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本期“点评・学术”栏目的两篇文章都涉及到了“符号”问题。在段炼的 《视觉再现与符号研究》中,他从再现这个问题说起,主要“关注再现的符号特征,以及符号再现在艺术研究中的应用实践。”从视觉图像层面来讲,符号代表着艺术家在作品中的组织方式,同时带有社会与文化性的特质。因此符号学作为艺术史的一种方法,它超越了仅从审美经验来看待艺术的方式,一方面使得形式得以更加纯粹和自在,另一方面将观看艺术的视野根植于社会与文化之中,拓展了艺术的维度。
后一篇是Syvere Lotringer对于波德里亚《艺术的共谋》的导读。波德里亚也强调现代艺术的“再现”性,但是波德里亚论证的是,艺术作品如何以符号的形式成为具备价值、进入市场流通并参与构建消费社会(即所谓的共谋)的“物”,并且在这个游戏中拙劣地模仿、展现,伪造着这个世界。再没有所谓纯粹与独立的艺术,他们只是一场共谋中不可或缺的符码。
无效(归于零)的艺术要死亡?波德里亚说,它(艺术)无处不在,在具体社会环境中构建、运作、流变,却唯独不在“艺术具备特殊意义”之类的神话中。因此,波德里亚解构的只是一个关于艺术的“神话”,他用一句貌似狠毒的“咒语”表达了对艺术真正的关心。关于机械复制时代以后的艺术,我们确实要放下身段,重新打量。
作为中国艺术经验的一个方面,我国在20世纪后半期的基本艺术理论是“反映论”,其渊源是经前苏联绕道而来的西方“再现论”。但是在20世纪后半期,再现论在西方走了一条与其在中国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直到20世纪末才有机会再次进入中国,而这时在中国艺术界,“再现论”已几乎被放弃。面对这一情况,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再现论,了解其在西方当代艺术理论中的发展趋向。为此,本文从语言与文学领域进入视觉艺术领域,探讨文本再现和图像再现。虽然福科在他著名的小册子《这不是一只烟斗》中专门讨论了这两种再现及其关系,但本文关注再现的符号特征,以及符号再现在艺术研究中的应用实践。
一、从文本进入图像再现
西方文艺理论界在20世纪后半期对再现概念的质疑,旨在从现代主义时期的形式研究,转向后现代以来的信息研究和文化研究。米歇尔是后现代和文化研究时期的形式主义者,其研究游走于形式与非形式之间,他从皮尔斯符号学的角度来讨论再现问题,认为再现的三大类型是图标(icon)再现、象征(symbol)再现和索引(index)再现,由此引出了再现与符号的关系及互动问题。
照米歇尔的观点,一件艺术作品可以被视作一个符号,与此相应,艺术再现便是符号的意指,再现的行为和机制也可看成是符号意指的过程和机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米歇尔借用了皮尔斯的三种符号,来指称再现的上述三种类型。
传统的具象艺术是再现的,但在再现型具象艺术中却不乏象征符号,而西方艺术史的象征传统则几乎与再现传统一样长久,二者甚至是平行发展且又相互渗透的。例如,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绘画中,大天使手里的百合花就是一个约定俗成的符号,象征着圣母怀胎的纯洁。19世纪后半期英国拉斐尔前派的绘画,继承了这一象征传统,而到了现代主义初期,法国和德国的象征派艺术,则在具象绘画中不仅继承而且发展了图像符号的意指性。
在20世纪的现代主义时期,艺术中的表现、抽象和观念形态相继出现,学者们为其一一找到了相应的符号形态。如果说再现对应于写实艺术,那么当英国学者艾利克斯・帕茨(Alex Potts)将形式主义的抽象艺术也视作符号时,我们对再现的老旧定义便不得不改变了。这就是说,再现并不仅仅是关涉视觉表象的意指行为,而且也是象征和指示的,现当代艺术中的抽象形式和观念符号,就此一变而为超越事物表象的非具象再现。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被福柯所质疑的再现、被福柯颠覆了的视觉秩序,便获得了重建的机会。但这里的困难是,一旦将再现视作符号,再现便有可能无往不胜,成为包罗万象的概念,却远离了再现的本义,从而自我解构,使再现的概念失去理论的价值。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警觉。
由此看来,还是米歇尔对再现的研究别有一番心机,因为他看重再现的符号特征,看重再现的意指性和代表的功能,这样,他就不必固着于视觉表象的相似,而得以在不同层次上分析再现的意指作用。这分析展示在他对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诗人勃朗宁的名诗《我的前公爵夫人》的解读中。当然,这几个层次的划分,及其整体结构的形式构建,并不是米歇尔特意指出的,而是笔者在阅读米歇尔的研究文章时辨识出来的。
这是一首关于一幅绘画的诗,或者说这首诗再现了一幅绘画,再现了关于这幅画的故事,也再现了画中人及其故事,而在画外讲故事的人则与这一系列再现密切相关。诗歌之再现的第一层,是用戏剧独白体来再现可能的舞台演出,用一个独白的片断,再现了公爵向客人讲故事的场面。第二层是公爵所讲的故事,是用语言来直接再现一个已经发生了的往事,虽是片断,但却间接地指向了他谋杀妻子的整个秘密。第三层是公爵的戏剧独白,描述了前公爵夫人的肖像画,再现了这幅画的视觉特征。第四层是公爵对这幅画的再现,这是一个重要的过渡和转折,这首诗从语言再现转入图像再现,而这幅画则再现了画中的人,再现了前公爵夫人的相貌、习性和可能的事件。到诗歌的第五层,这一切视觉的再现,又指向了肖像背后的隐秘故事,并就此返回到故事本身,与第一层对接,构成了一个完美的起承转合,在形式上建成了再现的整体结构。
