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母亲》一文语言平淡,细碎琐屑如话家常。虽然母亲已逝将满三周年,可在作者心中,她从未离开自己一日。正如作者所说,"3年里,我一直有个奇怪的想法,就是觉得我妈没有死"。在作者笔下,母亲的离开安静的就像"放心地闭了眼躺着",只是"闭着的眼再没有睁开"。之后的岁月里,写作时,每逢打喷嚏,都以为妈妈还在,有时还会听到"我妈叫我","自言自语我妈"出去买东西了,"故意藏到"照片里了,妈妈住过的房间仍然"原模原样"地保存着……
所有这一切的不相信都源于儿子对母亲的爱,这些絮叨之语就如对母亲的轻声诉说,而母亲似乎正坐在儿子的面前,倾听着儿子的心声。语言淡至极致,不事雕琢,这不正是儿子对母亲自然纯净而厚重的爱的表现吗!
《写给母亲》一文虽情感真挚深似海,但情感的表达不张扬不热烈,字里行间的克制隐忍更令人心痛。虽是向母亲倾吐思念之情的文章,但作者并没有将这种情感无所顾忌地宣泄出来,而是静静追忆3年前母亲生病与去世时的情形,详叙了这3年里思念母亲的种种表现,娓娓而说理性而克制。可到了文末,家里要按风俗办一场仪式"去坟上",想到"母子再也难以相见"时,隐忍许久的热泪便如开闸之水肆意流淌,痛哭嚎啕。如此真情如此深情,怎不令读者也流下感动的泪水呢!
美文名篇之所以感染读者,大多在于它细节的生动真实,《写给母亲》一文以细节打动人心、让人读后眼泛泪花的细节描写可谓俯拾皆是。之前"我"每打喷嚏,母亲总说"谁想哩,妈想哩!"母亲的陕西口音亲切平实,她喜爱说笑的性格亦跃然纸上。"我"写作时,母亲"就不再走动,也不出声,却要一眼一眼看着我",并说"世上的字你能写完吗,出去转转么",母亲对儿子的怜爱与疼惜在这些动作与语言细节中显露无疑。而"我"放下笔去找母亲,"立上半天""自言自语",给照片前的香炉上香,并说上一句"我不累",这一系列的动作细节描写,将失母后的"我"的形象鲜活地再现出来,思母而母已逝的伤痛之泪怎能不溢满双目呢!而"我出远门后",既没有人反复叮咛,"我"有好的吃喝,也无人可送。这一部分心理细节描写,将失母后的迷惘与失落真实地刻画出来了。
人人都有母亲,又是一年母亲节,我祝愿天下的母亲永远幸福快乐!
以下的文章,你也看过了吧?好感人的。我觉得那是以感情变化为线索的,希望对你有帮助。写妹妹对哥哥感情的变化,仔细看看
哥哥用生命换回了妹妹的信任
镇子里有个傻瓜,不是天生的那种,5岁那年在一次煤气中毒事件中,只有他活了下来,和他同在屋里睡觉的父亲用尽最后的力气将他推到门外撒手而去了,从那以后,他就只会傻傻的笑,不管是开心还是伤心,据说是大脑受到了损伤。
傻瓜还有个美丽的妈妈和可爱的妹妹,他总是问妈,他的爸爸去哪了,妈告诉他:爸爸死了,他变成星星到天上去了,他在天上看着我们呢。
傻瓜每天晚上都躺在院子里的草坪上看星星,边看边傻傻的笑。
傻瓜11岁的时候,疼爱他的妈妈因肾病死了,临死前告诉傻瓜要照顾好妹妹,那时他妹妹6岁。傻瓜只会傻呵呵的笑,每天晚上还会去看星星,他说天上的星星多了一个,那个是他的妈妈,紧挨着他的爸爸。
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傻瓜摆起了简陋的快餐摊,做三明治,摊点离妹妹的学校不远。
傻瓜在家的时候从来不敢进妹妹的房间,因为妹妹讨厌他,妹妹很介意有这么一个傻瓜哥哥,但他喜欢趴在妹妹的门口看着妹妹读书,每次妹妹发现他的时候,他就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躲起来,然后傻傻的笑,不知道是开心还是伤心。
傻瓜每天早上都是早早的起来给妹妹做好早餐后再到快餐摊上去工作。晚上唯一的爱好就是看星星……
