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结婚流程最全详细清单如下: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还有相应的流程:
(1)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自愿结婚;
(5)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6)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在天津地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了结婚登记申明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两寸近期的免冠合影照片,如果有复婚或者是再婚情况的需要准备好离婚证。关于天津民政局结婚材料的问题,下面由我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天津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
1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内地居民);
3离婚证(再婚、复婚)(内地居民);
4法院生效司法文书(再婚、复婚)(内地居民);
5配偶医学死亡证明(再婚);
6军人证件(仅限军人);
7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仅限军人);
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二、天津民政局结婚地点(红桥区)
天津市红桥区西沽红桥北大街3号(原老五中对过)一楼大厅。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三、天津民政局结婚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相关内容,在天津地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地点是天津市红桥区西沽红桥北大街3号(原老五中对过)一楼大厅,申请这个业务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准备材料,基本材料是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登记申明书,还有合影照片。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证的内地居民需要带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2)本人的身份证;(3)本人无配偶证明;(4)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携带以上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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