还说过,文学是“无用之用”。这意思就是说,文学意识的直接的无功利性正是为了实现间接的有功利性。

第四,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方式上看,是假定性但有是真实性。文学作为审美意识与科学意识是不同的。虽然艺术和科学都是人类所钟爱的两姐妹,都是创造,都是对真理的追求,但他们创造的成果是不同的。科学所承认的意识,是不允许虚构的,科学结论是实实在在的对客观规律的揭示。文学意识是审美意识,它虽然也追求真实,但它是在艺术假定性中所显露的真实。这里,科学与文学分道扬镳了。

文学虽然有不同的对现实的把握方式,有的作品运用了神话、传奇、荒诞、幻想等(如《西游记》)来反映生活,有的作品则“按照生活本来的面目”(如《红楼梦》)描写来再现生活,但不论把握方式有何不同,文学按其本性是假定性的。所谓假定性就是指文学的虚拟的性质。所以文学的真实是在假定性中透露出来的。可以说是“假中求真”。一方面,它是假定的,它不是生活本身,纯粹是子虚乌有;可另一方面,它又来自生活,它会使人联想起生活,使人感到比真的还真。文学作品所显示的审美意识就是这种假定与真实的统一体。

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可以说是与读者达成的一种默契。读者允许作者去假定去虚拟,他们却津津有味地去看作品中的故事,并为它欢喜或落泪,可并不认为它是实有其事。作者却也“宽宏大量”,允许读者不把他的作品中的故事当作事实看待,允许读者把他的作品当作“谎话”(或者如巴尔扎克所说的“庄严的谎话”)。正是在这种默契中,文学放心大胆走到了艺术假定的这一极。文学之所以不是生活本身的实录,不是科学论文,不是通讯报告,不是外交协议,不是电脑说明,不是私人日记……,就在于它的假定虚拟性质。或者说文学作为审美意识的前提,就是它不是事实的记录,是假定的虚构。如果谁违反了文学的假定性的前提,把文学变成事实经过的流水帐,那么文学就要变成非文学。俄国著名戏剧导演曾说明戏剧的假定性:

在生活中太阳从上边射来,在剧场里则是相反,是从下边射来的。在大自然中不存在均匀工整的线条,在剧场里却设置了各个景次,树木被排成笔直的间隔相同的行列。在生活中一个人无法把手伸到巨大石屋的二层楼,在舞台上却是可能的。在生活中房屋、石柱、墙壁等始终屹然不动,在剧场里却由于最轻微的风吹而抖动起来。在舞台上房间的设置始终不像生活中那样,整个房屋建筑也完全不同。例如,我们在生活中,从来没有看见到过几乎在所有剧本中作者们都这样指示的房间:在前景上左边和右边都有门;后墙中间又有门;在后景上左右两边都是窗户,你就试来建筑这样的房间看看……在生活中这简直不可能的,然而为了艺术的、假定的真实,这个问题并不重要,可以自由地加以解决。[8]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在这里谈的是剧场的假定性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对所有的艺术都是相同的。著名画家毕加索也说过:

艺术是一种使我们达到真实的假想。但是真实永远不会在画布上实现,因为它所实现的是作品和现实之间发生的联系而已。[9]

毕加索是从艺术本性的角度来谈艺术的假定性的,实际上把生活转移到书本上去这本身就意味着一种假定。这两位艺术家的论点同样蓍适用于文学。文学的假定性不但表现在那些描神画鬼、神奇幻想的作品上面,就是那些以反映生活本来面貌的完全写实的作品里假定性也是不可或缺的。没有艺术的假定性,也就没有文学。

文学的审美意识是假定的,但也是真实的。就是说,这假定是具有真实性的。鲁迅说:

艺术的真实非即历史的真实,我们是听到过的,因为后者需有其事,而创作则可以缀合,抒写,只要逼真,不必实有其事也。然而他所据以缀合,抒写着,何一非社会上的存在,从这些目前的人,的事,加以推断,使之发展下去,这便好象豫言,因为后来此人,此事,确也正如所写。[10]

鲁迅这里所说的创作可以“缀合,抒写,只要逼真,不必实有其事也”,意思就是文学是假定的,但这假定如果“加以推断”,那么就像预言一样准确,这就是艺术的真实了。

这就说明假定性如果不同真实性结合,那就成为虚假的谎言,那就没有价值了。艺术真实性是文学意识的一个基本要求。那么什么是艺术真实性呢?

