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言秋日胜春朝。
山明水净夜来霜, 数树深红出浅黄。
试上高楼清入骨, 岂如春色嗾人狂。
在于诗人对秋天和秋色的感受与众不同,一反过去文人悲秋的传统,唱出了昂扬的励志高歌。
这刘禹锡这两首《秋词》给予人们的不只是秋天的生气和素色,更唤醒人们为理想而奋斗的英雄气概和高尚情操,获得深刻的美感和乐趣。这两首《秋词》主题相同,但各写一面,既可独立成章,又是互为补充。
其一赞秋气,其二咏秋色。气以励志,色以冶情。所以赞秋气以美志向高尚,咏秋色以颂情操清白。景随人移,色由情化。这两首是写秋的诗却爽朗明快,表现了诗人积极乐观的心境。
诗人深深懂得古来悲秋的实质是志士失志,对现实失望,对前途悲观,因而在秋天只看到萧条,感到寂寥,死气沉沉。诗人同情他们的遭遇和处境,但不同意他们的悲观失望的情感。
他针对这种寂寥之感,偏说秋天比那万物萌生、欣欣向荣的春天要好,强调秋天并不死气沉沉,而是很有生气。他指引人们看那振翅高举的鹤,在秋日晴空中,排云直上,矫健凌厉,奋发有为,大展鸿图。显然,这只鹤是独特的、孤单的。
但正是这只鹤的顽强奋斗,冲破了秋天的肃杀氛围,为大自然别开生面,使志士们精神为之抖擞。这只鹤是不屈志士的化身,奋斗精神的体现。所以诗人说,“便引诗情到碧霄”。
“诗言志”,“诗情”即志气。人果真有志气,便有奋斗精神,便不会感到寂寥。这就是第一首的主题思想。
《秋词二首》作者刘禹锡
其一
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 便引诗情到碧霄。
其二
山明水净夜来霜, 数树深红出浅黄。
试上高楼清入骨, 岂如春色嗾人狂。
其一
自古以来,骚人墨客都悲叹秋天萧条、凄凉、空旷。我却说秋天远远胜过春天。
秋日天高气爽,晴空万里。一只仙鹤直冲云霄推开层云,也激发我的诗情飞向万里晴空。
其二
秋天了,山明水净,夜晚已经有霜;树叶由绿转为浇**,其中却有几棵树叶成红色,在浅**中格外显眼;
登上高楼,四望清秋入骨;才不会象春色那样使人发狂。
悲寂寥:悲叹萧条空寂。宋玉《九辩》有“悲哉,秋之为气也”、“寂寥兮,收潦而水清”等句。
春朝:春初朝,朝,有早晨的意思,这里指的是刚开始。
晴:一作“横”。排云:推开白云。排:推开,有冲破的意思。
诗情:作诗的情绪、兴致。碧霄:青天。
深红:指红叶。浅黄:指枯叶。
入骨:犹刺骨。
嗾:使唤狗。这里是“使”的意思。
创作背景:
这首诗是诗人被贬朗州司马时所作。公元805年(永贞元年),顺宗即位,任用王叔文改革朝政,刘禹锡也参加了这场革新运动。但革新遭到宦官、藩镇、官僚势力的强烈反对,以失败而告终。顺宗被迫退位,王叔文赐死,刘禹锡被贬。可贵的是,诗人在遭受严重打击后,并没有消沉下去。刘禹锡贬到朗州(湖南常德)时,是三十四岁。正感到春风得意,却被赶出了朝廷,其苦闷是可想而知的。但作者本身性格的倔强、坚强哈乐观促使作者依旧积极乐观的面对。
《秋词二首》是唐代诗人刘禹锡的组诗作品。两首诗的可贵之处在于诗人对秋天和秋色的感受与众不同,一反过去文人悲秋的传统,赞颂了秋天的美好,并借黄鹤直冲云霄的描写,表现了作者奋发进取的豪情和豁达乐观的情怀。
这两首《秋词》主题相同,但各写一面,既可独立成章,又是互为补充。其一赞秋气,其二咏秋色。气以励志,色以冶情。所以赞秋气以美志向高尚,咏秋色以颂情操清白。景随人移,色由情化。景色如容妆,见性情,显品德。春色以艳丽取悦,秋景以风骨见长。
