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对民风民俗的情感

鲁迅对民风民俗的情感,第1张

文/ 李 阳

散文中借以谴责对儿童之摧残的民俗也好,小说中借以剖析国民灵魂的民俗也罢,其根本都在于暴露和批判。服务于这一批判性底色,收入鲁迅笔端的民俗事象本身大多具有一定的封建性和原始性特征,但鲁迅出于自己的创作需要,对民俗事象的这些特征进行了不同的艺术处理:在散文创作中极力净化之,在小说创作中则赋予艺术渲染。

  民俗一经形成,对内来说是一股凝聚力,对外来说犹如一道无形的篱笆,具有极大的不可变更性。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特别是经历了二千余年封建社会的波波折折,在这一漫长历史长河里形成的各种民俗,其中沉淀的思想和文化因素纷繁复杂,不可避免地染上了封建色彩和原始色彩。《长明灯》里的灯,是原始人保存火种的遗留风俗,二十世纪初的吉光屯居民依然恪守不移。至于《阿长与〈山海经〉》中长妈妈炫耀的妇女脱下裤子站在城墙上大炮就放不出来的说法,大概是受古代女性崇拜信仰的影响。而《五猖会》里的梅姑庙和五通神,更是可以追溯到原始宗教的多神观念及受其制约的习俗。这些民俗出现在鲁迅作品中,经过了作家精心的艺术整理过程。如果我们试图对其散文和小说所涉及到的民俗事象进行归类,大体上可概括为行为的和心理的两种,当然这种划分是相对而言的。不妨说,行为的民俗集中在散文描写中,具有较多的娱乐性;心理的民俗多渗透于小说构思中,具有一定的神秘性。

  行为的民俗虽然也是心理的反映,但它更多地表现在仪式、祈禳以及岁时节目、纪念等活动上,是通过有形的传承性活动表现无形的心理的民俗事象。这类民俗集中地反映在散文集《朝花夕拾》中。在这里,许多民俗活动的封建迷信性质已被净化殆尽,“虽说是祷祈,同时也等于娱乐”。旧社会,劳动群众身受物质的和精神的双重压迫,根本无权享受正常的文化娱乐活动,只能在套着迷信外壳的某些宗教活动中寻找精神寄托。他们所创造的花纸、活无常、目连戏和迎神赛会等民间艺术,正是他们在繁重的体力劳动之余努力寻求美的体现,反映了他们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和美好愿望,也可算是一种群众性的娱乐活动。出于这种创作意图,即便是一张“老鼠成亲”的花纸,鲁迅也不惜笔墨,极力铺染。在《五猖会》中,他更是把迎神赛会场面描绘得生动而逼真,“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浩浩荡荡,气势非凡。在《无常》里,不仅把迎神赛会上出场的主角无常刻画得活灵活现,而且无常少爷“阿领”和捧着饭碗送无常的场景乃至一台目连戏都被描绘得情趣异常,生活气息浓烈。在少年鲁迅的眼中,这哪里还有“迎神”本身所蕴含的宗教迷信性质芽分明是贫苦劳动人民一种独特而朴素的娱乐方式。

