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大爷因楼上租客太吵对房东进行了投诉,房东的反应出乎人们的意料,房东解释说他的房子曾经租给过四个租客,都被楼下的大爷投诉过,房东觉得楼下大爷对声音比较敏感。楼下的大爷认为是楼上的租客确实发出了很大的声音,导致大爷一家人无法正常的休息,才会对房东和租客进行投诉。
一、如果是租客发出的噪音,租客和房东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果租客制造了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的生活,相关部门会对其进行警告,如果警告后还不及时的进行改正,将会处于二百元以上和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房东的说法,他已经和大爷进行了协商,而且租客已经换了四位,楼下的大爷还因为噪音的问题,曾经寻求过警方的帮助,警方也对第三位租客和房东进行了处罚。而第四位房客的到来并没有改善。大爷经常会停到楼上发出的噪音,无奈之下又进行了投诉。
二、如果是大爷对声音比较敏感,大爷和老伴可以选择找个安静的地方静养。
大爷对楼上的租客进行了投诉后,租客也知道楼下大爷和老伴的身体都不是很好,租客们也尽量不发出任何的声音。尤其是下班比较晚的租客,他们也会尽量的照顾到老人的休息。不过大爷对声音的要求越来越高,一点点的走路声和说话声都会觉得非常吵闹。而房东认为,可能是因为大爷和老伴的年龄逐渐增大,对声音越来越敏感,在加上身体不好导致休息不好,将原因全部归到邻居的头上。
如果真的是大爷的问题,建议大爷和老伴还是到比较环境优异的地方去静养,将自己的住房对外出租,不但可以养好身体,还可以缓解一定的经济压力。你的建议又会是什么呢?
以前妈妈家的老房子,家家楼下都有一间小仓库,可以放个工具,冬天放个白菜,放个自行车什么的,面积不大不过很顶用。
3楼的住户买了新房后,就把房子租了出去,租户是一个50岁的男人领着一儿一女,但是楼下的小仓库3楼住户不租,放着以前的一些工具。
租户上班天天骑个自行车,晚上放楼下不安全,可是天天往楼上搬也累,就跟房东商量:能不能把自行车放在小仓房里。
房东心眼好,就答应了,给了租户一把小房钥匙。
忽然有一天,就听到楼下有人吵架,那时邻居关系亲,就纷纷下楼去看究竟。
是3楼房东和租户吵了起来,原来今天3楼房东到小仓房里拿工具,却发现仓房里放的一个电焊用的电机,还有扳子,钳子等一些小工具不见了。
于是就问租户,租户男人一口咬定没看见,于是两人就吵起来,其实房东有理的,小仓房的钥匙给了你,然后东西没有了你说没看见,谁信啊?
那时也不讲究报警,看租户不承认,最后租户认倒霉,毕竟谁也证明不了有那些东西,不过房东把小房钥匙要了回去。
这下租户傻眼了,这就意味以后要天天搬自行车上楼,于是承认是他给卖掉了,答应按价赔偿。
不过后来大家知道,东西还真不是租户男人拿的,是他那不争气的儿子,因为没钱上网吧,所以把房东的工具卖给收破烂的,可是当爹的不想抖出是儿子干的,只能说是自己给卖了,也真是难为这当爹的。
这家租户的男人平时看着是个很老实的人,但是因为这事大家都不爱搭理他。
首先做人要诚实,房东给自己提供了方便,就应该感谢,房东不可能因为一些不太值钱的工具就诬陷你,拿着钥匙却不承认东西不见跟自己有关,你当别人傻啊,不但不诚实而且智商也堪忧。
还有对儿子的教育,20多岁的儿子,天天不工作去网吧,这就是父亲教育的失败,偷卖人家的东西,当父亲的知道却隐瞒,可能父亲以为事不大,所以才那么有底气和房东吵,可是“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是偷点工具,以后能发展成什么样可就不知道了,如果不及时纠正,后来是要吞大恶果的。
要珍惜别人的善心和善意,做人要守“诚信”,这是立足于社会之本。
可以
提前15天告诉他们,这样很合理也别告诉他们你让他们直接搬走的原因,万一他们小心眼报复你,把你的家里弄脏或弄坏一些东西,偷跑掉了,(也许你的房客也没有那么坏,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找个合理的借口,比如说月底你有亲戚要来住了,或者说你要装修房子,没地儿住,所以要收回,再或者其他的理由,总之到期就不租了让他们走人就行
首先要看在租房的时候是否有签订合同,合同上有没有涉及到租房时间,以及违约条款;
现在一般租房都有合同,按照合同对照这次吵架的事情来处理;
如果没有合同的话,那房东不愿意租了的话租客就只能搬出去了,但是应该还能与房东协商一下搬出去的时间期限;
如果事情不严重并且租客还是想要继续租,那么就买点东西和房东道个歉,把话说开了也就好了。