刘禹锡《秋词二首》诗歌鉴赏 刘禹锡有足够的资格与充分的理由悲秋。他却以《秋词》一以歌秋日晴空,一以颂秋日山野。既是诗人的自白自励,也是对迫害者的示傲示威 唐代的朗州今日湖南省洞庭湖之西的常德市,已然是一个现代化的都会。大道纵横,车水马龙,白天市声嚣嚣,夜晚华灯灼灼。沅水傍城而过,凭堤而建的是长达3公里的中国常德诗墙,镌刻古今诗人的作品于其上,宛如阵容超豪华的合唱队。领唱的当然是文章为百代之祖的屈原了,时至中唐,刘禹锡也以他的《秋词》加盟,让五湖四海的游人观赏江城胜景,也倾听他清刚豪放的千古歌声。在中唐的名诗人中,元稹是鲜卑人的后裔,白居易是龟兹人的后代,刘禹锡则是匈奴人的远支。祖籍河南洛阳的刘禹锡,出身于诗礼簪缨之族,家学渊源、名师指点加之刻苦自励,他成长为一位胸怀鸿鹄之志的青年才俊。贞元九年(793),他22岁通过礼部考试进士及第,接着通过“博学鸿辞科”这一皇帝亲自制举的特别考试,随后于贞元十一年登吏部取士科,也就是通过吏部举行的选拔考试,较杜牧两登科第后自诩的“两枝仙桂一时芳”还多出一枝。安史之乱后的中唐,藩镇割据,宦官专权,朝政腐败,民生凋敝,唐帝国如日中天已成往事,而今已江河日下弊病丛生。永贞元年(805)顺宗李诵即位,锐意革新,王叔文、王伾、刘禹锡、柳宗元成了革新集团的核心人物,共同拉开了“永贞革新”生机勃勃的序幕。然而,这场政治革新不及半年便黯然落幕,原因是革新的对立面的拼死反对,顺宗先则因病内禅随后突然崩逝。暗箱操作上台的宪宗李纯登上权力顶峰刚过三日,对革新派的打击就如雷电骤至:王叔文贬为渝州(今重庆市)司户,翌年赐死,王伾贬为开州(今四川省开县)司马,不久病逝于贬所,其他被宋代王安石誉为都是天才奇才的八位骨干分子无一幸免,均贬为远州司马,史称“八司马”。刚过而立之年的刘禹锡,官阶由正四品上的朝廷大员,独当经济财政方面之任的屯田员外郎与判度支盐铁案,直线降黜为从六品下无职无权且非正式干部编制的“朗州司马员外置同正员”,如扬波击浪的征帆突然被风暴掀翻,如振羽长天的鹰隼突然被暗箭射落,而朗州的山山水水呢,则有幸陪伴了不幸的诗人整整十年艰难岁月,冰火两重天。苦难对于有志之士是磨刀石也是试金石,朗州十年,刘禹锡创作了二百多首诗词和三十余篇文赋,不仅占他全部作品四分之一强,而且有不少佳篇胜构,蔚为他创作的第一个高潮,如其中的《秋词》(二首):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
便引诗情到碧霄。山明水净夜未霜,
数树深红出浅黄。试上高楼清入骨,
岂如春色嗾人狂。“自古”与“我言”对举成文,相反见意,是中国古典诗论所谓的“矛盾逆折”,西方现代文论称之为“矛盾法”、“抵触法”或“反证法”。悲秋,不分族别也不分国界,是普遍共有的人性人情,19世纪法国象征派诗人马拉美的散文《秋》,将孤独寂寞的悲秋之情,写得哀惋之至;美国现代名诗人佛罗斯特在《我的客人,十一月》中,也说秋天是“秋雨绵绵的晦日”。在中国,秋天特别是深秋的萧条肃杀,总是引起多愁善感的文人的愁苦之情,而许多文人往往命途多舛,于是,悲秋便成了古代诗文的一个母题,也成了中国文人诗歌的一个源远流长的传统。早在屈原的《九章》中,凛冽的秋风至少就有三处起于纸上:“欸秋冬之绪风”、“悲秋风之动容兮”、“悲回风之摇蕙兮,心冤结而内伤”。因为宋玉《九辩》有“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之句,历来宋玉就被认为是中国诗文的“悲秋之祖”,实在是后人上错了香火。直至刘禹锡之前,文人们的咏秋之作无非天下一统舆论一律地悲秋,总得有人出来抬抬杠,唱唱反调,尽管众士诺诺,终于一士谔谔,“我言秋日胜春朝”,这位唱反调的持不同诗见者,就是被白居易赞誉为“诗豪”的刘禹锡。刘禹锡有足够的资格与充分的理由悲秋。