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人格分裂的话一般确实是不会察觉自己的其他人格的。我觉得LZ您可能更多的是有躁郁症的倾向。就像您形容的变得很快就很符合躁郁症的特点,对充满希望和完全绝望这两种状态的转换是如此陡然。我认为LZ您说的4个人格,1和3可以归为一类,是属于“噪”的状态,2和4可以归为一类,是属于“郁”的状态。详细的您可以在百度上搜搜“躁郁症”的相关资料。下面是我摘录的一段资料,希望能帮助到您:
“躁郁症——以性情的观点来看,我们称之为忧郁症,而非分裂人格、精神疾病,这两种病并不属于同一类,有躁狂以及抑郁症这两种不同的阶段(天大的喜悦——致命的消沉),通常与个人的成长过程有关。躁的时候,所有的拘谨和自动放弃都不见了,患者热情洋溢、心情愉快,没有节制地采购,负债累累,百分之百乐观,挥霍无度——直到转换为忧郁的阶段,一切恢复旧观,自怨自艾、胆小如鼠、绝望且没有精神。如果生活中有一定的规律,在狂喜与大悲之间交相更替的话,那么,表现在躁郁患者的身上的更迭十分骤然而且陡峭——从充满希望的光芒撤换到绝望悲观,然而忧郁症只是肇因于没有希望。”
很抱歉,不能提供给您什么具体的解决办法,只能说出我心中所猜测的,对于您所承受的一切我致以您深切的同情。
鲍文系统家庭的理论及治疗要点
北京大学心理系 (100871) 易春丽 钱铭怡 章晓云
(Murray Bowen, MD鲍文;包文,多世代家族治疗法)
Murray Bowen是系统家庭理论的奠基人,他最初是精神分析取向的治疗师,20世纪40年代末以来,他在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中对家庭关系的作用产生了兴趣。随着20世纪50年代中期他对精神分裂症的家庭进行的深入的研究,Bowen的系统家庭理念逐渐完善。Bowen理论有两个最主要假设:其一,家庭成员间过度的情感联系和家庭功能失调有着直接的联系,自我分化(self-differentiation)是家庭成员必要的成长目标。其二,在一代没有解决的问题趋向于传给下一代,即多代传承理论(Multigenerational Transmission) [1] 。
下面几个极为重要的概念构成了Bowen系统家庭理论的基础。
一、自我分化(self-differentiation)
自我分化的概念是Bowen系统家庭理论的核心概念。分化关注的是个体,强调人们在面对外界要求保持紧密性 (togetherness)的压力时,由于不同的个体对压力的敏感程度不同,且他们在压力下所维持自治能力的水平也不同,这使得他们有着不同的内在分化程度[2]。
内在的分化是指个体有能力将情感与理智区分开来。未分化的个体几乎不能将理智从情感中分离出来;他们的智力被情感所淹没,以致于他们几乎没有能力客观地进行思考[3]。分化程度高的个体不是只有理智而没有情感的冷血动物。他/她能够平衡情感与理智的关系,即他们既能够产生强烈的情感和自发性的行为,同时也能够自我克制并且客观地看待事物,因此有能力抵制情感冲动对自身的影响。
孩子生活在不同分化水平的家庭中其心理成长是不同的。在情感紧密性(togetherness)压力较低的家庭中,即分化水平较高的家庭中,孩子的自我形象不是建立于对焦虑或者他人的情感需要的反应上,也不需要建立在其他人对自身情感歪曲的感受之上。孩子的"自我”不是迫于为了得到接受或赞许这种情感压力,而自动地按照家人的信念、价值观等行事。与此相反,信念、价值观和信心是来自于自己的理智,并且彼此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孩子能够作为家庭的一部分正常成长,但可以和家庭达到正常的心理上的分离[4]。
在低分化的家庭中,由于情感或紧密性的压力强度过高,孩子在成长中无法为自己的需求进行思考、感觉、行动。孩子的功能仅仅是对他人做出反应,他们会更多地做出情感反应而缺乏理智的思考。如果影响孩子的重要他人之间有不同的信念,孩子就会在不同的信念和价值观之间摇摆,出现不一致。
分化的基础水平很大程度上是由一个人与抚养他成长的家庭之间的情感分离程度所决定的。这种分化水平一般在孩子到了青春期就已经建立得很完善了,通常可以持续一生,除非有不寻常的生活事件或者有目的的努力(例如心理咨询)才可能改变。Bowen的理论由此认为改变家庭这一整个的系统的效果比单纯改变青少年本身更好,因为单纯改变青少年虽然可以产生治疗效果,但是当他们回到家庭时,在与父母的互动中很容易使得改变功亏一篑[4]。
二、三角关系(TriangleRelationship)
三角关系是Bowen在1966年提出的[5],虽然目前在我国对于Bowen的其它观点了解不多,但其关于三角关系的观点却是在家庭治疗界比较熟悉和比较有影响的概念。
在人际系统中最直接的关系是两个人的关系,但是两个人的系统是不稳定的。当系统存在焦虑时,第三个人的参与能减少两个人之间的焦虑以维持稳定[3],因为两人焦虑分散到三个人的关系中。三角关系是情感系统的基本分子,是最小的稳定的关系单位[4]。
三角关系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一个平衡的两人关系会因为增加第三人而失去平衡。例如和谐的婚姻在孩子出生后出现矛盾。(2)一个平衡的两人关系会因为第三人的离去而失去平衡。例如孩子离家念书,父母婚姻的不和谐增加。(3)一个不平衡的两人关系会因为增加第三人而达到平衡。有矛盾的夫妻在孩子出生后把他们的焦虑投注在孩子身上。(4)一个不平衡的两人关系会因为第三人的离开而达到平衡。在矛盾中支持某一方的人的离开,会使得矛盾减少[4]。