  但小说中所写到的,给我们印象最深的,却是心理的民俗。这类民俗,是“以信仰为核心,包括各种禁忌在内的反映在心理上的习俗”,(张紫晨语)它更多地表现为心理活动和信念上的传承。中国的民间信仰,由于时代历史条件的局限,很难完全摆脱愚昧和落后,因而表现在民俗上也就不能不带有一定的愚昧性和落后性,染上这样那样的迷信和神秘色彩,陷入屈从于鬼神的心理态势。《呐喊》《彷徨》中除带有散文特点的小说如《故乡》《社戏》内的民俗属行为的,具有娱乐色彩外,就多属此类心理的民俗;并且,作家对其愚昧性落后性极力赋予艺术渲染,以完成小说的批判性主题。人血馒头治病的陋俗,与其把它当作一种实物的“药”,不如说它是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的处于绝望的人生边缘的劳动人民的一种精神寄托。《药》中写华老栓怀揣人血馒头,“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已置之度外了。他现在要将这包里的新的生命,移植到他家里,收获许多幸福”。同样的,小栓“撮起这黑东西,看了一会,似乎拿着自己的性命一般,心里说不出的奇怪”。“原来你家小栓碰到了这样的好运气了,”花白胡子如是说。不管老的少的,对这“药”的效能都深信不疑。为什么人血馒头能治痨病?他们谁也没想过,也不屑于去想,其神秘性在小说中无疑强化了鲁迅所要表现的主题。火,在古代是生命的象征,于是,用以保存“火”的灶也就具备了象征意义。绍兴的“拆灶”风俗正源于此。民间认为当双方发生纠纷时,一方给另一方造成最大侮辱的方法是将对方的锅灶拆掉。《离婚》中,爱姑的娘家人把夫家的灶拆掉了,“总算已经出了一口恶气”,其实也只是一种心理上的胜利而已,恰恰证明了这些“老中国儿女”身上的思想重负之深入骨髓!另外,祥林嫂的捐门槛,单四嫂子的烧《大悲咒》,鲁镇人的祝福仪式,吉光屯的长明灯以及该屯居民的查黄历等风俗,也无不具有鲜明的心理成分在内。

  依据民俗本身的特征,我们把鲁迅作品所涉及到的民俗事象分为行为的和心理的两种。实际上,完全原始的民俗事象在文学作品里是根本不存在的。按照被加工的情况及其在作品中所占的地位,我们又可以把鲁迅笔下的民俗事象归纳为两大类:作为艺术构架的和作为艺术材料的。它们在散文和小说中存在的机会是均等的。大体上说,民俗事象作为艺术构架的作品,一本散文集中有三篇:《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两本小说集中有五篇:《药》《明天》《头发的故事》《祝福》《长明灯》。而作为艺术材料的民俗事象则几乎遍布于他所有的散文和小说里。五彩缤纷的风俗与深广厚实的现实生活内容相结合,构成了其创作极大的社会生活容量和罕见的历史纵深感。

  民俗事象作为艺术构架的散文中,《五猖会》是比较典型的一篇。题目叫“五猖会”,但作品写的决不仅仅是五猖会。作家先写了儿时渴望看到赛会盛况而不得的遗憾,次写《陶庵梦记》记载的明代赛会,再写亲见的较盛赛会,然后写“我”兴奋地准备去东关观看五猖会,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父亲勒令“我”看会之前背《鉴略》,以致观看五猖会的兴致丧失一空。这里正是主旨所在,意在暴露封建教育对儿童身心的摧残。民俗在内容上是辅助性的,只是帮助作品主旨的展开并深化之。小说中的这类民俗则显得更为重要,它往往与作品的主题紧紧扭合在一起,甚至民俗本身就是作品的主题所在。某些习俗在形成过程中深深打上封建迷信和封建伦理的烙印,体现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意志,以其落后性和野蛮性成为劳动人民思想的桎梏,严重妨碍社会的进步,是鲁迅鞭挞的重点。勤劳善良的祥林嫂仅仅因为早寡,与“守节”这一封建道德观念发生了纠缠不清的关系,便注定了最后的灭亡。虽然出于生存的本能,她曾拼命挣扎,但终因封建势力和种种陈规陋习的顽固而无济于事。实际上,祥林嫂被迫再嫁时的反抗行为正是根深蒂固的“守节”观念作祟,而她一生中惟一值得怀念的恰恰是与贺老六一起生活的短暂时光。不幸的是后夫患伤寒病死,她约定俗成地沦为“败坏风俗”的不祥之物,甚至连碰碰祝福用的祭器和祭品的资格也被剥夺。“碰祭器”这一细节颇有深意,说明祥林嫂守节不能,失节不可,不仅像恶狼嘴中的柔弱羔羊一般丝毫没有反抗旧法规旧习俗的能力,甚至连维护旧法规旧习俗的“权利”也被剥夺,作家借此熔炼概括了一整个亟须变革的历史时代。习俗的意义与作品的主题相互渗透,乃至合二为一。《药》《明天》《头发的故事》《长明灯》等亦如此。

