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铁锤把人打了够判刑吗?

拿铁锤把人打了够判刑吗?,第1张

属于故意伤害罪,是否判刑要看伤害程度。

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

造成伤害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如果能够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会是一件非常温暖的事……反之,邻里之间如果反目成仇、勾心斗角,将会是一件非常悲哀的事!因为低头不见抬头见,邻居的相处方式会时时刻刻影响彼此的心情。久而久之,矛盾必然越积越深,直到“火山爆发”……

就好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把栅村惨案一样,本村一名大三在校生用锤子疯狂击打45岁女邻居的头部,导致女邻居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

这起惨案的背后,正是因为一次失败的邻里关系所致,长期积累的矛盾一旦遇上爆发的瓶颈,威力必然是惊人的,必然是使当事者难以承受的!

一只羊的纠纷,却换来两个家庭的破碎

2015年3月18日,已经连续折腾多日的东把栅村注定又是吵闹的一天。一大早,这两家人就剑拔弩张,拉开了架势,准备趁今天再好好地吵上一架。只可惜谁也不曾料到,今天将是两家人最后一次吵架,因为今天过后,两家人都悔不当初。

早上7点多,杨某(死者)就伙同母亲来到小羽(凶手,化名)家闹腾。三两句争吵过后,双方大打出手。小羽一气之下抡动院落里的大锤砸向杨某的头部。

一下,两下,三下……锤子断了!小羽也彻底清醒了……意识到自己杀了人了……

警方赶至现场时,发现杨某的头部血肉模糊,地上流淌着一大摊血液。杨某的母亲因惊吓过度也倒地昏厥。而一旁的凶手小羽,似乎也无法接受这一结果,楞在一旁,直到被警方带走!

一场闹剧,最终以两败俱伤收场。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引爆这起悲剧的导火索竟然是为了一只羊!

一只羊为何有如此大的威力?

2015年2月26日,杨某家的一只羊偷跑出羊圈,到小羽家偷吃玉米。小羽的继父发现后,用棍子将羊赶跑,这一幕恰巧被杨某的丈夫看见。两人因此发生争吵。杨某丈夫表示:如果羊出了问题,要向小羽家索赔!

几天后,那只羊果然死了,杨某伙同家人到小羽家索赔。小羽继父表示他没有打到那只羊。双方各执一词!

争吵过后,小羽家同意赔偿,并表示另买一只羊作为赔偿,不料却遭到杨家人的拒绝。杨某弟弟狮子大开口,要求小羽家赔偿2000元。小羽家不满,双方因此大打出手。小羽的母亲在冲突中受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正在学校上课的小羽得知后,立即赶回家看望母亲,并拨打了报警电话。杨某的弟弟因此被警方带走!经警方协调,双方达成一致,由杨家赔偿小羽家26余万元治疗费用,小羽家同意撤案。

然而,赔了钱的杨家因此心情郁闷,认为这件事因小羽家而起,自己却吃了哑巴亏赔了钱。之后多次到小羽家闹腾,还用石头砸小羽家玻璃进行报复,导致双方情绪进一步激化。小羽再次报警。

警方调解过程中,杨某情绪激动,欲上前打砸警车,杨家人并不上前阻拦。表示杨某经过这件事以后精神疾病复发,要求小羽家赔偿治疗费用。

调解因此不了了之。之后的半个月内,双方争吵不断。后来悲剧就发生了。

其实,一只羊怎么能导致两个家庭破碎呢?背后的人才是关键!当事双方的矛盾必然是因为生活上的琐事长期积累的结果。长期处于敏感状态。所以一些小事就足以使双方彻底爆发。归根结底,长期不和谐的邻里关系是导致这起悲剧的主要原因!

然而,无论杨家还是小羽家,这样的争执都没有太大的意义,两家人亲手把小矛盾放大,最终又自食了恶果!这样的闹剧绝对不会产生赢家。小羽即便在冲突中占了上风,最终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结语:

一只羊,与两个家庭,孰轻孰重?不用多说,答案谁都知道。可当人们被仇恨蒙蔽双眼的时候,或许早已经将理智抛诸脑外,早已忘却了“代价”!等到清醒过来的时候,一切都太晚了!