艺术真实性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作家在创造艺术真实时有认识又不止是认识。作家在创造艺术真实过程中,投入了全部的心理动作—感知、情感、想象、回忆、联想、理解等。因此艺术真实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既有理,又有情。简括地说,艺术真实性是指文学作品的艺术形象的合情合理的性质。

所谓“合理”,是指艺术形象应符合生活发展的逻辑,有了这种合理的逻辑,也就可以被读者理解,大家也就会觉得他真实。作家完全可以虚构,虚构是作家的权力,这是不容怀疑的。因此作家可以不 人真事,关键是要写得合理,写得合乎逻辑。换句话说,一件生活中没有发生过的事情,由于作家揭示了它在假定情境中的内部发展逻辑,内在的联系,内在的规律性,也完全可以是真实的。对于艺术真实性来说,不在所写的人、事、景、物是否真实存在过,而在于所写的人、事、景、物是否展现了整体的必然的联系。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对真实性的看法,就很有意味。大家知道,稻香村是大观园的一景,若孤立起来看,那茅舍,那青篱,那土井,那菜园,都与真农舍十分相似,甚至可以说逼真极了。贾政看了此处后,说:“倒是此处有些道理”。但贾宝玉则不以为然。他说:“此处置一田庄,分明见得是人力穿凿扭捏而成。远无邻村,近不负郭,背山山无脉,临水水无源,高无隐寺之塔,下无通市之桥,峭然孤立,似非大观。争似先处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虽种竹引泉,亦不伤穿凿。古人云:‘天然图画’四字,正畏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虽百般精巧而终不相宜。”贾宝玉的这段话是很有见地的。在他看来,“天然”不“天然”(即真实不真实),不在事物布局的逼真,而在符合不符合事物的内在联系。稻香村作为一个农舍,放在大观园中,与那些雕梁画栋、楼台庭榭连在一起是不自然的,因而是不合理的。倒是“怡红院”、“潇湘观”等与大观园的景观有一种内在的整体的联系,所以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贾宝玉的话给我们这样的启发,对于文学,当然是可以假定和虚构的,但在假定和虚构的情境中,则不可人为地编造,不可“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要充分注意到事物之间的整体的天然的联系,即要“合理”,这样才能创造出艺术真实来。

“合理”是艺术真实性的客观方面,艺术真实性还有主观方面,因此除了“合理”之外,还有“合情”。按文学的审美要求,“合情”是更重要的。因为文学审美意识不是直接用道理说出,而是主要以情感作为中介,所以“合理”必须与“合情”结合在一起,才能达到艺术真实性。所谓“合情”就是指作品必须表现人们的真切的感受、真挚的感情和真诚的意向。真切的感受、真挚的感情和真诚的意向可以把假定的虚构的升华为真实的。

真切的感受是很重要的,它可以把看起来不真实的描写提升为艺术的真实。例如李白的诗句“黄河之水天上来”,如果按事实来考察,这个诗句所描写的是不真实的。因为黄河之水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天上只下雨,而不下“河”。但是大家都觉得李白这句诗很真实,原来李白在这里写的是自己的真切的感受:黄河之水从高原奔腾而来,水流湍急,巨浪涛天,一泻千里,使人觉得这河水从天而降。黄河的雄伟气魄被这诗句淋漓尽致描写出来了。一个并不符合事实的描写,由于写出了作者的真切的感受而变得真实了。在文学审美描写中,真挚的感情更为重要。真挚的感情可以把虚幻的提升为真实的。汤显祖的《牡丹亭》中的杜丽娘因痴情,生而死,死而复生,这在生活中是完全不可能的,但由于作者在描写中灌注了浓浓的感情,虚幻之笔竟然也成为可以接受的艺术真实。在文学审美描写中,作者的真诚的意向,也十分重要。一旦这个真诚的意向成为作品的艺术逻辑,成为作者与读者之间达成了默契,那么十分怪诞之笔,也可以令人信服。如鲁迅的小说《药》,在革命者夏瑜的坟上,凭空添了一个花环,若隐若现。表面看是不可理解的,不真实的。但是由于作家的真诚的意向(同情革命者),得到了读者的认同,于是怪诞的描写也成为真实的描写了。