傻瓜的手艺很好,三明治做的像饭店里的一样,学校的老师和学生都喜欢到他的摊子上买早餐,但谁都不知道傻瓜有个漂亮的妹妹在学校上学,因为妹妹很介意别人知道傻瓜是她的哥哥,傻瓜只会傻傻的笑,不论伤心还是开心。
傻瓜工作很努力,但他从不花钱,谁也不知道他那么拼命挣钱为什么。傻瓜工作的时候经常伤到手,脚上的鞋子也经常是缺少一只,妹妹看了就会说:切个菜也会伤到手,鞋子也会丢,怎么不把你自己丢了!真是个蠢货!傻瓜听了还是傻傻的笑,不知道是开心还是伤心……
傻瓜每天晚上回家睡觉之前都会在一个小本子上写些字,妹妹好奇想看,傻瓜却总是不给她看,写完了就藏起来,妹妹试了几次都没有找到……最后也不在理会他在写些什么了
傻瓜17岁了,那时妹妹已经上初中了,傻瓜的摊子也搬到了离妹妹学校不远的地方,每天卖完早餐,就在学校周围走来走去,身上总是穿着件很破旧而且很脏的衣服,脚上的鞋子总是少一只,但他工作的时候也会像模像样的穿上围裙,仍旧只会傻傻的笑。
一天,在摊自上卖早餐的是候听到两个女学生说起他妹妹的名字,说她早上到班上后脸色不好,腰疼的厉害。傻瓜听到后呆了一会,然后突然大声叫着妹妹的名字,扔下手里的工作向学校跑去,他就这样大声喊着妹妹的名字,冲过学校门卫和老师的阻拦跑到妹妹的教室里,看到妹妹趴再课桌上,脸色蜡黄,冷汗淋漓,傻瓜这次没有傻傻的笑,脸上竟是焦急,喊着妹妹的名字背起妹妹就往医院跑。路上遇到学校的老师质问他:你是干什么的?快放下她!傻瓜因为愤怒脸憋的通红:她……是我妹妹,我……是她哥哥。傻瓜一路上就重复着这句话背着妹妹跑到学校附近的医院里,学校了老师和学生都很惊异,因为从没听说她有哥哥……
傻瓜在病房的门外看着妹妹,她已经醒过来了,而傻瓜已经在病房外熬了3天3夜。那个给她治病的医生跟她说:不要担心,你的医疗费你哥哥已经都准备好了。妹妹艰难的抬起头看向门外的傻瓜哥哥,眼中不眠有些疑问。傻瓜这时候又恢复了常态,傻傻的对着妹妹笑,却不敢进门。
医生对妹妹说,他很早以前就经常到傻瓜的摊子上买早点,他知道傻瓜工作一直就很努力,也知道傻瓜从来就不花钱,曾经一直弄不明白傻瓜挣这么多钱干什么,直到今天他终于明白了。因为傻瓜背着妹妹找到他的时候喊着:妈妈……就是这样死的……求你……救妹妹……我……不要妹妹死!原来傻瓜的妈妈活着的时候告诉过傻瓜,他妹妹也有很严重的肾病,要他一定要照顾好妹妹……
医生告诉妹妹她的病需要换肾,换肾的费用他的傻瓜哥哥已经交够了,但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肾源。
医生告诉妹妹当傻瓜知道妹妹的病需要换肾的时候,就大叫着对他说:用……我的……我是她……哥哥,但是检查结果是傻瓜的肾也不合适,傻瓜知道了结果,神情很沮丧,就一直说:我是……她哥哥啊。医生明白傻瓜的意思:我是她哥哥,我的肾怎么就不能换给妹妹
傻瓜仍然在病房门外看着妹妹,傻傻的笑着。此时妹妹已经泪流满面,看着门外那个曾经一直以来都让她感到耻辱的傻哥哥,用了虚弱的声音对他说:你站在门外做什么,怎么不进来。傻瓜呆了一会,怯怯的说:我……可以进来吗?妹妹含着泪笑着点了点头。傻瓜背着手来到妹妹的病床前,妹妹让问他为什么背着手,并执意要看他的手,傻瓜将手伸出来,手上缠着绷带,鞋子也只有一只,那是在送妹妹来医院的路上手挂到路上被刮上的,鞋子也跑丢了一只。妹妹还像以前那样说:怎么这么笨啊,手又伤到了,鞋子也会弄丢!只是这次说他的时候,只是这时眼中满是温柔和心痛……
这是他成为傻瓜后第一次在妹妹许可的情况下进入她的房间……
时间一天天过去,妹妹的病日渐严重,不时陷入昏迷之中……
在热心的医生不懈的努力下,合适的肾源终于找到了,手术很成功,妹妹终于从死神的手中被救回来了,可是她醒来的时候却没有看到那张熟悉的傻傻的笑脸……医生告诉她,她哥哥为了给她交医疗费,到很远的地方去打工了,等她完全康复了就来接她回家,叫她安心恢复……
