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破狼》长庚:我到过一生归宿之地,生前身后再无遗憾

《杀破狼》长庚:我到过一生归宿之地,生前身后再无遗憾,第1张

《杀破狼》这个小说篇幅不长,说起来故事挺简单的。大将军顾昀奉皇命寻找失散的四皇子,循着线索来到了一个边陲小镇,在冰天雪地里救下了被狼群袭击的长庚,刚好就是四皇子。然后顾昀他们发现长庚的母亲(其实是姨母),北蛮的公主,与族人勾结密谋造反,就决定将计就计。他们潜伏了两年,最终活捉北蛮王子,带着从小在小镇长大的长庚回京复命。刚回京老皇帝殡天,临死前将长庚托付给顾昀。然后新皇登基,大将军南征北战,统帅四境。因此,皇帝与将军之间矛盾日益加深。在周遭外敌的密谋下,大将军下狱,而边境战争爆发,差点国破家亡。在这样的情况下,长庚决定进入朝堂,收拾破败的河山。这中间有朝堂上的波谲云诡,有战场上的烽火连天。后来长庚登上了皇位,大将军战无不胜收拾了洋人。最终,他们建立了一个很现代化的新政权,然后一起归隐了。

男主之一长庚,是我看过的这些小说里所有人物中,最无所不能的一个,没有之一。文能治国安民,武能上阵杀敌,习得一身好医术,做得一手好饭菜,连浆洗缝补都不在话下,而且温润如玉,风姿无双。这样一个世间绝无仅有的人,馨馨真想要一打啊,可惜长庚心心念念的只有一个顾昀。

说起来,长庚悲惨的童年,都源于他那样一个尴尬的身份。他的母亲是北蛮的神女,十几年前北蛮俯首称臣之时,将自己的神女献给了皇帝,被皇帝封为贵妃。可这个贵妃不知对皇帝有什么仇恨,发现怀孕之后,竟然逃出宫去,路上遇到兵祸,生下孩子后就离世了,由她的亲妹妹带着孩子继续逃亡。当时她的妹妹也怀孕了,待她自己也产子之后,竟然用两个孩子来炼制乌尔骨,而长庚是侥幸活下来的那个孩子。整个幼年时期,长庚动辄被虐待殴打,多次几乎被杀死,又在最后关头活了下来,长庚在雪地里被狼群围攻那次也是被那个疯女人设计的。并且因为身中乌尔骨之毒,每晚噩梦缠身。就这样,在痛苦折磨中艰难求生,直到遇到了顾昀,这个第一个给予他温暖和关爱的人,日子才逐渐好过起来。

但同样也因为这个身份,让他得到诸多贵人相助。因为皇子的身份,他才能一直呆在顾昀身边。而临渊阁的人应该也是因为预见到乱世将至,想要挑选一个合适的人来破旧立新,建立新的社会吧。所以了然和尚才会带着他游历四方,深入民间,了解时局民生。又引荐他拜入名师门下,学习文韬武略。后来师父发现他身中奇毒,又千里迢迢为他找到神医进行调理和医治。后来他手握临渊阁令牌,得临渊阁全力相助,在他推行变革的过程中,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如此,他才能一步步站稳脚跟,最后兵不血刃获得皇位。

我喜欢这个人物,首先就是因为他从小一直遭受最亲的人的虐待,但是却没有养成偏激孤僻仇视社会的性子。相反他还很仗义,还可以相信别人,还可以毫无保留的去爱人。不知是因为他本就有一颗火热而坚定的心,让他即使经历过人间炼狱,即使生命之初从未感受过温情,也没能让他凉了心冷了情。还是说这样的痛苦折磨反而成就了他,让他更懂得珍惜,更懂得爱,就像凤凰浴火重生,就像孙悟空练就火眼金睛。

我爱长庚,更因为他爱一个人就爱到极致,爱到毫无保留。顾昀不知道这份感情时,他远离,他小心隐藏,不给顾昀造成困扰;顾昀不接受时,他不怨不愤,宁愿退回到令顾昀觉得舒服的位置上。城楼上殊死一战时,皇帝要传位于他,他毫不动容,却愿与顾昀并肩作战,共同赴死。在顾昀遭遇危机,被打入大牢之际,一直排斥皇子身份的他,高调入主朝堂,层层布局,步步惊心,只是为了顾昀在前方作战时,给他一个坚实可靠的后方,为了在最终顾昀功成身退时可以保护他,为了顾昀而去建立一个河清海晏的国家。

