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一起恶狗伤人事件。
10月9号,重庆渝北区石船镇某超市附近发生了一起动物袭击人类的事件 。一名老人先是被4条恶犬追赶,之后被扑倒在地撕咬,当急救人员赶往现场后,老人被诊断已经身亡。 经医院诊断后,警方通报老人并非狗咬致死,而是因身患急症猝死。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相信大家也会很快等来最终的调查结果。
其实无论老人是不是真的被恶犬咬伤身亡,这几条恶犬都脱不了干系。如果不是恶犬的追赶,老人也不会引发急症猝死。不要说是老人,即使是健康的年轻人,面对4条恶犬的攻击也是会受到非常重的伤害的。如果是孩子,后果更不堪设想。
如果这4条恶犬是有主人的,作为狗主人务必要承担相对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这4条恶犬是被弃养的,狗主人恐怕也会良心不安。
我们都知道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但是并不代表狗不会给人类带来伤害。一只大型犬只对人所造成的伤害其实是非常大的。比如一只罗威那能直接咬断一个成年男性的手臂。一只大型犬的冲撞力度也是非常可怕的。比如今年夏天的时候,在佛山就有一只未牵引的大型犬只直接将一名老太太的冲撞摔倒后导致老太太身亡。四只狗同时攻击一人时,可以想象会造成怎样的伤害。
作为狗的主人,只要外出的时候务必要做好狗狗的牵引,并且带上嘴套,防止其误伤路人。最好不要带大型犬只在人员密集的地方散步逗留。另外我们都知道狗狗都是非常忠实的。一旦被主人抛弃时,很有可能产生心理变化,变得容易攻击人。因此对于狗主人而言,最好不要随意的弃养犬只,任由它们流浪街头。一方面有可能误食有毒物品身亡,另一方面有可能因为被遗弃而变的脾气暴躁,容易攻击人类。
如果外出不牵引犬只,或者随意遗弃犬只,还有一个最大的风险就是可能会使狗得上狂犬病。我们都知道狂犬病一旦发作,无药可救。无论对于犬只还是人类都是非常恐怖的事情。即使对于狗主人本身也是一个很大的风险存在。
现代社会,很多人喜欢养狗,但是一定要在不影响不伤害他人的基础上进行。及时做好疫苗接种,出门牵引并且带上嘴套,不仅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狗的寿命有10来年,如果不能做到不抛弃,不遗弃就不要轻易的养狗。否则不仅会对犬只本身造成伤害,更会殃及无辜之人。
这次的事件,无论怎样狗主人都脱离不了干系,我们也相信警方会查清事实,给逝者一个交代。
廊坊一狗狗将幼童扑倒,孩子爸爸将恶犬摔死,狗主人却说到“你把我的孩子弄死了”。这件事情也是引起了网友的热议,网友的评论也都是比较两极化。一部分网友支持这位女生的说法,另外一部分网友支持这名爸爸的做法,毕竟小狗还是不太受控制的,一旦给孩子咬伤了,那么后果将会非常的严重。
其实在生活当中很多年轻女性都会适当的养一条狗放在家中,不仅能够起到看门的效果,另外也能够陪伴自己。这名女士遛狗的过程当中,就没有给狗狗牵狗绳,因此狗狗看见小男孩,就冲上前去,给孩子造成了一定的惊吓,孩子的父亲也是非常的生气,就将小狗举起来往地上摔了一下,就这样狗狗就没命了。狗主人却非常的气愤,跟这名孩子的爸爸一直在争吵,但是两个人都有错,女子错就错在没有给狗狗牵狗绳。不管是大狗,还是小狗,出门遛狗一定要牵狗绳,这不仅是对于他人的一种负责,另外也能够有效帮助自己减少一些突发事情的出现。
但是这名孩子的爸爸也是不应该的,因为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可以给予女子相应的警告,毕竟孩子还是没有受到伤害的,虽然受到惊吓,但是也不至于将狗狗给摔死。其实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思想也都有了相应的改变,很多人会将宠物看得比人还重要,虽然喜欢狗是没有错的,但是一定要注意安全。
最后小编想说,这名女子的行为其实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的第30条,因此狗狗的死亡也算是一件突发的事情。因此大家在出门的时候,一定要将自己的孩子看好,而且年轻朋友在遛狗的过程当中,一定要给狗狗牵绳,这样才是非常正确的方法,如果没有牵狗绳的话,出现突发事件也只能说罪有应得。
遇到恶狗袭击怎么办
拿出自己的气势
养过狗的人都知道,狗是典型的欺软怕硬。绝大多数的狗,包括宠物狗在内,看见陌生人都会汪汪叫,好像要把人撕碎一样。其实吧,这并不代表它厉害。最多只能说狗儿在试探你,最好的办法就是拉出气势来,比它还要凶,狗马上就怂了。
做出打狗的动作
遇到恶犬,千万不要害怕,它知道你怕它就更凶了,这点小编在步骤1就说明了。为了增加你的攻击属性,可以做一些打狗的动作,注意不要真打,谁家的狗谁宝贝。可以蹲下来做一个捡石头打他的动作。狗自然就怕了。
