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入赣州人员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的通知

关于进入赣州人员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的通知,第1张

各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区和蓉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期。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公民个人防控责任和法律责任,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精神,对进入赣州市人员实行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所有进入赣州市域范围的人员。

二、申报方式

所有进入赣州人员都需填写“进入赣州人员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若进入赣州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则在进入赣州12小时内向所在单位申报;如无工作单位,则在进入赣州12小时内向所居住的小区、社区、村民委员会和入住的宾馆、酒店进行申报。

三、相关责任

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对未按规定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故意逃避,拒不配合防疫、检疫等预防、控制措施落实以及隐瞒疫区旅居史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及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经营者全面落实申报工作。

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附件:

自10月17日西安报告2例上海籍游客新冠核酸检测阳性以来,截止10月24日24时,疫情共波及11省22市,累计报告阳性感染者164例,蔓延速度快,防控形势严峻。10月24日,据北京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两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从风险地区返京后没有及时向社区报告,也没有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目前被刑事立案侦查。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输入,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赣州疾控提醒广大市民:

一、有以下地区旅居史的来赣州人员,请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若未及时报备而造成疫情传播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10月2日以来:甘肃张掖市、酒泉市,内蒙古阿拉善盟;10月8日以来:河北石家庄;10月14日以来:甘肃嘉峪关市;10月15日以来:陕西西安市,贵州遵义市,甘肃兰州市;10月16日以来:宁夏银川市,北京丰台区、昌平区;内蒙古呼尔浩特;10月17日以来:湖南长沙市、甘肃武威市、青海海东市;10月18日以来:宁夏中卫市,河北邢台市,宁夏吴忠市,甘肃陇南市;10月19日以来:湖北天门市、四川自贡市;10月20日以来:宁夏青铜峡市;10月21日以来:北京海淀区。

请广大市民和游客关注各大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公布的新发感染人员轨迹,与公布病例有时空交集者更应第一时间报备。据不完全统计,阳性病例涉及以下航班和列车备注为阳性个案所乘车厢。有在对应日期搭乘上述交通工具的市民,如未返赣州,就近检测核酸;如已返回赣州,尽快向社区报备,并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二、提醒国庆以来曾有外省旅居史的在赣州人员,建议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尽量避免外出扎堆、聚集。市民做好14天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尽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

三、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坚持非必需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检测者报告的地区,暂缓安排去西北旅游。外出时应保持高度警惕,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来赣州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14天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疫情防控需你我共同努力,让我们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措施。

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25日

赣州市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市连续发现多起省外输入疫情,外防输入风险持续加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强化人员报备。所有市外来赣州人员须提前在24小时内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赣通码”小程序报备,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未提前报备的,须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国省道等第一入赣点,现场扫码报备。

二、强化核酸检测。对省外及省内有本土病例报告县来赣州人员立即开展“落地检”,其他人员须在抵赣州后3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所有市外来赣州人员抵赣州后落实“三天三检”,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对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赋黄码。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和属地要切实负起责任,督促重点人群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确保应检尽检。

三、强化场所防控。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酒店、购物中心、美容美发、洗浴、室内健身、游泳场馆、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要加强场所码扫码核验,严格执行逢进必扫、扫码必验、验码必严,劝阻异常码人员进入并及时报告。来赣州未满5天人员,不得进入以上公共场所。

四、强化货车司机管理。所有外地来赣州货车司乘人员在第一入赣点双采双检、单人单管、即采即走,在赣州期间司乘人员不下车,不近距离接触他人。重点地区来赣州货车司乘人员原则上不隔离,但须配合落实闭环管理直至离开赣州。

五、强化校园管理。倡导全市所有寄宿学校、中职院校和高校学生近期非必要不离校。教职工严格落实“两点一线”闭环管理。

六、强化个人防护。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等良好习惯,主动就近参加核酸检测,近期非必要不离开赣州,不与进入赣州未满5天人员聚餐聚会。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广大市民尤其是老年人主动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七、强化责任追究。对采取换车、改道、托人转接等方式,或用两部、多部手机逃避防疫查验,以及不主动报备或故意隐瞒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因公共场所查验不严、重点人群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个人自我健康管理不到位,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上述措施自2022年11月24日起实施。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关于印发《赣州市企业复工复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引》的通知

各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蓉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为确保全市企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切实落到实处,降低疾病感染和传播风险,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制定了《赣州市企业复工复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重点强调两项工作:

