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但是建议在前面的话 一定要垂直自己的情感领域发文。你还可以发一些微头条去吸引粉丝,另外,头条有答题的时候,建议你答题,这样对于你吸引粉丝是有很大的帮助的。另外的话,可以通过一些情感故事,这样来拉动观众的情绪。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
Tag: 社会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 我哭着回家, 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 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 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 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 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
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 ……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 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 起,她看上去老得多。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 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 啊。 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
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 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 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
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
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 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 么也不能,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 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
“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
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 , 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往往许多人在抉择伴侣时,容易东想西想,不知所措,就是因为害怕一时做错决定,看错人,造成终生的遗憾。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萧伯纳说:「此时此刻在地球上,约有两万个人适合当你的人生
伴侣,就看你先遇到哪一个,如果在第二个理想伴侣出现之前,你已经跟前一个人发展出相知相惜、互相信赖的深层关系,那后者就会变成你的好朋友,但是若你跟前一个人没有培养出深层关系,感情就容易动摇、变心,直到你与这些理想伴侣候选人的其中一位拥有稳固的深情,才是幸福的开始,漂泊的结束」爱上一个人不需要靠努力,只需要 靠「际遇」,是上天的安排,但是持续地爱一个人」就要靠「努力」,在爱情的经营中,顺畅运转的要素就是沟通、体谅、包容与自制(面临诱惑有所自制)。有许多人总是为「际遇」所迷惑与苦恼,意念不停、欲念不断、争逐不散,而忘了培养经营感情的能力才是幸福的关键。
所以不要去追问到底谁才是我的Mr Right,而是要问说在眼前的伴侣关系中,我能努力到什么程度、成长到什么程度,若没有培养出经营幸福的能力,就算真的MrRight出现在你身边,幸福依然会错过的,而活在犹疑与遗憾当中,这不就是许多「爱情虚无症」的遭遇与心态吗?若你此刻已有一位长久相伴的伴侣,不要再随便三心二意地犹疑了,我们往往不易察觉感情中的一个陷阱,就是「近亲生慢侮」,也就是经济学中的铁律「边际效益递减法则」,跟你在一起越久的人,就越容易麻木与忽视,而新鲜的「际遇」总是那么动人可爱。在感情对待中,难免有摩擦与无心的伤害,而且论得罪自己的次数累加起来最多的人,当然是跟我们在一起最久、最亲近的人。而新欢呢,又还没开始有得罪你的机会,再加上他的刻意讨好,所以新欢怎么看怎么可爱,旧爱怎么看怎么讨厌。但别忘了,新欢身上总是有不确定的未知数,旧爱身上就是有难得的熟悉感、确定感、信赖感。千万不要随便在偶然的「际遇」中迷失了自己,错放了幸福温暖的手。所以萧伯纳的话,是要提醒情人不要太钻牛角尖于寻觅那唯一,应该把精神用在学会经营幸福的能力上,同时也提醒我们「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若有幸遇到了难得的伴侣,就不要再三心二意了,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一生何时会遇到两万个其中的几,所以要知福惜福 、活在当下勇气
