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要看闹翻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程度如何?
1、决策方向有分歧;
2、利益分配有异议;
3、职责分配有异议;
4、对其他合伙人的能力有疑虑;
5、诚信、忠诚度出问题;
对于1-4点,大家可以坐下来好好谈,只要重新找到“平衡点”,合伙人能力方面也可以在后续的期限内自我证明。是可以有继续合作的基础的,这样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没有将《合伙协议》中的权、责、利进行细分及动态设计,在矛盾并未激化至不可调解的情况下,重新审慎地进行《协议》规范,是可以解决的。
唯独第5点,是谈不拢的,诚信、忠诚度问题,一般指合伙人并不是全身心地投入合伙业务中,有同业的行为,并有将业绩转移的问题(拉私单),这样的合伙是没必要“存续”的。
合伙人之间产生的矛盾,就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化解矛盾。这才是对当事各方都有利的结果。
合伙人,也就是因为某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彼此合作的两个人或者多个人……这些人之间,不但目标相同,而且彼此利益也相同……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目标,追求共同利益,才走到一起的……同时,这些人之间也因为彼此合作,而将个人利益彼此融合起来,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因为如此,合伙人之间必须密切合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这样才能同心协力,取得成功……如果彼此之间产生了矛盾,却又无法及时化解矛盾,就会离心离德,共同的事业就会产生裂痕,最终散伙……合伙人中的每一个人都会因此而利益受损。这对当事各方中的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最不可接受的结果。
因此,当合伙人之间产生矛盾的时候,就应该从大局出发,主动、积极地化解矛盾,从而维持住彼此之间的和谐、合作。这样才能对自己最有利。
你好!
我一直都认为做生意最好的能不合伙就不合伙,太麻烦,而且就是朋友,前面也应该对于经营方式,提成什么的事先说清楚,最好有个文书的东西,现在这种情况,因为他们夫妻影响到店里的生意,你是合伙人,当然应该要提出来,因为你也有份的,大家做下来好好谈谈,如果他们要吵,请回家吵,如果继续这样,要不就分开,你把他的那份买下来,如果他们也想做,那就让他们管好自己,回家关起门来爱怎么弄怎么弄,但是绝对不能把私人事情弄到工作中来,你也别不好意思,把你的意思明确表达出来,如果你要老顾这顾那,那肯定就黄了,你也投了资了,也是老板之一,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这种事情朋友是朋友,生意是生意,不能混,希望你早点说清楚,时间长了你们之间也会有缝隙,对你的店也没有好处,到时候也许他反而怪你不早点说清楚。所以不要犹豫了。在这种事情上没有犹豫,一码归一码。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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