叫狗主人的名字
狗再凶恶,也是怕主人的。除了得狂犬病的狗狗,正常狗狗还是有理智的,对主人很害怕,如果你路遇恶犬,可以先大声叫狗主人的名字,即时狗主人不在这里,你也要这么做,狗听到主人的名字一般会害怕的。
让狗主人训斥他
当狗对你吠叫,做出要咬你的动作时候,如果他有主人在身边,可以让主人教育它。在我们老家就有这样的看门狗,看见陌生人上门了拼命叫,主人出来打几下,从此以后就再也不对这个人叫了,狗就是这么有灵性。
让主人处理恶犬
狗如果总是咬人,影响别人生活,那么可以让狗主人处理它。现在很多人养狗都没有办过证,就靠蛮横来镇压邻居。对付这样的人千万不要怕他,他不处理可以去相关部门投诉。几次下来,一定可以解决恶犬伤人的问题。
报警处理
在不知道主人是谁的恶犬面前,如果你实在吓呆了,可以报警处理。当恶犬伤害人类的时候,警方有义务帮我们捉住恶犬,维护人身安全。但是不要滥用这种职权,现在很多人喜欢大惊小怪,随便报案,这是不对的。
7
遇到狂犬病的狗应该击毙
如果被恶犬袭击,如狗是流浪狗且很不正常,那么极可能是狂犬病疯狗,这样的狗治不好了,应该立即人道主义毁灭。
重庆奉节县一名二年级小学生在上学途中被三条恶狗咬死,随后狗主人被当地警方控制。但在当地街道办事处的协调下,学生家属和狗主人的几名亲属停止了关于善后赔偿的详细协商,最终达成分歧,闹事者赔偿55万元。据孩子的父亲说:“考虑到大家都生活在同一个中央政府,未来还是要生活,人还是要谈爱情,我们同意这个谈判结果。”
要知道“孩子一直没有回来”,所以得到既定的补偿也算是“最好的结果”。事实上,类似狗伤人的事情,基本都是以和解告终。就“受害方”而言,即使知道狗主人有监督的义务,似乎如果把对恶狗的仇恨转嫁给狗主人,“坚持到底,至死不渝”也不符合世俗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说,似乎更容易理解父亲的“和解”。因此,就“养狗标准”和“养狗义务”而言,即使在法理学上构建了相当的图景,也未必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因为理解和认同详细的法律标准的前提是“养狗人”能否以人的姿态界定狗性的存在。
归根结底,宠物狗的前提是“狗在人类约束下的性地位”。所以,如果“养狗”不被约束,就意味着“宠物狗”没有成立,或者说狗与主人存在“主从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狗狗没有和主人在一起,就是一种无法控制的风险。
但是关于“狗性”的讨论总是走向两个极端:一是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这方面的表现不仅存在于市场,也存在于各种文艺作品中,给我们一种颠扑不破的感觉;第二,狗永远是狗,永远是动物,不要抱太大希望,希望它能上人类的尺度。
不幸的是,似乎只从两端评论来概括理想的存在总是不合适的。因为无论是人性的异化,还是狗性的异化,永远都是小概率的事情。所以回到既定的惨事,只能说“小学生”真的很倒霉(这里不怪“受害者”,而是以悲剧发生的概率来说)。当然,最糟糕的是“狗主人”不了解自己。
但就“双方和解”的结果而言,言论上的反响还是比较大的。第一,人们认为赔偿一条人命55万元确实少了一点;第二,“双方和解”意味着“养狗人”的刑事责任将得到很大程度的减轻,这与人们等待“重刑”(重刑给养狗人一顿点心)是相悖的。至于“第一”,人们对赔偿金额有所怀疑,更不理解的是父亲强调的“表达爱意”。就“表达感情”而言,其实属于民众对伤害愈合的偏好态度,甚至数额的确定也不是基于绝对考虑,而是基于“麻烦制造者”的实际赔偿能力。
至于“第二种”,公共领域的等待是“以身作则”,但作为一个生活在同一中心的人,如果他“攀附并坚守”,那么他不仅会毁灭对方,也会毁灭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公共领域认为惩罚不能从视角上看,作为直接的“受害者”,他们也有权利选择如何应对这一悲剧。另外,人性复杂,狗性也复杂。但我们说的狗性是指人性渗透的狗性,否则狗和其他动物没什么区别。所以,回到“养狗标准”和“养狗义务”,作为一个“养狗人”,真的有必要严厉要求我,否则最好不要养。
但就养狗现状来看,对养狗人的了解程度良莠不齐,真正的爱狗人士很难做到。即使他们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他们仍然逃脱不了狗伤人的长期谴责。就算大家都清楚,基本问题不是狗的本性,而是人的本性。因为很多人养狗的时候并不是真的爱狗,而是利用“主从关系”来达到某种身体上的自洽。这一次狗的存在是物化的,因为如果一个人连人的生死都不关注,那么所谓的爱狗根本不存在。所以每当“恶狗伤人”出现,总会伴随着批评“养狗人”的声音,但这在实践中并不是好事。既然从概率上来说一切都是有风险的,那么我们能做的就是建立规则,最大限度地执行规则,让多样性的存在成为丰富生活的物质。
