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协议公证有效吗

婚前购房协议公证有效吗,第1张

婚前购房协议公证有效吗

 婚前购房协议并不要求公证,当然即使公证了,那么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并且法律效力要比没有公证的时候高,人民法院可以以公证书作为判决依据的。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婚前购房协议公证有效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婚前购房协议公证有效吗

 婚前协议是指有结婚意愿的男女双方于结婚登记前签订、结婚登记后生效的就有关双方婚前、婚后的财产归属、债权债务的享有承担及其他权利义务等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

 如果婚前协议没有公证,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只不过公证过的婚前协议往往具备较高的效力。如果双方对婚前协议中的内容没有争议,也可以不必公证。

  二、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房产的归属。

  三、婚前房产协议注意事项

 1、婚姻协议是双方同意,双方签署,通过了公证的合同。婚姻协议不需要向法庭申请,在签署之前也无需复审。但协议中的内容应该是真实的,不能欺满对方。

 2、不真实的阐述,不完整的坦白是不允许的。婚姻协议应真实完整,要求双方都清楚地明白自己想要得到什么,可以放弃什么。如果双方的阐述都不真实,那么这份婚姻协议将无效,不能成为法律依据。

 3、婚姻协议可包括双方的婚姻期间的权利与责任。婚姻协议在19世纪非常盛行,目的是要保护女性财产继承人。贪女人的钱而与她结了婚的流氓应该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4、在婚姻协议中,双方都可以享有法律所给予的权利。但其中任何一方都可以自愿分给对方一部分财产。如果双方有共同的生意,共同的收入,那么协议可以阐明谁负责掌管生意,谁控制投资管理收入。协议也可表述某些资金属于共同资金,甚至可以规定在婚姻期间怎样消费某些资金。

 5、婚前财产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最好采用律师见证或公证;起草婚内财产协议相关条款一定要具体清楚,不能含糊其词,表述要清楚完整,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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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算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该房产就算夫妻共同财产了。

还需要注意的时,如果房产是女方婚前付首付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虽然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在当下社会,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夫妻婚前购房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夫妻婚前购房协议书1

 男方:身份证号码:

 女方:身份证号码:

 为改善住房条件,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市区村幢单元室住房一套。并及时办理了结婚及房屋变更过户等所有手续。避免今后因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双方就此发生相应纠纷,根据《合同法》和《婚姻法》特此明确本次合作购房经济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承诺为双方真实意愿的的表现;

 一、本合同所有约定款项,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充分了解本合同条款和目的基础之上真实意思表示,无胁迫,欺诈等情形,

 二、男女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二手房)位于市区村(位于)幢单元室。房产总价款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万元);房屋总面积为平方米,其中按揭贷款拾万元整。

 三、出资金额(首付万元+相应手续费万元)其中,男方出资元人民币(占出资金额的%)。女方出资元人民币(占出资金额的%)。

 本次出资中男方借款万元,女方借款万元;双方借款为婚后共同偿还。

 四、其余按揭贷款也为夫妻婚后共同偿还。

 五,双方共同约定,男方占本房产%所有权,女方占本房产%所有权。

 六,男方应当在20xx年XX月XX日将应出资款项交付至处,女方应当在20xx年XX月XX日将应出资款项交付至处。

 七,双方在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办办理权属登记。

 八、双方应当及时,全面,善意履行按照本合同全部约定,如果一方故意违约或解除合同,须向守约方赔偿人民币贰拾万元的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男方:女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夫妻婚前购房协议书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两方为了组建新的家庭,经商议决定共同出资购买XXX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 长安小区XX路XX栋之房屋,现就上列房屋(以下简称协议房屋)之产权及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房屋房价共计 XX万元。协议两方已于xx年月份各出资XX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共计XX万元 (大写: 贰拾万元整)缴付了协议房屋的全部房款。