家庭的分化程度越低,三角关系对于维持情感的平衡就越为重要。如果焦虑很低,即使在分化水平很低的家庭中,三角关系中的三个人也可以作为三个独立的个体执行其情感功能。但当应激出现时,焦虑增加,三角关系很容易就被激活。尤其在非同寻常的混乱时期,太多的三角关系处于强烈的活跃状态以至于很难在家庭的运作过程中觉察出任何的次序。而在分化很好的家庭中,在压力很高的情况下,人们仍可以维持情感的分离,系统的平衡不是依赖三角关系[4]。
三、慢性焦虑
慢性焦虑通常是对想象的威胁产生的反应,没有特定时间的限制。慢性焦虑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对关系系统的平衡紊乱做出的反应。真实的或所期待的事件,如退休或一个孩子离家,可能是最初打破或威胁到一个家庭系统平衡的原因,但是一旦这个平衡被打破,慢性焦虑的孳生则更多的是由于人们对于这种紊乱的反应,而不是对有人退休或离家的事件本身的反应[4]。
一个人或一个核心家庭的慢性焦虑水平是和其基本分化水平相关的。分化水平越低,慢性焦虑的水平越高。这种慢性焦虑是习得的,它可以不经思考地被传递和吸收。这种吸收是基于条件化的过程,是一个人被另一个人影响所造成的,而且两人需要长期的接触,通过言传身教来整合对方的态度、信念。
人们变得越焦虑,他们对他人的反应就越不可能具有建设性。每个人都试图缓解他自己的痛苦,与此同时就会增加家庭中其他人的痛苦。通常一个人会比另一个人在这个过程中占据更优势的地位,而那个处于劣势的人就很容易产生症状。始于一个人的焦虑可能最终将焦虑传递给整个家庭。特定的儿童,通常是那些被家庭问题卷入最深的孩子比其他孩子对父母的困扰更为敏感。他们会对父母表现的不愉快迅速做出反应[4]。在现今中国多是独生子女家庭,那么家庭的焦虑只有一个孩子承担,而不再有其他孩子的卷入和分担。
四、核心家庭的情感过程(NuclearFamily Emotional Process)
婚姻中的每一方皆有自己特定的分化水平。Bowen认为人们通常选择和他们分化水平相似的配偶。在婚姻关系的早期,核心家庭情感过程通常不会产生问题。过一段时间,来自内部和外界对关系的压力可能会强化这一情感过程,使得关系系统中的一个或多个成员对临床疾病的易感性提高[4]。
婚姻双方分化水平越高,情感的融合就越低,关系就越可能被那些积极的成分所强化,例如:信任、诚实以及相互尊重。而分化水平越低,配偶双方对彼此情感需求就越多,结果由于双方的需求和恐惧过于强烈,而使得信任、诚实以及相互尊重被抹杀掉的机会就越大[4]。
夫妻中最容易出现症状的人是那个为了保护关系和谐而对自身的思想、情感和行为做出最多调整的人。做出最大调整的人可能是一个功能过强的人,他Π她对配偶具有过度的责任感,试图去做太多的事情。另外也可能是功能低下的人,感到没有信心做出决定,而过度依赖他人。这两种类型的人都可能产生和吸收太多的焦虑,而产生症状[4]。
在问题婚姻中,会培养出不同的问题儿童。首先是无助的儿童,分化水平越低,无助的水平越为强烈。父母以为了孩子最大的利益为旗号帮助孩子,他们使孩子在一生中一直维持孩子的角色,无法成长。另一种孩子对父母的问题和需要具有高度反应性,为了获得父母的赞许与接受而深深地卷入到家庭问题之中,他们选择的是对家庭的过度的帮助而不是无助,与年龄不相称的过度的负担最终也会使孩子出现问题。只有当父母关注的是对自己负责任,并且尊重他们与孩子之间的界限,孩子才会自动地成长,对自己负责任,并能够尊重与父母之间的界限[4]。
五、多代传承的过程(MultigenerationalTransmission Process)
这个概念是指家庭的情感过程是通过多代传承的。多代的情感过程是固着于情感系统的,它包括从一代传递给下一代的有主观决定的态度、价值观和信念。多代传承的假设是指今天所观察到的关系类型和四、五百年前的关系类型基本上是一致的,甚至可以回溯到这个家庭的更远的祖先。也就是说在一代中表现出的家庭问题的方式对于下一代有预测的作用[4]。虽然我们试图对我们的传承做出反抗,但是它依旧紧紧地附着在我们身上[3]。
根据多代传承的理论,如果家庭中的孩子出现问题,那么问题不应该只归因于孩子,同样父母也不应该单单成为受指责的人,问题是多代传承的结果,在这个传承中所有的家庭成员都是参与者和反应者。这一点对系统家庭治疗是极为重要的,治疗师不是要发现谁是问题的罪魁祸首,而是要发现家庭中反复出现的问题是什么以及重复出现的是哪些特征性的关系,以便从这些关系入手展开治疗[3]。
由于家庭中的问题有着多代传承的特征,为了对多代的家庭特征进行评估,Bowen引进了家谱图这种技术。家谱图作为一种实用性的工具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家庭的特征。标准的家谱图有希望成为追踪家庭历史和关系的一种通用的语言[6]。家谱图已经在家庭治疗师、家庭医生、健康保健的提供者中广泛应用。同时,针对祖先传承下来的症状,跨代心理治疗(TransgenerationalPsychotherapy)作为家庭治疗的一个分支已经有了成熟的发展[7]。
六、排行的位置(SiblingPosition)
Toman的研究对Bowen的理论也有着重要的影响,Toman发现出生的顺序不同,即个体在兄弟姐妹中所处的位置的不同,其人格有着不同的特点[8]。例如,老大是比较有责任感的,力求完美。中间的孩子容易被忽视,有强烈的被赞许的需求。老小是被关注被保护的对象。而独生子女可能发生上述各种排行者的情况。