他从风云聚会的政治舞台的中心长安,沦落到朗州这一僻远荒凉的下州小郡(只辖武陵、龙阳两县,仅有九千三百六十户,人口不足四万五千),而且一贬长达十年,其间结婚不久的妻子薛氏因病早逝,婴儿嗷嗷待哺,他自己不仅内心郁闷痛苦,而且因不服水土而多疾相侵,缠绵病榻。然而,他却以《秋词》一以歌秋日晴空,一以颂秋日山野,空间由天上而地下,焦点由白鹤而红叶,色彩明艳热烈,境界开阔深远,表现了他乐观顽强的生命品格,也显示了他倔强的永不向恶势力屈服的人格力量,和他以后的许多作品一样,既是诗人的自白自励,也是对迫害者的示傲示威。长堤谁与上?长记秋晴望。每回我捧读《秋词》,尤其是实地在常德诗墙前吟诵这一诗章,刘禹锡诗中的那一只白鹤啊,仍然高翔在千年后的碧霄之上和我的心上!
其一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宵。
其二
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
试上高楼清入骨,岂如春色嗾人狂。
第一首诗的大意是:自古以来每逢秋天都会感到悲凉寂寥, 我却认为秋天要胜过春天。 万里晴空,一只鹤凌云而飞起, 就引发我的诗兴到了蓝天上了。诗人深深懂得古来悲秋的实质是志士失志,对现实失望,对前途悲观,因而在秋天只看到萧条,感到寂寥,死气沉沉。诗人同情他们的遭遇和处境,但不同意他们的悲观失望的情感。他针对这种寂寥之感,偏说秋天比那万物萌生、欣欣向荣的春天要好,强调秋天并不死气沉沉,而是很有生气。他指引人们看那振翅高举的鹤,在秋日晴空中,排云直上,矫健凌厉,奋发有为,大展鸿图。这只鹤是独特的、孤单的。但正是这只鹤的顽强奋斗,冲破了秋天的肃杀氛围,为大自然别开生面,使志士们精神为之抖擞。这只鹤是不屈志士的化身,奋斗精神的体现。所以诗人说,“便引诗情到碧霄”。“诗言志”,“诗情”即志气。人果真有志气,便有奋斗精神,便不会感到寂寥。这就是第一首的主题思想。
解析:
第一首:“自古逢秋悲寂寥”句点出逢秋而悲,古今皆然,有思接千载,视通万里之慨。“我言秋日胜春朝”句以响遏行云的一声断喝,推翻悲秋主题一新天下人耳目。“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二句勾勒出一幅壮丽的秋景图。在那一碧如洗的寥廓高天上,一只白鹤腾空而起,直冲九霄,把我的诗思也引到了高空。目击此情此景,怎能不使人惊喜和感奋?融诗情与画意是“秋日胜春朝”的形象化说明,景致飞动,笔触轻灵,极易引发读者的联想。全诗有直抒胸臆之妙,而无“含蓄不足”之嫌。
第二首:仍将抒情、写景、议论熔于一炉。“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指出秋色是明净清白的,有红有黄,略有色彩,不时流露出高雅闲淡的情韵,冷然如文质彬彬的君子之风度,令人肃敬。如果说前诗主要着重于高空的话,此诗则主要落笔在地上。“试上高楼清入骨,岂如春色嗾人狂。”秋日登楼,让那清气徐徐沁入肌骨,可以使人清醒、理智,而那烂漫的春光则只能使人昏醉、轻狂。这样,又何必“逢秋”而“悲”呢?“清入骨”是他溶心境于秋色的切入点,也正因为“清入骨”,这才会看得透彻。
这两首《秋词》主体相同,但各写一面。第一首写秋日晴空,赞秋气,第二首写秋日山野,咏秋色。空间由天上到地下,视点由白鹤到红叶,白鹤与红叶两相对照,色彩对比强烈,色调鲜艳明快,生动地表现了秋日明亮清爽。第一首的结尾虽为景色,但不是止于景而是引申为意象;第二首的结尾偏重于对秋日的说明,那使人沉醉冥迷的秋色秋光是那样令人骨峻神清,具有凌凡傲俗的品格。气以励志,色以冶情。赞秋气以美志向高尚,咏秋色以颂情操清白。
