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很火的两大妈吵架,围观的人很多没人制止,人都因为两大妈的动作被逗笑,真是不像打架,像斗舞一样。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好了,就想出去旅游看看外边的世界。特别是年龄大了退休的人。没有什么事做就会去游山玩水。到旅游景区去走走看,感受大自然的魅力。景区内每天接待着成千上万的游客。有的时候人多了就什么事情都有。有时候难免因为一些小事情发生磕磕碰碰。
最近湖南张家界景区就因为两个大妈吵架而火了起来,本来吵架就是不好的事情,特别是在公共场合,那么为什么两个人吵架旁边的人没有劝架反而是被逗乐呢?还意外的成为了网红,也许这两个大妈也没有想到吵架会是这样的后果。
事情到底是怎么样的呢?其实当时景区里有很多的游客,最开始两个人吵架的时候也有人劝阻,而且景区的环卫工人还劝两个人”别吵了,再吵就成网红了”,没想到,她的这句话却成了事实。两个人到底因为什么吵起来的不知道,但是却吵的很激烈,穿黑色衣服的大妈胖些,气势上也比较有压倒性,用手指着对方还很有节奏感,一直向前去蹦跳着。穿**衣服的大妈也不服输也很有节奏的用手指点回去。这样你来我往的不像是吵架,更像是斗舞很有魔性。
两个大妈的姿势都很有趣,跟平时看到的吵架场面完全是两种状态,看起来更搞笑,所以两个人吵架的时候旁边的人都在围观。却忘了事情的本质,还有许多人拿出来手机拍下了这个场面传到网上,因此两个大妈成了网红。也是一场比较有个性的吵架,被网友疯传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乐趣话题。
关于吵架“气死人”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一直是双方谈论的焦点,不能一概而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在特定环境下需要承担责任。
简单梳理下,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根据“气死人”的施动者也就是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和性质,“气死人”通常情况下可能产生三种不同的法律后果:
1、行为人明知对方精神脆弱、生理有疾,可能会被气死,而故意追求气死对方的结果。那么,这种以“气”的行为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主观上属于故意,与受害人的死亡后果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构成犯罪,须负刑事责任。
2、行为人主观上存有过错,但不具备追求对方死亡的目的。在纠纷中恶语伤人,侮辱刺激对方,进行精神干扰,这种情况下的“气死人”,本质上构成民事法律调整的侵权行为。
3、行为人主观无过错,对方被气死纯属偶然。则此类“气死人”为一种意外事件,行为人既不负刑事责任,也不负民事责任。但从社会伦理的角度讲,行为人应当承受一定的道德压力。
最后,即使是无意而“气死人”,也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被“气”的人也有不可推卸责任,尽管最后受害者是自己,各方应当又宽阔的胸怀,克制自己,减少矛盾发生。
有的,一年前,国家一级演员、有沪剧“五朵金花”之一称号的陈甦萍开始和广场舞“较上了劲”。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内,每当夜幕降临,这名55岁的沪剧演员就会频繁出现在上海的公园、地铁口、商场等公共场所,观察在这里跳广场舞的大妈。
今年年初,陈甦萍将一份名为《疏导结合,让中国大妈的晚年生活多姿多彩》的书面意见,提交给上海市人大。这份意见,长达7000字,除分析广场舞的现状和成因外,还提出了思考和建议。她的另一个身份是上海市人大代表。“大妈广场舞是一种文化现象,有其存在的理由和发展的必然性,优缺点同样明显。”陈甦萍说,“我希望通过大家努力,让广场舞跳出困局。”
就在上个月,上海市多个部门对这名人大代表的书面意见有了初步答复,她提出的部分建议,已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每个人都有可能被广场舞困扰,但冲突起来对双方都是伤害陈甦萍和广场舞较上劲,是在一次和广场舞大妈的冲突之后。去年3月的一个下午,陈甦萍受邀参加一个戏曲沙龙。主办方“为了图个清静”,特意将地点选择在上海郊区一个“有艺术气息”的旧厂房内。沙龙进行到一半,一阵节奏感极强的舞曲,忽然在厂房外响起。声音穿过破旧的玻璃窗,在空旷的厂房里不断回响。