系统理论认为如果一个人和其配偶在排行上是匹配的,例如丈夫是老大,而妻子是老小,或者相反,那么这种婚姻的长期稳定的可能性就比较高[8]。若两个排行老大的结婚,两个人都过度负责人,就会引起竞争;而两个都是老小的人结婚,两个人都期待另一个人照顾自己,那么彼此推卸责任也不利于婚姻的稳定。
七、情感断绝(EmotionalCutoff)
情感断绝是人们处理代际之间分化不良的一种方式。代际间的情感密切程度越高,情感断绝的可能性就越大。为了摆脱和父母过度亲密所造成的压力,一些人选择和父母彻底拉开距离,远远地逃开[3]。
这些人错误地将情感断绝理解成情感的成熟。事实上这种情感的距离并不代表孩子和父母的情感真正的做出了分离,身体上的独立并不代表情感上的独立和成熟。和父母之间未解决的依恋仍旧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不会因为距离上的分离就使未解决的依恋一笔勾销。情感的断绝使人更为脆弱,特别是在应激的情况下,越断绝关系的人越容易出现症状,或者是替换成另一种关系以期获得安慰[4]。
八、系统家庭治疗的要点
系统家庭治疗最为重要的目标是改善自我的分化,包括认识到自我对于他人的敏感性,以及伴随这些敏感性所产生的自动化的情感和行为。经典系统家庭治疗流派的治疗师认为了解系统家庭的运作比具体的治疗技术重要的多,他们通过提问使家庭成员的情感反应速度下降,进而减轻焦虑,开始思考;家庭成员不再去关注他人是怎样使自己不愉快,而是将关注点转向作为参与者的他们是怎样卷入这种人际模式的[2]。
Bowen强调治疗师在系统家庭治疗中的功能[9]。治疗师在治疗中采取的方式和态度会影响治疗的成败。
首先,在咨询中,当焦虑提高时,情感系统的自动化反应就会压制理性的认知行为。治疗师的任务就是认识到这种情感过程,通过提问,推动家庭成员理智、平静的反应。治疗师要鼓励家庭成员彼此倾听,了解对方的价值观和信念,而不是象以前那样对彼此的言语迅速做出情感反应。这些都有利于自我的分离。
去三角关系是关键的一环。为了系统的稳定往往有第三者被卷入,在治疗中治疗师很可能成为被卷入的第三者。治疗师和家庭之间保持距离会使治疗师更为客观地判断家庭关系,同时也避免被卷入。治疗师拒绝被卷入,也为家庭成员树立了榜样,即如何成为独立的个体并摆脱三角关系的束缚。
治疗师的任务之一就是教授家庭情感系统的功能,通过对家庭的这种讲解,家庭成员可以了解家庭关系是如何运作的,也促使其理性思考自己所处的位置和所扮演的角色。治疗师在治疗中尽量以“主语我”开头讲话。“主语我”的力量在于治疗师在强调的是自我,而非家庭,这是一种在语言上的外显的分离过程。
系统家庭治疗的临床应用非常广泛。适用于治疗家庭背景下的个体、夫妻以及整个家庭的治疗[10]。Cottrell和 Boston回顾了近20年来系统家庭治疗在儿童和青少年中的应用,发觉这种治疗理论与技术对这一群体非常适用[11]。Charles回顾了以往的一些实证研究的文章,检验了系统家庭治疗理论,发现其中的像“自我分化”等概念可以得到实证数据的支持[12]。
国内有关系统家庭治疗的文献更多的是强调治疗技术[13],例如一些提问方式[14,15],循环提问,差异性提问等;家庭的角色互换等,这些技巧多是建立在Bateson等人的系统论和控制论基础上的[16]。Bateson的理论也是系统流派的分支之一,但是Bowen理论在系统流派中却是不容忽视的。在介绍经典的家庭治疗流派的书中[3],Bowen的系统理论流派是排在第一位的。
相对于其它家庭疗法而言,一些初学者会觉得Bowen的疗法不具有可操作性,不易掌握。但是必须了解的是Bowen本人不是很强调技巧,真正经典的系统家庭治疗的精髓还是基于Bowen的系统家庭的基本概念。Bowen比之其它家庭理论提供了更为宽泛的视角,是其它家庭疗法的基础。在中国这种重视家族观念的国家中,Bowen系统理论会有着更为强大的生命力和更为广阔的应用前景。
情绪三因素学说是由美国心理学家沙赫特 70年代提出的。他把情绪的产生归之于刺激因素、生理因素和认知因素三者的整合作用。其中,认知因素中的对当前情境的评估和过去经验的回忆,在情绪形成中起着重要作用。
沙赫特等人将大学生试分为三组,各组都自愿接受同一种药物注射(肾上腺素,但被试不知),注射时,主试向三组被试解释的药物效应各不相同。
扩展资料:
当现实事件与建立的内部模式一致时,也就是与过去经验相一致时,活动平稳进行,人不会出现明显的情绪反应,如甲组被试一样,他们遇到的生理效应与经验一致,因此没有明显的情绪反应。
当现实事件与已建立的内部模式不一致时,也就是与经验不吻合时,已有的经验就会被打破,因此产生情绪反应。
如乙组和丙组,他们遇到的生理效应在他们已有经验不存在,或者说不符合他们已有的经验,已有的经验必须被打破,并重新建立第二种经验,从而产生了情绪体验。
精神分裂症是以思维、情感、行为之间不协调,精神活动脱离现实为主要特征的精神病。这种分裂表现在思维上,病人会感到自己的思想为外力控制,或思维内容为外人所知,或认为有特殊仪器、电波操纵,或思想凝固没什么内容,或觉得被人陷害甚至要被谋杀,或觉得自己是名人后裔等。分裂症状表现在情感上,就是内心缺乏情感体验,表情淡漠,或表现出与外界刺激不相符的情感反应,如听到高兴的事没有愉快表情;分裂症状表现在意志行为上,病人意志缺乏或减退、退缩、孤僻、懒散、无所事事,以致丧失劳动力。行为古怪,兴奋不安或不语不动不食,做怪相,扮鬼脸等。分裂症状虽然缤纷复杂,但其根本点就是脱离现实,背离客观,常人不可理解,病人意识和智能一般完好。
