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前很好改的,孩子可随父或随母。18岁之后比较难,20岁以后想都别想。
政策依据
(一)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务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文件(民委(政)字[1990]217号)《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第一至第七条。
1、确定公民的民族成份必须以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族称为准,任何人不得以国家未确认的族称作为自己的民族成份。
2、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母的民族成份确定。
3、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经
公证部门公证确认收养关系的),其民族成份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二十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4、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双方原来的子女如系幼儿,其民族
成份在十八周岁以前由母亲和继父、或父亲和继母商定;双方原来的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的,不改变原来的民族成份。
5、不同民族的成年人之间发生的收养关系,婚姻关系,不改
变各自的民族成份。
6、原来已确定为某一少数民族成份的,不得随意变更为其他
民族成份。
7、凡依照本规定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
事部门或居住地区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报经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审批后,方可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我是回族人,首先预祝你们能白头偕老
关于孩子的民族问题,由于回族有特有的民族习惯,孩子民族是回族又如何,以后什么也不受影响,而且回族高考还能+5分呢,同意的话首先你没有什么损失,而且能使女方家得到尊重而感到满意。重要的是这个问题你能迁就女方,那孩子不就随你姓了么,孰重孰轻可要考虑清楚。
关于你结婚后入教的问题也不要想得太多了,不过是遵从回族的生活习惯,参加回族的民族活动而已,不影响你工作升迁、娱乐活动、社交旅游等任何方面阿,而且绝大多数的中华民族保留下来的传统习俗或者节日,很多少数民族都是愿意共同去庆贺的,没有什么不同啊。
只要父母双方同意,孩子随哪方都可以,我妈妈是回族,爸爸汉族,我和妹妹都随妈妈是回族,爸爸是尊重妈妈,尊重民族,所以赞成我和妹妹也为回族,并且爸爸虽然是汉族,饮食上也已经随我们回族了。和有些人说的“入赘”一点关系都没有,是尊重民族信仰的决定。我和妹妹虽然民族是回族,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都是伊斯兰,但是姓氏还是随爸爸的。
呵呵 我爸就是汉族 我妈是回族 因为我妈是家里的小女儿 所以家里就不管了 要不是不让嫁汉族的 反正现在也都没那么多讲究了
其实我劝你想好 以后的生活会有很多麻烦 如果不和你的父母一起住最好 否则吃饭是个大问题啊
我建议你以后在家就别吃猪肉了 想吃和朋友出去吃 还有什么熟食 香肠 血肠 狗肉 都别往家拿 也许她不介意 但还是尽量不在她面前吃
结婚的时候如果你们两家一个地方的 可以在回民饭店办 如果你家人不介意的话 或者也可以在普通饭店办 然后到回民饭店 给女方家专门要几桌
至于在哪生活 最好不在回民聚积的地方 因为我爸是汉民 我户口是回民 但用别人的话 就是 不是纯回民 这样觉得比纯回民要低一等似的
以后孩子要给你姓的 你是男的啊 但孩子户口可以上回族 我家当初就是考虑以后上学 考试什么的 少数民族待遇好 考试有加分
孩子吃不吃猪肉这个问题 是个大问题 当初就因为这个 我妈和我奶奶就闹过
要是你父母不反对 孩子不吃猪肉挺好 牛羊肉 又健康 但反正在学校可能有不方便 不过上了回族户口 要是让人看见吃猪肉 还是不太好
我觉得两个人不同民族 以后孩子会挺聪明的 真的
最后还是希望你们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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