警察不能赶走租户,但是可以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但实际上超标的情况十分严重。在日常生活中,对环境的污染情形,如果是重大的污染环境的案件,一旦是触犯了刑法,可以直接用刑罚的手段去解决,直接去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社会生活中,经常出现一些轻微的污染环境的情况,这种情况一直有我们的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处理。但是环境保护部门的执法力度和执法的强制力一直是令人担忧。为了更好的去保护环境,针对这些违法的污染环境的问题,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制定过程中就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这就直接把很简单的、常见的噪音扰民的情况直接归入了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 以前,经常把一些噪音绕民大额行为当成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依靠当事人的内心确信去解决这些问题,效果十分的差。尤其是在学生的考场的周围、小区的周边、公园等一些场所,经常会出现这些问题。现在如果有人制造了噪音对人的生活造成了侵犯,就是违法行为,就执法人员就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实施处罚。这种规定,将会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护人们优美的生活环境。在同一个小区内,若是邻居经常制造噪音,那么首先应该联系物业,让物业管理人员去责令对方停止制造噪音。若是邻居依旧制造噪音的,那么可以报警也可以起诉。总的来说两个方法可以处理:一个是找居委会或者物业的人来调解协商解决。二是报案让警方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作为在外漂泊的一份子,无论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是步入社会多年的职场青年,都会在自己默默奋斗的城市租房子住,想必多多少少都会在此期间因为租房子遇到过各种各样的闹心事,可能来自合租室友,也可能来自房东。
1、想方设法讹诈人的房东
自己是在西安上的学,想起刚毕业的那时候,那还是2014年的时候,和一个关系要好的大学同学在网上联系了一个个人房源的房东,整租了一个新小区2室1厅的房子,当时租金也没有现在这么贵,房租是按年付,一年房租1万5,押金1500,原本住的还算舒心,很快差不多住一年了,到期前一个月就需要续租,于是跟房东说好续租,当天就把第二年是1万5打过去了,没成想第二天,房东就来了一句:我的房子不租了,房子我亲戚要住,你们到期后就立马搬走。
我们还正纳闷呢,既然不租了,昨天交钱的时候怎么不说,也是够够的,我们想那就再住一个月,到期了就把房退了,谁还没个突发情况啊。于是给房东说了,那我们到期后就搬走,到时候他过来验房,没问题的话到时候把交的续租房费和押金退给我们,房东也很爽快的答应了。我们开始在同小区又找到一套房子,跟新房东说好一个月后搬进来,交了定金给新房东。
原本想事情还挺顺利,搬家也不用跑太远来回折腾,同一个小区,这么近的距离,自己都不用叫搬家公司一会儿就能搬完。
还有一周房子到期,我们打电话给房东,问他哪天有时间过来验房,我们这两天已经把一些零碎的东西搬走了,他说3天后,跟他确认了他过来的日期,结果那天人也没来,我们想着应该忙着,就又打电话给他问他第二天是否有时间,他说可以,约的第二天早上10点。结果第二天12点了也没见他来,就又打电话,说他下午3点到,一直等到4点钟的时候人来了。
房间里的东西我们已经全搬完,打扫的干干净净的,房东进来边边角角检查的特别细心,检查了三四遍,我们说您放心,我们就跟住自己家一样,没有任何损坏,而且还打扫的这么干净。他又钻进卧室,看了一眼卧室房墙上的之前留的走空调管道的洞,说是以前没有这个洞,我们把他的墙弄坏了,要赔钱,我就纳闷了,睡觉的屋里没有留这么个走空调管道的洞,你自己没装空调,还要给我们赖上说我们弄的,我们当时很生气,我们说先不说这个,你先检查其他地方,看其他地方还有什么问题,又跑到厨房,把油烟机拿手划拉了一下,然后问了我们一句举世皆惊的话:油烟机上怎么有油?我们都愣了。他说,这要扣钱。看他这么无理取闹,我们也怒了说:就不管谁的家,肯定要做饭吧,谁家的油烟机没有油,难不成油烟机买回去天天家里供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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