精神分裂症多起病于青壮年,至今病因不明,是各种精神病中患病率最高的一种,人群患病率达千分之七左右。目前实际工作中按其典型症状分为单纯型,青春型,偏执型、紧张型、未分化型5种。
关系中的共生与分化是什么?共生是马勒从生物学中借来的一个概念,在此是指婴儿对与母亲处于一种未分化的融合状态的内在精神体验。共生是与“分化”相对应的词,它意味着边界模糊或消失,意味着自体与客体分化不良。从客体关系角度理解,共生是一种初始的未分化的自体-客体状态。一个自体意象与一个客体意象形成一个对应关系,两者之间由一种驱力或一种情感连接起来,并构成一个客体关系单元。当这个关系单元中的自体与客体之间的界限不清楚的时侯,就称之为“自体-客体”共生状态。
分化又叫分离,是指婴儿的自我表象与客体表象之间的区分或分离,在外在关系上表现为开始识别自己与母亲之间的界限。大约4-6个月以后的婴儿,逐渐意识到自己和母亲并不是一个整体,而是不同的两个人,于是开始有了“自我”与“非我”意识的觉醒,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所谓自体表象,以区别于客体表象。
什么是个体化呢?个体化指形成一个完整的、有秩序的自我精神结构,在科胡特那里被描述为“具有内聚性的自体”。马勒有一个核心的病理学观点,即:当分化与个体化过程都出现停顿或者失败时,常常导致精神病或边缘型人格异常;当分化过程停顿或失败,但个体化过程正常,常导致自恋型人格异常。
精神分裂症是以基本个性改变,思维、情感、行为的分裂,精神活动与环境的不协调为主要特征的一类最常见的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病中最常见的一组精神病,美国六个区的调查资料显示,其年发病率为043‰~069‰,15岁以上为030‰~120‰(Babigian,1975),我国部分地区为009‰,根据国际精神分裂症试点调查(IPSS)资料,18个国家的20个中心,历时20多年调查3000多人的调查报告,一般人群中精神分裂症年发病率在02‰~06‰之间,平均 03‰(Shinfuku,1992)。
精神分裂症是怎样得的到目前为止病因未明,好发于青壮年,多发于16~40岁之间,无器质性改变,为一种功能性精神病,本病患者一般无意识和智能方面的障碍,但发作时不仅影响本人的劳动能力,且对家庭和社会也有影响,应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
精神分裂症病程多迁延并呈进行性发展,如早期发现应尽早给予合理治疗,多数患者预后较为乐观,少数患者由于治疗不及时,不合理,拖延了时间,贻误诊断治疗,使病情缓慢进展,甚至失去了治疗良机,出现精神衰退,成为精神上的残废。上海(1978)对1957~1959年出院的1200例精神分裂症进行了出院20年的随访,预后有四种:属于临床痊愈者25%;显著好转水平者33%;精神症状仍存在,无自知力,但有部分工作能力者25%;情况差,包括衰退者占16%,因此应尽早予以诊疗,以求良效。
精神分裂症的病因是很复杂的,目前尚未完全阐明,现将与本病可能有关的因素分述如下:
(1)遗传因素:临床遗传学研究,证明遗传因素在本病的发生中起一定的作用。国外Kallmam,国内上海、四川等地的家系调查,发现本病患者近亲中的患病率比一般居民高数倍。与患者血缘关系越近,精神分裂症的发病率越高。有关孪生子的研究预告,本病单卵孪生的同病率比双卵孪生一般高4~6 倍,寄养子也是如此。关于遗传途径,目前多处于假设阶段、许多作者倾向于多基因遗传,即疾病是由于几对致病基因和环境因素共同作用而起病。近几年由于分子遗传学的进展,英国科学家在精神分裂症家族聚集性较明显的家系中进行研究,提示本病的病理基因位于第5对染色体,引起精神学界的重视。目前对精神分裂症的基因定位研究,尚无定论。
(2)内分泌因素:本病大多在青春期前后性成熟期发病,部分病人在分娩后急性起病。此外,本病发病率在绝经阶段也较高。以上临床事实说明内分泌在发病中具有一定作用。甲状腺、性腺、肾上腺皮质和垂体功能障碍,也曾被不少学者疑为本病的病因,但有关这些方面的研究未能作出肯定的结论。
(3)病前个性特征:孤僻、敏感、害羞、好幻想、逻辑性思维差等特殊的病前个性特征导致精神分裂症的人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的50%~60%,国内资料分析发现,病前具有胆小、犹豫、主动性差、依赖性强等性格的占40%,比对照组高7倍。
(4)环境因素:在母孕期受到病毒感染的胎儿,其成年后发生精神分裂的机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孕期及围产期的合并症,也使本病的发病率提高。
(5)社会心理因素:本病的发生多是在幼年至成年生活中的困难遭遇所造成的,其中与精神分裂症亲属的接触是致病的主要因素。有学者认为,社会心理因素在精神分裂症发生中起决定性作用,国内12个地区的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显示,经济水平高与经济水平低的人群患病率不同,差别有显著性,在业人群与不在业人群的患病率也有显著性差异,这可能与生活的物质环境差、经济贫困所造成的心理压力大、社会心理应激多有关。
(6)神经生化的研究:神经生化、生理、精神药理等神经科学的迅速发展,脑成像技术在临床研究中的应用,推动了本病神经生化基础研究。本病的��±砘�⊙芯坑幸韵录父龇矫妫孩俣喟桶饭δ芸航�偎怠”-羟色胺假说。③血小板单胺氧化酶活性的研究。④神经肽与精神分裂症的关系。⑤多巴胺能子流和谷氨酸子流功能不平衡假说。⑥额叶�纹状体功能缺陷假说。上述假设反映了近二十多年来神经科学的研究进展,并将在精神病学科学发展中经受检验和发展。