一、鼓励规模以上的企业复工复产前准备热成像人体测温仪并安装完成。

二、佩戴后口罩的处理:在醒目位置设置专用废弃口罩垃圾桶,健康人群佩戴的口罩,毁形后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发热人员佩戴过的口罩,不可随意丢弃,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有关流程处理。附件:赣州市企业复工复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引

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为保障全市人民和市域外留赣州过年人员过上一个健康祥和的春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将2022年春节假期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有省外来赣州人员必须在抵达赣州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境外来赣州人员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赣州人员一律实行闭环管理。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及陆路边境口岸城市来赣州人员须主动报备,并分类进行管控。驻市高校要鼓励和引导居住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留在江西过年。

二、全市各大型餐饮单位、大型超市、主要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邮政快递营业网点、药店正常营业。各物资供给单位加强物资调配,确保价格稳定、供应充足。

三、全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免收停车费;市内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县际客运班线、农村客运、出租车、网约车正常营业;全市国有景区免收门票,实行“预约、错峰、限流”措施;各银行机构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时间,保障正常金融服务需求,保险公司保障理赔服务正常进行。

四、市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中心露天场所、社区足球场、单位篮球场等公共文化场馆及设施正常营业,免费开放。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各地组织开展好文化惠民活动。

五、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正常的医疗服务,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免收门诊、急诊挂号费自费部分,健康体检五折优惠。县级以上医疗保障部门提供正常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六、春节期间正常经营或开展服务的机构、场所、设施、设备等,经营或服务主体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个人要提高防护意识,做好防护措施。

七、支持企业、社区组织开展写春联、打年糕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让市域外留赣州过年人员感受家的温馨。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礼包”和错峰放假调休,利用春节窗口期,合理安排生产,以岗留工、以薪留工。

八、开展“来赣州过客家年·千万消费券免费领”活动,活动期间市本级发放10万份春节文旅商贸电子消费券,每份价值200元,含100元文旅消费券和100元商超消费券。

九、赣州移动、电信、联通分公司为市域外留赣州过年人员免费发放30G/人赣州本地流量包。

十、对承租市县两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市域外留赣州过年人员减免一个月租金或免费延长一个月租期。

十一、积极开展岗位对接和就业服务,春节前后不间断开展“春风送温暖、就业送真情”暨“孩子喊父母回家”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通过赣州人才热线等渠道广泛发布岗位信息,开通网络招聘平台。鼓励各地结合疫情防控现状,组织小规模的送岗下乡活动,积极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支持企业结合实际,春节期间灵活安排员工参加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满足企业高质量用工需求。春节期间,为与企业有劳动争议的市域外留赣州过年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化解争议,维护市域外留赣州过年人员合法权益。

十二、赣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关心大家的身心健康,主动关心关爱市域外留赣州过年人员。如需帮助可致电12345热线,外籍友人还可致电涉外:18270829126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服务热线:12367。

衷心祝愿广大市民新春快乐!虎年吉祥!对大家为赣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大家为顾全大局,理解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深表敬意!

赣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24日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更好地守护您和家人的健康,我们真诚地向您发出倡议:

一、请您近期非必要不离县、不返县,尽量减少人员流动。“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减少旅途感染风险,倡导就地过节、居家过节。若确需返县的,应提前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或宾馆酒店进行报备,了解家乡疫情防控政策,做好途中个人防护。

二、请您近期尽量减少聚集,倡导“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少串门、少走亲、少扎堆,不举办不参与庙会、请神、祈福等各类聚集性活动。遵守景区景点、室内体育娱乐场所、网吧、**院、图书馆、餐饮单位等场所限量、预约、错峰的防控措施要求,避免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三、请您落实好防控措施,认真履行防疫义务。请广大市民执行好各类场所“一测一扫三查验”,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持续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自觉配合各交通路口服务点查验,积极参与全员核酸检测。

四、请您不信谣、不传谣,认真配合做好防疫工作,积极传播正能量,凝心聚力,共抗疫情。

赣州市卫健委最新隔离政策

7月4日0时至24时,云南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该3人均在瑞丽市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均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赣州疾控现对本市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云南省瑞丽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并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自6月20日以来有云南省瑞丽市旅行居住史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工作,落实健康监测14天。

三、如非必要,有云南省瑞丽市旅行居住史的人员暂缓来赣州。如确需来赣州,7月5日起须持有2天核酸阴性证明,途中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市民需实时关注国内中地区情况,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行“14+7”管理模式,即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目前虽非中高风险地区,但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地区的来赣州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在来赣州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纳入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四、广大市民继续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卫生习惯。