终于作了这个决定 别人说我怎么不理
只要你也一样的肯定 我愿意天涯海角都随你去
我知道一切不容易 我的心一直温习说服自己
最怕你忽然说要放弃 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
只要你一个眼神肯定 我的爱就有意义
我们都需要勇气 去相信会在一起
人潮拥挤我能感觉你 放在我手心里你的真心
当你收到这封信后尽快的把它发送出去,至少发送给5个人,如果你未婚,那么你 将会得到一份意想不到的好姻缘,如果你已婚,那你的婚姻生活将更幸福、美满。
- 作者: 无定光阴 访问统计:1035 2005年07月8日, 星期五 18:30 加入博采
首先我认为是好的。
以下三方面来说明。
一、作者本身不具备其他领域方面过硬的,可以直接换取劳动成果的专业知识,情感号一定是做公众号的首选。因为情感方面的文章最容易写就,也最容易引起共鸣,通俗易懂。
普遍性决定了情感类公众号的受众群体范围广。
当然,这个普遍性是把双刃剑。受众面广不意味着你的读者群体一定多,要想留住读者,还得在内容方面下功夫。
二、就是第一条里提到的,情感类文章相较于需要专业知识完善内容的其他领域的文章,更容易书写。
数以万计的读者可能在成长经历,文化水平,事业等等方面都不相同,但在某些情感方面却会存在相同的感受,认知。作者只要捕捉到生活中那些能引起共鸣的瞬间,并记录下来进行打磨,就一定能给出好文章来。
优质的内容,一定是公众号发展的核心。
三、内容决定了情感类公众号永不过时。
很多其他领域公众号发展必不可少的一条是紧抓热点。但情感类公众号对这方面的要求是相对较低的,因为情感问题永不过时。
当然,紧跟热点对情感类文章短期内吸引读者也有很大帮助,但想打造出一个大家都向往的,能够完全养活自己的公众号,优质内容输出才是主因。
关于内容方面我也正在琢磨。如果实践出好的方法一定会分享给大家。
欢迎来我的公众号:告白和告告白书,我们一起进步。
下面是个很感人的情感文章:
烛光晚餐。
桌两边,坐了男人和女人。
“我喜欢你。”女人一边摆弄着手里的酒杯,一边淡淡的说着。
“我有老婆。”男人摸着自己的手上的戒指。
“我不在乎,我只想知道,你的感觉。你,喜欢我嘛?”
意料中的答案。男人抬起头,打量着对面的女人。
24岁,年轻,有朝气,相当不错的年纪。
白皙的皮肤,充满活力的身体,一双明亮的,会说话的眼睛。
真是不错的女孩啊,可惜。
“如果你也喜欢我,我不介意作你的情人。”女人终于等不下去,追加了一句。
“我爱我妻子。”男人坚定的回答。
“你爱她?爱她什么?现在的她,应该已经年老色衰,见不得人了吧。
否则,公司的晚宴,怎么从来不见你带她来……”
女人还想继续,可接触到男人冷冷的目光后,打消了念头。
静……
“你喜欢我什么?”男人开口了。
“成熟,稳重,动作举止很有男人味,懂得关心人,很多很多。反正,和我之前见过的人不同。你很特别。”
“你知道三年前的我,什么样子?”男人点了颗烟。
“不知道。我不在乎,即使你坐过牢。”
“三年前,我就是你现在眼里的那些普通男人。”男人没理会女人,继续说。
“普通大学毕业,工作不顺心,整天喝酒,发脾气。对女孩子爱理不理,靠来发泄自己的欲求不满。还因为去夜总会找**,被警察抓过。”
那怎么?”女人有了兴趣,想知道是什么,让男人转变的。“因为她?”
“嗯。”
“她那个人,好像总能很容易就能看到事情的内在。教我很多东西,让我别太计较得失;别太在乎眼前的事;让我尽量待人和善。那时的我在她面前,就像少不更事的孩子。也许那感觉,就和现在你对我的感觉差不多。那时真的很奇怪,倔脾气的我,只是听她的话。按照她说的,接受现实,知道自己没用,就努力工作。那年年底,工作上,稍微有了起色,我们结婚了。”
男人弹了弹烟灰,继续说着。
“那时,真是苦日子。两个人,一张床,家里的家具,也少的可怜。知道吗?结婚一年,我才给她买了第一颗钻戒,存了大半年的钱呢。当然,是背着她存的。若她知道了,是肯定不让的。”
“那阵子,烟酒弄得身体不好。大冬天的,她每天晚上睡前还要给我熬汤喝。那味道,也只有她做得出。”
男人沉醉于那回忆里,忘记了时间,只是不停的讲述着往事。
而女人,也丝毫没有打扰的意思,就静静地听着。
等男人注意到时间,已经晚上10点了。
“啊,对不起,没注意时间,已经这么晚了。”男人歉意的笑了笑。
“现在,你可以理解嘛?我不可能,也不会,作对不起她的事。”
“啊,知道了。输给这样子的人,心服口服咯。”女人无奈地摇了摇头。“不过我到了她的年纪,会更棒的。”
“嗯。那就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不是吗?