妹妹每隔几天都回收到一封字迹歪歪扭扭的信,那是她的傻瓜哥哥给她写的,内容很简单且都一样:我很好,你好好养病……
出院的那天,傻瓜没有到医院来接妹妹,妹妹只接到医生交给她的一个可爱的绒毛熊,那只绒毛熊的脚上居然带着点点血迹……
医生告诉她,因为傻瓜交付的费用只够给她换肾的,这么长时间的住院费用也很多,傻瓜为了给她交住院费,每天除了做早餐卖,还去找别的工作,只要能挣钱的事情哪怕是掏粪都去做了。
医生在傻瓜来医院看妹妹的时候把找到肾源的好消息告诉傻瓜,他仍旧是傻傻的笑着,居然很有礼貌的给医生鞠了个躬,然后跟医生说:我……要给妹妹……买个礼物……等……妹妹……醒……送她
傻瓜拖着疲惫的身体,高兴的去商店买了只雪白的绒毛熊……也许是太疲倦了精神恍惚,他在回医院的路上横穿马路的时候被一辆飞驰的汽车撞飞,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昏迷,可是手中仍旧抓着装绒毛熊的塑料袋,鲜血顺着手滴到了绒毛熊的脚上……临走的时候对医生说:熊……给……妹妹,然后傻傻的笑着离开了,也不知道他是伤心还是开心……
医生告诉妹妹,那些信是他模仿傻瓜的笔迹写的,他说他知道傻瓜肯定不想让你在还没有康复的时候知道他已经不在了的消息,医生说他想帮傻瓜完成他的心愿,所以写了那些信……
妹妹呆呆的拿着雪白的绒毛熊,许久都没有出声,她默默的回到家里
屋里很很简陋,但很收拾的很整齐,尤其是妹妹的房间里,比她在家的时候还要整齐,只是家具的表面已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书桌上摆着一盆花,花开的很鲜艳,在花盆旁边有张很漂亮的卡片,行面有行歪歪扭扭的字:欢迎妹妹回家!傻瓜在知道妹妹不久就能康复的时候就在准备迎接妹妹回家了!
只是此时,她再也听不到那傻傻的笑声了!
妹妹来到傻瓜的房间,在整理傻瓜的遗物的时候发现了她一直以来想要看的那个小本子
那本子上还留有一股三明治的味道,上面是傻瓜留下的歪歪扭扭的字迹:
……
妹妹喜欢睡懒觉,早起的时候要轻,不要吵醒她
妹妹早上不喜欢吃三明治,喜欢吃泡面,早起先给她做好再去工作
妹妹不喜欢我进她的房间,不喜欢我离她太近,没有她同意不能进她的房间
妹妹不喜欢别人知道我是她哥哥,绝对让她的同学知道我是她哥哥
妹妹身体不好,但绝对不能让她知道她有跟妈妈一样的病
我要努力给妹妹攒钱……
妹妹的病终于可以治好了
妹妹抱着傻瓜的小本子放声痛哭
从此后,妹妹每天晚上就像傻瓜以前一样,喜欢躺在院子里的草坪上看星星,只是天上的星星又多了一颗,那是她的傻瓜哥哥,紧挨着他的爸爸妈妈,他们都在天上着她呢……
李白咏酒的诗篇极能表现他的个性,这类诗固然数长安放还以后所作思想内容更为深沉,艺术表现更为成熟。《将进酒》即其代表作。
《将进酒》原是汉乐府短箫铙歌的曲调,题目意绎即“劝酒歌”,故古词有“将进酒,乘大白”云。作者这首“填之以申己意”(萧士赟《分类补注李太白诗》)的名篇,约作于天宝十一载(752),他当时与友人岑勋在嵩山另一好友元丹丘的颍阳山居为客,三人尝登高饮宴(《酬岑勋见寻就元丹丘对酒相待以诗见招》:“不以千里遥,命驾来相招。中逢元丹丘,登岭宴碧霄。对酒忽思我,长啸临清飙。”)。人生快事莫若置酒会友,作者又正值“抱用世之才而不遇合”(萧士赟)之际,于是满腔不合时宜借酒兴诗情,来了一次淋漓尽致的发抒。