五、接种疫苗仍是防控新冠肺炎最有效、最经济、最安全的手段,呼吁广大市民在自身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一定要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早日获得免疫力,既保护了自己和家人,也是在为社会稳定作贡献。

六、密切关注当前疫情进展信息,配合指挥部落实相应防控策略的调整。

赣州最新隔离防控政策:

从6月19日起,东莞市南城街道百悦尚城小区2栋由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从6月18日起,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下十围商住街71号新蓝天公寓由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截至6月19日8时,国内共有高风险地区1个,中风险13个,均在广东省。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赣州疾控对本市市民提出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并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自6月3日以来有东莞市、深圳市宝安区和南山区旅行居住史或相关接触史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工作,按要求进行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三、暂缓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赣州。6月19日起从东莞市、深圳市宝安区和南山区来赣人员须持有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行“14+7”管理模式,即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目前虽非中高风险地区,但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地区的来赣州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在来赣州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纳入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赣州最新隔离政策

为稳妥有效应对疫情输入风险,目前,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赣返赣。

如已来赣返赣的实行“14+7”隔离政策,即由入赣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此外,对广州市、佛山市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来赣返赣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纳入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对虽暂无中高风险地区,但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的深圳市盐田区来赣返赣人员,参照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端午节将近,暑期将临,鉴于广东省当前疫情整体形势,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醒广大居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等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返赣前要提前向社区报告,返赣后按要求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

5月31日更新

江西省5月31日新冠肺炎疫情紧急风险提示

1、5月7日以来:接受社区管理+核酸检测一次

2021年5月7日以来,自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茂名市来赣,或与相关人员有接触史者,应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第一时间主动前往社区报告登记,接受社区管理措施,并进行至少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应立即向属地社区报告,并按照规范程序转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5月31日起:入赣需持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021年5月31日起,由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茂名市旅居来赣返赣人员,或与当地公布的患者活动轨迹有重叠的来赣返赣人员,须持有入赣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按照属地规定,及时向社区报告,并接受核酸检测,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解除。

5月17日更新

辽宁营口来赣人员:

1、2021年4月26日以来,有辽宁省营口市旅居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者,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主动前往社区进行报告登记,接受社区管理措施,并进行至少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2021年5月14日起,由辽宁省营口市旅居来赣返赣人员,或与当地公布的患者活动轨迹有重叠的来赣返赣人员,须持有入赣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按照属地规定,及时向社区报告,并接受核酸检测,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解除。

3、对有辽宁省营口市旅居史的其他来赣返赣人员,或有密切接触人员,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请主动前往具有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自愿开展核酸检测。

安徽合肥、六安来赣人员:

1、2021年5月1日以来,有六安市金安区和裕安区、合肥市肥西县旅居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者,主动前往社区进行报告登记,接受社区管理措施,并进行至少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2021年5月14日起,由六安市金安区和裕安区、合肥市肥西县旅居来赣返赣人员,或与安徽省公布的患者活动轨迹有重叠的来赣人员,须持有入赣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有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和裕安区、合肥市肥西县旅居史的其他来赣返赣人员或有密切接触人员,自愿开展核酸检测。

隔离要求:

一、低风险地区:

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赣人员,2021年1月28日前,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出示健康绿码和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其他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1月28日之后从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赣人员:

1、来赣人员虽来自国内低风险省,但其旅居的设区市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高风险地区的,入赣时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来赣人员虽来自国内低风险省,但其旅居的县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中风险地区的,入赣时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

3、其他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赣人员,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查验健康绿码、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其他异常症状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尽量不聚集、减少流动。

备注:江西省内各市、县之间流动人员,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只需出示健康绿码和测量体温正常,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二、中高风险:

积极劝导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赣。

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赣人员,到赣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进行7天居家隔离,隔离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赣人员,到赣后由属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实行7天集中隔离,隔离结束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健康监测7天,健康监测期满后,如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三、境外人员:

1、第一入境点隔离后入赣

境外国外来赣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抵赣后,由入境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全程闭环实施7天集中隔离,在集中隔离第1天、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在居家观察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并尽量不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

2、境外直接入赣

从境外国外经我省直接入境的人员,在省内第一入境点实施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天、第7天、第14天、第21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在居家观察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并尽量不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

四、特殊行业人员:

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赣人员,须做好14天自我日常健康监测,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串门走动,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自我隔离并向社区报告,社区要迅速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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