这五层再现所构建的整体,是一个形式的结构,其中有两个重要关键。首先,诗歌用语言来再现图像(诗中的肖像画),是再现的再现, 或曰用再现来再现的 “再现”, 暗藏了悖论的可能。其次,诗人本身并未出场,诗歌不表明他对前公爵夫人的态度,也不表明他对公爵及其谋杀的态度。诗人站在一个貌似超然的高处,调度着所有的再现。换言之,诗人用诗歌的语言来再现了上述五个层次的再现。在这个框架里,每一层次的再现,都是一个符号或复合符号,而再现之各层次的递进,则是符号之意指的深入,具体地说,就是最后对谋杀事件的终极暗示。
如前所言,米歇尔是当代批评理论界的形式主义者,他将再现的概念同符号学贯通起来,让我们可以一窥形式主义再现论在今天的发展,及其在当代批评理论中的位置。
二、从再现到符号
符号学是研究符号表意的学科,是西方现代主义艺术理论的基石之一。符号学的两大派系,一是源自索绪尔语言学的欧洲学派,二是源自皮尔斯逻辑学的美国学派,二者皆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并在20世纪60年代成为独立学科,称现代符号学。在形式主义之后,尤其是在20世纪后期,符号学发展到文化研究和视觉文化研究领域,其实际应用更延伸到当代社会各方面。
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Charles Sanders Peirce,1839―1914)是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的一位开拓者,原在哈佛大学学习化学,练就了严谨的理性思维,后来从事形式逻辑研究,创立了实用主义符号学。如果说欧洲学派的索绪尔符号学看重能指与所指二元体系中的一一对应及其意指关系,那么皮尔斯则以三元体系与之相区别。按照皮尔斯的理论,符号的整个意指系统有三项基本元素,第一项为“再现者”,即符号,类似于能指;第二项为“事物”,即被再现的客体或对象,类似于所指;第三项为“阐释者”,处于前两者之间,是沟通二者的中介,是意指过程的实现者。
相对于索绪尔的二元论,皮尔斯的三元论强调第三项的阐释功能,认为 “再现者”与被再现的“事物”之间的关系,由阐释者的解读来决定,符号的意义也由此诞生。也就是说,正是阐释者的阐释行为,才使“再现者”与“事物”建立了联系,而“再现者”的意义也才得以产生,其再现事物的意指作用方得以实现。要之,没有阐释者,便没有再现者的价值和意义,也没有再现者与被再现者的意指关系,更没有整个符号系统和意指行为。
在皮尔斯的三元体系中,“再现者”也称“符号项”,具有三种主要形态,分别是图标(icon)、索引(index)和象征(symbol),符号之再现正是通过这三种具体形态来实施的。皮尔斯的第一种符号“图标”涵盖宽泛,几乎包括所有可视图形,但仅就艺术作品而言,图标符号与被再现的“事物”有视觉上的关联,体现着“再现”一词的本义,例如一幅具象写实的静物画中的苹果,再现着桌上那个真正的苹果。第二种符号“索引”不一定具有图形上的这种直接关联,而更多的是一种间接关联,例如一个苹果可以让我们联想到整片果园,而文字标牌“苹果园”也是一种索引符号。第三种符号“象征”更为间接,因为这类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并没有视觉或逻辑上的关联,其意指关系是约定俗成的,例如“苹果”一词(或其发音)与画上或桌上的苹果之间,并无内在联系,仅因人们都用这个词来称呼画上和桌上那种水果罢了。再如绘画中的蓝色代表冷静、幽深、孤独、忧郁等抽象概念和主观情绪,也是一种象征关系。
在读图实践中,美术批评家和普通看画人都是阐释者,都扮演着“第三项”的角色,正是他们对以上三种符号的阅读决定了艺术作品的含义。这个观点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20世纪80年代西方盛行的接受美学和读者反应理论。
在此,图标符号的含义易于通过视觉阅读而直接触及,索引符号的含义则可通过联想来间接获得,但理解象征符号却不是这样简单。艾利克斯・帕茨的研究,大体上是从皮尔斯关于象征符号的观点出发的,他通过对抽象艺术的解读,来演示了符号学在读图过程中的功用,涉及符号学之于艺术研究的理论与实践。帕茨的图像阐释有两个重点,一是倚重 “文化习俗”的作用,也就是说,“阐释者”对作品的解读,处于文化传统的语境中,阐释之所以可行,正是借助了文化传统的规约。帕茨的第二个重点是 “无限制的符号过程”,也就是说,由于文化习俗或传统的作用,在符号系统中,一个符号的破译,构成了下一个符号及其破译,并如此这般无止尽地向前滚动。于是,阐释者对作品的解读便得以步步深入、层层推进,使作品的含义得到越来越深刻的揭示。
帕茨从皮尔斯符号学的角度对读图实践的演示,所涉作品为美国雕塑家戴维・史密斯(David Smith)的雕塑《马车一号》。这是作于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形式主义艺术高潮时期的一件抽象作品,虽被命名为马车,但并非一辆马车的如实再现。由于这件作品的抽象特征,常规的再现式相似性符号链断裂了,通常的符号学阐释短路了。帕茨认为,如果作品是再现者或能指,那么阐释者通常需要到作品之外去探索符号的所指和含义,但这件让人思维短路的抽象作品却不是再现的,它不指涉作品之外的任何东西,这是一件形式主义的自在自为的作品。这时候,短路的思维只好返身回来,回到作品本身来探索其含义。在此,帕茨不仅延伸了皮尔斯的阐释者决定论,也否定了罗兰・巴特所说的那种外延含义,以及潘诺夫斯基所说的外在文化决定论,从而使阐释得以专注于作品自身的内涵含义,例如作品各形式元素之间内在的构成关系。
阅读帕茨,我们可能会期待他演示一番怎样通过符号解读而在作品之外寻获这件抽象雕塑的含义,不料他竟给了我们一个短路的回馈,将我们引回到作品之中,说这件形式主义作品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对其形式关系的反应。这既是视觉反应,也是情感反应,当触及含义时,更成为思维反应,而这一连串反应,正好呼应了皮尔斯对“阐释项”的倚重。同时,这一切也正是符号的意指过程在往返中所具有的无限制推进,这使并无外在意义的抽象形式,获得了意指的层层递进和含义的步步深入。