当然,就上述惨事中的“狗主人”而言,可能是悲剧发生后,他才知道养狗意味着什么。然而,为什么人总是以痛苦的代价醒来?据说三只咬人的狗都是强壮的狗,孩子上学一般都会绕道。就在前几天,这三只狗刚杀了一只狗,大家都找狗主人反映问题。不得不说,遛狗人经常强调的“狗不咬人”这句话,应该重新审视。由于所谓的“狗不咬人”最多只能翻译成“狗不咬主人”,至于路人,“狗作为动物”真的可以做任何事,尤其是对孩子,在他们眼里和鸡鸭没什么区别。所以,对于爱狗人士来说,请在养狗(遛狗)之前,先建立起保护周围人的心理,否则最好不要养狗(最好不要遛狗)。
很多宠主在遛狗的时候,很害怕遇到这一种情况——遇到较为凶恶的大型犬类。曾经皮皮的朋友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她带着自家的哈士奇,二哈突然像捕猎一样站着一动不动,她想必周围肯定有狗。过了大概七八分钟,有人牵着德牧大摇大摆地走过来了。后来我朋友也心有余悸,万一别人家绳子没拉住该怎么办。那么遇上这样的情况,铲屎官们该怎么办呢?
一、保护好自身与爱宠
当看到大型犬或恶犬靠近时,首先要把牵引绳收到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围内,防止自家狗狗主动“迎敌”。一旦对面的大犬或恶犬有进攻的行为和表现,应当立即将自家的宠物抱起,并且原地保持不动,否则将会引起它进一步的进攻行为。
二、遛狗随身携带棍子
如今很多养狗的宠主都会在下班后遛狗,但有一些宠主不会用牵引绳带着大型犬出门。德牧本身是可以训练成为警犬的,也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建议大家在遛狗时,可以随身带上棍子,危急时刻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以防恶犬的攻击(甚至是恶犬主人的攻击)
三、给自家狗狗带上绳子
现在全社会都在倡导文明养狗,那么我们也要从自身防止宠物出现伤人的行为,尤其是狗狗处于发情期的时候更要注意。皮皮也建议大家遛狗时,能给狗狗带上牵引绳,让每一次出行变得安全和欢乐。
实际上,安阳市恶犬咬人案件非常简单,就是恶犬主人王新刚,不愿意面对自家恶犬咬人的事实,更不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所以便一直躲避老人和《小莉帮忙》的栏目组,但是最终因为舆论压力而不得不出面道歉,更是因为这一次曝光而将他多年前的诈骗案件重新牵扯出来了。
首先,养宠物狗完全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按照规定来养狗,本身王新刚养的就是巨型犬,结果王新刚的妻子李小迎出门遛狗的时候,不仅不给狗戴好嘴套,更是连绳子都不牵,结果导致一名出门散步的老人,被这条恶犬伤到了,但是伤情并不重。
最令人气愤的是,当时恶犬咬人的时候,李小迎就在旁边看着,随后更是毫无愧疚之心地走开了,老人多次举报和投诉都没有用,这也是因为王新刚早就已经打点好了,所以他才敢公然不道歉和赔偿。
其次,老人请来了《小莉帮忙》的工作人员,希望能够帮忙调解这件事情,但是王新刚面对《小莉帮忙》的多次调解,都是始终不愿意出现,更是直接拒绝了跟工作人员沟通,《小莉帮忙》的工作人员更是因此被“难哭了”,恐怕他们也没有看到过这么无赖的人,更没有遇到过做错事情的人理直气壮不接受惩罚的,最终《小莉帮忙》也没能成功帮助到老人,但是这件事情却因此而火遍全网。
最后,王新刚因为舆论压力而被停职了,被停职也是触及到了王新刚的根本利益,所以王新刚才会出面道歉,但是此时道歉为时已晚,曾经在背后悄悄帮助王新刚逃脱惩罚的干部,也都被停职或者处分了,目前王新刚也已经被撤职了,相关细节会有警方通报。
动物《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侵权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致害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动物的致害责任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动物的致害责任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过错导致的动物致害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四条 动物饲养人的行为规范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