  我们再看作为艺术材料的民俗事象在散文小说中的不同表现。作为艺术材料,看似随意点染,顺笔写来的民俗事象在鲁迅作品中或充实内容,或深化主题,或勾画人物形象,或增强地方色彩,都不是可有可无的。不少研究者曾详细论述过鲁迅小说杂文的幽默风格,但对散文却缺乏足够的注意。幽默中常含讽刺,这在他的散文中是屡见不鲜的,只是不像小说杂文那样仅从文本的层面就能明显觉察到。由于散文写了大量风俗和琐事,某些风俗的描写便充分运用了这种含讽刺的幽默手法。《父亲的病》写陈莲河开的药引子,“最平常的是‘蟋蟀一对’,旁注小字道:‘要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似乎昆虫也要贞节,续弦或再醮,连做药资格也丧失了。”祥林嫂因“再醮”而失去了做奴隶的资格,没想到,蟋蟀们若在贞节问题上犯错误,便连入药的资格也丧失。作家娓娓而谈,却与前者迥异,是带刺的幽默引人深思。

  《阿长与〈山海经〉》中,当长妈妈说到“城外有兵来攻的时候,长毛就叫我们脱下裤子”时,神情是极其“严肃”的,作家接着发出感叹:“我一向只以为她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罢了,却不料她还有这样伟大的神力。”这是冷峻中的幽默。描绘无常时,鲁迅是充满深情的,但当写到阿领时,心头则含着苦味,原来,下层人民受传统观念渗透之深,即便鬼神,也要一一配对,于是无常也像常人一般,有“老婆儿女”。小说中则与此幽默风格不同,民俗材料是十分严肃和沉重的。《风波》里,作家所批判的主要对象是传统因袭心理和习惯势力,风俗描写往往成为刻画人物、深化主题的神来之笔,毫无俏皮和搔痒,有的是对野蛮习俗的无情鞭挞以及对受害者的无限同情。

  辫子本是中国人沦为异族奴隶的标志,七斤在辛亥革命时被强行剪去的辫子却成了皇帝坐龙廷后赵七爷乘机报复的借口,“风波”过后谁也无意追究其缘由,只要能保住脑袋就行。作品结尾时依照祖传老例“新近裹脚”的六斤一瘸一拐的样子,当然不是对这个受害者的嘲讽,而是对封建习俗摧残人性的彻底而深刻的暴露,冷静的文字掩藏着民族斗士的愤懑。同时,用“斤数”作小名,夏日黄昏在乡场上吃饭等,无不显出江浙一带特有的乡俗,使作品洋溢着浓郁的地方色彩。

  鲁迅慧眼独具,在纷繁复杂的世态人情中看到了中国古老传统文化对广大人民精神奴役和禁锢造成的创伤,同时也看到了民俗习惯对古老传统文化的凝聚和沉淀。他曾说过:“倘不深入民众的大层中,于他们的风俗习惯,加以研究、解剖,分别好坏,立存废的标准,而于存于废,都慎选施行的方法,则无论怎样的改革,都将为习惯的岩石所压碎,或者只在表面上浮游一些时。”出于对风俗的习惯的这种深刻认识,他紧紧抓住民俗这一环节,努力从一个更广阔更深厚的背景上对国民性积习进行必要的澄清,以促成民众的觉醒。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民俗只是鲁迅作品所反映的驳杂社会生活内