三、符号学的实践
英国学者哈特和德国学者科隆克在二人合著的《艺术史:研究方法导论》一书中,有《符号学》一章,主要讨论索绪尔和皮尔斯的符号理论及其方法,并将其放到艺术史研究的实践中进行具体阐述。
按照通常的说法,符号学是研究符号表意的科学,包括表意的机制、过程、系统,涉及类比、隐喻、蕴意、传播、反馈、交流等环节,其核心元素是符号与象征。符号学同语言学密不可分,二者的研究对象直接相关,大体上有三方面。一是语义学,考察符号何所指的问题。二是句法学,考察符号间的关系。三是语用学,考察符号的使用问题。语言学一路的符号学,起自索绪尔,包括俄国形式主义和法国结构主义,称符号学的欧洲学派或法国学派,以法国后结构主义文论家罗兰・巴特为现代符号学的重要人物。巴特对符号学发展的贡献,主要在于他超越了索绪尔的语言学局限而走向了文化研究,将能指与所指的关系向前推进了一步,使语言学的所指变成文化研究的能指,从而指向一个更具深意的所指。在此,巴特不仅将语言符号学引入象征符号学,也赋予符号学以社会和政治意义。
哈特与科隆克的《符号学》一章,先以第一节讲解索绪尔关于能指与所指的问题,并借美国当代艺术史学家、批评家罗萨琳・柯劳丝(Rosaline Krauss)对毕加索的一幅立方派室内静物画的解读,来阐述其理论和方法。然后,二位作者在第二节转向皮尔斯的理论和方法,探讨20世纪后半期美国学者夏皮罗的实践,指出他没有机械地套用符号学某一特定学派的分析模式,而是将其与多种方法结合起来,开创并拓展了符号学在艺术史研究中的运用。
在西方学术界的艺术史研究领域,梅耶・夏皮罗(Meyer Schapiro,1904―1996)有着特殊地位,他的学术事业成长于美国本土,他是标志美国在二战后学术独立的第一代学者,同时他又承传了欧洲学术,是沟通美国学术与欧洲学术的集大成者。在艺术史研究和艺术理论与方法的运用方面,夏皮罗不仅是潘诺夫斯基、阿多诺、本雅明的继承者,也是他们的朋友、同事或有一面之交。更重要的是,他将沃尔夫林的形式主义艺术理论,引入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方法中,将不同时期的学术思潮贯通了起来。因此我们不难理解,夏皮罗在哲学方面也融会贯通,将海德格尔和梅洛・庞蒂的现象学、将列维・斯特劳斯和雅克・拉康的结构主义和精神分析、将杜威的实用主义等欧洲和美国的现代思想,引入到自己的艺术史研究中,形成了美国学术的特色。
对此,西方学术界有一共识:夏皮罗为艺术史研究作出的贡献,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其一,他主张通过高度集中注意力的“观照”,来对艺术作品进行探究式的视觉形式分析;其二,他指出艺术的实践无论是不是一种异化了的活动,都是体力与智力的双重形式的劳动;其三,他认为艺术作品的含义既来自作者意向,也来自读者接受的历史过程,二者的对话决定了作品的意义;其四,他宣称“批评理论”并不在于建立一个体系,而在于有体系地从事批评活动。具体地说,在研究方法上,夏皮罗有六大治学特征。其一,在视觉分析中以形式分析为基础。其二,在图像解读中以潘诺夫斯基的图像学为参照。其三,在作品阐释中强调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其四,将现代符号学引入艺术史研究和批评实践。其五,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引入艺术史研究和作品分析。其六,反对存在主义在艺术研究中的非历史倾向。
在以上这万花筒般的理论思想和方法论语境里,我们阅读《符号学》中关于夏皮罗对符号学的运用,应该注意一点:虽然夏皮罗对罗兰・巴特情有独钟,但他更倾向于皮尔斯的理论,换言之,他在欧洲学派和美国学派之间发现了连接点,这就是符号意指的延伸与扩展,这使符号学的运用不必局限于索绪尔语言学关于能指与所指相对应的说法。
如果说夏皮罗是将符号学引入艺术史研究领域的先驱,那么相对而言,荷兰学者米柯・巴尔(Mieke Bal,1946―)便是一位新起者,是在视觉文化研究领域里运用符号学的典范。在《符号学》中,两位作者也重点考察了巴尔的符号学方法实践,这便是她对伦勃朗等古代大师的研究。巴尔对符号学的运用,不是严格追随索绪尔或皮尔斯,而是取其所长来建立自己的方法论,其特征也是多种方法的综合与灵活运用。
哈特与科隆克在《艺术史:研究方法导论》中对符号学方法的探讨,以评述某一学者的具体研究为基础,重在分析其操作机制,并给予相应评价,这给我们的艺术研究提供了实践的参考,尤其是对我们从符号学的角度去理解图像再现问题,具有参考意义。
文化符号学家卡西尔在 《语言与神话》论著中提出。
卡西尔一般指恩斯特·卡西尔。 恩斯特·卡西尔,德国哲学家,《符号形式的哲学》是卡西尔在文化哲学方面的重要著作。
他是继柯亨、那托普之后新康德主义的马堡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主张哲学主要不是研究认识对象,而是认识的方式,
因为客观世界只是“先验原则”和经验现象的结合。他还强调扩大康德批判方法的应用范围,变康德“静态”的理性批判为“动态”的理性批判,以便容纳更丰富、更广阔的人生经验。
卡西尔的哲学思想是一种人类文化哲学.是从探讨人和人类文化本质人手来展开全部思想体系的。他认为人是符号的动物,文化是符号的形式,人类活动本质上是一种“符号”或“象征”。
哲学
人们一般认为,卡西尔哲学的一大特色是新康德主义,通过其符号形式的哲学,将康德的知识论视角和马尔堡学派对自然科学的关注扩展到文化哲学的层面去。
艺术(美学)
他提出了”情感符号说“。这是西方符号论美学包括美术在内的艺术本质的解释。
他提出”符号化的思维和符号化的行为是人类生活中最富于代表性的特征“”所有这些文化形式都是符号形式“。