厂房内的人面面相觑,几个人试图继续探讨话题,但在强劲舞曲的干扰下,竟讲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参加这个沙龙的,全是喜欢戏曲的“大妈”。“发言的讲不好话,其他人又听不清楚。”陈甦萍回忆说。“太不像话了”、“还有没有一点素质”,短暂的沉默后,厂房内的大妈开始七嘴八舌地声讨厂房外跳广场舞的“大妈”。她们冲出厂房,决定“跟她们把道理讲清楚”。
“我们好不容易找到了这么一块空地,这又不是你家,跳个舞还用你管?”跳完一曲,一名跳舞的大妈对这些“砸场子的”显得很不耐烦。一番交锋后,两拨大妈互不相让,辱骂声、呼喊声夹杂在舞曲里,“简直就是一场闹剧”。最后,沙龙不欢而散,戏曲大妈悻悻而走。“不堪入耳、不堪入目。”陈甦萍不愿过多提起这件事,“都是上了年纪的人了,这种事太丢人。”
大妈,一般指伯父的妻子,又称伯母,大娘。
大妈是对一些大龄妇女的称呼。大妈通常是一个快乐的群体,比如在广场上跳舞的老年妇女,称为广场舞大妈。
华尔街大鳄在美联储的授意下举起了做空黄金的屠刀,不料半路杀出一群“中国大妈”,简称“大妈”。
农村的大妈战斗力不亚于一个核武器,谁要是敢惹她那就等于是捅了乡间马路上的马蜂窝,不把你弄成个胖头鱼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同理,你要是制止了她,那就等着接受她的猛烈攻击吧。
一、农村大妈是出了名的不讲理,谁敢去制止她?你们见过农村大妈吵架吗?要是没看过的就去网络上找一找段子看看,基本上就是那个情况,虽然段子有点儿夸张,但整体来说还是很符合真实情况的,当农村的大妈有这样的战斗力后,谁敢和她说道理?你要是和她说道理,估计她就会告诉你,在农村这个地界她就是道理。
她能够把黑的说成白的,能够把彩色的说成黑白花的,不管你说了啥她都能够找到漏洞然后用歪理来攻击你,这么说吧,农村的大妈应了那句俗语“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碰到了农村的大妈就认栽吧,别试图和她讲道理,你根本就说不过她!全都是歪理。
二、这事儿估计在农村很普遍,毕竟网络上也都曝光过。声明一下,我绝对不是帮着这位大妈说话,不过在农村这种不吃直接打包的事儿真的很普遍,我曾经去参加农村的一个婚礼,当菜都上好了,典礼也弄完了开始吃饭的时候,当然我没准备吃,这些人就从兜里拿出了各种颜色的塑料袋,装完后再坐下喝两杯饮料,然后就抬屁股走人了。
是的,你没有听错,脑补的画面也没有问题,就是打包带走这么一个过程,基本上每桌都有这个情况出现,所有人好像都习以为常一样,估计这事儿也是常有,这些人都看的习惯不觉得有啥不对了。
最后:我说句真话,我去农村参加席的时候都不吃东西,只用一次性的杯子弄点儿茶水喝,不是我这个人太挑,而是我觉得有些农村人特别的不讲究卫生,这些吃的不如不吃,免得拉肚子。
该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非常简单,这位舞蹈老师因为穿着过于时尚,遭到大妈长时间的训斥和摸打,不过这名舞蹈老师并没有过多的理会,认为这是自己的穿衣自由,并没有影响到他周围他人的正常生活。这里也挺支持这位舞蹈老师,大妈的思想比较陈旧,无法领略到艺术的魅力,如果要让大妈在短时间内接受这种风格确实非常的困难,个人建议只要从以下三点着手应该还是可以破解大妈们陈旧的思想。
一、 要给大妈接受新事物的时间。
社会的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妈的思想并不陈旧,只是她们对社会上的新鲜事物的理解能力相对迟缓,她们当下认为无法接受的新鲜事物,也许在几年后,也会幸然接受。这就是社会生活水平的进步和人们思维方式的提高。比如广场舞曾经也不被大妈接受,后来还是成为了她们的代名词。曾经的大妈对短视频还是存在抵触心理,后来也逐渐成为了短视频的不可或缺的群体。
二、 年轻人需要引导她们接受新事物。
社会的快速发展,年轻人的创新的思维方式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大妈们的需要从陈旧的思想中走出来,需要年轻人引导她们。国外在这方面的经验还是可以借鉴的,城市地铁,公交车和部分的公共场所,都会有年轻人设计的美丽图案,用于装扮城市。这样大妈才可以更快的适应新鲜事物。
三、 年轻人需要对陈旧思想进行区分。
陈旧这个词还是存在一定的相对性的,中国文化中优良的传统还是需要继续保留和发扬的,比如艰苦朴素,尊老爱幼,自强不息等等。这些优良传统,年轻人还是要想大妈们好好的学习。只有这样年轻人和大妈们之间的关系才会更加融洽,更加和谐。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