  伤痕文学

  作者:沙立玲

  现今,我们似乎没有什么理由指责—新批评—结构主议—后结构主义有关语言、文学语言的论辩。在他们那里,文学反驳了意义、感伤、情感的谬误,仅仅作为语言、结构而存在。文学不再忧心忡忡、殚精竭虑,它成了文本本身,成为语言的狂欢盛宴。然而,无论批评的智慧如何让我们叹服,总有那么一类文学,以其记录的情感、生活与我们经验的历史和现实而攫住我们的目光以至心灵,打动已经许久不曾震憾的灵魂。20世纪中国文学艰难挺进,穿过十年梦魇的狂热和样板束缚,在年结束后出现了现实主义回归热潮,这一回归浪潮中的文学“一起步就向现实主义的艺术格局靠拢。不回避现实既定的尖锐性,也不死死恪守现实主义的光明结局,而是大胆地踏入历史的纵深地带,去看取历史悲剧所造成的痛苦的现实人生,去宣泄悲剧时代里压在心底的悲剧情感,以真实作为旗帜。这一时期,与其说是文学在想象,不如说文学在记实。”(1)而在这不重想象重纪实的现实主义复归文艺思潮中,“伤痕文学”无疑处在源初之位。

  “伤痕文学”概念所指称作的创作,主要是小说,尤其是中、短篇小说,因此,在许多情况下,它们也与伤痕小说概念等同。

  “”如一场梦魇,醒来之后依然无法抹去记忆中的伤痛,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末轰轰烈烈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曾那样地震憾过中国乃至世界,无数热血青年卷进了这场本身就交织着正确与错误,庄严与荒谬,美好与丑恶的运动中,并在肉体和心灵上亲历了人情冷暖,亲历了严酷与温馨交混,希望与绝望相杂。生与死擦肩而过,笑与泪顺颊而溢。“伤痕文学”的出现,直接起因于这一场许多中国人无法回避的事件,主要描述了知青、知识分子,受官员及城乡普通民众在那个不堪回首的年代悲剧性的遭遇。

  作为“伤痕文学”之滥觞,较早就在读者中引起反响的是作家刘心武刊发于《文学》年第11期的《班主任》。当时评论界认为这一短篇的主要价值是揭露了“”对“相当数量的青少年的灵魂”的“扭曲”所造成的“精神的内伤”(2)甚至有些论者认为该篇发出的“救救被四人帮坑害了的孩子”的时代呼声,与六十年前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发出的救救被封建礼教毒害的孩子的呼声遥相呼应,使小说产生了一种深刻的历史感,充满了一种强烈的启蒙精神。(3)而“伤痕文学”名称的源出则与另一部受到广泛阅读和争论的短篇《伤痕》。这部小说的作者是卢新华,小说刊登于年8月11日的《文汇报》。它也在“反映人们思想内伤的严重性”和“呼吁疗治创伤”的意义上,得到当时推动文学新变的人们的首肯。随后,揭露“”历史创伤的小说纷纷涌现,影响较大的有《神圣的使命》(王亚平)、《高洁的青松》(王宋汉)、《灵魂的搏斗》(吴强)、《献身》(陆文夫)、《姻缘》(孔捷生)等知青创作,从维熙的《大墙下的红玉兰》等大墙文学,以及冯骥才早期在“伤痕文学”中艺术成就相对较高的《铺花的歧路》、《啊!》、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为代表的农村“伤痕文学”等。一些论者认为迟至年才出版的长篇《血色黄昏》(老鬼),也应看作是属于这一范围的作品。(4)

  从艺术内容来说,早期的“伤痕小说”大多把上山下乡看作是一场不堪回首的恶梦,作品中充溢的是往昔岁月中苦难、悲惨的人生转折,丑恶、相互欺骗、倾轧、相互利用的对于人类美好情感的背叛和愚弄,其基调基本是一种愤懑不平心曲的渲泄,“表现祖国在之中的巨大灾难,表现道德良心在悲剧时代里的沦丧,表现青春、生命在非常时期内所遭到的与毁灭,表现爱的痛苦与失落,表现人的非人遭遇,成了文学的神圣使命。”(5)这一切都表现出对以往极左路线和政策强烈的否定和批判意识,在涉及个人经验、情感时,则有着比较浓重的伤感情绪,对当下和未来的迷惘,失落,苦闷和彷徨充斥在作品中。这种感伤情绪在后来的“反思文学”中得以深化,转为带着对个人对社会对人生对未来深刻思索的有意识追求和奋进,将一场神圣与荒谬杂揉的运动不只简单归咎于社会,,同时也开始探讨个人悲剧或命运与整个大社会大背景的。