卡西尔的符号论在他的学生和后继者 苏珊·朗格 那里得到了系统的完成。她扬弃了卡西尔关于艺术的一切外部前提,仅把艺术限制在情感形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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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感性学”+“情感学”
“美学”=“感性学”+“情感学”
陈炎 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
一
一般认为,“美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是由德国哲学家鲍姆加登创立的。早在1735年,鲍姆加登就在他所发表的学位论文《关于诗的哲学沉思》中首次提出了这一学科的名称,他于1750年出版的《美学》(Ästhetik)一书则标志着这门学科的产生。但是,这种长期以来被学术史家视为“定论”的观点是很值得商榷的,它至少会带来以下两点疑问。
首先,从词源学角度上讲,Ästhetik一词来源于希腊语aesthesis,其最初的涵义是“用感观去感知”;在德语中,它更贴切的翻译应该是“感性学”,而不是后来经中江兆民由日文びがく转译过来的“美学”。这似乎意味着,将德文的Ästhetik译为中文的“美学”,有误译之嫌。朱光潜先生就曾对把“aesthetics”翻译为“美学”,把“aesthetic”翻译为“审美(的)”大表遗憾。在他看来,把它们分别翻译为“感觉学”和“感觉的”要好得多。这是因为人们太容易把“审美”的“美”字理解为“beauty”(美)了[1]。
其次,从内容上看,尽管鲍姆嘉登将人的心理活动分为知、情、意三个方面。并主张研究知识或人的理性认识活动的有逻辑学,研究意志或道德活动的有伦理学,而研究情感或艺术活动的有美学(Ästhetik)。然而,如果我们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鲍姆嘉登那里,人类的情感活动还不是一种独立的行为,它只相当于认识的感性阶段。具体来说,他认为人类的认识活动有“明晰的认识”和“朦胧的认识”两种形态,研究前者是逻辑学的任务,研究后者则是美学(Ästhetik)的任务。他在《美学》(Ästhetik)一书中明确指出:“美学对象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这似乎意味着,Ästhetik只研究认识活动的低级阶段,还无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人们将“美学之父”的桂冠戴在鲍姆嘉登的头上,就有些勉强了。
在鲍姆嘉登之后,进一步为人类的情感活动开辟出独立的学术空间的是康德。同鲍姆嘉登一样,康德也将人类的心理活动分为知、情、意三个方面,并试图在主体的心意机能方面为这三种活动的普遍有效性寻找到先验的根据。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他试图在人类主体的“时空观念”和“知性范畴”中为认识活动找到普遍有效性的先验依据;在《实践理性批判》一书中,他试图在人类主体的“自由信仰”和“理性范畴”中为实践活动找到普遍共通性的根据;在1790年出版的《判断力批判》一书中,他则试图在人类的“想象力”和“知性范畴”的协调运动中为审美的情感活动找到普遍有效性的根据,在人类因“想象力”和“知性”不足而唤醒“理性”的活动中为审崇高的情感活动找到普遍有效性的根据。换言之,尽管康德认为人类的情感活动不像科学认识和道德实践那样有着独立的心意机能,但却可以在这两种心意机能的协调运动中获得普遍有效的先验根据。因此,正像《判断力批判》成为连接《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的桥梁一样,人类的“情感活动”也便成为连接“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纽带。
在这里,康德与鲍姆嘉登至少有两点重要的差别。首先,在书名上,康德不把自己的著作称之为《美学》(Ästhetik),而是命名为《判断力批判》(Kritik der Urteilskraft)。其次,在内容上,该书也不把人类的情感活动视为认识活动的低级阶段,而将其看作联系认识活动和伦理活动的中介环节。
康德为什么不沿袭鲍姆嘉登的做法将该书命名为《美学》(Ästhetik)呢?因为在他看来,人类的情感活动并不像“感觉”或“感性”行为那样肤浅。他之所以没有沿袭鲍姆嘉登的思路而将情感活动视为认识活动的初级阶段,这与《判断力批判》在他的“批判哲学”体系中的地位有关。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解决了人类认识活动的必然性问题;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解决了人类实践活动的自由性问题。在此之后,康德发现,在必然的感性领域与自由的超感性领域之间,存在一条深不可测的鸿沟,分割出两个世界。正是为了填平这一鸿沟,从而在《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康德才撰写了《判断力批判》。他认为,“判断力”既与“知性”相关,又与“理性”相联;既与“规律性”相关,又与“目的性”相联;从而可以成为“感性世界”与“超感性世界”这两个领域之间的中介;使人从“必然”走向“自由”成为可能。