(7)大脑病理解剖结构的研究:本世纪上半叶,对精神分裂症病人的病理解剖研究,在慢性病例可见大脑皮质轻度萎缩和脑室扩大。显微镜下所见主要为退行性变化,中胚层反应缺如,未见炎性现象。这些变化没有特异性。组织病理学研究,早期阶段未见明显改变,晚期阶段的病例中,可见细胞硬化、脂肪变性、空泡形成,最后可见细胞脱失。主要见于大脑皮质第三层,与血管分布无关。大脑皮质各部位以及皮质下基底节均可有病变,但以额叶、顶下叶、颞叶的损害较明显。
以现有资料分析,遗传因素以及环境因素在本病发生中的作用,得到更多科学资料的支持。分子遗传学技术的进展,使本病的基因定位研究有了可能。部分病人具有脑结构形态和发生上的异常,神经生化变化和临床特点的关系有待进一步阐明。
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症状十分复杂和多样,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临床表现可有很大差别。但它具有特征性的思维和知觉障碍,情感、行为不协调和脱离现实环境,现分别介绍如下:
(1)思维联想障碍:思维联想过程缺乏连贯性和逻辑性,且本病具有特征性的障碍。其特点病人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思维联想散漫或分裂,缺乏具体性和现实性。交谈时可表现对问题的回答不切题,对事物叙述不中肯,使人感到不易理解,称为“思维松弛”。严重时,言语支离破碎,即“破裂性思维”,甚至个别语句之间也缺乏联系,称“词的杂拌”。
有时病人可在无外界原因影响下,思维突然中断,即思维中断,或涌现出大量思维并伴有明显不自主感,称强制性思维。有些病人用一些很普通的词或动作,表示某些特殊的,除病人自己以外别人无法理解的意义,称病理象征性思维,或将两个或几个完全无关的词拼凑起来,赋予特殊意义,称语词新作。
(2)情感障碍:情感迟钝淡漠,情感反应与思维内容以及外界刺激不配合,是精神分裂症的重要特征。最早涉及的是较细腻的情感,如对同志欠关心、同情,对亲人欠体贴等。以后,病人对周围事物的情感反应变得迟钝,对生活和学习的兴趣减少。随着疾病的发展,病人的情感日益淡漠,甚至对使人莫大痛苦的事情,也表现惊人的平淡,最后病人可丧失与周围环境的任何情感联系。
在情感淡漠的同时,可出现情感反应与环境的不协调,与思维内容不配合。病人可为琐事而勃然暴怒,或含笑叙述自己不幸的遭遇,后者称为情感倒错。
(3)意志活动障碍:病人的活动减少,缺乏主动性,行为变得孤僻、被动、退缩,即意志活动减退。病人对生活、学习及劳动的要求减低,表现为不主动与人交往,无故旷课或旷工等。严重时行为极端被动,对生活的基本要求亦如此。病人不注意清洁卫生,长期不洗澡,不梳头,生活懒散,终日无所事事,呆坐或卧床。部分病人的行为与环境完全不配合,吃一些不能吃的东西(如肥皂、污水),伤害自己的身体等,称意向倒错。或受幻觉、离奇思想支配。
(4)幻觉和感知觉综合障碍;幻觉见于半数以上的病人,有时可相当顽固。最常见的是幻听,主要是言语性的幻听。分为评论性幻听、命令性幻听、思维鸣响。幻嗅、幻触、幻味较少见。
感知综合障碍在精神分裂症并不少见。人格解体在精神分裂症有一定特点,如病人感到脑袋离开了自己的躯体,丧失了体重,身体轻得好象能吹得起来,走路时不感到下肢的存在等。
(5)妄想:原发性妄想在本病出现的频率并不高,但在诊断上有重要意义,也是本病的特征性症状。这种妄想发生突然,完全不能用病人当时的处境和心理背景来解释。例如一病人从外地回来,一下火车突然感到环境变了,看到周围的人态度也变了,都在注意着他,行人以特殊眼光看他,家人的态度也与往常不同,谈话中都在议论与他有关的事等。继发性妄想常发生于幻觉基础之上。
(6)紧张综合征:此综合征最明显的表现是紧张性木僵,病人缄默不动,违拗或呈被动性服从,并伴有肌张力增加。
精神分裂症的病人一般没有意识障碍,妄想、幻觉和其他思维障碍一般都在意识清楚的情况下发现。无智能障碍,自知力多缺如。
根据临床症状群的不同,可划分不同类型。类型与起病、病程经过以及治疗反应和预后有一定关系。常见类型与表现如下:
(1)单纯型:本型占住院精神分裂症病人的1%~4%。在群体普查资料中约占2‰(北京)。青少年起病,起病缓慢,持续进行,表现日益加重的孤僻、被动、活动减少,日益脱离现实生活,临床症状主要是逐渐发展的人格衰退。一般无幻觉和妄想。如有则为片断或一过性。此型病人在发病早期常不被人注意,往往经过数年的病情发展到较严重时才被发现。此型自动缓解者少,治疗效果和预后差。
(2)青春型:本型占住院精神分裂症的8%(北京)、125%(上海)和264%(南京)。占群体普查资料的11%(北京)。此型多发病于青春期,起病较急,病情发展较快。主要症状是思维内容离奇,难以理解,思维破裂,情感喜怒无常,表情做作,弄鬼脸,傻笑。行为幼稚、愚蠢、零乱,精神症状丰富易变。此型病程发展较快,虽可自发缓解,但维持不久,易再发。抗精神病药物系统治疗和维持治疗可延长缓解期,减少发病。
(3)紧张型:本型占住院型精神分裂症病人的69%(南京)、11%(上海)和16%(北京)。近年来有减少趋势。大多数起病于青年或中年,起病较急,病程多呈发作性,主要表现为紧张性兴奋和紧张性木僵,两者交替出现,或单独发生。临床上以紧张性木僵为多。