  从艺术审美来看,早期的“伤痕文学”艺术成就不高。刚刚从梦魇中醒来的人们迫不及待地想要诉说,情绪激动,感情过于浓烈,叙述过于急切,揭露曝光丑恶的功利性过强,说教味浓重,艺术上的幼稚、矫揉造作,斧凿的痕迹较明显。

  从“伤痕文学”的滥觞至今,对其评说争论从未停止过,它甚至引发了当代文学史上几次著名的文艺争论。

  “伤痕文学”最初是带有贬斥含义的称谓。这些作品的感伤的、悲剧性的情感基调以及揭露性的取材趋向,被一些批评家看作是五六十年代“暴露文学”“写阴暗面”等在80年代的重演。(6)因此,围绕《伤痕》等作品,在年夏到次年秋天发生了热烈的争论。文艺与意识形态、文艺的社会功用等命题得到的重新辩论与争鸣。年1月陈恭敏在《戏剧艺术》上发表《工具论还是反映论——关于文艺与的关系》,同年4月《上海文学》评论员文章《为文艺正名—驳“文艺是阶级斗争工具”说》,两文都有力驳斥了文艺纯粹为功用附庸的说法,对“伤痕文学”暴露性描写给予了肯定。

  然而,有意味的是当我们今天重审这批“伤痕文学”作品,我们会发现,无论当初的争论如何在肯定与否定中辗转,在审美意识形态一元化的社会文化体制之中,“它虽然力图挣脱,但在实际上仍含不可避免地带有着旧的历史印迹。过去的时代无论是在作家主体,还是在文本的主题话语,叙事模式以及人物的形象修辞等方面,均都体现出顽固不化的历史影响”(7)。而从审美形态来说。“伤痕文学”无疑也秉承了那个时代的意志。

  关于现实主义的争论,也围绕现实主义“真实性”诸方面展开了讨论,并在相关作品的具体中逐步深入。现实主义复归的事实是当时审美“言说”的方式,这一言说对“历史”()的审视,对自我的探求(反思),对未来的追求和前进(改革文学)都与当时言说是高度一致的。显而易见的是,我们否认了文学作为传声筒的附属地位,却也明白,文艺在与现实相接的时刻不可能完全摆脱、权势话语的囿限。即便作为思潮存在的“伤痕文学”离开因素,不仅无从表述,也毫无意义。“伤痕文学”的文化取值,选择与民众期望高度一致,文学言说与言说一致,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同时,“伤痕文学”后来较成熟的作品如竹林《生活的路》、叶辛《蹉跎岁月》、《我们这一代年轻人》及冯骥才的作品普遍表现出对于人性的关怀,对于人性深刻的探索和讨论,引发了80年代前期规模最大的对人性,人情,人道主义问题的文艺思想讨论和对于人的尊严、价值、权利的呼唤。

  作为一个时代的“证言”,“伤痕文学”无疑真实记录了那一时代的血泪。随着时代的反思,也许文学将进一步升华。“”题材在很大程度上给了作家挖掘人性、内心的空间。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时代的代价不可能是单维度的,它在一个方面使我们失去了许多,也许会在另外的地方给我们补偿。

春节习俗

传说,年兽害怕红色、火光和爆炸声,而且通常在大年初一出没,所以每到大年初一这天,人们便有了拜年、贴春联、挂年画、贴窗花、放爆竹、发红包、穿新衣、吃饺子、守岁、舞狮舞龙、挂灯笼、磕头等活动和习俗。