在《判断力批判》的上卷中,这个过渡是通过“美的分析”和“崇高的分析”来完成的。美感动着人,崇高引领着人。前者与有限的对象相关联,通过“想象力”与“知性”的协调运动而获得,从而与“必然”相联系;后者则与对象在数量或力量上所表现出来的无限性相联系,因“想象力”与“知性”无法把握这些无限的对象而唤醒了“理性”的力量,从而与“自由”相联系。无论是“美感”还是“崇高感”的获得,都是“主观的合目的性判断”,即“情感判断”,而在《判断力批判》的下卷中,这种判断将继续通过“客观的合目的性判断”,即“目的论判断”的过渡来加以完成。在“目的论判断力的批判”中,康德先是讨论了动植物有机体的合目的性问题,并进而论述了整个自然界的目的论问题。他认为,自然的合目的性特征,不是科学认识的结果和依据,但却可以作为一种“范导性原理”来启发人们去探求世界的根据;而作为自然的合目的性特征的集中体现,“人”便成为整个自然界的终极目的,是一种道德的实体。这样一来,《纯粹理性批判》经由《判断力批判》的过渡,便最终与《实践理性批判》相联系。
尽管康德撰写《判断力批判》的主观动机,是为了打通《纯粹理性批判》与《实践理性批判》的关系,从而在人类的“科学认识”和“伦理实践”之间架起一座“情感判断”的桥梁,但其在客观上却为人类的情感活动开辟了独立的活动空间。有了这种独立的活动空间,才有可能确立一门独立的学科属性,且不论这门学科应该叫“美学”、“感性学”还是别的什么。换言之,尽管鲍姆嘉登率先使用了“美学(Ästhetik)”一词来标志一门学科的存在,但他将审美活动视为“感性认识的完善”的观点,并没有为这门学科的独立存在提供一个合法性的基础;尽管康德没有用“美学(Ästhetik)”这一名词来标榜自己的探索,但其研究的结果却在客观上为包括审美在内的人类情感活动奠定了独立的学科基础。从这一意义上讲,如果“美学”真正应该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存在的话,“美学之父”不应是鲍姆嘉登,而应是康德。或者退一步讲,如果我们一定要将鲍姆嘉登称之为“美学之父”的话,康德就是“美学之母”——他虽然没有给这门学科以姓氏,但却孕育了它的躯体。
继鲍姆嘉登之后,再次使用“美学”一词的是黑格尔,他在《美学》(或译为《美学讲演录》)中将“美”视为其“绝对理念”自生成、自发展、自否定、自回归的一个环节,定义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他认为,作为世界本体的“绝对理念”在经过其自身发展的逻辑行程之后,自我否定“外化”为客观世界,并经由无机物、有机物、植物、动物发展到人;而作为“绝对理念”外化发展的最高阶段,人则需要通过艺术、宗教、哲学等形式实现对“绝对理念”的回归,完成其“否定之否定”的逻辑行程:艺术是“绝对理念”感性状态下的显现形式,宗教是“绝对理念”朦胧状态下的象征形式,哲学是“绝对理念”逻辑状态下的表述形式。这样一来,以艺术为核心的人类情感活动也便成为其哲学体系中的一个环节。只是与康德不同,在黑格尔这里,人类的“情感活动”不再是“科学认识”与“伦理实践”的中介环节,而成为人类精神向着“绝对理念”过渡的初级形态。
具体说来,黑格尔将人类的早期艺术称之为“象征型艺术”,此时的艺术所包含的“绝对理念”尚处在朦胧阶段,只能勉强用一些感性的形式加以象征,因而存在着形式大于内容的现象。继而,“绝对理念”开始成熟,但尚没有发展为逻辑形态,最适于用感性的形式加以显现,于是进入了“古典型艺术”阶段。此时的艺术最符合“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标准。但是,“绝对理念”并没有停止其发展的过程,而是进一步过渡到“浪漫型艺术”阶段。此时的“绝对理念”已渐渐由形象脱胎为观念,并开始离开艺术,进而向宗教和哲学发展了……。不难看出,虽然黑格尔的“美学”是为其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服务的,但它在内容上也涉及到了人类在进行情感判断时所包含的感性与理性之间的辩证关系。更为重要的是,由于黑格尔继续沿用了鲍姆嘉登的“美学”概念,这不仅在客观上进一步巩固了鲍姆嘉登在学术史上的地位,而且使“美学”这门学科得以强化。
然而,黑格尔是在何种意义下使用“美学”这一概念的呢?他自己开宗明义说得明白:“这些讲演是讨论美学的;它的对象就是广大的美的领域,说得更精确一点,它的范围就是艺术,或则毋宁说,就是美的艺术。对于这种现象,‘伊斯特惕克’(Ästhetik)这个名词实在是不完全恰当的,因为‘伊斯特惕克’的比较精确的意义是研究感觉和情感的科学。就是取这个意义,美学在沃尔夫学派之中,才开始成为一种新的科学,或则毋宁说,哲学的一个部门;在当时德国,人们通常从艺术作品所应引起的愉快、惊赞、恐惧、哀怜之类情感去看艺术作品。由于‘伊斯特惕克’这个名词不恰当,说得更精确一点,很肤浅,有些人想找出另外的名称,例如‘卡力斯惕克’(Kallistik)。但是这个名称也还不妥,因此,我们姑且仍用‘伊斯特惕克’这个名称,因为名称本身对我们并无关宏旨,而且这个名称既已为一般语言所采用,就无妨保留。我们的这门科学的正当的名称却是‘艺术哲学’,或则更确切一点,‘美的艺术的哲学’。”[2]如此说来,尽管黑格尔仍然沿用了鲍姆嘉登的概念,但却赋予了“美学”一词不同的含义:“艺术哲学”。这个排斥了“自然美”范畴的“美学”显然比鲍姆嘉登和康德的使用方式更狭窄、更集中,也更专门化了。它似乎意味着,审美的问题就是,或至少主要是艺术问题;反过来说,艺术的问题也就是,或者主要是审美的问题。
二
然而问题并不如此简单。随着人类艺术实践的发展,审美和艺术之间的等值关系渐渐被打破了。我们随手翻阅一本《西方艺术史》,便不难发现,在鲍姆嘉登、康德、黑格尔之前及其生活的时代,欧洲的主要艺术作品确乎是或主要是以美的形式出现的,无论是古希腊罗马时代的雕塑、文艺复兴时期的绘画,还是巴洛克风格的建筑、古典主义的音乐,无不以追求和谐为指归的,这也正是黑格尔使用“美的艺术”这一概念的原因所在。然而,自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思潮相继出现之后,原本和谐的艺术世界便被卷入了“崇高”和“滑稽”的历史漩涡,此后的“现代主义”思潮更是变本加厉地将“荒诞”乃至“丑陋”也一并拖入了艺术的殿堂。面对着贝多芬的《命运》、罗丹的《老妓》、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波德莱尔的《恶之花》、毕加索的《格尔尼卡》、贝克特的《等待戈多》,如果我们再用“美”这个概念来形容“艺术”的话,显然就有些削足适履了。正如论者所言:“艺术和美被认为是同一的这种看法是艺术鉴赏中我们遇到的一切难点的根源,甚至对那些在审美意念上非常敏感的人来说也同样如此。当艺术不再是美的时候,把艺术等同于美的这种假设就像一个失去了知觉的检查官。因为艺术并不必须是美的,只是我们未能经常和十分明确地阐明这一点。我们从历史的角度,还是从社会的角度去考察这一问题,我们都发现,无论是过去或现在,艺术通常是件不美的东西。”[3]于是,“美的艺术”这个最早由文艺复兴时期的弗郎西斯科·达·奥兰达用葡萄牙文使用,后被黑格尔用德文发扬光大了的概念便陷入了历史性的危机。