 二、两方一致同意将该协议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该产权登记并非协议房屋真实的权利归属,协议房屋之所有权由甲、乙两方按份享有,每人享有 2的权属。

 三、未经甲、乙两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甲方不得私自处分该房产,如:出卖、抵押、租赁等。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约定。

 五、甲、乙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本协议是自愿行为,没有受到任何人的'胁迫。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俩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4、婚前共同购房协议书

 xx先生、xx女士系男女朋友关系,为共同创造美好的幸福生活,现以双方名义购置翡翠中心房产一套xx,总金额xx万元,首付xx万元。就有关事项双方协议如下:

 一、首付 万元,由xx女士出资。月供由x先生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缴纳。

 二、不论任何原因,双方分开,该套房产归xx女士所有。

 三、倘若xx先生发生意外,该套房产归xx女士所有,xx先生的家人(父母、兄弟姐妹)无权拥有。

 四、倘若xx女士发生意外,该套房产归xx女士的家人(父母、弟弟)所有,xx先生主动将所有权无偿转让给xx女士的家人(父母、弟弟)。

 甲方:

 乙方:

夫妻婚前购房协议书3

 男方:

 身份证号码;

 女方:

 身份证号码;

 为改善住房条件,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买芜湖市鸠江区电力三村 幢 单元 室住房一套。并及时办理了结婚及房屋变更过户等所有手续。避免今后因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双方就此发生相应纠纷,根据《合同法》和《婚姻法》特此明确本次合作购房经济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承诺为双方真实意愿的的表现;

 一、本合同所有约定款项,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充分了解本合同条款和目的基础之上真实意思表示,无胁迫,欺诈等情形,

 二、男女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二手房)位于芜湖市鸠江区电力三村(位于四褐山 ) 幢 单元 室牎7坎总价款人民币叁拾叁万肆仟捌佰元整348万元);房屋总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按揭贷款贰拾贰万元整。

 三、出资金额(首付148万元+相应手续费 万元)其中,男方出资 元人民币(占出资金额的 %)。女方出资 元人民币(占出资金额的 %)。

 本次出资中男方借款 万元,女方借款 万元;双方借款为婚后共同偿还。

 四、其余按揭贷款也为夫妻婚后共同偿还。

 五,双方共同约定,男方占本房产 %所有权,女方占本房产 %所有权。

 六,男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将应出资款项交付至 处, 女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将应出资款项交付至 处。

 七,双方在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办办理权属登记。

 八、双方应当及时,全面,善意履行按照本合同全部约定,如果一方故意违约或解除合同,须向守约方赔偿人民币 贰拾万元的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男 方:

 女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不需要。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了。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 签字。

      如果是婚后财产就需要妻子签字了。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分析:1、只要内容不违法对你们两人是有效的,但是还有个前提条件是必须登记结婚了才生效。

2、公证一下比较好。因为公证时,公证员会给你们的协议进行法律上的把关,避免了无效条款。同时,公证后的协议法律赋予它强制执行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这个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分情况对待:1、如果婚前签订合同并支付全款,婚后才下房产证,只要证上没有对方名字,绝对属于婚前个人财产;2、婚前签订合同买房,婚后办证,只要房产证登记的两人名字,肯定是共同财产;3、婚前签订合同并出首付,马上结婚共同还贷,房产证只登记一方名字,应该算共同财产。因为首付款相对较少,还款期限较长,算共同财产更为合理。4、婚前签订合同并出首付,婚后还贷主要是买房者父母,房产证只一方名字,应该算婚前个人财产更合理。这种情况必须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约定只给子女一方所有,否则视为共同财产。5、婚前签订合同并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但婚前首付款经婚前财产公证的具有法律效力。判定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具体如下: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具体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2(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3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以上几种情形基本上归纳了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但是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变的,不可能全部归纳在上述五种情形,具体的情形还需要仔细的分析归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房子结婚前买的是否算婚前财产,一般因情况而定:

1、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3、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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