我爱长庚,还因为他爱顾昀长长久久,初心不改。起初,他想渐渐冷却这段令人羞耻的感情,所以离开四年,远走江湖。可是,四年过去,顾昀在他心中的分量只增不减。他知道,自己再也没有勇气离开了。他们在一起之后,又总是聚少离多,一个在朝堂,一个在前线,各有各的战场。他却更心疼他满身伤痛,担心他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受着他不知道的苦。等他当上皇帝之后,大概可以经常斗斗心机、耍耍小心眼了。不过要重振山河,想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十八年的至尊之位,手握生杀大权,见过多少阴谋诡计,谋算与背叛,仍能在大厦建成时潇洒放手,从此与爱人江湖浪迹。二十多年过去,他的爱如陈年老酒般愈加醇厚,不能不令人动容。

他说,我晕你的血。他说,你的事没人比我更清楚。他说,人人都以他为倚仗,谁会心疼他满身伤痛。他说,我到过一生归宿之地,生前身后再无遗憾。愿所有的付出终将会有回报,愿相爱的人越过千山万水历经岁月蹉跎仍能不改初衷,愿天下有情人再无遗憾。

1、彼时,天下分崩,北轩国经一番战乱后获得短暂和平时光。寓居边陲小镇雁回的少年长庚,在一次外出时险遭狼群截杀,幸得沈十六相救,长庚遂认其作义父以报恩。外敌天狼族伺机入侵,掀起战乱。

2、危急时刻,长庚得知自己竟是北轩四皇子,而沈十六则是玄铁营统帅顾昀。顾昀击退天狼族,奉诏带长庚入京。皇帝驾崩,新皇李丰即位,根基未稳却急于有所作为。魏王则野心勃勃见机制造危机。

3、李丰猜忌顾昀功高盖主,将他调往边境驻守。年少的长庚则在机缘巧合下加入临渊阁,跟随阁中身怀绝技的高人们四处游历,几经磨砺后,成长为有格局有抱负的治国人才。此时的北轩内忧外患,长庚重回京中,逐一攻克化解。

4、内臣逼宫叛乱,李丰遭遇刺杀,江南被外敌进攻陷入危局。长庚得禅让登上帝位,收复失地重整北轩,实现了最初“天下太平,百姓幸福”的誓言。

第一次是在顾昀瞒着他去西北的时候。第二次是长庚亲眼目睹顾昀在钟老将军的灵堂吐血还想瞒着不让他知道。

根据杀破狼小说记载,第一次是在顾昀瞒着他去西北的时候,第二次是长庚亲眼目睹顾昀在钟老将军的灵堂吐血还想瞒着不让他知道。他意识到自己对小义父索取得太多了,一定要瞒着长庚,不能让长庚知道他受伤的消息。

杀破狼讲述了老爹无辜的死亡,让退役的特种兵元宝毅然拿起猎枪,当上了黑瞎子山的巡山员。

顾昀小时候受人暗算中过毒,导致其从耳目不便,需要靠吃药恢复正常人的视力和听力。

小说中关于顾昀的这段经历是穿插在主剧情中写的,大概发生在顾昀十岁左右的时候,主要因为他身份过于显赫,是先帝长公主与大梁安定侯独子;现任皇帝因不是先帝亲生,而是过继过来登上皇位的,怕其威胁到自己和儿子的皇位,暗地里派人毒杀顾昀,同时谋害长公主,削弱顾家与玄铁骑的势力。

《杀破狼》是一部古装爱情小说,讲述了大梁安定候顾昀与他从边陲小城带回的皇子长庚的故事。

书中的主要角色有四人,分别是顾昀、长庚、沈易和陈轻絮,主要讲述了四人在宫中的一些感情路线,长庚与顾昀的感情跌宕起伏,两人最然平日里经常吵架,但是一旦有困难都会互相帮助。

小说结局是happy ending,长庚当了皇帝,并在位一十八年后,传位给李铮后与顾昀隐去。

扩展资料:

小说人物简介:

1、顾昀

字子熹,小名十六。曾化名“沈十六”与长庚相遇于边陲小镇雁回城。实为大梁安定侯,认长庚为义子。大梁第一铁骑玄铁三大营统帅。幼时因遭不测耳目不便。

2、长庚

李旻,小名长庚。为元和皇帝与北蛮神女所生,11岁时出城遇到狼群,得顾昀所救,认化名“沈十六”的顾昀为义父。身中“乌尔骨”之毒。初封“雁北郡王”,后封为“雁亲王”,隆安帝李丰驾崩后登基,拟于次年改元为“太始”,在位一十八年,传位李铮后与顾昀隐去。