紧张性木僵:突出的表现是运动性的抑制。轻者运动缓慢,少语少动,重者以木僵固定于某个姿势,不语不动,不饮不食,表情呆板,对环境变化毫无反应,病人肌肉紧张,呈蜡样屈曲。紧张性兴奋:以突然发生的运动性兴奋为特点,新病人行为冲动,不可理解,言语内容单调呆板。如卧床不动的病人,可突然起床,无目的地砸东西,然后仍旧躺下。此型可有自动缓解,治疗效果较其他型好。
(4)偏执型:为四型中最常见的类型,占住院精神分裂症病人的413%(南京),465%(上海)和 56%(北京)。在群体普查资料中占543%(北京)。发病年龄较晚,多在中年,起病较缓慢,病初表现敏感多疑,逐渐发展成妄想,并有泛化趋势,妄想内容日益脱离现实。有时可伴有幻觉和感知觉综合障碍。妄想结构可较系统化,亦可零乱,情感和行为常为受幻觉和妄想支配,表现疑惧,甚至出现自伤及伤人行为。病程发展较其他类型缓慢,精神衰退现象较不明显,自发缓解者少,治疗效果较好。
(5)未分化型:上述各型部分症状同时存在或难以归入上述类型,尚未分化明确的类型,称为未分化型或未定型。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在遗传生物学、生物化学等实验室检查尚未发现有特异性变化以前,诊断主要依据临床特点。操作性诊断标准是在近10年来发展起来的。现将当前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诊断标准介绍如下。
(1)E·布鲁勒认为精神分裂症的特征性症状有诊断意义,即思维联想障碍、情感障碍、矛盾意向和内向性,也称为4A症状,这一概念对现今国际诊断标准仍具有影响。
(2)schne ider 提出了首级症状,认为病人如果有首级症状中某项,而没有器质性症状即可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首级症状包括11项。即思维鸣响、争论性幻听、评议性幻听、躯体影响妄想、思维被夺、思想被插入、思想扩用、思想被广播、被强加的感情、被强加的意志冲动、妄想性知觉。
(3)PSE检查方法收集了国际精神分裂症协作的部分资料,经电子计算机统计,找出了9项精神分裂症多见症和3项非精神分裂症的多见症。 9项精神分裂症的多见症状是:思维综合利用鸣响、内心被揭露、不能和别人建立感情上的联系、情感淡漠、自知力缺乏、妄想泛化、思维不连贯、言谈不可信、荒谬的妄想、虚无妄想。3项非精神分裂症的多见症状是早醒、表情抑郁和情绪昂扬。
(4)《中国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第三版(DSM-Ⅲ-R)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
症状学标准:具备下述①或②或③
①至少存在下述中的两条:妄想;突出的幻觉,每天存在,连续12个月;思维破裂或明显的思维松弛;紧张性行为;情感平淡或不迫切。
②各种奇特的妄想。
③突出的听幻觉,具有评论或辩论的性质。
严重程度标准:工作、社交和自我料理能力明显低于病前最高水平。
病程标准:症状持续至少6个月,其中包括①或②或③症状至少1周,及时治疗可少于1周,有或无前驱期或残留期。
排除标准:须排除以下疾病:
①分裂情感性障碍。
②精神病特征的心境障碍。
(5)CCMD-Ⅱ-R诊断标准
症状标准:确定无疑有下述症状中的至少两项,且各症状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以及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精神分裂症另有规定。
①联想障碍:明显的思维松弛或破裂性思维,或逻辑倒错,或病理象征性思维。
②妄想:原发性妄想(如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妄想内容自相矛盾,或毫无联系的两个或多个妄想,或妄想内容荒谬离奇,不需核实即可肯定为病理的。
③情感障碍:情感倒错或情感不协调。
④幻听:评论性幻听,或争议性幻听,或命令性幻听,或思维幻听,或持续一个月以上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或所听到的语声来自体内某一部位。
⑤行为障碍:紧张症状群,或怪异愚蠢行为。
⑥意志减退:较以往显著的孤僻、懒散或思维贫乏,或情感淡漠。
⑦有被动体验,或被控制体验,或被洞悉感,或思维被播散体验。
⑧思维被插入,或被撤走,或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严重程度标准:自知力丧失或不完整,且至少有下述情况之一:
①社会功能明显受损;
②现实检验能力受损;
③无法与病人进行有效的交谈。
病程标准:精神障碍的病期至少持续3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排除标准:
①上述症状可肯定并非由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和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所引起。已确诊的尚未缓解的精神分裂症病人,若以后再患上述各种疾病,应下两个诊断。
