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人吵架报警,老公是怎么处理的

两个女人吵架报警,老公是怎么处理的,第1张

前几天老公跟我说了个事儿,有两个女人因为一点小事争吵起来,后来谁也不服谁,直接打电话报警,出警的正是老公。

其实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没想到两个女人都特别固执,谁都不肯退步,都要对方先道歉才肯罢休。老公一时劝解不下,只得把两人都带回所里。

吵架这个事儿,总有一个先开口的。问清楚了缘由之后,老公的意思是先骂人的道谦,不管怎么样,辱骂他人是不对的,双方互相让让,这事就解决了。没想到先开口骂人的那位进了所里,气定神闲,一点没有紧张之色,说什么也不道歉。

老公看她那样子,问了一句:“有前科吗?”“有啊。”那女人淡定地回答。

老公这回心里有数了,他知道,做谁的思想工作会快速有效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了。虽然是小事儿,但是也占用好几个警力,毕竟所里人手不多,再有人报警,就没法去了。

老公跟另一个女人做起了思想工作。“大姐,刚刚知道跟您吵架的那位有前科,我们再给她个警告,也无非给她多加一条,她都不在乎了。可您不一样,您这档案上可是非常清白的,如果记一个警告,会给您的孩子以后参军,考公务员有影响。毕竟您也对骂了,属于互骂,跟互殴一样。对方的错,都有法律制裁,任何人也不能越过法律私自去教训别人。”

最终在老公的劝解下,两个女人和解了。送走有前科的女人,老公让第二个女人又多停留了半小时,同时又找了两个人给她做思想工作。为啥呢?

老公后来告诉我说,这个事其实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确实被骂的人心里委屈,如果不给她解开心结,她回去会有情绪,可能会影响她的家庭。

老公说第二个女人走出所里的时候,眼睛里是笑着的。

老公对这件事的处理,尤其是那最后半小时的沟通,虽然是个小细节,却深深打动了我。因为他们所里人少,事又多,不是非得去照顾另一个人的感受。

很多职业比如医生,比起治病救人,或许有时候说几句宽慰人的话也能让患者心里安稳。

报警后,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处理,如果情节轻微的,可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打架的话派出所拘留的是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会对双方批评教育。双方打架,属于互殴,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规定,应处罚款或拘留。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如果两人吵架警察应该先主张调解,如果发生了受伤事件,警察应该将其带到公安医院去验伤,因此需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综合性的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法律分析:妻子报警意味着夫妻感情可能破裂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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