每到过年

时家家有贴春联的习俗。

春联,俗称“门对”,又名“春帖”,是对联的一种,

因在春节时张贴,故称春联。春联的一个源头是桃符。最初

人们以桃木刻人形挂在门旁以避邪,后来画门神像于桃木上,

再简化为在桃木板上题写门神名字。春联的另一来源是春贴,

古人在立春日多贴“宜春”二字。春联真正普及始于明代,

与朱元璋的提倡有关。据史料记载,有一年过年前,朱元璋曾下令每家门上都要贴一副春联,以示庆贺。原来春联题写在桃木板上,后来改写在纸上。桃木的颜色是红的,红色有吉祥、避邪的意思,因此春联大都用红纸书写。

春联堪称中华民族独创的艺术奇葩,它以雅俗共赏的特性深受世代人民喜爱。有人曾这样概括春联:“两行文字,撑天柱地;一副对联,评古涵今。”贴春联,是重要的年节民俗。春节前夕,家家户户都要贴上红红的春联,一副副透着喜庆和热烈的春联表达了人们迎新纳福、企盼新生活的美好愿望。

  民俗情感是一个民族所特有的情感,体现了民间的各类情结。从各方面展现各个时期人们的生活,心理上的感受。 民俗情感表现在各个方面,如刺绣,剪纸等。可以说在生活中是常见的,也是贴近真实生活的艺术。而在陶瓷中,红绿彩瓷,不论是用色,造型,内容,装饰纹样,都体现出当时人们民俗审美的意向,体现当时人们生活的一种状态,是一种对当时人们情感和精神生活的探讨。翻开《宋人笔记》,偶见有南宋富人爱“五彩”之说。其实,这里所说的“五彩”,便是宋金时期盛行于北方地区的美丽瓷器――“红绿彩”。

一、民俗情感的范畴

民俗,是依附人民的生活、习俗、情感与信仰而产生的文化。也泛指一个国家、民族、地区中集居的民众所创造、共享、传承的风俗生活习惯。它具有普遍性、传承性和变异性。具有增强民族的认同,强化民族精神,塑造民族品格的功能。民俗情感表达的是当时人民生活中的各种情感,和心理上的表现。

二、宋代红绿彩瓷的概述

红绿彩瓷创制的时代约为宋代中晚期,兴盛于金代中期(12世纪后半叶),元代继续烧造,大约在明初停烧。从出土和考古研究上来看,古陶瓷的创作与当时人们的生活习惯、审美标准以及技术条件都有密切的关系。造型在这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

历史发展到宋代,中国的手工业出现了一个新的繁荣时期,特别是陶瓷制造业达到了高峰。著名的民窑也一个个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各自生产出具有自己特色的产品。可以说是花色品种,不断创新;器型装饰,光彩纷呈,形成了一个百花齐放的局面。所烧瓷器,既有共性,又各具地方特色。在这些民窑新品中,我以为特别值得重视和研究的是河北磁州窑所烧造的红绿彩瓷器。

磁州窑在今河北磁州县,以地属磁州而得名,是宋代北方民间瓷窑之一。红绿彩瓷在磁州窑首创不是偶然的,有一个发展的必然性。宋金时期,低温绿釉开始用于装饰白釉瓷,受到了当时老百姓的喜爱。红彩虽然是定窑在北宋时创烧,但其技术首先为磁州窑借鉴,获得白釉矾红鲜丽的效果。然而,将红彩与绿彩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对白釉瓷器进行装饰,低温二次烧成,则成了磁州窑的创新。北宋时期磁州窑产量相当大,“红绿彩”瓷器的出现,不仅可以看作在陶瓷的制作上,是唐宋以来似有霸主地位的“贵族文化”逐渐向民间“世俗文化”的转变,因为更偏向于平民化,更贴近大众的生活,所以才能表现当时的风土人情,表现人们的真情实感。红绿彩瓷从色彩,造型,装饰主题都很好地诠释了当时的民俗文化和情感。北宋时期红绿彩产量较大,但这一时期墓葬中出土的瓷器却鲜见有红绿彩器物,可见,北宋红绿彩瓷多为市井乡野百姓崇尚之器,却很少被皇室贵胄士大夫们所赏识。宋金元以及明初是红绿彩艺术发展的兴盛期。磁州窑创造的红绿彩艺术是我国较早的釉上彩瓷,极具中国传统民族艺术特色,釉下黑彩加釉上红、绿、黄彩,以及以后宣德期间出现的青花斗红绿彩,加上后来不断发展中出现的斗黄彩、斗紫彩、斗蓝彩,直至康熙以后基本形成的完整的五彩,磁州窑的陶瓷彩绘艺术不仅影响了后世如景德镇窑釉上彩绘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它开创了世界彩绘瓷器的新纪元。红绿彩艺术的出现,把中国的陶瓷发展带入了一个百花争艳的绚丽时代。