通过以上说明,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具有艺术真实的品格。艺术真实性是客观的真理和主观的感情的统一,也就是艺术描写的合情合理性质。当然,在文学中,经常遇到的是情与理不一致,甚至发生矛盾,那么文学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应该牵情就理呢,还是应该牵理就情?一般来说,由于文学的意识的审美特性,十分重视感情的评价,如果遇到上面所说的情与理矛盾的情况,就应该牵理就情。上面所举的《牡丹亭》和《药》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

总而言之,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理论既着眼与文学的对象的审美特性,也重视把握生对象的审美方式,既重内容,也重形式。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不是所谓的“纯审美”论。

审美的特点:

审美具有直觉性。

所谓审美直觉就是对美的形态的直接感知,是对审美对象的整体把握。所谓直觉包含着三层含义,一是指审美感受的直接性、直观性,即整个审美过程自始至终都是形象的具体的,在直接的感知中进行;二是在审美中对审美对象从全局整体上而不是支离破碎地感知;三是指审美感官愉快,不是先有理智的思考和逻辑的判断而是直接产生的,即在美的欣赏中无须借助抽象的思考,便可不假思索地判断对象的美或不美。爱迪生指出:“有一些不同物质的变化方式在一眼看到时心灵马上就判定它们美或丑,不需预先经过考虑。”这种直觉性贯穿美感的一切形态之中。

在艺术美的欣赏中,美感产生的过程就是审美意象再造的过程。

审美具有情感性。

所谓审美情感是指人对客观存在的美的体验和态度,包括人的生理、理性因素与人类发展所积淀的普遍因素。比如我们欣赏阿炳的《二泉映月》,二胡一拉出那缓慢、低沉而悠扬的旋律,我们立刻被激发一种凄婉哀怨的情绪,仿佛一人孤身坐于夜阑人流、月冷泉清之地,回首往事,苦痛不堪。随着主题的展开,旋律慷慨激昂起来,那悲愤的控诉,不屈的抗争和孤傲的人格立刻在我们心里激起共鸣,愤怒、同情、钦佩、昂奋等诸种情感在我们胸中交织着、漾溢着、沸腾着。直至曲终,我们的心绪仍然久久不得平静。这就是一种审美情感的体验和态度。

审美具有愉悦性。

审美愉悦来源于对人的本质力量的肯定,表现于对狭隘功利性的超越和对于生命力的追求。我们知道,审美是一种感情,是一种喜悦和愉快的感情。无论什么样的审美对象,它总是能给人们带来审美的喜悦。崇高美,诸如奇峰突起、绝壁悬崖、霹雳闪电,虽然它们使我们的耳目受到强烈的刺激,但往往往感情L却能给人以一种愉悦感。听莫扎特的音乐,读张若虚的诗,登八达岭着万里长城,都可以获得这种激动的或平静的喜悦、愉快的美感享受。这种愉悦感来自身心语能力的和谐运动,令人感到一种恰然恬然,左右逢源,轻柔流畅,游刃有余的自由。

审美愉悦之所以是非功利的,又是有功利性的,是因为它表现了对狭隘功利性的超越和对于生命力的追求。

一、丑

1特点

(1)由丑陋引起的情绪感受仍然是一种审美情感。

(2)作为丑的审美形态,表现为反常、混乱、给人认恶性的刺激等形式。

2成为特殊审美形态的原因

(1)在审美这种人生实践中,人能够相对全面而自由地占有自己的本质。所以审美活动本身必然包含对于美的发现、欣赏、创造与对丑的揭露、鞭挞和摒弃两个侧面。

(2)美在过程中,美不是作为物化形态的结果存在于现实世界之中,而是在审美实践中不断形成和发展的,离开了审美活动,离开了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中的任何一方,都无所谓美丑。

① 审美活动、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都是具有一定局限性的,因此就决定了美不是纯而又纯的东西,于是丑也就必然会与美一起进入审美实践之中。

② 美作为一种特殊的人生境界,从存在论的角度看,一方面固然是与丑相异或相对的,但人生境界也分层次,也有高低,有道德、天地境界,也有自然、功利境界,其中也包含丑的因素。此外,即使是把丑作为美的对立面来看,对丑的揭露、鞭挞和摒弃当然也是美的人生境界的另一面。