3、沈易

字季平,在雁回小城时与顾昀扮作兄弟。本是书生,却热衷于机械。顾昀属下好友及护甲师,被顾昀称为“老妈子”。后为西南提督。

4、陈轻絮

现任陈家家主,性清冷,寡言少语,有“神医”之称,曾任玄铁军医,为解长庚之毒深入草原,后嫁与沈易为妻。

5、曹娘子/曹春花

长庚在雁回镇的发小,与长庚一起入京。平时喜作女孩子打扮,擅长易容,颇有语言天赋。

第3集。根据查询广播剧《杀破狼》电视剧显示,顾昀确实吐血,看起来凶险万分,可是顾昀倒之前的叮嘱相当于是一份泣血而成的情书,无论顾昀什么状况,心思都始终牵挂着长庚,换言之,第3集。广播剧是一个戏剧化的,纯粹的声学性能,广播电台或音频媒体。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杀破狼》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刷杀破狼,略有所感,拙笔浅言一二。

 初读杀破狼,看得潦草,未能解其深意,只惊叹于长庚顾昀的情深,惊叹于皮皮行文流畅和剧情的酣畅淋漓。再读杀破狼,忽有些理解皮皮的深意了,对长庚,对顾昀,对长顾深情肃然起敬。

 初识顾昀,他一生征战沙场,威震四方。十五成名,十七挂帅,还偏生了一副美人皮囊。如何让人不爱。再读顾昀,读他的一身顽疾,读他地痞流氓的皮肉下那把潇潇君子骨,无不惊叹。

 “我封侯安定,就是为大梁打仗的。”一声安定侯,封住了他顾昀多少的爱恨。他想要的不过是百姓安康,他就可以在北疆吃一辈子的沙子,最终一抔黄土埋忠骨。多年沉疾真相被解开,想要害死他的竟是最疼他的先帝。在他重伤无法动弹之时,多少人权益熏心,想把他从马上拉下来,可他想的`却是还要和西洋人来一仗。他面对这些,怎么可能无动于衷心无芥蒂,只是家国二字沉甸甸的,在他心里的重量终是比那私情要重的多。

 他顾昀一生的情义,一半给了长庚和兄弟,另一半就都混着血水流进了大梁土地。

 而他面对长庚,在我看来,他最深情的情话莫不过他回答沈易的那句“想过,不知道。”正是因为顾昀心里那姓李的大梁江山的分量才让这句话如有千钧,若是雁王造反,他该如何呢?竟让安定侯无所适从。顾昀给自己的归宿就是战死沙场,也不算辱没了顾家,谁知半路上却杀出来一个长庚。“为你,一念百转。”他想留一些无病无灾的岁月给长庚,留下一些平静岁月,好让能他月下花前,能和心上人耳鬓厮磨。他说:“给你……一生到老。”我不敢想这是一份怎么样的深情。

 再说长庚。长庚身中剧毒乌尔骨,如此狠毒的巫术竟然他保持了清醒,未能变成嗜血的魔头,只因那乌尔骨的尽头有一个顾昀。因为上一辈的恩怨,让顾昀落得了一身苦痛,那初识人心的小少年咬牙切齿的立誓要杀尽李姓狗贼。因为顾昀一句的何时才能收复江南,他不顾惜自己深入贼窝。因为一个顾昀,他竟挺过了那些让人想想就觉得痛苦万分的经历。顾昀是他的痴心妄想,是他的走火入魔,是他挣扎在这冰凉人间的唯一牵挂。“与其说顾昀是他这一生中遇到的唯一一件值得期待的好事,不如说他自出生伊始所遭受的所有难处,都是为了攒够足够的运气遇见这个人。这么一想,多年芥蒂,竟然奇迹般的放开了。”

 长庚的爱是浓烈的,是带着乌尔骨意味的疯狂的,皮皮借乌尔骨一毒放大化了一个人性子里的猜忌,贪婪,多疑,却给长庚这个角色更多的魅力。他同样是小心翼翼的,害怕心上人看出他在政治上的险恶用心,又想让他看到自己的全部,就像是在说我就是这样一个很坏的人,那你还会爱我吗。“大约世上最难测的并非敌人的险恶,而是心上人那再真挚也时时让觉得人飘忽不定的用心吧。”

 顾昀答应长庚,起初是为了那乌尔骨,是心疼长庚,是为了在少年在困顿中能拉他一把,甚至可以说是为了大梁家国安康。而他顾昀的情愫此时排在了后位。

 可谁想到情难自禁。

 此后四海升平,将军卸甲归田,百炼钢成绕指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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