三、宋代红绿彩瓷中民俗情感的体现

1、在色彩上的体现

宋代红绿彩表达了民间对于大红大绿等色彩的推崇。红绿彩瓷的装饰风格,吸取了民间年画的养分,以民间喜庆活动大红大绿的色彩为其基本色,深为老百姓喜闻乐见,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从用色上来说,红绿彩瓷色彩十分丰富,主色为红、绿、黄三色,其艺术效果丰富、热烈,由于洁白的釉色和大面积的红彩相配合,让人感觉鲜艳、强烈、明快。而民间刺绣和剪纸普遍在用色上都采用大红。证明民俗情感对于这种色彩的偏爱。采用很艳丽的颜色,采用有寓意的内容,都是民俗情感上的表现。

在宋代红绿彩的用色上也体现了民间的审美情趣。红绿彩艺术是磁州窑创造的我国较早的釉上彩绘,主色为红、绿、黄三色,其艺术效果丰富、热烈。红绿彩艺术从它诞生之日起就深深地扎根沃土、立足民间,其古朴自然的风格,极具中国传统民族艺术特色。它充满了浓郁的乡土气息,老百姓要的就是这份“热闹”。为人们提供了热烈、喜庆、祥和的美学享受。显示了强烈的民间韵味,符合大俗大雅的审美情趣。红绿彩和这类民俗艺术一样,吸收的都是这种喜庆的元素,体现当时人们所追求的美。

2、造型上的体现

宋代红绿彩瓷器产品多种多样,分日常用品(如:碗、盘、瓶、罐、杯、枕、玉壶春瓶、高足杯等)和各种瓷塑制品(如:菩萨、瓷塑人物和小狗、佛、天王、侍者等)。民俗情感从形状上来说,应该是属于人们的一种心理,求圆满。人们都期望事情的圆满,而红绿彩的器型普遍都以圆扁为特点。

红绿彩艺术瓷造型古朴自然、色彩绚丽丰富,极具中国传统民族风格。红绿彩各种人物造型,是宋代人们生活的反映和体现。也就是说,当时有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需求,在红绿彩上都可以反映出来。即使是最细微的一条红绿线都洋溢着瓷工们对生活的热爱之情。其中的人物故事更是当时日常生活、戏剧,杂耍艺术的直接展示。

红绿彩俑反映着宋金时期的社会、文化、宗教、生活、民俗,记录了“宣和遗事”的盛景,而红绿彩俑造型的主题,也始终维系着世俗与宗教两大文化空间。宋金红绿彩俑色彩、造型、装饰的和谐统一,展现出色彩之美、简约之美、意蕴之美、朴素之美。窑工艺匠讲究气度神韵,注重体积安排,强调雕塑之美;重视外廓形象,表现节奏开合,追求韵律之美。这些朴素的审美意识,给红绿彩俑注入了生命的活力。大红大绿原本是“俗色”相加,为色彩创作的禁忌,以至成为“庸俗”艺术的色彩符号。然而,民间艺匠突破传统审美观念的羁绊,把这样两种俗艳的色彩毫无掩饰地涂饰在一起而产生极俗而雅的艺术效果!