为了挽救这种危机,从而继续维系“美学”与“艺术”之间合法性的对应关系,一些美学工作者便炮制出了一个“广义美”的概念。他们认为,“美学”确实是研究“美”的学说,但这个美是广义的,它不仅包括以和谐为特征的狭义的“美”,而且也包括“崇高”、“滑稽”、 “荒诞”乃至“丑陋”,所有这些都可以称之为“美学范畴”。然而,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这个广义的美的概念与美这个词语的日常用法毫无关系,因为这样一个美的概念是无所不包的(这就表明它的空虚),它甚至把人们在日常语言中肯定会称之为‘丑’的对象统统囊括其中——因为究竟如何定义一个术语,这毕竟只能由那个下定义的理论家说了算。”[4]既然“美”和“艺术”之间的对应关系只是偶然的、历史性的、非本质的,那么美学将不应是“关于美的学说”,而应该被理解为“艺术哲学”:“一个艺术家创造出来的艺术品是美的或者丑的,这并不是一个值得进行哲学思考的问题;值得思考的问题是:艺术家的作品,无论美丑,所具有的想象性和创造性。”[5]这样一来,“美学”作为“艺术哲学”已不再是关于“美的艺术”的学科,而关于艺术之“想象性和创造性”的学科。其实,持这种观点的人在西方已不在少数,“现代美学已逐渐等同于艺术哲学或艺术批评的理论。”[6]
与这种观点相联系,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应该回到Ästhetik的原初涵义,将“美学”还原为“感性学”:“西文的美学(Ästhetik,Esthétique,Aesthetics)一词,原本就是感性学。所谓美学,是近代西方人对感性学狭义取舍后的学科定位。美学的滥觞和片面的发展,也是人类不成熟的一种理论表现。审美文化的贵族化倾向,审美情结的弊端,美学的偏颇,理论研究的狭隘,现当代国际文艺思潮中丑学的崛起,美学的教条化与庸俗化……这些事实都表明,拓展人类的判断力必须美丑皆审,应当用感性学涵摄、补正和滋润美学。”[7]
那么“感性学”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呢?是否如所谓“艺术哲学”那样,是关于“想象性和创造性”的学科呢?如果是的话,似乎这两种观点就可以合流了。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仍然会存有如下疑问:第一,人类的情感问题能够还原为“感性认识的完善吗”?第二,“想象性和创造性”能够涵盖艺术的本质特征吗?前一点涉及到美学能否从哲学认识论中独立出来的问题,后一点涉及到美学研究能否涵盖艺术的本质问题。
三
综合鲍姆嘉登、康德、黑格尔的上述贡献,笔者主张采取一种兼收并蓄的态度。首先,在鲍姆嘉登那里,我们应该吸收其“美学”的概念,及其对人类感性和感觉能力的关注。因为无论“美学”这个概念如何偏狭,毕竟已为广大学者所接受;无论“感性”一词如何肤浅,毕竟是一切情感判断得以发生的前提条件。其次,在康德那里,我们应该吸收其“判断力”的精神实质,以及对为人类的情感活动所开辟的独立空间。因为无论是优美、壮美、崇高、滑稽、荒诞或是丑陋,都是人类的情感判断,而人类的情感判断既不同于认识活动也不同于实践活动,有着独立的发生机制和学理空间。最后,在黑格尔那里,我们应该吸收其对艺术问题的关注和执著。因为艺术问题毕竟是美学问题,或者说人类的情感问题最为集中、最为复杂、最为突出的体现。说得概括一点儿,我们主张把鲍姆嘉登的“名”和康德的“实”,以及黑格尔的“研究对象”统一起来。这样一来,“美学”便成为有关人类“情感判断力”的学科,它所研究的主要对象是“艺术问题”。
现在,我们将这个逻辑顺序反过来加以探讨。首先,“艺术问题”的关键是什么?像一些学者所理解的那样,是“想象性和创造性”吗?我认为是,但不全是。诚然,任何艺术品都需要想象性和创造性的参与,然而这种参与的目的不是为了形式上的花样翻新,而是为了给人制造复杂而精微的情感体验。尽管这种体验不一定是美的,也可能是崇高的、滑稽的、荒诞的、甚至是丑陋的。“托尔斯泰的看法是:‘不但感染性是艺术的一个肯定无疑的标志,而且感染的程度也是衡量艺术价值的唯一标准。’鲁迅先生亦曾这样讲过:‘文学和学说不同,学说所以启人思,文学所以增人感。’这感,当然可以是美感,也可以是丑感、痛感、悲感、怒感、惧感等等。”[8]
那么,人类的情感是怎样发生的呢?回答这一问题,需要我们再次回到鲍姆嘉登有关人之心理活动知、情、意的三分法上来。然而与鲍姆嘉登不同,我们并不认为人类的情感活动只是认识活动的低级阶段,而是在康德的启发下,将情感判断置于“知”与“意”、“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中加以思考。一方面,情感的产生不是与对象无关的,而是建立在对客观对象的感觉和认识的基础之上的。这样一来,情感判断便必然与认识活动发生联系。另一方面,情感的产生不是与主体无关的,而是直接与间接地与主体的欲望和意志相联的。这样一来,情感判断便必然与实践活动发生联系。具体说来,当我们感觉和认识到客观的对象符合主观的欲望与意志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积极的情感,如美感、崇高感等;当我们感觉和认识到客观的对象背离主观的欲望与意志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消极的情感,如丑陋感、荒诞感等等。