③ 劳动作为人生实践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审美形态形成和发展的非常重要的创造力和推动力。而丑之所以成为一种审美形态,与劳动的异化有密切联系。可以说,它是人类异化劳动的感性存在状态和结果。

④ 在这一百多年间,西方哲学、美学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理性主义的思辨哲学和美学从统治地位上被推倒在地,代之而起的后起哲学、美学都为丑冠冕堂皇地走进审美领域奠定了思想基础。

⑤ 艺术作为人类主要的审美实践方式、主要审美成果以及重要的审美对象,在这一百多年间变得面目全非,不仅在艺术创作中包含了大量对于丑的描绘和创造,而且呈现出了以丑代美的趋势,客观上为丑形成一种特殊的审美形态奠定了现实基础。

上述丑上升为审美形态的五个原因中,前两个是贯穿于整个人类审美历史之中的,只是为丑的产生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同时,又决定了丑与其他的审美形态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而后三个原因是我们就丑在这一百多年之间最终转变为一种独立的审美形态所进行的分析。

二、荒诞

1特点:

(1)荒诞是一种对人生存在的无意义状态的体悟。

(2)荒诞的审美意象的象征性。

(3)荒诞具有怪诞的表现形式。

2成为特殊审美形态的原因:

(1)再创和重现荒诞作为一种审美活动方式,是以一种特殊的实践方式显示其特殊的存在价值的。

(2)荒诞成为一种特殊的审美形态,既然与人通过审美实践活动来反抗现实社会的荒诞境遇密切相关,那么,实际上,荒诞从这种审美形态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把审美实践与人生实践的距离拉近了。

(3)荒诞之所以成为一种特殊的审美形态,实际上还有一个深刻的内在原因,就是重现和再创荒诞,从表面上看是反理性的和反传统的,但实质上仍然是西方理性主义之树上结出的果实。荒诞作为人的特殊的审美实践,实际上就是在否定之中建构其审美价值的,也正是通过否定荒诞才作为特殊的审美形态得以确立。

1、审美的内涵:审美是人类理解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指人与世界(社会和自然)形成一种无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审美是在理智与情感、主观与客观上认识、理解、感知和评判世界上的存在。

2、审美的特点:自觉性。所谓审美直觉就是对美的形态的直接感知,是对审美对象的整体把握。情感性。所谓审美情感是指人对客观存在的美的体验和态度,包括人的生理、理性因素与人类发展所积淀的普遍因素。愉悦性。审美愉悦来源于对人的本质力量的肯定,表现于对狭隘功利性的超越和对于生命力的追求。

1、在优美这种审美形态中,自然感性形式往往具有对称、均衡、圆润、柔和、比例协调的特点,与之相适应的是生理的快感、情感的松弛快活、心灵的共鸣,并且,激发人们产生对于人生美好事物的丰富联想。

  2、崇高作为审美形态,和优美不同,它体现的是人生存在实践的另一种样态。首先,如果优美体现的是和谐化一的人生境界的话,那么,崇高则体现的是伟大超越的人生境界样态。其次,崇高是对人的理性存在的弘扬,是对人的生存意义的反思和体悟。它揭示的是生存的深层意义,是理性的人,在认识到自身的有限性后,对无限性的追索和超越。总之,崇高是一种冲突的和谐,对立的和谐。

  提到“悲剧”和“喜剧”许多人都不陌生,但是当作为审美形态的时候,就并不仅限于“悲剧艺术”和“喜剧艺术”了,它们还广泛地存在于历史和现实的社会生活,人的存在实践中。

  一、悲剧和喜剧理论的由来

  1有关悲剧的理论。悲剧理论源于悲剧艺术。亚氏:在西方美学史上,真正奠定了悲剧理论基础的是亚氏(《诗学》)。黑格尔:提出了悲剧的“矛盾冲突”理论。他对美学理论的最大贡献在于他把辩证思维的方法运用到了悲剧现象的分析之中。认为悲剧的产生源于理念的分裂。他看到了悲剧冲突的双方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同时又都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尼采:认为悲剧的诞生与古希腊人的两种精神有关,即日神精神与酒神精神。日神代表梦境状态,代表着造型艺术的静态;酒神代表迷醉状态,代表着音乐艺术的振奋。克尔凯戈尔:西方存在主义之父,提出新的主体性思想,肯定了悲剧的超越性。悲剧的特点。第一,悲剧通过对人生存在的否定性体验,从而展现对人生存在价值的肯定;第二,悲剧的审美冲突体现的是人与自然、社会及自身存在的冲突和超越;第三,悲剧的情感体验是一种人生实践存在的深层体验。

