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写校园言情小说,求开头,伤感点的

我想写校园言情小说,求开头,伤感点的,第1张

  求求你,不要,不要这样。。。pia的就见妈妈脸上一道红掌印,触目惊心的,你给我滚开~然后那个还是叫爸爸的男人厌恶的踢开抱着他大腿的妈妈的手,拿起自己的包袱,里面是家里最值钱的东西,头也不回还是骂骂咧咧的走了~~6岁的孟思雨,哭哑了嗓子抓着妈妈的裤脚:妈妈,你疼不疼,你疼不疼~~边说便是抽噎,爸爸为什么走了~他不要我们了吗~妈妈~·为什么~~妈妈听到这里更是悲从心来,抱着小思雨,母女两抱头痛哭~~~~

  这是孟思雨对同年最深刻的记忆,这一幕是心底最深粗的梦魇~~每每想起,都觉得其它的是那么无所谓而一家几口的吃土豆都是那么的温馨~~

  从小,失去了爸爸,本是一贫如洗的家担子都压在了妈妈肩上,于是同年的孟思雨没有漂亮的衣服,公主的小皮鞋,漂亮的蝴蝶结,她穿的是最普通的别人家看着可怜给的衣服,妈妈辛辛苦苦的养着她,还要供她上学,她明白妈妈的苦,所以有自己在想要的同学,小思宇也只是眨眨眼睛对妈妈说不喜欢~~但是她有最灿烂甜美的笑容,但是这笑容只是给妈妈,别人谁也看不到。她要保护妈妈,原来狮子座的孩子从小就会有王哲的霸气。但是呢还有一个人例外,那个男生,总是很干净,穿着小小的白衬衫,身边有很多有钱家的小姑娘围着,但是他不骄横,对自己很好~~给自己棒棒糖吃,从他的眼里看不出瞧不起和嘲讽~~她喜欢他的糖,他的笑~·那么好看,那么洁白的牙齿~~

  她知道他叫尹玉昂,她知道他家很有钱,但是呢她不是太讨厌他~~相反的她喜欢看他总追着自己,给自己偷偷的带好多小玩具,好多好吃的,虽然有时候她也会抵触,但是呢看见他的眼睛,呢么亮亮的,真还看,自己就不气了~~不别扭了~~

  但是呢老天似乎总司不眷顾自己,尹玉昂们家搬走了,不知去了哪里,尹玉昂不知转学要去哪里,这无异于另一个梦魇,多少次这两个梦魇交错着,永远不变的都是自己哭喊的嘶哑,狼狈的脸~~·10多年过去了,思宇还是一直带着玉昂送给自己的那条狮子座小姑娘的链子~~链子都已经有磨损了~但是思宇还是好好的带着,因为这是宝贝,这是快了,这是幸福~~~

  作者你要明白的,尹燃就是尹玉昂是名字变了,你知道的哈~~~

  觉得可以的话给分吧~~哈

我当文案的第一年,看过一本写广告文案的书。有一句话印象深刻,大概意思是说, 第一句文案的作用,是吸引观众看第二句。

小说其实也一样。那么,小说的开头要怎么写,才能吸引读者一直读下去呢?美国畅销书作家詹姆斯·斯科特·贝尔,出版过20余部作品,他写的《这样写出好故事》,根据名家以及自己的写作经验,总结了几种写法。

先来看两个例子:

“潘尼·道森从睡梦中惊醒,她听到黑暗的卧房中传来有东西鬼祟移动的声音。”

——《黑暗之后》

“周二是加州常见的好天气,满满的阳光和希望,只可惜哈利·里昂得在中午去杀个人。”

——《恐龙的眼泪》

这些开场白,有两个很重要的因素。

第一,有名字的角色。能够让人轻易代入到场景中,产生一种逼真的效果。

第二,马上告诉读者,要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事出反常必有妖”,接下来是要发生不好的事?还是福来运转的事?读者会有期待。

一觉醒来,和往常一样刷牙洗脸换衣服,这是日常。没啥好写的。

一觉醒来,枕边多了个不认识的人。这是爱情小说的开头。

一觉醒来,被窝里多了一摊血,和一只被剥皮的狗。这是惊悚小说的开头。

这一点我想以我喜欢的一部武侠小说作为举例。这部小说我至少刷了三遍。开头是这样的:

雪是不知何时开始下的。

 如此之大,仿佛一群蝶无声无息地从冷灰色的云层间降落,穿过茫茫的冷杉林,铺天盖地而来。只是一转眼,荒凉的原野已经是苍白一片。

 等到喘息平定时,大雪已然落满了剑锋。

 红色的雪,落在纯黑色的剑上。血的腥味让两日一夜未进食的胃痉挛起来,说起来,对于他这个向来有手不沾血习惯的人来说,这次杀的人实在是……有点太多了。

 霍展白剧烈地喘息着,身体却不敢移动丝毫,手臂僵直,保持着一剑刺出后的姿势。

 那是一个极其惨烈的相持:他手里的剑贯穿了对手的胸口,将对方钉在了背后深黑的冷杉树上。然而同时,那个戴着白玉面具的杀手的剑也刺入了他的身体里,穿过右肋直抵肺部——在这样绝杀一击后,两人都到达了体力的极限,各自喘息。

——沧月《七夜雪》

怎样?是不是很好看,很想继续往下看?

你可以看到,人物是在做一件事情,而不是处于静止状态。

如果两个角色,处于冲突对立的状态,那就更能抓住人心了。

吵架、厮杀、被跟踪……这些都很吸引眼球。

我自己在写《林深时见鹿,梦醒时见你》时,开篇平淡如水,就是一只山茶妖看看日落,和朋友唠唠嗑。

后来编辑让我把前面四章融合成一章。我把开头改成,山茶妖差点被杀掉,生死攸关的一瞬间。

改完,确实开头要好很多。

比卡姆说:“ 好小说应该始于某人对威胁的反应,并描写他如何应对。 ”

深以为然。

还是先看例子:

安妮在我怀里猛然一扭,指向人群。

“爸爸!我看到妈妈了,快点!”

我没有看,也没有问她在哪里,因为安妮的妈妈七个月前就过世了。我静静站在队伍里,看起来跟一般人一样,只不过滚烫的泪水开始刺痛我的眼睛。

——格雷格·艾尔斯《寂静游戏》

爱了十年的人决意要离开、深爱的爷爷临终一刻、大学好友十年后重聚……普世都懂的真实情感,让人看到第一句就产生共鸣。

来个举世闻名的例子: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象史前的巨蛋。

——《百年孤独》

一个人物,站在此端,回忆起彼端。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什么导致他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好奇心就像一把钩子,勾着人一步步向下看。

书中列出好几种方法。看完觉得这4种比较常用,好使。先做个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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