一言以蔽之,情感来自客观与主观、感觉与欲望、认识与意志之间所形成的必要的张力,而不仅仅是什么“感性认识的完善”。换言之,情感活动既要与认识发生联系,又要与意志发生联系,它产生于客观的规律性与主观的目的性之间所形成的顺向或逆向、肯定与否定的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关系是复杂的,其感情的内容也是多种多样的:有悲的,有喜的,也有悲喜交加的;有爱的,有恨的,也有爱恨交织的;有美的,有丑的,也有美丑并举的;有阳刚的,有阴柔的,也有刚柔并济的……。从共时的角度上讲,一部作品艺术价值的高低,在很大意义上取决于其能够引发人们情感的复杂程度;从历时的角度上看,人类越往后发展,其艺术作品所包含的情感便越复杂。
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艺术作品以什么形式来承载和引发这种复杂的情感呢?是形象!正如不能引发情感的作品不是艺术品一样,没有形象的文本也不是艺术品。这样一来,“形象”便和“情感”一样,成为艺术作品不可或缺的内容,是艺术的“本质属性”。其实除了“形象”之外,“概念”也能承载人类的情感,但这种情感往往是明晰的、确定的、简单的,因而也是不能令人满足的。从符号学的角度上讲,作为“逻辑符号”的概念是人类从具体的经验中高度抽象出来的,它在获得明晰性的抽象过程中却渐渐失去了其原有的复杂性。显然,这种抽象的结果有利于科学的表述,却不利于艺术的表达。正是为了还原这种情感的丰富性,人们需要在“逻辑符号”之外用音响、旋律、色彩、线条、动作、姿态等更加原始的形式去编制和创造一种超越符号的情感形式,这便是艺术“形象”的由来;即使是以语言为载体的文学创作,也要通过辞藻的妙用与叠加、语法的变换与超越等特殊手段,使原有的“逻辑符号”上升为“情感符号”——文学形象。唯其如此,它才能够产生一种“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诗的意味。
说到底,逻辑符号是内涵与外延清晰的、有着固定语法规则的概念系统。它不仅是约定俗成的,而且可以反复使用的。情感形象则是内涵与外延则是模糊的、没有固定语法规则的象征系统。它不仅必须是独创的,而且是不能重复使用的。这样一来,艺术创作首先涉及的确乎是人的感性经验的问题,是形象的创造问题,因而是“感性学”的问题。但是,艺术家所独立创造的、从未使用过得形象何以能够打动人们的“情感”,产生康德所谓的“无概念的普遍有效性”,这就不仅仅是一个“感性学”的问题,而要涉及到“判断力”或曰“情感学”的问题了。
没有“形象”,“情感”无从表达;没有“情感”,“形象”毫无意义。前者是“有意味的形式”,后者是“形式背后的意味”。由于“形象”与“情感”就像一枚铜币的两面花纹一样是密不可分的,因而“感性学”和“情感学”也是互为表里、密不可分的,它们合在一起,称之为“美学”。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将“美学”视为“感性学”与“情感学”的总和,虽然以艺术为主要的研究对象,但并不排除艺术之外人与自然的情感联系。同艺术一样,这种联系既可能是轻松的、愉快的、美的,也可能是紧张的、激越的、崇高的,还可能是矛盾的、抵触的、荒诞的。同艺术一样,这类复杂而多样的“情感”也必须通过“形象”而加以获得。
从辞源学的角度上讲,将“美学”视为“感性学”与“情感学”的总和,并不是没有根据的,黑格尔就曾明确指出:“‘伊斯特惕克’的比较精确的意义是研究感觉和情感的科学。”只是鲍姆嘉登强调了“感觉”而忽视了“情感”,康德强调了“情感”而忽视了“感觉”,黑格尔则在其客观唯心主义哲学的基础上把“感觉”和“情感”的问题变成了“理念”的“显现”方式问题。现在,是应该让“感觉”和“情感”回到“美学”中原有的地位上来的时候了。
(原载《美学》,2010年第3期)
[1] 参见克罗齐《美学原理•美学纲要》,外国文学出版社,1983年,第167页,注释⑧。
[2] 黑格尔《美学》,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4页。
[3]转引自朱狄:《当代西方艺术哲学》,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4页。
[4]王祖哲《论美与艺术之间不存在本质关系》, 《文史哲》,2003年第6期。
[5]王祖哲《论美与艺术之间不存在本质关系》, 《文史哲》,2003年第6期。
[6]转引自朱狄:《当代西方艺术哲学》,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页。
[7]栾栋《感性学发微》,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内容简介”。
[8] 杨守森《文学:审什么“美”?》,《文史哲》2008年,第4期。
发布人:student 最后修改日期: 2013-06-04 15:1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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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广告作为一种符号现象,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符号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为研究广告这一符号现象提供了理论支持,同时广告的发展也体现了语言符号的实际应用。 关键词: 广告 符号学 符号学分析
