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后,不论财产是谁买的,也不论钱物是谁挣的,家里的财物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协议约定,其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权,包括实际占有的所有权和非实际占有的所有权。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该有以下几方面:(一)工资、奖金;(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分析:首先,女方是以自己的婚前财产出资购买;其次,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再次,房子已经支付了全款(这个条件需要注意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的情况:这种情况的房子按个人财产处理,但是房屋还没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后女方全款购买房产离婚房产归谁?需要分割吗?
女方婚后全款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需要根据购买房产的资金来源确定分割办法。如果女方购买房产资金属于其个人所有财产,且该房产登记于女方个人名下,依法归女方个人所有。女方个人所有财产包括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婚后依法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如果女方购房资金来源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依法应当分割。如果购房资金部分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属于女方个人所有财产,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所占房产份额及房屋增值额进行分割。
如今,结婚成本越来越高,动辄几百万上千万的全款房,几十万的全款车,几十万的高额彩礼。而离婚却变成极为平常的事情,离婚成本也越来越低,闪婚闪离,一言不合就离婚。离婚必然涉及财产分割,大家关注度最大的也就是房子的问题。关于房子,我们应该了解房子的相关知识。
一、婚前房产。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必然属于另一方。但是在婚姻存续过程中,如另有约定,并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则会变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
比如近期网上的一个新闻,杭州一小伙离婚时,婚前全款房被判给前妻99%的份额,小伙只有1%,那是因为小伙和妻子签订协议,妻子占房产99%,并到房产部门进行变更登记了,所以小伙在法院判决时后悔不迭。
婚前贷款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由一方父母负责偿还贷款,小夫妻不参与还贷,则该房产仍属于一方。婚前贷款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由小夫妻一方或共同还贷,另一方享有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的权益。
二、婚后房产。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买房当然属于共同房产。一方父母明确为一方买房赠予一方,也属于一方个人房产,这种情况下父母最好和孩子签订协议,防止离婚时产生纠纷。婚后继承房产,如果遗嘱明确由一方继承,也属于一方房产。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要好好经营婚姻。如果确实感情破裂无法生活下去,也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是属于我个人的一些建议和想法 ,仅供参考, 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你们有其他的想法,可以评论在文章的下方 。
法律分析:如果是一方婚前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或者是房子在婚后登记为两人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不是,因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首先要确定的是女方的出资能不能证明是个人财产,其次要确定的是购房方式是全款还是贷款。
一般来说能证明出资来源是个人财产的常见情况有几种:(1)女方婚前有房,且售房款没有与其他财产混同;(2)某笔存款原本就是女方的婚前存款,婚后没有与其他财产混同;(3)两个人有协议约定,约定为某笔存款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4)女方与他人有约定,是他人单独赠与给女方的存款等。
在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基础上,如果是以全款的方式购买,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是以贷款的方式购买,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但是会考虑相应的出资问题,有可能会在平分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出资多的一方。
在不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基础上,无论是以全款还是以贷款的方式购买,都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一般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来处理。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