②若症状同时符合精神分裂症与情感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则分裂性症状的病程至少长于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病程两周以上,方可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应与哪些精神疾病相鉴别
具有典型精神分裂症症状的病例,按操作性诊断标准,诊断一般不困难,当症状表现不典型、不明确时,需要与下列疾病相鉴别:
(1)神经衰弱:精神分裂症早期可出现神经衰弱样症状,如失眠、易疲劳、工作能力下降等,但神经衰弱病人自知力是完整的,情感反应也强烈,并积极要求治疗。早期精神分裂症病人有时可有自知力,但不完整,没有相应的情感反应和迫切治疗的要求。
(2)强迫性神经症:某些精神分裂症可出现强迫症状,但其不同于强迫性神经症的特点有:具有内容离奇、荒谬和不可理解的特点,自知力一般不完善,病人摆脱强迫状态的愿望不强烈,为强迫症状纠缠的痛苦体验也不深刻。
(3)抑郁症:紧张性木僵病人需要与抑郁症相鉴别,抑郁性木僵与紧张性木僵外表十分相似,但两者的情感障碍和环境的接触有本质的不同,抑郁症病人的情感是低沉而不是淡漠,在耐心询问下,与周围人仍有情感上的交流。紧张性木僵病人不能引起情感上的共鸣或应答性反应,病人表情呆板,淡漠无情,有时可伴有违拗。
(4)躁狂症:急性起病并表现兴奋躁动的精神分裂症病人,外观上与躁狂病人很相似,两者的情感反应以及与周围的接触明显不同。躁狂症病人情感反应与内心体验及周围环境协调,有感染力。精神分裂症情感变化与环境不配合,且动作较单调刻板。
(5)反应性精神障碍:受精神创伤后起病的精神分裂症病人,在疾病早期思维和情感障碍均可带有浓厚的反应性色彩,需要与之相鉴别。反应性精神病患者主动叙述自己的不幸遭遇,且情感反应鲜明强烈。精神分裂症随着病情发展,妄想的内容离精神因素愈来愈远,日益脱离现实,病人不主动暴露其内心体验和缺乏相应的情感反应。
(6)偏执性精神病:有偏执性格基础,妄想对象较固定,结构较严密,具有系统化倾向,情感较协调,人格完整,以上特点均不同于精神分裂症。
(7)器质性精神病:器质性精神病有脑器质性及躯体疾病的基础,精神分裂症为功能性精神障碍,二者可以鉴别。
(8)病态人格:某些精神分裂症病人可以假性病态人格的表现为其早期症状,特别以青少年起病,病程进展缓慢者,容易误诊为病态人格。病态人格是个性发展的偏离,不是一个疾病的过程,在不顺利的环境下个性缺陷可以更为明显,属量的变化。精神分裂症的病程缓慢进行,前后对比有明显转折,情感行为变化是质的反常,可以鉴别。
精神分裂症急性期怎样治疗
由于目前对精神分裂症的病因和发病机理还不明确,因此,治疗也不是针对病因,而只是对症治疗,故而不能根治本病。但这种治疗还是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对适应环境,缩短病程,为防止病情进一步恶化,甚至精神衰退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对精神分裂症急性期的治疗应以药物治疗及物理治疗如电休克治疗为主,还应辅以心理治疗和工娱治疗等,治疗要力求系统和充分,以期尽快控制其精神症状,使病情尽快缓解。药物种类的选择应根据主要症状和病人具体情况而定。
(1)对以精神运动性兴奋和幻觉、妄想、行为紊乱、情感反应为主要症状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应首选镇静作用强、控制兴奋躁动及抗幻觉妄想效果明显的药物,如氯丙嗪、氯氮平、氟哌啶醇、甲硫达嗪、奋乃静等抗精神病药物。一般采用口服等药,但对以精神运动性兴奋明显、或者对治疗不合作或拒食、不服药的患者应先采取肌肉注射,静推或静脉点滴。注意药物不良反应及躯体状况。
(2)对以思维贫乏、情感淡漠、意识活动明显缺乏、缄默、退缩、被动等阴性症状为主的患者,应选具有激活作用的药物,如舒必利、氟奋乃静、三氟拉嗪、三氟噻片、利培酮、氯氮平等,以口服为主,必要时给予舒必利静脉点滴。
(3)对极度兴奋躁动、拒食、拒服药、无法管理、木僵、缄默、自杀、自伤、伤人、损物者,若无禁忌症,应合并电休克治疗,一般隔日1次,行8~12次后即可得到缓解,以后再予以药物维持治疗,巩固效果。
上述药物的治疗剂量要因人而异,应从小剂量开始,在短时间内,一般一周左右加至治疗剂量,症状进步快慢也各不相同,只要服到适宜有效剂量,2 周内见效,4~6周内基本能迅速控制其急性状态,待急性症状得到控制后,应用治疗剂量再继续治疗2~4周以巩固疗效。一般急性病例一个疗程为2~3个月左右。3/4的病人症状可得到控制,但须较长时间的维持治疗,易复发。
精神分裂症慢性期怎样治疗
所谓精神分裂症慢性期是指病程较长,而在精神分裂症急性期未经充分的系统治疗,病程就会迁延发展。若成为慢性精神分裂症,就给治疗带来困难,影响预后。对于精神分裂症慢性期的患者来说,主要是人格,情感反应,意志,行为和社会功能的障碍,因此对于此类患者的治疗除继续采取适量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外,应特别注重心理治疗和工娱治疗,为改善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及社交能力,可进行行为疗法,可让其参加文娱活动及生活自理活动,采取阳性强化法,计分予以奖励,以强化其正常行为,调动其积极性。同时应耐心对其进行教育、启发、诱导,培养良好的生活和劳动习惯,鼓励其参加集体劳动和文体活动,以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活跃他们的情绪,对改善大脑功能,防止衰退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应积极配合家庭治疗,对患者家属进行心理教育,将患者的病情、治疗原则及方法、预后等告诉其家属,要求家属予以同情、体贴、耐心和蔼的态度配合治疗,采取合理而切合实际的方法来处理患者与家属的个人问题。因家是患者生活的基地,家庭治疗对患者仍影响较大,对防止复发和疾病恶化起到重要作用。
