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叫的农民工受伤了,由谁承担责任

包工头叫的农民工受伤了,由谁承担责任,第1张

法律分析:第一,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适用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限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谓用人单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

可见,个人雇佣他人的情形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因此如果雇用人发生受伤事故,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赔偿标准。

此种情况下,包工头农民工之间按照民法上的雇主—雇员侵权责任规定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第二,农民工应有权应谁直接主张赔偿赔偿责任

若雇佣农民的组织为用人单位,则属于工伤的,农民工应直接向用人单位或组织主张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因此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理赔。若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仍应按工伤赔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般情况下,包工头承包工程后,包工头雇佣的农民工受伤后,由于包工头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因此由包工头对农民工承担雇主赔偿责任。但有以下特殊情况: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若由于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损害且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则雇主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针对建筑、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状况,为强制建筑、矿山等领域规范用工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可见此时发包方虽与农民工无直接关系,但需要对农民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即按照工伤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仅承担雇主的赔偿责任。

第三,发包方或分包方向农民工赔偿后是否有权向包工头追偿

发包方或分包方向农民工赔偿后,则依据发包方或分包方与包工头的过错比例进行分担。

一般情况下,包工头承包工程后,包工头雇佣的农民工受伤后,由于包工头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因此由包工头对农民工承担雇主赔偿责任。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一般来说,建筑企业、包工头以及农民工三者之间存在两种法律关系:

1、建筑企业与包工头之间存在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

2、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存在的是雇佣关系。

农民工直接受雇于包工头,受包工头直接管理,其工作内容好工作进度有包工头直接支配,他们的工资和劳动保护不是由施工单位提供,而是一般也由包工头负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包工头组织农民工施工,施工单位与农民工之间是什么关系

正规的操作程式是:建设单位依法将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可以用自有的工人进行施工,或进行劳务分包施工,劳务分包要求具备劳务资质的。 现实中有很多的工程没有按照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劳务分包,就是包工头有人员

包工头没有能力发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管吗

施工单位要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阻当包工头施工违法吗

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阻当包工头施工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单位的包工头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怎么办,I地在

找劳动局就可以解决,劳动局有责任有义务解决这类问题,但劳动局的人,趾高气昂惯了,所以你的态度一定要好,给他们一个无辜受害者的感觉。如果你的态度不好,他们有100个理由,不管这种问题。你跟劳动节的好好说,他们在年终总结的时候,也是一项工作内容。现在劳动局解决这种问题应该是很容易的。

能否确定农民工与施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范占果

若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确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若没有的,可以蒐集并提供带有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够体现为公司员工的档案,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交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影等材料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若双方对于存在劳动关系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包工头是农民工吗

那要看情况了,有的是,有的不是的

包工头算是农民工吗

所谓农民工就是农民出身,包工头可以是农民,也可以不是农民,所以不一定是农民工,

包工头有几种。

一是大包工头,也是一手包工头,不算农民工。

二是小包工头,专门从事承包某种工种的,一般为农民工。

三是带班包工头,自己组织一帮人干活,是正宗农民工。

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入城市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则为农民工。

谁有施工单位与农民工的用工合同范文呀

劳动合同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 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____ 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______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5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第四十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农民工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起诉承包人,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工资;

若农民工与包工头形成劳动关系的,也可以通过行政手段高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向当地劳动监察保障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其支付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

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9月3日,一则“涉嫌建筑工地农民工民工讨薪被打进医院”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后来经过相关部门组织联合调查组,调查清楚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为建筑方拖欠了包工头的钱,包工头去讨薪被打!现在有点工地,不敢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了,但是,他们开始拖欠包工头的钱,把包工头的钱归类为工程款,从而引发了这样的矛盾。至于题主所说是否违法,毫无疑问,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包工头的钱,甚至殴打,这些都是违法行为。

1农民工和包工头

现在的农民工,公司都是实名制打款,公司是按工程进度拨款,包工头签字就可以了,农民工的钱优先发放,还是有保障的,可能也有小产权,要在包工头手里拿钱,问题就多了,现在的包工头,只是给农民工搭个打工挣钱的平台而也,对上项目部要你垫工人的生活费,对下要面对手下的兄弟们工资支付,建筑行业最难的,就是带工人干活的包工头了。

2包工头不好干

现在很多建筑公司都有意压着包工头的钱,把农民工的工资先发,包工头也是人啊,包工头的钱被归类为工程款,以致于出现包工头自杀的事了!包工头赚得真不多,看似每个工地完工,包工头都会有几十万上百万,可行内人就知道,首先包工头要垫支工人的生活费,烟酒等一些开销钱,有些工人用钱厉害,一没钱就找包工头预支,为了留住工人,包工头必须想办法解决。这样时间长了就累计下来,到最后工人拿完钱,拍拍屁股走人了,剩下包工头跟公司讨工程款!

公司看到包工头剩不少钱、就想办法扣这扣那的,反正不会全给你,这样下来有的包工头本来赚得不多,又借了高利来周转的,就会被逼得走绝路,今年5月新政策对农民工工资是有利的,但对包工头来说就是毒药,因为包工头都不想得罪公司、工人又拿着国家法律来讨工资,这样就只有包工头自己借钱先给工人了,那后面的事就会无法控制了。

3讨薪是怎么出现的?

我们的建筑业就是这样,皮包公司,分包公司太多,都来抽点子,最好交给包工头,包工头然后组织民工干活,甲方付款,只认乙方,乙方又把钱挪用,或者扣在自己手里,下面的分包公司,皮包公司也拿不到钱,民工没钱了,包工头也不想垫了,所以就开始讨薪了,最辛苦受气的就是下面小包工头,那些工人基本上都是自己县镇村的人,干了活钱拿不到手,工资发不了,无法面对乡亲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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