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致人死亡要坐牢吗

吵架致人死亡要坐牢吗,第1张

一般不会,但是如果是故意的会坐牢。

吵架导致一方死亡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根据生活常理,一般性的谩骂并不会致人死亡,“吵架导致对方死亡”案件中,就死者的死亡原因看,是身体存在心脏疾病的内因,以及因吵架导致的血压升高、情绪失控的外因共同所致。并非与其吵架的人主观故意并实施故意伤害、故意的犯罪行为所致,也并非与其吵架的人的吵架行为直接所导致,不符合故意伤害罪、故意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因此,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死者的死亡后果与吵架一方的吵架行为还是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吵架一方应当承担一定程度的民事赔偿责任。公民、法人因为过错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责任,没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承担责任。

二、如果事先不知道对方有心脏病且吵架时没有侵犯对方人身的行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事先知道对方有心脏病且主观上有利用对方患有心脏病这一条件企图侵犯对方的人身权就会考虑判刑。主要还是要看情节的严重性,如果当事人的态度很差而且事先知道对方有一定程度的心脏病就会考虑判刑,具体还要看法官判决。如果是以故意想让他人死亡为目的就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分析:

1、要看具体情况,需要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如果死者患有心脏病或重大疾病的概率很大,当吵架与引发疾病致死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时,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对方患有重大疾病或除有辱骂被害人,还有肢体上的推搡而导致对方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在正常生活中吵架导致死亡的,如果嫌疑人主观上既没有杀人、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对死者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双方在主观上都有过错,根据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不同,行为人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1) 民事赔偿责任。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 刑事责任。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除了健康问题还有自杀的情况,如果一方自杀时,而另一方有能力去制止事件的发生,却没有制止,有挽救的机会,却没有挽救,需要负法律责任;如果说一方自杀时,而另一方制止了,虽避免了可怕的后果,却因此受伤,无须负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从主观上而言,当事人未造成对死者人身权利的直接损害,对死者伴突发疾病死亡的损害后果无过错。但客观上,当事人用语言刺激死者的行为,构成了死者因争吵致情绪过于激动突发疾病猝死的一定诱因,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衍生问题:

夫妻吵架导致一方过激死亡另一方负有责任吗

1、要看具体情况,需要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如果死者患有心脏病或重大疾病的概率很大,当吵架与引发疾病致死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时,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对方患有重大疾病或除有辱骂被害人,还有肢体上的推搡而导致对方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在正常生活中吵架导致死亡的,如果嫌疑人主观上既没有杀人、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对死者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双方在主观上都有过错,根据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不同,行为人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需要承担责任的,具体要承担多少责任要根据因果关系的性质和法理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判定,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来决定承担责任的多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十八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吵架过程中一方倒地身亡另一方为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王女士与段某均是在重庆市永川区某学校大门外摆摊卖小吃的商贩。2013年9月,两人因双方小吃摊的摆放位置发生争吵,不久后,王女士的前夫郭某前来送豆腐干,听闻前妻与段某争吵,郭某便来到段某摊位质问段某继而发生争吵。

争吵过程中,郭某突然倒地不起,医院救护车到达现场后,经医生检查郭某已经死亡。次日,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郭某进行了尸检。

鉴定结论为:郭某系小脑、大脑组织蛛网膜下腔脑血管畸形、血管破裂致小脑大脑大面积蛛网膜下腔出血引起颅脑功能障碍死亡。后经司法鉴定,郭某的死亡与段某之间的争吵存在因果关系,争吵为其死亡的诱因,参与度以5%~10%为宜。

法院生效判决认定,郭某因情绪激动导致自身疾病发作死亡负主要责任,段某的吵架行为存在过错应承担40%的民事赔偿责任,判决段某赔偿郭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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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被判死刑了!

杀人者是一个护士,被害人是护士的男朋友,俩人的婚房在装修,结婚日期也定了,却因为一些小事儿延迟了婚期,最后女的怀疑男的对自己不忠,给男子喝了带有安眠药的水,并对熟睡中的男友注射了大量的胰岛素,最终导致男友中枢神经功能和呼吸衰竭,死亡!

小事儿一:装修!

小两口要结婚,双方父母也都是同意的,上海的房子了解一下,男方父母给小两口腾出来一个房子,俩人就因为房子的装修起了争执,可能女的想要田园风,男的想要中式风,因为装修的事儿,俩人吵了好长时间,最终导致装修时间往后推迟了两个多月!

小事儿二:买车!

男的家买房子,装修,女方家庭就买车呗,女孩的父母决定拿出二十万给男孩买个车,作为女儿的陪嫁,但是,二十万里没有男孩相中的车啊,他看中了一辆三十九万的奔驰,女孩家里不同意,二十万跟三十九万相差太多了!

