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在22岁结婚应该是结婚的要求的。而22岁到28岁这个年龄阶段,之所以结婚合适,无论是在事业上还是在生活中,有一定的成熟,不会影响多大。
而当人结婚的年纪到26岁左右的时候,结婚可能会是最好的,一定程度上来说,对于女生和男生来说要孩子是有好处的。这个年纪结婚生孩子,不会影响到女生的身体。
每一个还没有结婚的人,对于自己的婚姻一定程度上是需要有一定的规划的,从而这样会利于自己的人生走向,使得自己减少一些心理压力,让自己能够轻松生活。到合适的年纪,不要排斥结婚,而应该去尝试一下,可能会有幸福哦。
男方未满22岁不可以领结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结婚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表现。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2、达到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与当代外国的立法比较,我国的法定婚龄是较高的,这是由我国现阶段国情所决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和何时结婚的权利,由此可见,与我国古代强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较,我国现行的《民法典》实行的是倡导晚婚的允婚制。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不能。
我国的男22岁可以结婚领证,根据《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婚姻法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都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婚后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婚姻法确定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了国家控制人口,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结婚这件事一定要等到法律规定的年龄才能进行,不要妄图通过其它违法方式领取结婚证,这样可能会导致结婚证没领到,自己还违反了法律,那就太得不偿失了。
扩展资料
领结婚证的要求
1、双方自愿
办理结婚登记领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选择,不能是一方的强迫或者是第三者的干涉。如果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本人并不愿意结婚的被迫结婚,视为无效婚姻。
2、双方未婚
办理结婚登记领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单身状态,任何一方都不能隐瞒已婚的事实,否则就是重婚。我国《婚姻法》现在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如果还想享受齐人之福,想一夫多妻是不行的。
3、双方非近亲
办理结婚登记领结婚证的男女双方不能是三代近亲关系,因为近亲结婚剩余的后代患病几率很高,所以《婚姻法》也是明确规定,三代或者三代以内近亲血缘关系的男女双方是不能结婚的,不符合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则不能登记结婚。
法律分析:男生22岁女生20岁是我国法定结婚年龄,如果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属于婚姻无效情形。不同国家或地区对结婚年龄的限定,其基本依据都是从各地的自然生活条件、人体生理心理发育状况、人口计划生育要求几个方面来考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男22周岁可以领结婚证。结婚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认为是夫妻关系的,而婚前同居关系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婚前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诉请解除婚前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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