《秋词二首》在构思上另辟蹊径,在艺术风格上又能独树一帜,成为千古传诵的佳作。它带给我们一种向上的勃勃生机和殷殷希望,告诉我们:秋是美妙的、神奇的。因为秋给了万物以活跃的、饱满的神韵。
这两首诗的可贵,在于诗人对秋天和秋色的感受与众不同,一反过去文人悲秋的传统,唱出了昂扬的励志高歌。
其一
“自古逢秋悲寂寥”,诗人开篇,即以议论起笔,断然否定了前人悲秋的观念,表现出一种激越向上的诗情。首句即明确指出自古以来,人们每逢到了秋天就感叹秋天的寂寞萧索。“自古”和“逢”,极言悲秋的传统看法的时代久远和思路模式的顽固。接着一句用“我言”直抒胸臆,态度鲜明,说出的是诗人的自信,这种自信,尽管染上的,是一种不幸的色彩,然而,诗人阔大的胸襟却非凡地溶解了这种不幸。“秋日胜春朝”,用对比手法,热情赞美秋天,说秋天比那万物萌生,欣欣向荣的春天更胜过一筹,这是对自古以来那种悲秋的论调的有力否定。
“晴空一鹤排云上”选择了典型事物具体生动地勾勒了一幅壮美的画面。诗人抓住秋天“一鹤凌云”,这一别致的景观的描绘,展现的是秋高气爽,万里晴空,白云漂浮的开阔景象。那凌云的鹤,也载着诗人的诗情,一同遨游到了云霄。虽然,这鹤是孤独的,然而它所呈现出来的气势,却是非凡的。一个“排”字,所蕴涵的深意,尽在不言中了。也许,诗人是以“鹤”自喻,也许是诗人视“鹤”为不屈的化身。这里,有哲理的意蕴,也有艺术的魅力,发人深思,耐人吟咏。这幅画面是对“秋日胜春朝”的生动注脚。
“便引诗情到碧霄”紧接上句直接抒写自己的感受,看到这一壮美的情境作者心中那激荡澎湃的诗情勃发出来,也像白鹤凌空一样,直冲云霄了。字里行间作者那乐观的情怀,昂扬的斗志国安呼之欲出。如果说,上句侧重写秋的“形美”,那么这句则突出秋的“神韵”,使“秋日胜春朝”的观点表现得更鲜明,更有力度。
三四句展现的,不仅仅是秋天的生机和素色,更多的是一种高扬的气概和高尚的情操。这样的诗,没有什么悲凉的气息,诗人随着自己的“诗情”,和想象驰骋于碧空之上。于是,鹤飞之冲霄,诗情之旷远,“实”和“虚”便融合在了一起,所获得的全然是一种励志冶情的美的感受。全诗气势雄浑,意境壮丽,融情、景、理于一炉,不仅仅表现出是秋天的生机和素色,更多的是一种高扬精神和开阔胸襟,唱出的那曲非同凡响的秋歌,留下的是一份难能可贵的精神财富。
其二
“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写秋天景色,诗人用白描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别有特色的秋景,山水清净,夜里还会下霜,树叶有红有黄,在山间错落点染。景色清丽闲雅,如一位彬彬有礼的君子,让人肃然起敬。
“试上高楼清入骨,岂如春色嗾人狂”,后两句紧承前两句写道,如果你要是不相信秋景这样清雅美丽,可试上高楼一望,顿时会让你感到彻骨的清澈,心境澄静,心情肃然深沉,怎会像繁华浓艳的春天那样让人轻狂。诗人巧妙地暗用拟人手法,将秋天和春天比拟成了两种不同的人,用春季的轻浮反衬了秋季的端庄素雅。表现了秋之高洁和沉稳,反映了诗人高尚的情操和积极高昂的精神面貌。
总结
这是两首抒发议论的即兴诗。诗人通过鲜明的艺术形象表达深刻的思想,既有哲理意蕴,也有艺术魅力,发人思索,耐人吟咏。刘禹锡这两首《秋词》所展现的不只是秋天的生气和素色,更有为理想而奋斗的英雄气概和高尚情操,获得深刻的美感和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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