诗篇发端就是两组排比长句,如挟天风海雨向读者迎面扑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颍阳去黄河不远,登高纵目,故借以起兴。黄河源远流长,落差极大,如从天而降,一泻千里,东走大海。如此壮浪景象,定非肉眼可以穷极,作者是想落天外,“自道所得”,语带夸张。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挡;下句写大河之去,势不可回。一涨一消,形成舒卷往复的咏叹味,是短促的单句(如“黄河落天走东海”)所没有的。紧接着,“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恰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如果说前二句为空间范畴的夸张,这二句则是时间范畴的夸张。悲叹人生短促,而不直言自伤老大,却说“高堂明镜悲白发”,一种搔首顾影、徒呼奈何的情态宛如画出。将人生由青春至衰老的全过程说成“朝”“暮”间事,把本来短暂的说得更短暂,与前两句把本来壮浪的说得更壮浪,是“反向”的夸张。于是,开篇的这组排比长句既有比意──以河水一去不返喻人生易逝,又有反衬作用──以黄河的伟大永恒形出生命的渺小脆弱。这个开端可谓悲感已极,却不堕纤弱,可说是巨人式的感伤,具有惊心动魄的艺术力量,同时也是由长句排比开篇的气势感造成的。这种开篇的手法作者常用,他如“弃我去者,咋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宣城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沈德潜说:“此种格调,太白从心化出”,可见其颇具创造性。此诗两作“君不见”的呼告(一般乐府诗只于篇首或篇末偶一用之),又使诗句感情色彩大大增强。诗有所谓大开大阖者,此可谓大开。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春夜宴从弟桃李园序》),悲感虽然不免,但悲观却非李白性分之所近。在他看来,只要“人生得意”便无所遗憾,当纵情欢乐。五六两句便是一个逆转,由“悲”而翻作“欢”“乐”。从此直到“杯莫停”,诗情渐趋狂放。“人生达命岂暇愁,且饮美酒登高楼”(《梁园吟》),行乐不可无酒,这就入题。但句中未直写杯中之物,而用“金樽”“对月”的形象语言出之,不特生动,更将饮酒诗意化了;未直写应该痛饮狂欢,而以“莫使”“空”的双重否定句式代替直陈,语气更为强调。“人生得意须尽欢”,这似乎是宣扬及时行乐的思想,然而只不过是现象而已。诗人“得意”过没有?“凤凰初下紫泥诏,谒帝称觞登御筵”(《玉壶吟》)──似乎得意过;然而那不过是一场幻影,“弹剑作歌奏苦声,曳裾王门不称情”──又似乎并没有得意,有的是失望与愤慨。但就此消沉么?否。诗人于是用乐观好强的口吻肯定人生,肯定自我:“天生我材必有用”,这是一个令人击节赞叹的句子。“有用”而“必”,一何自信!简直象是人的价值宣言,而这个人──“我”──是须大写的。于此,从貌似消极的现象中露出了深藏其内的一种怀才不遇而又渴望用世的积极的本质内容来。正是“长风破浪会有时”,为什么不为这样的未来痛饮高歌呢!破费又算得了什么──“千金散尽还复来!”这又是一个高度自信的惊人之句,能驱使金钱而不为金钱所使,真足令一切凡夫俗子们咋舌。诗如其人,想诗人“曩者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上安州裴长史书》),是何等豪举。故此句深蕴在骨子里的豪情,绝非装腔作势者可得其万一。与此气派相当,作者描(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diyifanwencom,请保留此标记。)绘了一场盛筵,那决不是“菜要一碟乎,两碟乎?酒要一壶乎,两壶乎?”而是整头整头地“烹羊宰牛”,不喝上“三百杯”决不甘休。多痛快的筵宴,又是多么豪壮的诗句!
