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结婚需要离婚证吗

二婚结婚需要离婚证吗,第1张

一般来说,再婚是不需要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所以,办理结婚登记不一定需要离婚证,但是离婚证可以作为“无配偶”的证明材料。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不过,再婚是否需要结婚证,还要结合地方规定才能确定。

  另外,办理结婚登记还需要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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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一般来说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各地规定可能不同,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民政局登记处。,离婚协议书可以再婚。在夫妻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离婚双方各执一份、民政局留一份归档。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离婚档案,申请工作人员把离婚协议书调出来,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交给当事人。然后就可以直接办理再婚登记。,1、申请,第一步,你要与你的第二任妻子或者丈夫,去婚姻登记处提交结婚登记申请。并且在出发之前,需要准备好登记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两人的婚姻证明、离婚证书。准备好了这些登记结婚的必备物品,才能保证办理结婚证过程中的万无一失!,2、审查,提交了结婚登记申请之后,结婚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以合适的手段来调查结婚登记双方的具体情况。当工作人员查询到双方情况符合他们的证实,并且每个方面都符合结婚的必要条件之后,就会帮你注册结婚证。,不过,如果你们提供的材料在登记处调查后发现存在出入的话,就需要继续完善你们的资料才可以进行办理。,3、登记,当上述的流程全部完成之后,婚姻登记处会根据结婚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办理二婚结婚证。不过在登记二婚结婚证的同时,婚姻登记处也会将之前的离婚证注销掉。,这个需要看各地的具体安排,有些地区再婚的人需要携带离婚证来证明自己的单身,建议携带离婚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不需要离婚证原件。

但如果是再婚去领结婚证,则需要离婚证作为单身证明。同时其他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与初婚登记的相同,即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无配偶、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的流程如下:

1、提出离婚申请: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申请应包括离婚的理由、要求、财产分割等相关内容,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2、立案和调解:法院受理离婚申请后,会依法立案,并通知被告,告知被告有权进行答辩。在此过程中,法院也会尝试调解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果调解成功,案件也就不用继续进行了;

3、举证和质证: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会要求当事人递交证据,并进行举证、质证。在这个阶段,当事人需要递交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

4、庭审和判决:在举证、质证完毕后,法院会安排庭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进一步调查事实,最终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提起上诉;

5、财产分割和离婚协议:如果离婚判决生效,夫妻双方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的具体方式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或者由法院指定专业的财产分割人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离婚协议,也可以将协议提交给法院确认。

离婚的条件包括以下情况:

1、感情破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2、重婚:有一方有配偶而与他人重婚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3、家庭暴力:一方在家庭中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拒绝扶养等行为,严重损害家庭关系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4、其他原因: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双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综上所述,离婚后再结婚是当事人,经法院判决离婚后,隔一段时间再次结婚,此时由于当事人的婚姻状态为离婚,因此再次结婚便属于再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分析:不用。再婚去领结婚证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与初婚登记的相同,不需要带离婚证。办理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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