很晚了,家里的汤要冷了,我送你回去。”男人站起身,想送女人。
“不了,我自己回去可以了。”女人摆了摆手。“回去吧,别让她等急了。”
男人会心的笑了笑,转身要走。
“她漂亮嘛?”
“。。。。。。。。。。。。。。嗯,很美。”
男人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留下女人,对着蜡烛。发呆。
男人回到家,推开门,径直走到卧室,打开了台灯。
沿着床边,坐了下来。
“老婆,已经第四个了。干吗让我变成这么好,好多人喜欢我呀。搞不好,我会变心呀。干吗把我变成这么好,自己却先走了?我,我一个人,好孤单呀。”
男人哽咽的说着,终于泣不成声。
眼泪,一滴滴的从男人的脸颊流下,打在手心里的相框上。昏暗的灯光中,旧照片里,弥漫着的,是已逝女子,淡淡的温柔
这个可以吗?
毛玩偶之憾
床头有只毛玩偶,蓝色如湖水,和我的枕巾几乎分不出颜色。一泓淡蓝的水色,如同我的遗憾之念,挥也挥不散。像碎了一块,不见了碎片,再补不回一个完整的花瓶。
它是一只有灵性的毛玩偶。我总是向它吹嘘我今天有多牛,明天要多牛,但它总是笑笑说你要真这样你就不需要我了。的确,因为它是我在脆弱时才找我说话。然而我天天找它说话。
送它给我的那个人说,把它当作宠物,有心事可以告诉它。
我说,心事是能告诉别人的吗?
那人说,怕什么,毛玩偶又不会说话。
不,它会说话。我说。
是,它会说话。我固执地相信。如同那些年幼的女孩相信天使和童话。
所以我每天和它讲话,但,它总会毫不留情地揭穿我的脆弱与自欺欺人。
毛玩偶躺在我的床头。我上学前为了让它舒适,养成叠被子的习惯。
我也因为每晚和它说话,改变了失眠的习惯。
我每天和它说话,但从来不说心事。我也不和它说故事,更不说趣事。我只和它说,我有多脆弱,有多可笑。
它日复一日地面对我,对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淡淡的。那些从前的记忆,在我和毛玩偶面前一颗两颗三颗地绽放,然后在我和毛玩偶面前一朵两朵三朵地凋零,最后在我和毛玩偶面前死成一枝两枝三枝的梗。我和毛玩偶,面无表情内心悲伤地看过一幅一幅明亮而被曝光的梦境,看见生命的尽头黑色的岩石融化了晶莹纯白的稀薄的落雪,然后莫名寒冷,战栗。
昏暗的床头灯,与淡淡的书页香,把我和毛玩偶从他们给的幻觉拉回现实。书房中的一切把我带进梦境,把最诡异最深沉的梦境抛给我,和我在一起的,只有毛玩偶。毛玩偶沉默地陪我走过一个个明亮的四季,一载载悲伤的春秋,一场场斑驳的幻梦,一道道沉默的伤痕,一条条忧伤的轨迹。
然后再回来,回到没有将来和过去的现在。毛玩偶不言不语,静静陪我度过一个又一个岁月,在我不失眠的夜晚,在我叠好被子目送我背影的白昼,在一个个寂寞无语的小时。
我曾哭过,毛玩偶静静望着我,掉眼泪。因为我希望毛玩偶说话,但是——
沉默的毛玩偶始终不说话。
我个人认为第一篇比较好。
虽然第一篇看起来像是在写景抒情,比较若人俗套,但仔细读过几遍就会发现其实都挺实在的,有一种“啊~的确是这样”的感觉。
第二篇则少一点,有点无病呻吟的感觉。。。
只是个人意见,错了莫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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