  2有关喜剧的理论。在西方美学理论中,最早对喜剧进行探讨的是柏拉图。康德是从喜剧的心理效应来论述喜剧发生原理。黑格尔,从矛盾冲突的观点出发,在悲剧与喜剧的比较之中揭示喜剧产生的原因,显得更加深刻和切合喜剧的本质。马、恩:认为喜剧本质上是两种社会力量的冲突,它是新事物在取得胜利后或即将取得胜利时对旧事物的否定,使“人类能够愉快地和自己的过去诀别。”巴赫金,提出了著名的“狂欢化”思想,认为与喜剧文化相关的狂欢文化和怪诞风格,具有解构意识形态和社会秩序的功能。喜剧的特点。第一,喜剧中包含着深刻的社会现实内容,这种对现实生活内容的反映是以与现实错乱的形式表达出来的;第二,喜剧具有不和谐、悖谬的形式特征;第三,喜剧的情感形式表现以笑为主。

  二、悲剧和喜剧两种形态的分析

  悲剧的审美形态

  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性的特殊效果在于引起人们的“怜悯和恐惧”,惟有“一个人遭遇不应遭遇的厄运”,才能达到这种效果。黑格尔认为悲剧的特性根源于两种对立理想和势力各自凭借足以自我辩护的理由所展开的冲突,这种冲突以同归于尽的结局达到在“永恒正义”前的和解。恩格斯认为悲剧性冲突的实质是“历史必然的要求于这个要求实际上不可能实现。”悲剧美的内涵,在于体现人的存在的实践主体暂时被否定,而最终被肯定的过程。具有正面价值的存在实践,在社会历史的必然性的冲突中受侵害、被毁灭,这个过程及其结果使人产生强烈的痛苦,但又被人的存在的勇气与理想力量,被更强烈的历史感与宇宙感所克服和超越,因而由痛感转化为快感,引起情感深层的激荡、振奋,这样就获得特殊形态的审美体验。

  悲剧作为审美形态在人类古代社会就已经存在,悲剧的出现是以作为戏剧的悲剧形式的兴盛为基础的。古代希腊社会就产生了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得斯三大著名悲剧作家,在他们的作品中,几乎都渗透着“命运”观念的主题,因此古希腊的悲剧也称之为命运悲剧,也正是命运主题为作为审美形态的悲剧确立了基本的内涵。

  在实践存在论美学看来,人存在于世界,面对自然,社会,面对无止境的未知世界,冲突、对立在所难免。因此,基于人的有限性的“命运观”自然就产生,人把与自己对立、冲突的不可知因素,全部归于命运;而相应的,面对命运的摆弄,是盲目顺从,还是奋起抵抗,就构成了人生境遇;而对命运抗争的失败,也就形成了悲剧的体验。这种悲剧体验,凝聚为审美认识,上升为审美经验,最终形成审美形态。所以,悲剧产生于社会的矛盾和冲突,冲突双方分别代表着人生生存实践的对立的两级,但是,在这种命运冲突中,在这种存在的抗争中,人自认为正义或真善美的一方,总是不可避免的走向失败、死亡、毁灭的结局。这里,人的“有限性”就构成了悲剧的全部意识。然而,悲剧的意义在于它不仅表现出了冲突与毁灭的存在之境,而且表现抗争、拼搏、这是悲剧成为一种审美形态的最根本的原因。没有抗争就没有悲剧,冲突、抗争和毁灭是构成悲剧内涵的三个核心因素。

  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对古希腊的悲剧艺术实践进行全面总结,对优秀作品进行研究后提出了悲剧的本质:“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模仿;他的媒介是语言,具有各种悦耳之音,分别在剧的各部分使用;模仿方式是借人物的动作表达,而不是采用叙述法,借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净化。”

