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慈善总会向全区人民发出募捐活动的倡议,疫情无情人有情,让我们伸出温暖的双手,让爱心汇聚成江河湖海,为战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贡献力量。
一、资金捐赠
账户名:淄博市博山区慈善总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淄博博山支行
账号:373020602018170007366
账户名:淄博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淄博市分行
账号:15211001040034343
汇款请注明:博山区+姓名+“抗击疫情”专项
联系电话:0533-41102520533-4180241
二、物资捐赠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且限于以下品种:N95口罩,GB19083-2010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应符合《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一次性医用口罩,符合GB19083-2010标准防护服,GB19082-2003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GB10213-2006应符合《一次性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标准》,以及医用帽,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手术衣、长筒胶鞋/防水、防污染鞋套、防污染靴套、一次性圆帽、护目镜等物资。现阶段,暂不接受和转送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捐赠物品请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单位、产品三证复印件,捐赠方全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淄博市慈善总会联系电话:
0533-3171343
博山区慈善总会联系电话:
0533-41102520533-4180241
淄博市慈善总会“携手同心守望相助”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募捐活动已通过“慈善中国”进行了公开募捐备案,公开募捐号:
51370300MJE0996071A20001。此次活动募集的款物,将全部用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博山区慈善总会
2020年1月29日
关于淄博市新增1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情况的通报:
2022年1月30日,我市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无新增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无新增治愈出院病例。该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中国籍,于省外口岸入境集中隔离期满后乘坐航班返鲁,由济南遥墙机场闭环转运至高青县集中服务点。
1月29日,核酸初筛阳性,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并检测出德尔塔变异株特异性突变位点阳性,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该感染者所涉及航班、酒店、转运车辆等有关人员已经推送有关方面,落实管控措施。该病例在我市全程闭环管理,无社区活动,无社会面传播风险。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
请保持健康行为习惯,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积极配合做好公共场所测体温、亮码通行等防控要求,时刻保持良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
2022年4月18日0时至24时山东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例
2022年4月18日0时至24时,全省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在济南。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例,其中济南14例、淄博1例、泰安1例。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例,其中济南1例,为韩国输入;青岛1例,为韩国输入;威海1例,为韩国输入。
2022年4月18日0时至24时,全省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在青岛。
2022年4月18日0时至24时,全省本土确诊病例出院16例,其中滨州7例、济南6例、青岛2例、德州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66例,其中滨州53例、枣庄8例、济南3例、烟台1例、临沂1例。全省无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出院。无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
截至2022年4月18日24时,全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08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34例。全省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7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4例。
《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店新冠肺炎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
为准确做好疫情监测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确定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店疫情防控措施,开展新冠肺炎筛查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医疗机构及药店疫情防控措施
临时关闭所有个体诊所,包括门诊部、普通诊所、中医诊所、口腔诊所、企事业卫生所。
严格执行零售药店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实名制登记,留存联系电话或有效****。对拒不提供个人信息的消费者,可以拒绝销售。
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有明确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发现此类病人后,在做好登记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镇级迅速按程序组织转诊。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淄博市医疗机构内疫情防控8条措施》。就诊发热病人在常规检查基础上增加CT检查,并采集样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二、开展新冠肺炎监测工作
基层医疗机构监测工作。
1建立监测网络系统。建立以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中心,以区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报告体系。一级监测点由村卫生室承担,二级监测点由乡镇卫生院承担,负责一级监测点信息的确认及确定转诊的单位,三级监测点由区县医院、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负责接诊、诊断和对辖区内监测情况的汇总分析研判。
2明确报告内容和流程。重点是返乡和外来人员,一级监测点发现病人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在1个小时内要立即向二级监测点报告;二级监测点1个小时内完成信息确认、联系转诊医院工作,并上报情况;三级监测点每天完成当日接诊、诊断和对辖区内监测情况的汇总分析研判等工作。
3实行零报告制度。对监测未发现需要上报信息的,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每日17:00前逐级报告。
药店监测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药店每天两次将当日登记信息向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推送,市场监管部门分类处理后推送区县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部分类推送至镇,及时对登记人员进行随访。
2月12日启动监测报告制度,各区县汇总截至每日12:00前数据,17:00前上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防治组。
三、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患者情况排查
排查范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月10日,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所有就诊人员情况。
排查内容。详见附表。
相关要求。
12月11日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患者排查登记表》报各区县卫生健康局。
2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和疾控中心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患者排查登记表》进行分析,对可能存在的人员实行一人一策,逐人进行分析研判、追踪,对可疑人员及时制定、落实处置方案。
32月11日开始,各村卫生室对就诊病人进行预判,对发热病人、外地来人和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的人群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转诊。
淄博市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各药店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对瞒报、漏报、迟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2022淄博对青岛回淄博人员疫情防控提示:
自3月2日零时起,青岛市黄岛区九龙江路53号甘水湾小区列为中风险地区,划定为封控区,青岛市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1、主动报备:
请自青岛市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入淄人员,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备,配合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管控措施和相应核酸检测要求。
2、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人员暂缓来淄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非必要不来淄;省外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淄,确需入淄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报备,纳入当地防控管理。
3、做好日常自我健康监测
强化个人防护意识,非必要不出市,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时刻关注自己、家人及同事等身边人员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排查诊疗。就医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免造成传播。
4、少聚集戴口罩种疫苗
减少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次数;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聚餐人数,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减少聚集性活动规模。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全程接种疫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朋友,尤其是老年人,要积极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全程接种疫苗满6个月的18岁以上的人群,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将有序开展新冠疫苗序贯加强免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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