3、在装饰内容上的体现

宋代红绿彩瓷中纹饰也是丰富多彩,如折枝牡丹、荷莲鸭、芦雁、鱼藻等,以牡丹纹最常见。以民间一贯追求的“福、禄、寿、喜、财”吉祥主题为基础,宋代红绿彩瓷取材于生活中喜闻乐见的花、鸟、鱼、虫、家畜、家禽等动植物形态,以及与人们密切相关的社会生活场景。表达了民间当时的朴素思想和内在情感。

宋代红绿彩瓷像剪纸等中国传统民间技艺一样,表现的也多是祝福。都用于喜庆。题材如以象征富贵的牡丹来说,牡丹引申为“富贵花”以象征富贵、富丽堂皇的含义。而在宋代红绿彩瓷中也多用牡丹纹。牡丹纹应当说是很通俗的一种纹饰,在很多方面都有牡丹纹的出现,红绿彩中牡丹纹也是常用的一种纹饰。

宋代红绿彩瓷上的牡丹纹非常丰富,姿态也是千姿百态,有正视,侧视,也有仰视。这也许是与当时宋代流行的赏牡丹风气有关。“石里烟村雨里滩,看之容易作之难。早知不入时人眼,多买胭脂画牡丹。”李唐的这首宋诗表明,在当时彩绘的牡丹纹红绿彩瓷很受当时人们的青睐。

四、宋代红绿彩瓷中的民俗情感对当今釉上彩瓷创作的影响

任何一种陶瓷艺术的发展都不可能是孤立的,它必须博采众长、发展创新。红绿彩瓷器的烧制来源于唐三彩,它还与当时统治者的喜好以及借鉴当时辽、金瓷器的装饰方法息息相关。继承、借鉴、吸收、消化,红绿彩瓷器的创新之路告诉我们:事物要发展,学习他人为我所用必须始终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试想一下,当时的红绿彩饰艺术不正是当时的陶工谦虚勤奋、不拘一格进行创新。作品朴实、简练,民间气息浓郁。磁州窑为民窑,产品主要供民间百姓使用。由于红绿彩瓷饰多数都直接取材于人们喜闻乐见的生活题材,而民间艺术质朴、豪放、洒脱而又明快的风格,使红绿彩瓷极富生活意趣和民间乡土气息。

现今在釉上彩瓷上的创作和表现,普遍都延续着比较旧的手法,缺少创新。我们应以这个时代人们的思想情感及风俗生活进行创新,力求多变,又要体现民俗文化底蕴。色彩不应该局限于搭配上的自然与和谐,应有独特的个人见解,才能体现这个时代人们对精神文化的追求。民俗情感表现的是每个时期人们不同的追求。现如今,对于这类文化遗产,所追求的应是精神上的延续。传承民间的朴实,在釉上彩瓷上找寻适合这个时代的变化。

一、按照资料的表现形式,将历史史料分为文献史料、实物史料和口述史料

1、文献史料:最早的文献资料并不是史书,应是甲骨文(甲骨文的文献价值与早期文字的意义相互混淆)

2、实物史料:实物史料指各类遗物、遗址、建筑、碑刻、雕塑和绘画等,这类史料是历史的见证和历史知识的可靠来源,它既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历史,又具有形象直观性其中有很大部分是由考古发掘的

3、口传史料与口述史料

(1)口传史料(远古时期神话传说):在没有文字记载前有一定的史料价值;

(2)口述史料是人们对往事的口头回忆而写成或整理成文字的资料

二、按照资料价值的不同,分为第一手史料(直接史料/原始材料)和第二手史料(间接史料)

第一手史料是指接近或直接在历史发生当时所产生,可较直接作为透视历史问题的史料;第二手史料是指经过后人运用一手史料所作的研究及诠释

三、其他史料分类

1、有意史料与无意史料

(1)官方组织编写的史书和成文的历史著述、回忆录和公开的报道等,应属于 “有意的史料”;

(2)官方遗留下来的文书档案、军事文件及其私人信件、日记等,这都是当时的人们在无意中留下的证据应属于“无意史料”

2、“正史”(官方记载)与“野史”(民间记载)

(1)正史:一般认为是指由宫廷史官记录的史书;

(2)野史:一般认为是指古代私家编撰的史书,与官修的史书不同的另一种史书,与“正史”相对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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