  黑格尔把辨证的矛盾冲突学说引进悲剧理论,提出悲剧的本质使两种社会义务、两种现实的伦理力量的冲突,由于双方都坚持自己的理想和代表的普遍力量,又都有片面性,于是在冲突中同归于尽,造成悲剧的结局。

  恩格斯把这种冲突上升为人类社会存在的高度。悲剧的冲突与超越的内涵,不仅是个人命运,还包括人生存在的价值,社会存在的价值的冲突与超越的深层属性。所以,悲剧在审美中,虽然展示了人生存在的弱小、无能为力,而最后总是以失败告终的一面,但是着并没有隐含着消极的人生意义;恰恰相反,在悲剧中包含着积极的人生意义,因为悲剧审美的核心是对名誉和冲突的抗争,正因为面对强大的对象,明知不可匹敌但仍风气抗争,这就昭示着人的存在实践的本真意义和价值。

  悲剧作为审美形态,它首先通过对人生存在的否定性体验,从而展现对人生存在的价值的肯定。就感性之管过程看,它呈现给审美主体的往往是艰难困苦、曲折不幸,作为悲剧主体的存在者被压制、摧残、被毁灭,从而与审美主体的理想价值相抵牾。但悲剧的主体存在者,从精神上便显出对客体存在的政府或超越,表现出对自身力量的信心与肯定,从而使审美价值一般是表现为审美存在中的主客体的冲突、斗争的过程,这样其实就是人生存在的否定性体验。第二,悲剧的审美冲突体现的是人与自然、社会及自身存在的冲突和超越。纵观历史发展中的各类悲剧冲突。例如,古希腊悲剧反映人的存在与无情命运的抗争的《俄狄浦斯王》,人与自然、社会冲突的《普罗米修斯》等。中国古典一书中对人的存在的自由解放价值的弘扬,如《窦娥冤》、《红楼梦》等命运悲剧。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等所表现的是在社会的强大压力与摧毁下个体命运的孱弱与无奈。再如巴尔扎克小说《高老头》等,则揭示了个人存在的境遇、情感冲突的悲叹,人对自身存在的不可克服的弱点和命运的追问。正是这种人的存在状态中的对冲突的体验,构成了悲剧艺术的基本审美价值。最后,悲剧的情感体验是一种人生世间存在的深层体验。悲剧审美体验不仅停留在怜悯、恐惧等个体情感的范畴里,而是对基于存在的对人的命运的思考和感悟。因此,悲剧不是个体的人在日常情感上的表现,它不是肤浅的悲悯和痛苦,而是生存实践中对人的命运的大关怀和深层体验。这种情感的展现是一种审美愉悦,是人在存在实践中对整个人类命运的思考和超越。

  喜剧的审美形态

  喜剧是一种艺术类型,同时也是一种审美形态,它经历了由艺术形态到审美形态的历史发展过程。在人们的情感上,喜剧以“笑”为载体,因此,笑及其原因的探讨就成为喜剧理论的核心,笑即是人类的一种本能,也是一种特殊的审美体验。它包含着一种快乐机制,同时又是一种挑衅性发泄。喜剧还包括滑稽、讽刺、幽默等次级形态,这是因为喜剧中存在着滑稽因素,如行为语言的乖讹、夸张、倒错、变形及明显的虚假和假作正经、自相矛盾等,因而也会引起笑。喜剧常常用于评价某一种社会历史现象,黑格尔认为,喜剧是“形象压倒观念”,因此表现了理性内容的空虚。喜剧感的笑包含着人类对人的价值的肯定,对真与善的肯定,这是喜剧具有的审美价值,能引起人的审美愉快的重要原因。喜剧感的笑由于包含着深刻的理性批判的内容和犀利的讽刺,因此是一种严格的笑,所以高尚的喜剧往往是接近悲剧的。

  喜剧在欧洲古代是一种戏剧形式,与悲剧不同,喜剧属于民间的大众艺术的形式,因此,早期的理论家研究的是艺术形式意义上的喜剧,而不是审美意义上的喜剧审美形态。如亚里士多德认为,“喜剧是对于比较坏的人的模仿,然而“坏”不是指一切恶而言,而是指丑而言,其中一种是滑稽。滑稽的事物是某种错误或丑陋,不致引起痛苦与伤害。”到了近代,喜剧聪艺术形式中抽象出来,成为审美形态。康德认为喜剧的心理特征是笑,“笑是一种聪紧张的期待突然转化为虚无的感情。”黑格尔认为,戏剧史绝对的真理与个别现实事例的冲突,主人公追求的是无价值和虚妄的东西,因而显得可笑。“喜剧则用颠倒过来的造型艺术方式来充分补充悲剧的欠缺,突出主体性在乖讹荒谬中自由泛滥一直达到解决。”