精神分裂症的病程和预后怎样
精神分裂症病程具有不断发展,逐渐加重的趋势。临床表现的主要形式有持续进行和间歇发作、或一经治疗后终生缓解三种情况。前者病程不断,精神症状日益加重。间歇发作者的病程,在精神症状急剧出现一定时间后,间隔以缓解期。缓解时,精神活动基本恢复正常,也可遗留一定的缺损。部分病例随着病程的进展,发作次数的增加,幻觉妄想等症状日益贫乏,系统的妄想变得片断,零碎,而精神衰退症状日益加重,逐渐成为主要的临床症状。此时病人言语内容贫乏,孤僻内向,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形成一种特殊的“痴呆”状态。这种痴呆与一般器质性痴呆不同,不能以记忆力、智能和自己获得知识的丧失来表现,而由病人的情感淡漠,意志活动缺乏所构成。
精神分裂症的预后和临床特点和治疗有关,一般地说家族遗传史不明显,病前性格外向,起病有一定诱因,起病形式急,病程短,可呈间歇性或一次发作后不再复发者预后良好。反之预后则差。治疗若及时、系统、长期则效果好,反之效果差。另外预后与社会心理因素也有关,家庭照顾、同事关心、经济水平,及其他社会支持系统好则预后好,否则预后差。
如何预防精神分裂症复发�
因为精神分裂症病因不明,所以预防不是针对病因,而应以其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争取良好的疗效,预防后遗症,并减少疾病带来的危害与精神缺陷等方面着手进行。若夫妻双方均患病,则要建议避免生育。
(1)开展社区精神病防治工作,要早期发现病人,早期治疗,预防复发,必须在社会建立精神疾病的防治机构,在基层医疗保健组织普及精神疾病的防治知识。建立社区精神病防治机构以来,精神分裂症的复发率有较明显的下降。
(2)参加有组织的社会活动,丰富的文体娱乐和社会生活内容,能有效地恢复精神病人的心理社会功能和社会适应能力,以预防复发。
(3)服用抗精神病药系统维持治疗,可有效预防复发。
(4)提高对自身疾病的认识,增强治疗疾病、战胜疾病的信心,加强心理治疗,增强应变能力,提高对不良社会心理因素的抵御能力。
(5)细心观察,及时发现复发的早期症状,尽快治疗,防治复发。早期症状包括拒服药、失眠、多疑、自语、自笑、行为怪异等。
精神分裂症是最常见的一种精神病。早期主要表现为性格改变,如不理采亲人、不讲卫生、对镜子独笑等。病情进一步发展,即表现为思维紊乱,病人的思考过程缺乏逻辑性和连贯性,言语零乱、词不达意。此外,比较典型的症状,还有妄想与幻觉。所谓妄想,即毫无事实根据的想象,如认为有人要谋害他,或者以为自已是伟大的发明家或盖世英雄等。幻觉可以有视幻觉、听幻觉、味幻觉等,如看到“鬼魅”,听到别人在议论他,觉得食物都有苦味等。
若疑有精神病时,应及时到精神科诊治。如确定为精神分裂症,应进行药物治疗。常用的有氯丙嗪(冬眠灵)、三氟拉嗪等,剂量应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病情基本好转时,应加强心理治疗,使病人对自己的病有所认识,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对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则应鼓励他们参加集体劳动,增加与社会的接触,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等。当病情缓解以后,还需坚持服药一个阶段,过早停药极易复发。
精神分裂症患者,一般都有个性上的缺陷,如敏感多疑、孤僻、固执等。故精神病缓解以后,应该加强精神情操的修养。病人的家庭、工作单位等,也应该给予适当的照顾,帮助他们克服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避免刺激病人。
精神分裂症的病人治愈后,可以参加工作,但不宜担任需要作出紧急反应的工作,如驾驶员等。也不宜担任需作出重大决断的工作。精神分裂症的病人治愈后,可以结婚、生育,但夫妇双方都患精神分裂症,或家族中有数人患精神分裂症的,则不宜生育,以免将精神分裂症遗传给后代。
精神分裂症和心脏病、肝脏病等一样,也是一种疾病。病人应该正确对待,不应自卑,只要认真治疗,注意修养,是可以治好的。病人的家属和同事也应该尊重和体谅病人。嘲笑、歧视和戏弄病人,都是不道德的行为,应该坚决制止。
1思维松弛、破裂性思维、思维中断、思维涌现、病理性象征性思维及语词新作。 2情感淡漠、情感不协调及情感倒错。 3意志活动减退、缺乏,表现为活动减少,缺乏主动性,孤僻、被动;甚至意向倒错。 4妄想:被害妄想、关系妄想、被洞悉感、影响妄想、钟情妄想及被控制感等。 5幻觉:幻听、幻视、幻嗅、幻味等。 6感知综合障碍。 7紧张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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