至此,狂放之情趋于高潮,诗的旋律加快。诗人那眼花耳热的醉态跃然纸上,恍然使人如闻其高声劝酒:“岑夫了,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几个短句忽然加入,不但使诗歌节奏富于变化,而且写来逼肖席上声口。既是生逢知己,又是酒逢对手,不但“忘形到尔汝”,诗人甚而忘却是在写诗,笔下之诗似乎还原为生活,他还要“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以下八句就是诗中之歌了。这着想奇之又奇,纯系神来之笔。
“钟鼓馔玉”意即富贵生活(富贵人家吃饭时鸣钟列鼎,食物精美如玉),可诗人以为“不足贵”,并放言“但愿长醉不复醒”。诗情至此,便分明由狂放转而为愤激。这里不仅是酒后吐狂言,而且是酒后吐真言了。以“我”天生有用之才,本当位至卿相,飞黄腾达,然而“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行路难》)。说富贵“不足贵”,乃出于愤慨。以下“古来圣贤皆寂寞”二句亦属愤语。诗人曾喟叹“自言管葛竟谁许”,所以说古人“寂寞”,也表现出自己“寂寞”。因此才愿长醉不醒了。这里,诗人已是用古人酒杯,浇自己块垒了。说到“唯有饮者留其名”,便举出“陈王”曹植作代表。并化用其《名都篇》“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之句。古来酒徒历历,何以偏举“陈王”?这与李白一向自命不凡分不开,他心目中树为榜样的是谢安之类高级人物,而这类人物中,“陈王”与酒联系较多。这样写便有气派,与前文极度自信的口吻一贯。再者,“陈王”曹植于丕、叡两朝备受猜忌,有志难展,亦激起诗人的同情。一提“古来圣贤”,二提“陈王”曹植,满纸不平之气。此诗开始似只涉人生感慨,而不染政治色彩,其实全篇饱含一种深广的忧愤和对自我的信念。诗情所以悲而不伤,悲而能壮,即根源于此。
刚露一点深衷,又回到说酒了,而且看起来酒兴更高。以下诗情再入狂放,而且愈来愈狂。“主人何为言少钱”,既照应“千金散尽”句,又故作跌宕,引出最后一番豪言壮语:即便千金散尽,也当不惜将出名贵宝物──“五花马”(毛色作五花纹的良马)、“千金裘”来换取美酒,图个一醉方休。这结尾之妙,不仅在于“呼儿”“与尔”,口气甚大;而且具有一种作者一时可能觉察不到的将宾作主的任诞情态。须知诗人不过是被友招饮的客人,此刻他却高踞一席,气使颐指,提议典裘当马,几令人不知谁是“主人”。浪漫色彩极浓。快人快语,非不拘形迹的豪迈知交断不能出此。诗情至此狂放至极,令人嗟叹咏歌,直欲“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情犹未已,诗已告终,突然又迸出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与开篇之“悲”关合,而“万古愁”的含义更其深沉。这“白云从空,随风变灭”的结尾,显见诗人奔涌跌宕的感情激流。通观全篇,真是大起大落,非如椽巨笔不办。
《将进酒》篇幅不算长,却五音繁会,气象不凡。它笔酣墨饱,情极悲愤而作狂放,语极豪纵而又沉着。诗篇具有震动古今的气势与力量,这诚然与夸张手法不无关系,比如诗中屡用巨额数目字(“千金”、“三百杯”、“斗酒十千”、“千金裘”、“万古愁”等等)表现豪迈诗情,同时,又不给人空洞浮夸感,其根源就在于它那充实深厚的内在感情,那潜在酒话底下如波涛汹涌的郁怒情绪。此外,全篇大起大落,诗情忽翕忽张,由悲转乐、转狂放、转愤激、再转狂放、最后结穴于“万古愁”,回应篇首,如大河奔流,有气势,亦有曲折,纵横捭阖,力能扛鼎。其歌中有歌的包孕写法,又有鬼斧神工、“绝去笔墨畦径”之妙,既非刻能学,又非率尔可到。通篇以七言为主,而以三、五十言句“破”之,极参差错综之致;诗句以散行为主,又以短小的对仗语点染(如“岑夫子,丹丘生”,“五花马,千金裘”),节奏疾徐尽变,奔放而不流易。《唐诗别裁》谓“读李诗者于雄快之中,得其深远宕逸之神,才是谪仙人面目”,此篇足以当之。
(周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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