  从人们的审美情感的表达看,喜剧的原型是原始狂欢,在原始巫术活动中,为了表达对神灵的敬仰和感激之情,人们常常举行一种仪式,人们可以尽情的欢笑,进行模仿性的表演,夸张地模拟战胜敌人或凶神恶煞的情境,嘲弄丑化对象。通过对对方的喜剧性的嘲笑,以达到喜剧的目的。当然,包含着人们更多的社会生活的内容,以及对人们的存在的反思。这样,喜剧艺术的情感形式就上升为喜剧的审美形态。喜剧的价值载体只能是艺术作品。

  喜剧一般是以形式与内容的背离为主要特点的,现实中的喜剧蒙有某种假象,不易看出其喜剧的本质。艺术可以运用艺术手段如夸张变形等揭示假象后的真实,突出喜剧性。只有当本质与外在现象、内容与形式自相矛盾、倒错背离被揭开时,喜剧才真正形成。所以,鲁迅先生说的好“喜剧是将那人生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也就是撕开假象和伪装,暴露其本质。撕破假象与伪装之后的暴露,使对象变得更加渺小空虚、可怜可鄙、毫无价值,这就使人们不可能用严肃的态度去对待,所以喜剧感必定反映为笑。这里的笑包含的是深刻的理性批判的内容和犀利的讽刺,在笑声中激起人们最后埋葬旧事物的信心和勇气,所以马克思说,喜剧使“人类能够愉快的和自己的过去诀别。”喜剧也有了新的内涵和意义。成为审美形态。喜剧与悲剧不同,具有自身的特点。

  首先戏剧中包含着深刻的社会现实内容,这种对现实生活内容的反映是以与现实错乱的形式表达出来的。喜剧就是对这种内容与形式错乱、本质与现象背离的旧事物的揭露与否定,因此能直接显现人类的理想与自信,不像悲剧只能在被摧残与毁灭中间间接地显现人类的理想与自信。喜剧有两种形式,一是讽刺,二是幽默。讽刺是对丑的事物的揭露和嘲笑,体系拿了对正义行为的肯定和信任。当貌似强大,假充正义的丑一旦被揭露,就暴露了其虚伪的内在本质,从而产生了可笑的效果。幽默则是一种轻度的讽刺,它常常是对人自身的缺点进行善意的讽刺,包含着对人类弱点的宽容核对人的善良本性的肯定。

  其次,喜剧具有不和谐、荒谬的形式特征。喜剧一般以内容与形式的不和谐,现实与表象的违背,使人让期望与现实产生强烈的反差,从而造成可笑的效果。

  第三,喜剧的情感形式表现为以笑为主的特征。笑作为审美的情感形式,即是一种讽刺和批判,也是一种快乐和肯定。在笑的表达中,人们对丑的事物进行了否定,对善进行了肯定。从而实现了自我价值的肯定。

  在西方美学理论中,最早提出探讨喜剧的是柏拉图,之后康德,黑格尔,巴赫金也就喜剧的起源、本质等进行了深层次的剖析。

  三、总结

  “悲剧”和“喜剧”美学理论的产生改变了一个世纪,尤其是“悲剧”的诞生,还培养出了一批有代表性的悲剧诗人、作家,随之产生了一大批有深度、有影响力的西方文学作品。这些艺术作品又反过来影响了一个世纪。应当说,学习美学是必要的。而深刻、确切的了解美学里的重头戏“悲剧”和“喜剧”更是必要的。先不说要进行文学文艺的创作和探讨需要这方面素养,就是对理解西方艺术家的经典之作,如大家熟悉的莎士比亚的悲剧作品《哈姆莱特》,《李尔王》等等都有巨大的好处。进入作品的情境里,进入到悲剧人物的“内心”里,理解他,剖析他,从而获得更高层次的审美体验。这不是一种很好的、很有价值的体验吗?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76472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7-09
下一篇2023-07-09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