通过这起案件,希望能对社会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

生活中,我们应当尽量多保持一份和谐,远远好过多一份仇恨;应当尽量多去结交一个朋友,远远好过多结下一个敌人!特别是那些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人,相处的方式会时刻影响你的心情。那么,我们为什么要选择一种使自己不愉快的方式呢?

如果打人者没有什么精神方面疾病的话,那么这是可以算成故意伤害罪的。

纵观整个事件,华信信托董事长在公司办公楼的电梯中将总经理打了并致总经理全身14处受伤,目前已送往医院,鉴定为一级轻伤,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与前提。

我们再看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都有哪些。第一条,有对他人身体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行为。也就是说,不管你是使用了什么办法(包括拳打脚踢),无论有没有使用武器(包括刀棍枪棒),只要是对他人的身体(四肢、脏器、皮肤等)造成了不同程度损害(包括重度轻度),都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前提。

第二条,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也就是说这种行为应该是经过他人同意下进行的,或者是对社会有益的方面进行的。比如说,一个病人住院了,因为病情的原因需要截肢,这个时候必须要经过病人的同意或者病人家属的同意。但如果这个病情没有必要截肢的话,家属就算同意了,但因为危害性极大,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是大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也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前提。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所以说我们一般情况下的吵架拌嘴时所起的拳打脚踢,撕扯等不会造成伤害结果,所以他也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一旦争吵升级,拳打脚踢,撕扯严重而导致骨折,视觉,听觉等方面损害,破坏了身体的完整性,那么这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伤害的结果一般有三种,轻伤,重伤,死亡但不论哪种伤害结果,这都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不过是刑事责任的轻重罢了。

我们回到华信信托董事长伤人事件上,董事长用锤子打人,他已经有了伤害他人的行为,这是第一个前提。并且这件事已经危害到了他人的健康,有一定的社会伤害作用,这事第二个前提。且受害者已经转到医院并鉴定为轻伤,这是第三个前提。综合全方面因素,这个事件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此,我们也要劝告各位,不可意气用事,控制好自己的行为,一定要随时保持头脑清醒,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街头一男子超车逆行,还拿锤子威胁他人,这名男子构成了恐吓,威胁他人以及不按规定指向行驶的犯罪行为。

1、事情发生的经过是怎样?

在湖北武汉一名男子逆行占道超车受到了阻碍,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直接从后备箱拿出了锤子,威胁叫嚣,大声喊道我逆行怎么了,对面的车辆也是一名男司机态度并不是很好,所以双方起了争执。万幸的是对面车辆的男司机妻子将他拉住了并没有下车,所以才没有导致事情的恶化。这件事情现在已经报警,事情也在进一步的处理当中,我们也相信这件事情一定会有一个好的处理结果,从这名司机身上我们也看到冲动是魔鬼,逆行本身就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事情,而且还如此嚣张,一定会接受法律的制裁。

2、出门在外应该注意什么?

我们都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是需要每一个驾驶员都必须去遵守的,这名男子的行为也严格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一定会接受法律的制裁。普通人出门在外一定要以和为贵,无论对方做出什么举动都不要激怒对方,因为现在的时代什么人都有,只有这样才可以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对于那些蛮横不讲理的人来说,一定要交由法律来进行制裁,大家出门在外还是要低调一些。

3、这件事情会怎样处理?

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车辆无故逆行造成损失的由逆行者承担全部责任,扣除驾驶证分并处以罚款,情节恶劣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希望每个人在生活中都能够积极遵守交通规则,这样才可以更好的避免问题的产生,在生活中如果碰到逆行者的话一定要及时的报警来避免损失。

你脑海里那个锤是这个锤吗?如果是的话你当时肯定是很怕的,一般开玩笑或者说不是认真的那种都会说我打死你这种很普通,但是他说的是我锤死你,具体到用什么东西了,这表示他当时是有这个概念的,还有就是可能你看了什么**或者做梦梦到有个用锤子打死人的画面,内心里产生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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