我想说,这个男孩家心眼挺多啊,房子是腾出来的,也就证明这个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财产,装修在花能花多少钱,最后女方在陪嫁一台车,二十万都不行,还要三十九万,真是得寸进尺啊!

小事儿三:不帮助男方的舅舅注射止疼药!

这事儿是男孩妈妈说的,说是原来女孩对男孩舅舅挺好的,舅舅得了癌症,女孩一直在帮舅舅打止疼药,结果因为这两件事儿,女孩不帮舅舅打针了,最终舅舅在女孩没给打针的第三周后死亡,男孩妈妈对这事儿意见比较大,小两口吵架吵架呗,不能不管病人啊!

我想说,男方家事儿太多了,你家止疼药必须得你儿媳妇来打啊,你找个诊所让人上门打针不就行了,花不多少钱就解决问题了,咋地,你弟弟死了,还怪你这没过门的儿媳妇呗,再说了,你家病人,没结婚跟人家有啥关系呢?

婚礼延后!

什么都订好了,男方家庭提出婚礼延后,女方家怎么说?只能同意呗,延后是延后了,俩人依旧在一起啊,女孩对婚礼延后的事儿耿耿于怀,在网上查如何买砒霜、毒药,后来买了安眠药,借职务之便弄来了胰岛素跟打胰岛素的工具,在发现男朋友跟其他女孩联系后,怀疑男孩出轨,实施了自己的杀人计划!

总结:

这事儿好多人都在指责女孩,可大家不觉得男的家庭也有问题吗?你说延后就延后啊,你说不结婚就不结婚了,你当结婚是儿戏呢?这不就是拿着女孩家吗?我家有房子,我儿子年龄小,我不怕,你姑娘可等不起,是不是这意思,买三十九万的车就定日子,不买,就算了,可你忘了,你找的女朋友是个护士!

产生矛盾的时候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不必犟嘴不必争对与错,多回忆一些你们之间美好的事情,对方本身就是你最亲密的人,不必用一些恶毒的语言来攻击对方,也不必一定要争对错,对待对方多一些理解和包容,这样在产生矛盾的时候也可以换位思考,很多时候你可以运用一些语言技术成功化解一场矛盾和争吵,夫妻感情需要双方的努力维系,这样才能让你们的感情越好,你们的家庭环境才会更加和睦。

夫妻本是同林鸟,刚开始结婚的是大家如胶似漆,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夫妻之间就缺乏了一些惊喜和浪漫,再加上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夫妻之间产生矛盾的时候很容易冲动,我们总是忍不住用一些尖酸恶毒的字眼来攻击我们最亲密的人,有时候甚至会做出了一些非常冲动的行为,上海夫妻俩吵架将电脑椅扔出窗外,看着在空中摇摇欲坠的电脑椅,楼下的居民都为此捏了一把汗,这完全属于高空抛物,他们不仅伤害了彼此,而且对别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

夫妻之间产生矛盾很正常,最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化解矛盾,在产生矛盾的时候我们该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面对矛盾的时候也有会自己的处理方式,想要在产生矛盾的时候控制自己的情绪确实不简单,但是只要努力,还是可以做到的。

多回忆一些你们之间美好的回忆,对于某件事不要争对错,不要钻牛角尖,更不要说一些伤人话,这样只会加剧彼此的矛盾,或者尝试转移彼此的注意力,然后再心平气和来谈论这个问题,事后我们会发现其实根本都是一些小事,没有必要如此当真。

沪一对夫妻吵架把电脑椅往窗外扔,看到这样的新闻确实非常让人气愤。因为小两口吵架虽然是比较稀疏平常的事情,不是在吵架过程中,如果把电脑椅往外扔,这种情况就是另一种性质了,很可能威胁到他人性命安全。甚至这一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法律。

对于高空抛物会怎么判?

首先一点可以确定高空抛物,如果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是财产损失,就属于民事侵权的违法行为。如果在此期间造成他人死亡,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属于犯罪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且对于高空抛物到底该如何处罚,其实条件还是比较多的,具体如下:

1高空抛物如果未伤人的,可以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高楼,抛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特点,主要有几下几点:

1比如从建筑物当中抛取物品,造成他人损害。2物品是从高楼中掉落或坠落而导致他人损害。3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4归责原则上的特殊性,主要采取公平责任原则,例外情况下采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因此只要满足以上几点内容,那么都可以被定义为高空坠物,如果查到相关人员,都需要进行法律处罚的。

内容总结。

高空抛物到底该如何判?其实是需要根据当时的情况,以及是否有人员伤亡而进行分析的。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主要是以民事责任为主。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他人受伤或者是死亡,这种情况就可以升级到刑事案件,当事人需要根据相应的法律情况以及对方的情况进行处罚。

法律主观:

因吵架致人死亡,自事故发生后三年内均可以起诉。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决定是否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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