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怎么骂情人 情人都不还口”可能是:他认为,你本来就是委曲求全的和他在一起,不求名分的,心存愧疚。或者:他认为你太作了,不愿意跟你讲道理。
说到情人关系,和你说说我身边发生的一件事吧:
我身边有一朋友,我们叫她婷婷,她找的情人是做生意的,一开始两人在一起很甜蜜,而且找机会出去旅行啊,等等。男的很愿意给女的花钱,用的吃的都是很奢侈的,而且还给她买了一套公寓。
但随着时间变化,婷婷并不满足当下,要求男的离婚和她在一起。但是男的告诉她:你要什么都可以,就是给不起名分。
以后的日子里,女的经常破口大骂,骂男情人无情无义,说自己付出了很多青春。男的也知道自己理亏,所以在吵闹的过程中他不还口,随便她闹腾。当然了,最后的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两败俱伤不说,女的因为事情败露最后也离婚了。
所以情人关系是不正常的关系,不应该继续。即使你骂他,他不还口,也不代表他爱你。如果他爱你的话,那么就会给你所要的,也不会让你生气。因此,该断就断了吧。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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