“符号”在现代生活中应用得十分广泛。从某种意义上讲,人类文化就是符号的文化。语言是典型的符号,人创造语言传达信息,表达思想;人也通过其他各种符号规定外部世界,以示各种事物的区别。广告语言是语言系统中的一种,分析和欣赏广告时要把语言、图像和声音等各种因素有效地结合才能实现对广告进行正确的解读。
一、符号学的定义
索绪尔认为概念和音响形象的结合叫做符号。在人类的发展过程中,符号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符号学就是研究符号及其规律的科学。
索绪尔认为每个符号都可以二分为能指和所指,每个符号都是能指和所指的统一体。
皮尔斯根据符号自身和指称对象之间的不同关系将符号划分为:图像,即“符号的能指与所指的关系表现出某种共性”;标志,即“能指与所指表现出的一种因果关系”;象征,即“能指与所指的关系是武断任意的”。这种符号学思想更加速了符号学的形成。
皮尔斯的符号三分模式可以说是对索绪尔二分模式的发扬光大。符号要想指称对象必须通过解释,而解释即思想。因此,要想让广告成功地指称某个商品,广告创意者就要尽可能选择那些为公众所接受的形式。皮尔斯根据符号自身和指称对象之间的不同关系将符号分为三大类,皮尔斯的三套符号分类都适用于广告。
二、广告的特征
在当今社会,广告已经深入经济文化社会的各个方面,与社会大众的相互依赖程度越来越深,其内涵丰富且形式多样,它对事物的描述不是一般的平铺直叙,它不仅表达了对象的内容,还对目标物进行着非物质的、联想的和情感等方面的塑造。
广告具有最基本的两种功能:意动功能,即“用来打动观众”;指称功能,即“用来指向产品”。为了达到这些基本的功能,广告在设计的时候应考虑两个层面的内容:广告的表达层,即符号学中相应的能指。比如在房地产广告中,“房”这个符号,其能指就是“房”,但是在广告中,本来的能指“房”字,已经被各式各样的广告语代替了,如:“长江之家”、“聚福园”、“银城花园”等。广告的指示层,即符号学中相应的所指。比如我们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详的广告品牌。如“口渴了”、“肯德基”、“必胜客”等著名品牌。所有这些都只是广告语言中的符号,它们真正指代的是现实中的产品,即所指。如听到“麦当劳”、“肯德基”我们就能知道其所指是快餐;听到“果粒橙”,我们就能知道其所指是饮料;看到“苹果”、“联想”的logo,我们就能知道其所指是家电产品。
广告就是依靠符号学的相关理论,即它相应的表达层和指示层来完成它的功能的。所以在研究广告时,我们就无法也不可能将其和符号学割裂开来。符号学和广告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
三、广告的符号学分析
广告和符号密不可分。广告是对将要或正在出售的商品或服务进行的公开宣传活动,其目的就是借助各种符号,吸引公众的注意力,激发出他们的购买欲,达到促使他们最终消费的目的。广告作为符号,体现了人类的思维习惯和文化习俗,同时它也在不断构建整个社会符号系统;符号学也为广告的创作提供了理论基础,广告的发展同时体现了其符号特征。
首先,广告作为一种符号,它与文字符号紧密相连。各个地区、各个国家和各个民族的文化差异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符号系统的理解存在差异。例如在中国红色用来装饰表示喜庆,但在西方人眼里,红色代表血腥和屠;龙在中国文化里是权势、高贵等的象征,而在西方文化中是邪恶的标志。所以,为了解决因为文化差异造成的沟通障碍,广告商们常常采用本土化的广告策略。因此如果一条广告要想被观众接受,首先就要考虑所选取的语言符号能否在这一地域的人们所接受。
其次,广告与图像符号密切联系。在图像符号中,指示物和意义的关系表现出某种性质的共同性,它借助能指和所指之间的某些酷似的特征而产生指示意义。比如,冰箱广告常常用新鲜的蔬菜水果作为标志符号,牛奶广告喜欢用奶牛作为其典型标志。除了上述比较直观的图像符号外,有些广告如美的冰箱的广告的画面就是一只退了毛的鸡从冰箱里跑出来,应用的则是图像的意象功能,这就需要观众发挥其创造性对此种广告进行解读,认识到原来冰箱的保鲜功能竟然如此强大。
广告在体现文化的同时,也在塑造着文化。商品的广告形式已不再是单纯地宣传某种产品,而是在宣传某一消费观念。同时对于产品的选择也体现出消费者自我定义的形象,从消费者购买的品牌上,我们可以了解消费者的个人爱好、品位、经济状况及自我定位。在广告本身传播消费文化说服消费者的同时,消费者也在对自我身份的认证中对品牌进行着选择。
三、结语
我们从符号学的角度探讨了广告问题。广告符号是符号中的一大类。广告作为符号,它体现了人类的思维习惯、文化习俗;同时它也在不断构建整个社会符号系统,重构人们的消费习惯、心理习惯。我们创造广告的过程也是不自觉地应用符号学理论的过程,因此广告与符号学的关系可见一斑。符号学为广告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同时广告的发展也体现了其符号学特征,因此广告与符号密不可分。
参考文献:
[1]费尔迪南·德·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2]李思屈广告符号学[M]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7
[3]鞠辉试谈广告的符号学体现[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3(10)
[4]王新浅谈皮尔士和他的符号学理论[J]社会科学家,2005(2)
[5]杨海涛,高炜,吴艳广告行为·符号·文化[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19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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